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一首诗,震惊满朝文武! 第464章 勉强蒙混过关

    卯时。

    大雪仍在下。

    狼骑先锋营中。

    一阵又一阵的哀嚎响彻不休。

    马鞭划破空气的抽打声,便是下方围观的众人,也觉得心惊肉跳。

    寒冬大雪,马鞭抽身。

    皮与肉一同撕裂。

    那滋味,可不是一般人能承受。

    负责行刑的兵卒已浑身是血,倘若仔细看,还能瞧见他脸上竟有些许碎肉。

    但这惨状,可并非来自他本身。

    而是来自他面前的一排人。

    他们被扒光了衣服,只留一条裤头。

    五花大绑在柱子上。

    一轮又一轮地鞭打。

    这酷刑令得他们面目全非,血肉模糊。

    血流成了泊,空气中满是腥味。

    其惨烈程度,便是给他们行刑的兵卒,都因为血肉飞溅,而浑身沾满了血,就像是淋了一场血雨。

    场面血腥至极,恐怖惊悚。

    “先锋营总旗蔑儿乞,犯私自带兵出营罪!”

    “从犯二百零七人!”

    先锋营统领曹方,宣读罪状。

    说完,他快步走上刑台。

    拔出腰间匕首,狠狠削去了蔑儿乞一根手指头,剧烈的疼痛使得后者发出震天哀嚎。

    “啊!大人饶命啊。”

    “我……我是无辜的……”

    蔑儿乞已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但嘴里还是不肯松,一口咬定自己无辜。

    “你无辜?”

    曹方怒极反笑,他当场抓到这帮人。

    居然还有脸说自己无辜。

    他掐住蔑儿乞血流不止的伤口,手指狠狠扣了进去,一点点撕裂开来。

    蔑儿乞疼的浑身颤抖,眼睛翻白。

    “说,百户陆丰去哪儿了?”

    “他到底在什么地方!”

    曹方满脸煞气,狰狞厉怒。

    蔑儿乞一行人回营,就立刻被他派人抓了起来,扒光衣服绑在这里受刑。

    除了一泄心头之怒。

    更重要的是,逼问百户陆丰的下落。

    他是这支小队的头领。

    不将他抓回来,那就不算完。

    蔑儿乞痛的面目扭曲,低吼:“陆大人死了……是,是我杀了他!”

    闻言。

    曹方当即松手,转而抓住他的头发。

    厉声质问,“你说什么?你杀了陆丰!”

    “到底怎么回事?快把一切老实交代!否则,就让你尝尝千刀万剐的滋味!”

    他话音刚落。

    便有几个士兵,抬着一排刀具上来。

    蔑儿乞看着那十几把剔骨尖刀,心头忍不住发怵,这要是用在自己身上,岂不是如?猪一样,活活把他剔了。

    “大人……我……我老实交代。”

    “其实这次离营,是陆丰那个王八蛋的主意,他欺骗我们说是将军发了命令,叫我们先行一步。”

    “但是路上,我越想越不对劲儿,便与他发生了争执,后来才知道根本没有命令,他是打算带着我们哗变。”

    “我和兄弟们都不愿意背叛大将军,就……就联手杀了他,尸体已经带回来了。”

    陆丰,就是那被秦赢一枪爆头的百户大人。

    回来的路上,蔑儿乞已经全部想好了说辞。

    并且跟弟兄们都通了气。

    责任全都推到他头上,不管如何严刑拷打,就是咬紧牙关死不认账,给他来个死无对证。

    大将军难道还会因为一个死人,而砍了他们二百多号活人?

    虽然这样做,很对不起陆丰。

    但,死人就不要与活人计较了。

    大不了每年的祭日,多给他烧点纸钱。

    曹方听到这些话。

    果真当场吓了一跳。

    哗变!

    这可是军营中最大的罪。

    并且还是一名百户带头。


    要知道,军中百户官职已经不低了。

    先锋营除了他曹方之外,就是百户陆丰最大,做到这样还不满足,竟然带兵哗变!

    “尸体呢?”

    曹方阴沉着脸道:“既然带回来尸体,为什么不早说!”

    蔑儿乞一脸苦涩,“您……您没给我机会说啊。”

    曹方眼神中闪过一丝尴尬。

    他刚才确实太生气了。

    抓到人后,什么也没问。

    直接抓起来用刑。

    倒是差点错过了大事啊。

    “你最好不要说谎,否则你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曹方说完,立即下了刑台,前往大将军营帐汇报消息。

    此事涉及太大。

    已不是他一个先锋营统领能定夺。

    必须禀报大将军狐平云,由他决定这帮人是杀还是留。

    很快地。

    狐平云从营帐中出来。

    他走上了刑台。

    望着脑袋下垂,披头散发的蔑儿乞,眼神中的鄙视难以掩饰。

    “你说,是陆丰欺骗了你们?”

    “他打算哗变,而你杀了他。”

    狐平云的声音很冷,很阴沉。

    透着一股怀疑。

    陆丰的为人,他颇为清楚。

    不像是那种会哗变的人。

    更何况,现在死无对证。

    蔑儿乞要泼脏水的话,死人也没办法与他争辩。

    蔑儿乞已非常虚弱,他有气无力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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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确实杀了他。”

    “求大将军明查,卑职绝不敢有半句谎言。”

    狐平云道:“尸体呢?”

    蔑儿乞喘了一会儿气,然后才说道:“就在营外的马车上。”

    狐平云使了个眼色。

    曹方当即往营外冲出。

    不一会儿。

    他肩膀上扛着一个白布包裹全身的尸体回来,靠近后可见,尸体少了一颗头。

    狐平云检查了一番,确认这尸体就是陆丰。

    虽然他没有穿铠甲,但身高外形,还有当年替自己挡了一刀,在胸口留下的伤疤。

    全都足以证明,这就是狼骑先锋营的百户。

    陆丰!

    “他的头呢?”狐平云面色凝沉,冷喝道。

    他如恶狼一般的眼神,直勾勾盯着蔑儿乞,似在窥探猎物,充满了压迫感。

    蔑儿乞喉咙滚动,狐平云给他的压迫感,丝毫不弱于秦赢,但他还是咬着牙,说出了事先想好的说辞。

    “他反抗太激烈,我们没办法,只能用弩箭射杀,正好射在了他脸上。”

    “血肉模糊,五官撕裂……没…没法看了。”

    “卑职就擅自做主,将他的头砍了。”

    这番说辞,也勉强应付得过去。

    其实这也是无奈之举。

    他被秦赢一枪爆头。

    这要是带回来给狐平云看见了,他岂不是全都明白了,无奈之下只能砍了他的头。

    狐平云陷入了沉思。

    这番话他并不十分相信,但也不全是怀疑。

    如果蔑儿乞真有哗变之心,那他大可带兵走人,天大地大,狐平云也根本找不到他。

    何必还要再回来,身受皮肉之苦?

    陆丰之事,虽说疑点重重。

    但现在死无对证,而且狐平云自己,也没有遭受什么损失,倘若将犯错众人都砍了。

    军中难免有人说他残忍。

    要是再有人说,是因为狐平云歧视混血,所以才大开杀戒,这可就动摇了军心,太得不偿失。

    现在他们已身受鞭刑,皮开肉绽痛不欲生,也算是惩戒了,倒不如就此打住。

    一念至此。

    狐平云当即道:“这次的事,到此为止!”

    “以后谁也不许再提!”

    “如果还有人再犯,无论什么原因,必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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