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妥当,换好衣服后,高媛媛跟吴良辉一起,来到了停车场。
经纪人孙美丽开车,吴良辉出于礼貌,准备坐到副驾驶。
就听高媛媛说道:“你坐到后面吧,嫦娥的副驾坐不得,那是留给有缘人的。”
孙美丽的绰号叫嫦娥,未来她的微博账号,就是“孙嫦娥”。
听到高媛媛的调侃,孙美丽橫了她一眼,笑骂道:“你想要跟帅哥坐在一起就直说,别拿我开涮!”
女人之间的争论,吴良辉很明智的选择了闭嘴,只是乖乖坐到了后排。
在密闭的空间内,吴良辉又闻到了高媛媛身上的香水味。
今天是桂花的清香,非常淡雅,似有若无的,搭配上高媛媛清纯的外貌、温柔的气质,更加撩拨人的心弦。
孙美丽了解高媛媛的个性,知道她不擅长找话题聊天,所以启动汽车后,她就主动说道:“我们媛媛是真正的淑女,吴导你可不要欺负她。”
了解到吴良辉的才华后,孙美丽对吴良辉的称呼,很自然的从小吴变成了吴导,这就是成熟社会人的基本技能。
吴良辉看了看高媛媛,笑着说道:“这几天接触下来,我发现媛媛姐比较内向,这点挺意外的。
她在镜头前的表现力太强了,让我产生了误解。”
孙美丽说道:“做演员是工作,必须要打开自己,但媛媛本质上是个安静内敛的女生,所以她有时候会害怕和逃避演员工作。
如果不做演员,媛媛绝对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贤妻良母,现在还是一个夸人的好词,很多女孩子都喜欢。
未来这词是说不得的。
孙美丽这是知道高媛媛对吴良辉有意思,开始夸高媛媛,给她打助攻。
高媛媛看了看吴良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我也很想放开,就是很难突破自己。
有时候想想,可能是小时候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的。
我读中学的时候,我们班主任林老师,是一个很有气质的老太太。
她每天教导我们要做一个文静的淑女,课桌上的书要摆好,连垫布都要叠得整整齐齐的,每隔两天就要拿回家去洗。
慢慢这个习惯和个性就养成了。”
高媛媛身上,确实有一种温柔贤淑的气质,这种气质和教养,让她在未来三四十岁的年纪,依旧显得优雅从容,非常的漂亮。
听到高媛媛的话,吴良辉说道:“你何必要纠结放不放开呢,老话说面由心生,你长得越来越温柔优雅,这就说明你的内在是好的。”
吴良辉前世很喜欢高媛媛和刘亦妃这样的女明星,因为她们会觉得不好意思。
面对别人的喜爱和夸赞,有些女明星觉得理所当然,甚至不屑一顾。
有的则会不好意思,感谢厚爱,这种行为,就是内在心灵和修养的折射。
看高媛媛在严肃的思考,吴良辉赶紧说道:“我一个19岁的纯情大男孩,竟然妄想给女神高媛媛提意见,真是倒反天罡啊。”
高媛媛噗嗤一笑,白了吴良辉一眼,反问道:“你是在说我年纪大吗?”
这话要是别的女人问出来,可能很有压迫感,但是高媛媛说话温温柔柔的,真有种撒娇的感觉。
吴良辉感觉遭不住,骨头都轻了,他意味深长的说道:“不大不小,刚刚好!”
带点破车的调侃,高媛媛又被逗笑了。
孙美丽从后视镜里看到高媛媛傻笑的样子,不再插话了,她只希望吴良辉不要太残忍
车子开到中关村附近,三人一起走进了一家名为“辛辛那提”的牛排店。
店内装潢非常西式,全都是卡座和包间,不少人会选择这里作为商务宴请。
一方面这家西餐厅环境不错,有一定的格调,另一方面这家店的牛排套餐固定,价格不会很贵,用餐的预算可以控制。
吴良辉给潘昌旭打了个电话,就看到有个三十岁左右、身材中等的男人,站在A02包间门口,在朝自己招手。
“潘总您好,不好意思,今天刚好给媛媛拍一组广告,就带她们一起过来了。
我带了朋友,今晚我请客。”
看到高媛媛后,潘昌旭感受到了压力,他觉得今晚的谈判不会那么轻松了。
这就是吴良辉带高媛媛来的目的之一,展示一下自己的朋友人脉,在跟潘昌旭讲价的时候,会有优势。
大家寒暄认识之后,分别落座。
吴良辉开门见山的说道:“对于签约新浪博客,我是很感兴趣的,但能否合作,还要看潘总你们的条件。
实不相瞒,受狐那边也有联系我,他们不仅有博客,还有受狐视频。
受狐开出的独家签约待遇还是很诱人的,要不是潘总您今天给我打了个电话,我可能已经答应受狐那边了。”
商业谈判,拿竞争对手来抬价,虽然简单粗暴,但却很有用。
潘昌旭也不知道受狐到底有没有接触吴良辉,但他现在签下吴良辉的决心很大。
因为在公司里,竞争对手赵丽珍签约了不少名人,业务搞得有声有色,潘昌旭这边却还没有挖掘出一个像样的素人,完全被赵丽珍压制了。
对于潘昌旭来说,吴良辉就是他今年业务成败的关键。
“吴导,我们鑫浪是很有诚意的,在博客事业的投入力度上,受狐绝对没有我们的大,这点请您放心。”
“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相比于受狐,我还是更看好鑫浪博客的发展,所以才会来跟潘总您当面聊。”
不知不觉间,这场谈话就被吴良辉主导了。
最后潘昌旭透了底线,愿意给出50万签约金,并且详尽的列出了各种推广待遇。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吴良辉自己提出来的,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博客接广告商单,收益归属吴良辉本人。
对于这一点,潘昌旭没有在意。
其实鑫浪博客在发展的早期,对于博客的广告是没有重视的,毕竟此时大家都在烧钱抢占市场,盈利需求是往后排的。
一直到2007年10月份,鑫浪才宣布在博客上嵌入广告,跟博主签订分成协议。
而且在2006年6月,鑫浪还跟许静蕾因为博客的广告收入而有过纷争。
最后鑫浪为了发展,还是让步了,许静蕾自己找的广告,收益还是归她。
因为即使打官司,鑫浪也不一定能赢。
此时在法律上,对于博客的归属权是有争议的。
博客到底是归平台公司,还是归个人,这个没有明文规定。
鑫浪如果跟许静蕾打官司,会引起其他大博主的不满,对平台伤害很大。
吴良辉提出这个条件,只是把丑话说在前面而已。
潘昌旭急于跟吴良辉签约,自然不会在这事上去计较。
这顿饭吃到晚上8点半,合作的意向基本达成,细节也聊得差不多了。
过两天吴良辉到鑫浪去签订合同后,重生后的第一桶金就会到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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