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他吃火锅,他请别的女孩吃法式大餐。”
这样一想,刘师师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路风自己天天在剧组里面吃盒饭,省吃俭用。请她吃的绿豆饼,还是李小沁亲手做的。
刘师师还以为,路风是个不拘小节的直男。
想了半天,她才决定请路风吃火锅,顺便仔细的了解一下路风,再顺便提升一下感情羁绊。
“没想到,路风这家伙,完全是看人下菜碟的。”
路风对其他人爱搭不理,对她随随便便,当哥们相处,但对热芭却这么大方,考虑的这么周到,吃饭都要充满仪式感。
太上心了吧?
这让刘师师意识到,热芭在路风的心里,地位恐怕很不一般。
不过
死丫头,我是不会让你一直得瑟下去的!
刘师师咬了一下嘴唇,最终拿起手机,给袁泓甩了个电话:“袁泓哥,一起吃个饭吧”
火锅店都订好了,路风不去,刘师师自己也要去吃的。
大不了,等会儿让袁泓买单。
“师师,我马上来!”
袁泓一接到刘师师的电话,本来要跟胡戈一起去外面吃烧烤的,立马跟胡戈说拜拜。
师师单独请我吃饭?
哈哈,我还有戏!
我就说,我这种沉稳的男人,就像老酒一样,时间久了,师师肯定会看到我身上散发出来的醇香。
胡戈就不行了。
他是可乐雪碧型男人,打开的一瞬间,气泡冒出来的那一下,就是他的魅力巅峰。
袁泓来的路上,特意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尤其是将发型梳成了大人模样,让自己显得更加的成熟有魅力。
遇见刘师师之后,说话的时候,他也压低了嗓音,故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更加的磁性。
甚至,他一次次实验,想要打出最具男人魅力的气泡音。
“师师,你今天有一点过分。”
“什么?”
刘师师的脑袋上飘出一个问号,我怎么就过分了?
糟糕。
难道,袁泓知道,我叫他来是做什么的?
他这么聪明的吗?
路风啊路风,我为了你,脸都丢光了。
只见袁泓嘿嘿一笑,打出了一套,前几天从【恋爱宝典】上面看来的连招:“怪你过分美丽,怪我对你过分着迷。”
无语。
我还以为,他忽然变聪明了。
原来是这个【过分】。
刘师师真想冲着袁泓翻个白眼。
“师师,这个笑话,是不是挺有意思的?”
“呵呵,还行吧。”
刘师师对于袁泓,孔雀开屏一般的魅力展示,完全无动于衷,双眼一片茫然。
她只想知道,路风那边是什么情况。
“袁泓哥,你是上戏毕业的,能不能帮我找一个人的联系方式?不不,不是男的,是个女孩子,应该是戏曲学院的,今年17岁,叫李小沁。”
“我找她干什么?”
“我要向她揭发,她男朋友背着她,在外面勾搭小姑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看情况,起码有几个月时间了。”
刘师师咬牙切齿的样子,让袁泓直接傻眼了。
什么情况?
这个时间点,你叫我过来一起吃饭,不是为了跟我发展一段超越友谊的感情?
你叫我过来,竟然是让我帮忙联系一个女孩子来抓奸?
考虑到,这个剧组里面,除了他和胡戈之外,只有一个男演员是上戏的。
抓奸对象,呼之欲出。
路风啊路风,你到底对刘师师做了什么?
让她这样翻来覆去的折腾我?
真是造孽啊。
我袁泓对天发誓,没有得罪过任何人!
法式大餐,除了贵之外,没有什么缺点。
虽然分量很少,但口感很好,每道菜肴都十分精致,充满了仪式感。
热芭一家子,对路风的招待,表示非常满意。
木拉提老师甚至有些不好意思:“路风,多谢你的招待。说来惭愧,我和你阿姨,结婚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吃法式大餐。”
路风当初跟木拉提老师说,自己不想当歌手,想要当演员,是因为演员比较容易赚到钱,作为男人要养家的。
但才过去一个月,路风就赚到钱了,天天请他们一家大吃大喝,让木拉提老师产生了怀疑,难道,唱歌真的没前途?
“叔叔阿姨喜欢就好。”
路风正在开车,笑着回了一句,也没说多余的话。
热芭家里还是挺有钱的,乌市那边也有法式餐厅,只是一般人不会莫名其妙跑去吃法式大餐。
正常过日子,完全没必要。
纯粹是浪费钱。
“爸爸,妈妈,路风不但会唱歌,演戏也很厉害。除此之外,他还在写一本小说”
热芭忍不住想要炫耀一下。
在热芭的心里,路风注定就是她的人。
不管有多少的对手,她相信在系统的帮助下,自己肯定能将所有对手全部横扫出局。
才一个多月,她就变成了路风一生难忘的人。
再多刷几个羁绊,她肯定会变成路风的一生挚爱,至死不渝的人。
“路风还会写小说?真的吗?我没事在家的时候,很喜欢看小说的。”
热芭的妈妈,顿时来了兴趣。
作为一个曾经的文艺女青年,她也尝试过文学梦,但很不幸失败了。
不过,喜欢阅读文学作品这个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
“当然是真的。我看了几章,写的挺感人的,网友们的评论也很好,都让路风快点写。”
热芭忍不住想要将凌一尧这个名字,用这种特殊的方式说出来,然后一个转身,借此机会询问路风,凌一尧究竟是谁?
“热芭,我求你了,给我留点面子。”
路风真的想给热芭跪了。
唱歌的时候,歌曲虽然是抄的,但好歹是自己唱的,吉他也是自己弹的,受到别人的赞誉,路风就当他们在夸自己唱的好听。
演戏就更不用说了,剧本本来就是人家写的,自己参考一下原版的电视剧,照着演。
脸是自己的,台词也是自己念的,原创度很高的。
但只有写小说每个字都是抄的。
对着脑海中的虚拟屏幕,一个字一个字打下来,就连标点符号都是一模一样的。
一点参与感都没有。
路风发表完之后,连评论都不会看,就等着整部小说写出来之后,有没有机会被出版社看中?
出版之后,看一看销量。
如果销量还凑合,他立马找到上影集团的那位王珊阿姨,也就是那位风韵犹存的王总,询问一下,有没有改编成电影的机会?
如果有,男主角肯定是他的!
这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虽然过程很绕,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整个事情应该就会这样发展。
见到路风都急了,热芭笑着问了一句:“我不说也行。那你告诉我,凌一尧是谁?”
“凌一尧是谁?我不知道啊。小说里面的虚构人物,你问我是谁,我怎么解释?”
凌一尧这个人物,大概是有原型的。
但路风是真的不知道。
更不用说,这部小说在另外一个时空,发表于2013年。
现在是2007年,凌一尧这个原型人物,估计还在读大学,后面的那些事情,还没发生呢。
“真是虚构的?”
“绝对是虚构的。”
热芭见到路风不像是说谎的样子,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恭维了几句:“路风,你可真是个大才子,写的小说真好看。”
只要凌一尧是虚构的,热芭愿意给路风写的那本小说,打上99分。
至于扣掉的一分,主要是女主角的名字,不好听。
如果这个凌一尧,换成是李小沁就好了。
到时候,路风的这本小说,《与我十年长跑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万一火了,可以在标题下面写上一行小字。
——送给前女友李小沁。
哈哈!
内心狂笑了一阵子,热芭忽然想收回这句话。
不行。
长跑10年,也太久了,我可等不了这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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