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二人就找到了负责这次运送物资的小胡子军官阿尔瓦。
结果听完二人叙述后,阿尔瓦却嗤之以鼻道:“让我转道?真是笑话!不可能!你们清教众只是负责跟范威廉大公谈判的,押送物资是我负责,用不着你们指手划脚。你们都愣着干什么?继续前进——!”
参孙脸颊不由一黑。
看得出来阿尔瓦对‘伊丽莎白女王这次委任清教众负责和反抗军高层谈话’这件事十分的不满,估计不是他觉得清教众妨碍了他的上升之路,就是和英兰领的政治格局有关,他可能不是亲清教众那一派。
眼见这名军官在这个时候竟然跟他耍性子,参孙一时间有些恼怒,他最烦这种不认真干事、有私心的政客,正打算用强硬手段强迫他迫使部队改道,不想这个时候突然一个身影从林中蹿出,直接落在了一辆货车的车顶,不是参孙一直避之唯恐不及的白玫瑰又是何人?
可以看到,此时的白玫瑰并没有变出两颗头,还是正常的面孔。不过她的行为模式与常人不太一样,一出现就用鼻子乱嗅,似乎在寻找什么气味,随后她的目光就锁定在了‘淹没在人群中的蔷薇和参孙’身上。
“该死!难道她能闻到蔷薇或者我的气味,是循着我们的气味追来的?”参孙这一刻心中是又惊又怒,刚要掏出弓弩射击,蓦地感到眼前一黑,似乎一道黑影扑到了他的面前。
然后,没有然后了……参孙再次苏醒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之前的场景,他一样在队伍的后游,蔷薇在前面领路,两旁有白杨树,前面不远处就是山坳。
回过神来的参孙顿时意识到情况紧急,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毕竟谁能想到白玫瑰竟然能循着二人的气味追来?
这次他没有再试图改变押送军官阿尔法的想法,而是跑到前头,装作皱了皱眉头的样子,跟蔷薇说情况有些不对,让蔷薇跟他来一趟。
一直觉得他不会骗自己的蔷薇不疑有他,起身跟上了他。
参孙当然是装的,他现在已经不打算管押送部队的死活了,反正他和蔷薇二人没事就行。
结果二人刚走到一处山坡,还没走出多远,就听到下方‘密林小路中的押送部队’里传来一阵骚动。二人居高临下循声一望,正看到白玫瑰从林中蹿出,跳上了一辆马车的棚顶。
“那也是你站的地方?下来!”
“你倒底是什么人?”
面对众人的呵斥,白玫瑰却视若无睹,嗅了半天无果之后,突然又从脑后长出另一个脑袋,开始用两个鼻子乱嗅。
看到这场景,众士兵只感到一股凉意从心底泛起。
“啊啊啊……人魔!她是人魔!”
“逃啊!大家快逃啊!”
“该死的!”眼见军心有些涣散、军官阿尔瓦立即大喝道:“别怕她,咱们装备了最新式的火绳枪,给我射击——!”
不得不说,阿尔瓦还是有些声望的,随着他的一声令下,拿着火绳枪的部队最先反应过来,赶紧排好队列,点燃火绳,疯狂的对白玫瑰射击起来。
火绳枪这种东西,在上个世纪就出现了,但是装填十分的麻烦,使用前需要先清理引火孔和火药池,因为不清理的话,火药燃烧产生的残渣经常会堵塞引火孔,造成点火失败。
清理完之后,还要将引药倒入火药池,并合上火药池的盖子。然后拧开装发射药的小瓶,将发射药从枪口倒入,随后将弹丸从枪口处装入,从枪管下抽出通条,捣实枪管内的弹丸和发射药。之后点燃火绳才能射击。
整个过程,十分的繁琐,使用者一分钟也就只能射击两次。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东西对环境还要求比较苛刻,只能在天气干燥的时候使用。加上夜间容易暴露,射程短,准确性低,容易炸膛等等因素,导致很多部队还沿用弓弩系统。
但是这支部队的火绳枪明显是经过改良的最新产品,不仅简化了操作步骤,无论是准确性、射程还是威力都和之前不可同日而语。
参孙和蔷薇的眼光都异于常人,无论是观察力还是判断力都是普通人的好几倍,立即判断出这火绳枪发射的弹丸有效射程应该已经超过了百米,最大射程甚至能达三百米,这已经比普通箭矢要强了,而且它的威力竟然能够穿透货车上的铁皮,这也不是普通箭矢能比的。
但是就是这样威力巨大、移动速度达到普通箭矢好几倍的子弹,却被白玫瑰轻松挡下以及避过。看到这个场景,蔷薇神色一变,设身处地,她自认不会像白玫瑰这样游刃有余,很明显白玫瑰身手要比她强很多。
一面躲开众士兵的攻击,白玫瑰一面并没有反击,而是仿佛发现了什么一般,在空气中嗅了嗅鼻子,随后直接无视了这只车队,一路向蔷薇和参孙的方向冲来。
“该死的!难道这家伙这次的任务就是我们俩,不包括袭击这支运输部队吗?”参孙神色大变,这一刻他终于反应过来,白玫瑰压根不是冲着物资来的,她的目标是他和蔷薇。至于白玫瑰为什么能判断出二人的气味,原因很简单,她见过他和蔷薇。估计之前这白玫瑰或者红玫瑰‘对于气味的敏感度’就异于常人,只不过当时表现得不太明显,现在被改造成了这副怪物模样,这方面肯定得到了加强。
蔷薇现在原则上是圣教的叛徒,所以她可不会傻到认为白玫瑰这时候是来和她和参孙叙旧的。
“她的目标是我!我们快走——!”
一时间二人迅速地逃离现场。
很可惜,白玫瑰的速度比二人快很多,没过多久就逼近了二人。
“该死的,这样下去不行。”参孙刚想对蔷薇说你快跑,我留下来断后。
不想这个时候,两人恰巧路过一处山涧,蔷薇突然一脚将参孙踹了下去。
在参孙一面下跌一面难以置信的目光中,蔷薇目光中充满了柔和,轻声对他说了一句话。从她的嘴型参孙知道了她说话的内容,“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如果事后我们找不到彼此,就一年后的这个时候在老地方见。”
很明显,蔷薇是不想让身后的白玫瑰听到二人谈话的内容,故意说得小声的。而且还怕这样不保险,并没有说明确的地点,而是以一种隐晦的方式说了见面的地方。
从参孙睁大的双目以及狂怒的表情中,蔷薇知道他看懂了自己要对他表达的意思,对他嫣然一笑,随后快速的越过山涧,向远处跑去。
那最后的一抹嫣然的笑容看得参孙心如刀割。
“不——!”他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随即他就落入了下方的湍流中。
……
喜欢参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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