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人?百眼帮办事,不想找麻烦的滚开!”
眯起眼睛,看着巷道内的来人,哈利明显感觉到不对劲了。
这家伙全身都蒙在一层斗篷里,兜帽下的脸颊一片阴影,只有尖挺的下巴,裸露在空气里。
斗篷很破旧,也很常见,亚麻的质地,做工粗糙,这样的斗篷在裁缝铺里,一件也不过几枚银比索。
这种斗篷可以说是贫民区里的标配了,哈利他自己的家里就有一件这玩意。
每当晚上老大召集,去做一些发财的生意时,所有人都会披上这种东西,用来在黑夜里隐藏面孔。
总而言之,这东西很常见。
“朋友,我们百眼帮的贝斯老大,是这片地区的保护者,想必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
看着笼罩在斗篷里的来人,哈利还是决定在试探一下,看他那高大的体格,以及身上的斗篷,想来应该也是贫民区的老手了。
…………………………
李维这时候,觉的自己真傻,一时心急加脑热,抬腿就走了出来。
如何情况不对,那可真就是双拳难敌四手了!!
该怎么办呢?
李维一边听着那个名叫哈利的家伙的话,一边飞快在脑海里思索着对策。
但因为从来遇到过这种情况,直到那家伙两句话说完,李维仍然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
真是恨啊!!
李维恨不得直接给自己来上一巴掌,没办法,他也只能见招拆招,走一步看一步了。
“是吗,原来贝斯老大是这片地区的保护者啊,我和他也好久没见了。”
李维那在兜帽下若隐若现的口中,用地道的意大利语,很是的“怀念”的低吟了一句。
光听意思,好像他跟那个叫贝斯的家伙有多熟一样,但其实,鬼才知道那个叫贝斯的家伙,到底长的是什么样。
另外,保护者是什么意思?
李维结合着罗伯主教的记忆,对这个词汇有了大概的了解。
总体的意思,大概就是贝斯这个家伙,是这几条街的扛把子,应该就是这样没错。
李维微微的点了点头。
“我和你们的贝斯老大,可是朋友呢,只是太长时间没见了。”
停下脚步,李维站在哈利身前不过一步的地方,沉沉的说了一句。
“额,贝斯老大的朋友啊,但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老大说起过你呢?”
注视着身前的人,哈利稍显放松,但还是警惕的又问了一句。
“我认识贝斯的时候,他的身边还没你呢。”
“呵呵,这话越说越可疑了,如果你真的是贝斯老大的朋友,那就跟我走一趟,亲自去见见贝斯老大吧,怎么样?”
说着话,哈利一步上前,与李维几乎是面对面的贴在一起,在外人眼中,可谓是老熟人般,但是……
他手中不断把玩的匕首,真正显露了他的意图。
哈利起疑了!!
“该死的,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注视着身边,几乎是胁迫状的哈利,李维后悔的真想把脚给剁了。
叫你走路不动脑子!
从来没跟黑社会打过交道的李维,觉得他现在真的继续扯不下去了。
话越多,越让人起疑,但偏偏事到临头,又不能不说话。
“呵呵!是该见见了,毕竟从我离开罗马开始,就已经快十年了,真不知道现在的贝斯,到底是什么样子了,真是怀念啊。”
“额?朋友你离开罗马已经有十年了,真是漫长啊,不过能说一下你去过哪里吗,我这样是下等人可是很想长些见识呢。”
听着李维的话,哈利的心头,好像忽然被猫爪挠到般,痒痒的,脸上不由浮现出一些期待的神色。
而他身后的傻子兄弟,一听到这是一位远方归来的旅人,也连忙开始起哄:
“老大,讲讲,好想听。”
“是啊,哥哥,好像听。”
此时连哪怕鼻青脸肿,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小贝本,也是一副期待的神色,本想转身推车的身体,都瞬间停止了下来。
微微斜头,李维撇了一眼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暗道真是个蠢货。
“这就说来话长了,我去过的地方有很多啊,但连一杯最便宜的麦酒都没有,我为什么要嘴巴干渴的讲给你们听呢,但是……..”
“不如我们交换吧。“
听到李维说不想讲,哈利心头一恼,刚想翻脸,但随即又听到李维的要求,也只能强行按捺下来。
毕竟对于他们这种从小到底,从来没有离开过罗马城太远地方的人来说,远方的世界,那是只有在吟游诗人的口中,才能听到的词汇。
生于这片土地,死于这片土地,更会埋葬于这片土地。
在这个通讯落后,交通原始的年代,这是绝大多数人的一生,也是哈利这种小混混的一生。
与李维相比,这样的人生,何其苍白!!
“说吧,你想怎么交换?”
强压心头火的哈利,打算着待会见过贝斯老大,如果这不是老大的朋友,那就剁他一条大腿,解解恨!
“我现在也算是一个商人,刚刚听到你说两个瓷瓶,不知能否细说,如果可以,我很想出大价钱买下来,到时候,朋友你的那份,自然也是不会少的。”
以利诱之的说出这句话,李维不怕他这个贫民区的小混混,不上勾!
果然,一听到钱,哈利这个生性贪婪的小混混,终于忍不住了。
“如果我当掮客,你能给我多少幸苦费?”
见到哈利此时的表情,李维嘴角微微一笑,张口道:“很多,多到你一个人背不动的黄金与白银!”
“嘶”哈利吸了吸口水,眼都快花了。
“多到我一个人背不动黄金与白银?那该是多少,算了,如果少于20,额不!少于50杜卡特,哈利我一定会让你什么也得不到。”
看着哈利此时那满脸狮子大开口的表情,李维真是不屑的想笑。
小混混就是小混混,对于贫民区里长大的他来说,50杜卡特已经算是天价了,但对于老色鬼罗伯主教而言,这点钱还不够他在妓院里嫖一晚。
真是小人物的悲哀啊!!
不过也由此可见,老色鬼藏入下水道的那十五万杜卡特金币,在个年代,真算的上是一大笔巨款了。
如果弄到手,那以后可就真是吃穿不愁了!!
“记得你刚刚说过,那两个东方瓷瓶的所有者,是你们百眼帮的哈克老大对吧,我想要交换的就是关于他的信息,毕竟……买价自然越低越好啊。”
李维说着话,双手好像很自然的插入腰间,做着一些别人没发现的动作。
而这时,哈利虽然心有起疑,但毕竟利益熏心,最后还是抱着万分之一的期待,开始卖起了哈克的老底。
“哈克老大说起来,年龄也比我大不了几岁,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凭什么能座上老大的位置,就是因为他有个好父亲。”
说到着,哈利满脸表情复杂,语气带着浓浓的嫉妒与不屑。
李维理解的点了点头,毕竟什么年代都不乏拼爹的家伙。
不屑是源于对二世祖的藐视。
羡慕是源于恨不得取而代之。
人之常情啊!
李维能理解此时哈利那,满脸那复杂的表情。
“哈克老大的个子还没我高,跟别人抢地盘拼命的时候,只会躲在后面大吼大叫,但没办法,谁让它的老爹是帮内的四大长老之一,那可是仅次于首领——百眼的地位。”
听着哈利的话,李维一边点头表示认同,一边在心里估计了一下哈利的身高,结果符合昨晚的推理。
到现在,目标已经可以90确认了,那个捷足先登的人,就是他口中的哈克老大。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
“是啊!这种人最可恨了,对了,那哈克老大到底住在哪啊。”
“这是贫民区里谁都知道的事,他就独自一人主在小教堂周围,那里可是整个贫民区里最好的地段了。”
听着李维的提问,哈利毫不在意的说道,毕竟哈克住哪,这在贫民区里,是谁都知道的事。
不过随着李维的提问,哈利心中的疑惑与警惕感,还是越来越重。
“算了,我也不听你将远方的见闻了,现在就跟着我去见贝斯老大。”
“如果你真是贝斯老大的朋友,那大家就都是朋友,但如果你说谎了……那就只好地狱见了!”
话语至此,哈利的表情开始显得狰狞,看向李维的眼珠,满是警惕与打量。
轻叹一声,李维也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本来还想多问些东西,做好万全准备的,但现在……
只能另想它法了!!
“叮”一声金属撞击砖石的声音响起。
哈利没有在意,李维却满脸惊奇的表情,张口道:“谁的银币掉在地上了。”
哈利闻言后,下意识的低头看去,见到脚下的地面上,果真有一枚闪闪发亮的银币。
“运气真好啊。估计是这家伙的钱掉在了地上,真是个傻子,不过管他呢,谁拿到就是谁的。”
想都不想,哈利直接弯腰下去,伸手抓向那枚银币。
而这时,盯着他毫不遮掩后背的李维,眼神一冷……
动手了!!
“蹭”的一声,李维直接从腰间抽出匕首,在哈利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瞬间就插入了他的后背。
一截刀尖自胸口透出……
哈利从后背到心口,直接就来个透心凉!
“你~!”
哈利双眼欲裂的看着李维,但还是满脸震惊与不甘的趴倒在了地上。
鲜血逐渐流出,浸透了一大片的土地。
静静注视着哈利倒下的过程,李维笼罩在兜帽下的脸庞,看到任何表情。
抽回匕首,在所有人震惊的脸色中,缓缓插回腰间。
杀人,就是如此的简单!!
看着地上的尸体,李维这般想着……
……………………………………………..
ps:这章码的时候,脑袋都是混沌的,直到最后一点,意识才逐渐清醒过来。
所以说,如果有错别字的话,容地狱明天在改。
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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