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面。
路风打开箱子,本来准备自己收拾的。
但李小沁直接将他推到一旁,一定要让他在椅子上好好休息,还给他倒了杯水。
“阿哥,你坐了一天的车,肯定很累,别勉强了。你先在旁边休息一下,我帮你整理床铺。”
说完之后,李小沁就开始仔仔细细的,帮路风收拾起宿舍床铺。
别看她柔柔弱弱的,但力气还挺大的,上上下下搬东西,手脚十分利索。
毕竟是从小练功的昆曲花旦。
“啥情况?”
李小沁正在那里帮路风整理床铺,门外走进来一个高个男生,表情憨憨的,乍看之下,有点神似哈士奇。
林更薪昨天就来了,吃完饭之后,在学校里逛了一圈,感觉挺无聊的,就准备回宿舍来打游戏。
结果,进门的一瞬间,他就看到一个小女生,在他床铺对面,整理东西。
他直接傻眼了,心里冷不丁的想到,难道,上戏是男女混住,就跟国外的艺术大学一样,搞什么解放天性?
但他看过宿舍成员表,没有女生的名字啊。
他胡思乱想了一会儿,进来之后才发现,路风像个大爷一样坐在椅子上吹风。
林更薪对路风的第一想法就是,这家伙绝对是个牛人,自己坐在那里休息,让女朋友整理床铺。
女朋友还一脸幸福的模样。
太吊了。
真乃吾辈楷模。
第一次见面,林更薪就对路风,产生了十二万分的敬意!
“你好,我叫林更薪。”
“你好,我叫路风。”
原来这就是鼎鼎大名的林狗,不过,这刺猬头是什么情况,看起来一副屌毛的样子。
他叫路风,这狗东西太牛逼了,以后得讨教几招。还是说,南方女生都这么温柔可人?我真是来对地方了,在辽省那边可遇不到这种女生。
两人怀着不同心思,互相打了个招呼。
“阿哥,我整理的差不多了。我再去打点水来,帮你将柜子擦一擦,里面全是灰尘。”
“不用了,晚上回来我自己弄吧。我饿的发昏,我们先去吃饭。”
路风也不好意思,真的拿李小沁当佣人使唤。
刚才,他是真累了。
坐了一天的飞机,还走错了校区,折腾到现在,这一整天,他就在飞机上吃了一顿飞机餐,人都快累晕过去了。
休息了一会儿,总算缓过劲来了。
饭卡刚到手,路风往里面充了200块钱,准备狠狠吃一顿。
食堂里什么最贵,他挑什么。
主要是想挑战一下,食堂的上限。
如果不好吃,明天开始,他就要转移阵地了。
“阿哥,我来刷卡。”
但是,李小沁根本不给路风付钱的机会,抢着付钱。
她还找了个,让路风无法拒绝的借口。
“阿哥,我是学校特招的,饭卡是教务处帮我充的,不用我自己花钱。以后你吃饭,可以跟我一起,这样能省不少钱。”
“你可真会过日子。”
路风忍不住给李小沁,竖起了个大拇指。
这样一来,我不是可以天天吃软饭?
这日子真是美的冒泡。
上戏,来对了!
“省下来的钱,周末的时候,我带你出去吃大餐。别拒绝。天天吃食堂,就算再好吃,也会倒胃口的。”
“嗯。”
偶尔去外面改善一下伙食,李小沁也不好意思拒绝,微笑着答应下来。
平时的时候,她请路风,在食堂里吃饭。
周末的时候,路风请她去外面吃饭。
这样一来,岂不是等于,他们天天都在一起吃饭?
李小沁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很开心。
“小沁,别傻笑了,快吃吧,菜都凉了。”
“我哪有傻笑?嘿嘿。”
可能是第一次吃食堂,还没有出现逆反心理,路风甚至觉得,上戏食堂的饭菜,味道挺不错的。
但食堂就是这个样子,翻来覆去就几个花样,最多一个月,再好吃的菜,也会让人感觉倒胃口。
“小沁,我怎么觉得,总有人在背后盯着我?”
这一顿饭,路风吃得很不自在。
他总觉得,背后老是有人在议论他,这莫名其妙的感觉,就像他是什么珍稀动物一样。
“阿哥,我们走吧。”
从刚才他们坐下开始,李小沁就看到,周围有好多女生,明明已经吃完了,但就是没有走,一直盯着路风在那里议论纷纷,眼神特别的火热。
她心里有一些不高兴。
好像自己家的宝贝,被人给盯上了。
这都要怪路风,一个暑假过去,怎么一下子就长得这么帅了?
以前就是个普通帅哥,现在都快帅出天际了。
让李小沁充满了幸福的烦恼。
“不愧是寸土寸金的魔都,虽然是大学,但是感觉,还不如我高中的学校大。”
放好餐盘之后,走出食堂,路风双手插兜,正在打量校园里的风景。
下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臂,挂上了什么东西。
转头一看,竟然是李小沁,主动挽住了他的衣袖。
甚至,李小沁还羞答答的将身子也靠了过来,倚在了他的身上。
“小沁,学戏曲,每天练功,是不是很累?”
“有一点点。”
路风知道,李小沁在这里学艺很辛苦,比他读高中还辛苦。
因为,戏曲学校讲究每天出三身汗,基本从早到晚,练个不停,除了专业课之外,还有许多文化课。
而且,一学就是好几年,全是童子功。
“阿哥,我带你在学校里逛逛吧。”
“好啊。晚上6点的时候,在红楼那边,还有个师生见面会。我都不知道红楼在哪里,正好你带我去看看。”
李小沁一边带着路风在学校里转悠,一边也算是宣誓主权。
让那些对路风虎视眈眈的女生们都看清楚。
这是她的人!
她很久以前就预定了!
“阿哥,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你对我特别热情,但是,对其他女生,都很冷淡。”
“小沁,你这反射弧有点长啊。怎么现在才发现?”
路风对一般女生,确实不感兴趣。
之所以一直对李小沁如此特殊,甚至在当初,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想尽办法跟她处上了关系。
那是因为,路风心里有一个秘密。
在另外一个时空,他外婆突发疾病,是李小沁一家,帮忙送去了医院,李小沁本人还帮忙垫付了医疗费。
那时候的李小沁,已经是一个小明星了,但对于老邻居,还是很热情很亲切。
路风小时候是跟外婆一起长大的,感情非常深厚。李小沁救了他外婆一命,等同于是他的救命恩人。
从那个时候开始,路风就成了李小沁的脑残粉。
穿越到这个时空,他毫不犹豫选择报考了上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李小沁。
——那年杏花微雨,你折梅廊桥下,惊艳了我的时光。从此,我喜欢的姑娘都很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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