清晨,阳光透过古槐枝叶点点落在院中。
鸟儿鸣叫。
空气清新。
“呵,哈”
郑万财来到儿子的庭院外,闻听有呼呵之声。
进得院来,见儿子正在打拳。
得此一幕,郑万财不由得老心甚慰。
“我儿出息啦!明天必去亡妻坟前,烧些纸钱,告之她儿子上进了,如她泉下有知必会高兴。”
心中想着这些。
并没有打断儿子打拳。
郑光宗背对着门口,自他夺舍了这身子,便知有些孱弱,必须勤加练习。
“老爷!”
端着水盆自房中走出的香菱,看到面含微笑站于门口的老爷,不由叫了一声。
“爹!”
郑光宗收招立势,一套军体拳刚好打完,回头看到微笑的老爹!看得出来老爹的欣慰,也能看出老爹微笑中的无声赞许。
“我儿,你这拳法打的很有气势。”拳打的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到了儿子在上进。
“随便锻炼一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郑光宗随口说道。
革命!?
“啥是革命?”郑万财没弄明白。
一时说走了嘴。
“就是做大事。”郑光宗给出解释。
“有了好身体,才能做大事!我儿现在读书了,说话为父我都听不懂啦!”郑万财看着儿子精神抖擞,也便看到了家族未来的希望。
“爹,一早过来有事吗?”郑光宗一边说着,一边四下打量,又道:“昨晚香菱和我说你来过了,至于昨天的事,我们以后都要守口如瓶!”
“有城府!”郑万财点头。
能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证明儿子不傻了。
将来这偌大的家业交给儿子,他不用再担心。
“待会儿程先生要来,你准备一下!”一早过来,郑万财特意向儿子交待此事。
“程先生是”虽然整合了这一世的记忆,但由于之前的他是个傻不拉叽的家伙,所以记忆一片混乱,根本就捋不清楚。
好像记得程先生,但就是想不起来他的样子。
“程先生是云龙书院的院长!你千万不能小看他,他曾是太子太傅,更是当朝丞相,四朝元老而今年迈告老,他桃李满天下,我们郡的郡名就是他改的。”
听闻老爹之言,郑光宗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待会儿程先生来了,爹你派人来唤我便是。”
郑万财虽然大字不识一箩筐,从小到大没读过一遍完整的文章,但是他却想要儿子中个秀才!因为他家从烈祖到现在,没有一个识大字的人。
儿子现在如此用功,读书直到深夜,这说明儿子是那块料。
所以,郑万财想通过今天这个机会,让程方从中通融一番,叫儿子中个秀才。
老爹说完便走了。
“少爷,程先生可是个大人物,你要得体些!我帮你换衣服”
香菱话都没有说完,郑光宗就打断也她。
“哼!帮我换衣服,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你就是想看本少爷的身子。”
噗!
香菱差点吐血。
“我,咳咳我没有!”面红耳赤的辩解,却见少爷眼中又露出坏笑。
于是,香菱也便明白,少爷只是在逗她。
“少爷,你又欺负我。”嘴上这么说,其实香菱心里却高兴的很!因为眼前这个少爷的突然改变,让她感觉到了陌生,所以她有些害怕少爷,经过几天时间的接解,她发现少爷不是坏人,他变得精明也变得正常,重要的是他懂得幽默,在关键时候还保护了她。
“香菱,你天天照顾我,我得谢谢你,又怎么可能欺负你!你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无以为报,所以我想了半夜,觉得只有对你以身相许,才能报得你的大恩。”
“切!”
香菱小脸发烫,不用手摸也能感觉得到。
“才不要你以身相许。”
鼓起勇气抬眸,迎上的是少爷亦正亦邪的眼晴。
“我不吃啦!”
再吃下去,怕是要无地自容。
“来,坐我腿上,我喂你!”郑光宗嘿嘿笑个不停。
而香菱却已经跑了出去。
这小妮子,不只是脸蛋长得俏,而且身材也劲爆,细腰长腿一米七的个头,哪怕是素颜也能秒杀一种明星。
吃过饭。
郑光宗来到书房,等老爹派人来叫他。
对程先生有些好奇。
书房外,一片牡丹绽放如荼,蝴蝶在花间蹁跹,不知何处又传来琴声。
阵阵花香,琴音袅袅。
“香菱,笔墨伺候。”
闻听少爷之言,香菱取来笔墨。
一边研墨,一边看向少爷。
“少爷,你要写字?”香菱有些意外,她照顾少爷四年多了,从未见过少爷捉笔。
“自然要写字!”
蘸了墨,提笔要写。
滴嗒!
一大滴墨落在纸上,迅速晕开。
“好!少爷写得好一个圆字。”香菱抿嘴笑了,虽然她不会写字,但她见别人写过,根本不像少爷这般捉笔。
不拿笔还好,拿起笔就显出他笨笨蠢蠢的样子了。
“换纸!”
郑光宗极少用毛笔写字,所以不太习惯。
软笔与硬笔之间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锦瑟无端无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字写的极丑。
而且写的很大。
不会用笔尖写太小的字。
黑压压铺满了一大张纸。
“少爷,你写的是个啥?给我读读呗!”香菱很好奇,她想知道少爷到底写的是什么!字好丑,但她坚信少爷写的是绝世文章。
“咕噜!”
肚子一阵叫唤。
郑光宗捂着肚子,皱起眉头说道:“我先去方便,回来再给你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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