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这长毛老妖终于上钩了,我心头不由得一阵冷笑,谁是大冤种可还不一定呢。
我假意在摊位上翻看了一阵,一阵连连摇头。
“剩下这些破玩意我也都用不上啊!
你身后这具骨折的大蝙蝠看起来品相倒还算不错,刚好可以带回家做个标本。
懒得挑了,要不就它好了。”
长毛老妖回身朝着蝙蝠妖傀扫了一眼,这具妖傀也是它几天前偶然所得,原本想着带到鬼市能卖个好价钱。
总体而言看得人倒是不少,可当发现蝙蝠妖傀翅膀断了,基本就无人问津了。
蝙蝠没了翅膀那就是死耗子,狗看了都摇头。
长毛老妖蹙了蹙眉,露出一脸为难之色。
“实话告诉您,这蝙蝠妖傀可是我从一处秘境中偶然所得,原本光这一具妖傀我就要卖三枚百年妖丹的。
看在您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搭给你算了。
也不赚钱,就当交个朋友。
下次要是有什么需要的,您再来找我。”
我随手将妖丹朝着长毛老妖手里一扔,便准备将蝙蝠妖傀收起来。
“等一下。”
就在这时,一道身形魁梧中年男子朝着摊位前走了过来。
这中年男子生的一脸狼顾之相,周身散发着一股极为强横的妖气。
不过如今他保持着人形态,在鬼市之中,我的蛇瞳也受到制约。
无法看出他的真身究竟是何物。
这中年男子的目光直勾勾盯着我手中的蝙蝠妖傀,难道他也看出了这具妖傀的不凡之处?
我并没有理会中年男子的呵斥。
心念一动,直接将蝙蝠妖傀和两株灵草收了起来。
中年男子眼见我没有理会他,直接将蝙蝠妖傀收了起来,双眸不禁闪过一抹寒光。
“把刚才那具蝙蝠妖傀拿出来,这东西我要了。”
中年男子朝着我扫了一眼,几乎是用命令的语气说道。
“鬼市的规矩向来是钱货两清,如今我已经付过妖丹,这东西自然便是我的。
你若想要的话,自己再去别处找喽!”
中年男子嘴角微微上扬,朝着长毛老妖望去。
“长毛,它付给你多少妖丹,我出双倍价钱。
你把那具蝙蝠妖傀卖给我如何?”
长毛老妖朝着眼前的中年男子望了一眼,眼神中满是忌惮之色,显然他是知道对方身份的。
长毛老妖也算是看出来了,这具妖傀八成是卖亏了。
不过鬼市的规矩向来是钱货两清,事到如今他也只能认栽。
“二爷,这不符合规矩。
如今这蝙蝠妖傀已经是他的了,还是你们两个解决好了。
我老婆今天生孩子,我先走一步了。”
长毛老妖明显不想得罪眼前的中年男子,将东西随手一兜,朝着鬼市外跑去。
我朝着眼前的中年男子扫了一眼,冷冷的开口、
“你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一步了。”
中年男子伸手一拦,露出一脸的威胁之色。
“小子,我劝你乖乖把东西交出来给我。
这么多年来,二爷我看上的东西,还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我毫不畏惧的迎上中年男子的目光,淡笑着摊了摊手。
“凡事都有第一次,你要学会适应才行。”
中年男子眉头紧缩, 目露凶光。
“小子,你真以为我不敢动你么?”
“有本事你动一个试试。不过别怪我没有提醒你,这鬼市之中严禁私斗杀戮。”
就在我和中年男子正锋相对之时,毕方鸟的声音忽然响起。
“杂毛龙,又在这仗势欺人呐?”
只见毕方鸟此时正坐在草庐居士的肩膀上,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朝着我们走来。
草庐居士一脸的郁闷,我捏了毕方鸟的脸,结果屁事没有。
他不过是捏脸未遂,一大把年纪还得被鸟当马骑。
不过仔细一想,倒也不算太亏。
这普天之下能被毕方鸟骑过的,也只有我了。
中年男子眉头深锁,望着毕方神鸟露出一脸忌惮之色。
“这貌似不关你的事吧?”中年男子冷冷的回道。
毕方鸟一脸无辜的摊了摊手,露出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
“当然,我只是路过而已。
不过刚刚我好像看到鬼市的巡卫朝这边走了。
你要是打算在这动手的话,惹怒了镇守鬼市的那位,到时候怕是你爹也保不了你。”
中年男子回身望去,果然看到一队巡视的鬼兵正朝着这边走来。
“小子,我记住你了,咱们走着瞧。”
中年男子放了一句狠话,这才怒气冲冲的转身离开。
毕方鸟这才从草庐居士的肩膀跳了下来。
“林十三,你还真是个惹事精。
我才刚走开一会儿,你就又惹上了大麻烦。”
我摇了摇头,连忙矢口否认。
“话不能这么说啊!
这次可不是我主动挑事的,是这个家伙忽然跳出来要抢我的东西。
我身为麻衣们的优秀传人,新时代的天师楷模,自然不能惯他臭毛病。”
毕方鸟不由得一阵摇头苦笑。
“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微微一愣,露出一脸不屑之色。
“我刚刚好像听到那长毛老妖喊他什么二爷……”
草庐居士抬了抬手,露出一脸恍然大悟之色。
“哦,我知道了,一定是关二爷。”
我忍不住朝着草庐居士白了一眼。
“我关二爷义薄云天美髯公,怎么可能会是他那个吊样?”
草庐居士蹙了蹙眉,露出一脸揶揄之色
\"总不会是灌江口二郎爷吧?\"
我一脸的嗤之以鼻。
“你说他是哮天犬,我都觉得侮辱狗。”
眼见我和草庐居士越猜越离谱,毕方鸟一脸的黑线。
“他是龙王的第二个儿子,睚眦。”
睚眦!
俗话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
讲的通俗一点就是龙王这个渣男,一共连老婆带小秘生了九个孩子,每个孩子都长得不一样。
睚眦是龙王的第二个儿子,相传是龙王行云布雨时,和山中豺狼结合所生。
因生有狼顾之相,容貌丑陋,而被龙王所嫌弃。
在其母求情庇护下,才得以保命。
我忍不住咂了咂嘴,犹如醍醐灌顶一般。
“原来是头杂交龙!
我呸,它也配叫二爷,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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