诅咒 三

    也许像我这样的人只有黯然迷蒙的阴天才适合我,阴天也就成了我最喜欢的天气,那么让人感到神清气爽,那么让人觉得有筋有骨。当耀眼的阳光四下漫溢的日子,人被晒得皮松肉软之际,我会眯缝起双目去蔑视太阳,而后拿整日的昏睡来抵抗它的肆虐。太阳令我讨厌的原因还有,它使我不再看得清楚鬼鬼眼里的以及他的眼里的那种特殊的光,我需要那种光如同需要水和空气,或者我是需要那心悸的感觉使自己不至于几近麻木。

    不知道我为什么老喜欢把鬼鬼跟他扯到一起,记得当初他第一次来我的小屋的时候,就惊叫了一声:“啊,你还养猫?”好像猫是瘟神,是不详之物似的。显然,他不喜欢鬼鬼。他说他家里就曾经养过一只小丝毛狗,皮皮,很一般、很普通的那种,是我很讨厌的那种。如今,好像大部分养宠物的人家都习惯养狗,把狗都养得俗气了。转念一想,在他那又明亮、又宽敞、有妻儿共享天伦之乐的家里,养狗似乎是明智的选择,可以让人断定他的家庭跟世间所有家庭一样,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的集合。——有相当多的人就是为了这别人眼中的“正常”在生活着,一辈子。而我呢?在这个又阴暗、又潮湿、甚少有人光顾的小屋子里,除了养只猫我还配养什么?所以我事实上是喜欢鬼鬼的,那种喜欢被莫名其妙地埋得很深,甚至埋进了冷漠的后头,只要我笃定我的鬼鬼懂就行了,我管不着别人。另外,我又知道鬼鬼也真的是懂了我对它的喜欢的,你看它回复给我的冷漠,它对我的喜欢何尝又不是藏在它的冷漠背后呢?

    要说他,还确是个气度不凡的中年人,身高比我都长一公分,虽至中年,除了小腹的略微突出之外,身形倒也是颇为不错,加之成熟男人所独有的质感与魅力,便绝对称得上“精品男人”了。这种男人让人感觉很舒服,让人感觉他在身边为你的生命之船护航。然鉴于我和他之间不被世人所容的特殊关系,他给我的这种感觉又显得如此飘忽不定,若即若离。他终有一天会离开我,这一点我一开始就清楚得很。


    从家乡那个小城镇走出来,到大城市里读大学。在这个相对而言思想开放许多的地方,我偶然间意外地在网络上发现了很多与我一样的人,发现了这样一个在社会上真实存在着的特殊的圈子,这个圈子竟然大得我无从想象,形形色色的人在其中,有不少都是你平时绝然想不到他有这种倾向的人。我不禁要为这个世界定下游戏规则的上帝了,因为他受到了愚弄。当然,上帝是不好被愚弄的,他生气了,就给每一个“叛徒”下了诅咒,用诅咒把我们顶得死死的。

    很长一段时间,我并没有去涉足那个圈子,我开不了心里的那把锁。我开始发现这个圈子的时候,甚至也没有那种找到同胞的惊喜,反有种厌恶,不知道是厌恶别人还是厌恶自己。我只是在网络上当一个旁观者,看着这个圈子里不为人知的生生息息,然后会想上帝看我们会不会也像我这样?所以感觉很奇怪。如果不是因为一个女生,恐怕我永远都不会踏入这个圈子,就永远不会遇见他,也永远不会受到诅咒了。天,这竟都是被事先安排好了的!

    我在他身边还有另一重身份,那就是他的“干儿子”,当然这是为了掩外人耳目的。去他家,我用的就是这一重身份。他老婆是个看起来颇有涵养的妇人,或许是因为一直都有着殷实家底的缘故罢,尽管已是半老徐娘,却仍是风韵犹存,称得上迷人的那种,与他的气质甚为般配。倒是他的女儿差一些火候,她身上似乎没有遗传父母的什么优点,是个相当普通的女孩子,放进人堆里找不着的那种。由于城里的孩子上学比较晚,教育的年限也更为规范些。所以,他女儿虽然与我同龄,可是却还在读高。他总是会捧着我的脸说,我女儿的学习成绩远不如你,她是肯定考不上像你那样的重点大学的。我不清楚,他这句话的重点到底是在说他女儿,还是在说我。

    对啊,我上的是一所重点大学,在我们那个还比较落后的城镇里也算得上光荣的事情了。我作为家里的独生子,肩膀上似乎还背负着种种世俗的责任,我摆脱不了。中国这样一个社会,舆论不会允许你冒失地舍弃社会责任去追寻真实的自我存在。就是这样的矛盾,一种无以复加的沉重的矛盾,让我也失去了选择的勇气与知觉。我该怎么办呢?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如果我是孽障,我是不是该五雷轰顶?我强迫自己不要想太多,强迫自己变得迷糊。迷糊一点多好,什么都不知道,像个疯子,像个神经病,那才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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