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德城内。
“十五两黄金,谢谢惠顾。”
若男接过鱼贩子递来的黄金,冲着陆慎点点头,俩人一狗就向城门走去。
刚到城门口,就听到常威的声音如洪钟:
“我不走,弟弟,你回去吧。”
“娘让我出来找你,你不走,我回去会被骂的。”
以为会看到两个大胖子争吵的若男和陆慎,出了城门,就看到常威面前站着一个身材挺拔,一身劲装的小伙子,正在伸手要拉常威。
“队长,你回来啦”
常威看到若男,马上挥挥手,冲着若男打招呼。
“看,我队长回来了,我要跟着队长捕鱼,常福你别添乱。”
身材挺拔的青年无奈的转身,拱手向若男行礼,“若男队长是吗?我是常家常福,我哥哥又在瞎胡闹了,没给你们添麻烦吧?”
若男乍一看到常福的俊脸,走路身形都顿了一顿,人也愣了一下,心里暗道:“怎么两兄弟,一个这么胖,一个这么英俊,真是一个妈生的么?”
她马上回礼,随手把黄金交给小梁会计,对着常福笑眯眯的说道:
“常公子哪里的话,大公子和我们相处的很愉快呢。”她听常福说常家常福,而不是说旁支的所在,明白这俩兄弟肯定是归德城常家嫡系血脉了。
常福又一拱手,微微躬身,表示尊重,他盯着若男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临出门的时候,母亲说,带不回来你哥,你就别回来了。所以我快马加鞭的出门找他,还好在这里遇到了。我已经劝了我哥好久,可是他不肯跟我回家。”
“母命不可违,我哥比我修为高一点,我没把握不伤他的情况下带他回去,既然如此,我就没法顺利完成母亲交给我的任务,唉,可能是没有脸回家了。既然如此,我就跟你们一起去捕鱼吧。”
陆慎在旁边听得目瞪口呆,这小伙子的逻辑真是严谨,一点毛病都没有啊,不过怎么感觉他就是要偷偷溜出来玩的呢?
“这边的雾气,比这边的浓一点。”
“不不不,还是这边的更浓一点吧。”
“这边的雾气要湿滑一点。”
侯三不知道自己在灰雾中待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在其中乱晃,晃到了哪里。
他无聊的观察着每一团雾气的样子,深入的比较其中的差异,就差写一篇博士论文了。
“这边的雾气确实更湿一点。”
“这边的雾气下雨了。”
侯三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团雾气,没错,这团雾气被正在往下滴的密集雨水包裹着,在下雨。
而且这团雾气和周边的灰雾都不一样,颜色更深,都有点发黑了。
侯三发疯一样的围绕着这团由雨水包裹的雾气飞舞,仿佛看到了盘古开天辟地的壮丽景象,他惊喜的大喊:
“下雨了,下雨了。”
没有什么人回应他的狂喜,声音也不知道在灰雾中传播出去多远。
侯三颤抖着伸出一只手,要去触摸雨水包裹的黑雾。
黑雾之中,亮了一亮,侯三仿佛触电一样,“砰”的一声被弹开。
弹开的瞬间,他看到那雨中的灰雾,亮起了一道闪电,闪的他眼睛发花,看不清东西,他马上又在脸上张开新的眼睛,想看清黑雾的内部虚实。
“噗”
被弹开的他像是一个被放出来的屁,喷射、拉长、变成一个长条,这都是他的鬼躯变形。
侯三感到异常疼痛,却不敢让脸上的铜牌落下来,他努力控制脸上的小手,把铜牌稳稳的托住,颤抖着让自己慢慢的恢复原本的一团形体。
他在被击打飘飞的过程中,又伸出一只手掌,掌中张开一只眼睛,拼命盯着那下雨的黑雾,生怕这是幻觉。
黑雾给了他一个电击,好像也被反弹,慢慢的远了,飘远了。
“啊,别走啊,别走啊,回来,回来”
“队长,我觉得可以让常福留下。”第一个站出来支持常福奇怪逻辑的,是绿漪。
“队长,我也觉得常公子说的挺对。”小梁也出声了。
“是啊,是啊。留下吧。”其他手下也都纷纷赞同。
陆慎奇怪的看着大家的表态,这就,大家投票一致通过了么?
若男摇了摇头,不去看常福那张帅气的脸,轻咳一声:
“咳”
刚刚用努力支持常福言论的一群人如梦初醒,左右看看,不记得自己刚刚说了啥,现在又聊到哪儿了。
“常公子口才了得,把血脉魅惑之力融入口窍的技法,还是不要对这些兄弟们用了吧。”
常福被拆穿了技法,倒是也不生气,微微一笑,展现贵公子的如玉风姿。他向前两步靠近若男,轻轻的说道:
“姐姐,我在家也呆腻了,十天,我出一百两黄金,你们让我入队,带着我玩就行。”
“好!成交!你入队了!小梁,给他登记!”若男一脸惊喜,“今晚咱们一起去城里吃火锅,小梁,记得给大家分今天的收获。”
陆逸仙睁开眼睛,入眼的是一片黑雾,还有黑雾外不断下着的雨。
“我记得,我在包饺子。没说今天是雨夹雪啊?”
陆逸仙左右看看,自己没在家里,自己没趴在床边,手里的笔记本也不见了。
“笔记本,笔记本,我要干什么来着?”
“对了,我快死了,我要把笔记本拿出来,上面记着慕仙最早的寄信地址。”
“我要把地址告诉狗儿,让他记得这个地方,将来长大了,工作了,有时间就去找找妈妈,如果慕仙比我先走,那就和我葬在一起最好。”
“好像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啊。”陆逸仙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
“还好,梦醒了。不过,这是哪儿啊?”
收获了2两黄金,陆慎开心的和若男告辞,带着阿黄一溜烟的跑回归德城。
“麻辣羊蹄,来十五根。”
“酱牛肉,五斤。”
“状元红,给我先来一坛,送到高氏百货店。”
拎着一大堆菜,陆慎和阿黄回到了高氏百货店,“阿姨,高叔叔,我回来了。”
高常氏正在店里,看陆慎回来,赶紧笑着出来:
“陆公子,今天怎么样啊?”
陆慎兴奋的举起手里的菜,又把一两黄金塞到高常氏手里:
“阿姨,我们这次很顺利,我鼻窍有大用,队长对我很好,今天收获也很多。”
高常氏却不接黄金,又塞回到陆慎手里:“傻孩子,你挣的钱,留着吧。”
老高此时走了过来,陆慎直接把黄金塞给老高,“高叔叔,你收着。”
老高开心的捏了一下,就要收到袖子里。
高常氏柳眉一竖,正要呵斥。
老高马上又把黄金塞回来,“该吃饭了,你还带那么多菜,叔叔不缺钱,你留着吧。”
老高接过陆慎拎的菜,“不错啊,小潘家的酱牛肉,老马家的辣羊蹄,高家的烤羊肉,你小子还挺会吃。”
交代完伙计看着店,三人就回到后院,摆开了菜品,老高又炒了两个蔬菜,不一会儿,状元红也到了。
“阿姨,叔叔,我上次就喝大了,你们喝吧,我以茶代酒。”陆慎知道自己酒量不行。
“既然成人了,喝酒就是不可少的应酬啊。”高常氏一脸促狭,给陆慎倒了半碗酒。
“状元红不如女儿红浓醇,你慢点喝,应该就没事了。”
陆慎看着高常氏的表情,有点哭笑不得,怎么阿姨平时很通情达理,一到了酒桌上,就对自己不依不饶呢?
“那我先吃饭吧,上次醉酒,也是空着肚子。”陆慎赶紧缓兵之计。
“行,那我先和老高喝点。”高常氏说完,端起酒碗,轻轻一碰老高的酒碗,又是一口气喝干了,又是豪气的一翻酒碗,一滴不剩。
老高忙不迭也是一饮而尽。
夫妻俩人你来我往,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不一会儿把一坛酒喝了半坛。
老高先不行了,指着陆慎:
“小子,吃、吃吃差不多了,可以喝点了。”
陆慎听老高的舌头都有点大了,只好放下啃了一半的羊蹄,端起酒碗,主动向高常氏敬酒。
他轻轻和高常氏碰了一下,把酒碗放到嘴边,就闻到辣辣的酒香,一股股的冲进鼻腔。
他轻轻舔了舔碗中的酒水,口感有点辣,举手抬高酒碗,一小口酒就进了嘴巴。
“呜”
辣味从舌尖传递到舌根,香醇的酒气冲上口腔上方,又顶住了鼻腔,紧闭的鼻腔喷出一口酒气,这酒,好冲啊。
陆慎干脆破罐子破摔,喉头用力翻滚,这口酒液就从口腔向食道去了,最终沉入了胃里。
刹那间,陆慎感觉自己的嗓子像是点燃了一条火线,又像是热热的水流。虽然食道被轻轻灼烧,但是胃里暖暖的,身体开始分泌汗液,“滴答”一滴汗就从额头滴了下来。
“阿姨,我没事呢。”
喝完了这一口,陆慎惊喜的向高常氏报告。
“咚”这次没有躺在地上,直接趴在了饭桌上。
“汪汪”阿黄此刻的叫声完全不像着急,反而有点嘲讽的感觉。“黑心小主人的酒量,一如既往的差啊。”
高常氏打了个酒嗝,又给自己满上了一碗。
“老高,去给客房床头准备点喝的水,晚会儿我托他上楼,中午有太阳,在这里睡也容易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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