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作家都是流氓”,我听了就生气,为作家鸣不平。一般称之谓“作家”的人,肯定是为人类做出了或大或小的贡献,肯定是有所成就的人,必须有所著作,无论能否流芳百世,且不去说,我们这样武断地就下评语,那是不对的,是没有道理的。况且作家是一个群体,纵然有一两个是流氓,那是可能的,不能一概而论,这显然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偷换了主体。
说“作家是流氓”,有什么凭据呢?作品是作家呕心沥血写出来,有一些是真实生活的写照,也有一些可能是杜撰的和想象的,你能说作家写到情爱之事,就一定是他亲身经历的吗?那不可能,他不可能有那么多机会和时间,他既要创作又要下地狱犯贱,那还不得累死。当然,一个作家有一两个红颜知己,也是有可能的,也不为过,未必就会发生那种肮脏之事。
有人把一个作家戏称为“流氓作家”,请问此语从何而来呢?可能他的文字里有一些男女欢爱之事、苟且之事、甚或肮脏之事,你没有“赏心悦目”吗?你不认同这曾是一个真实的写照吗?请问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为什么要有爱情呢?为什么要行夫妻之礼呢?当然爱情首先是一种感情,是一种思想上的东西,是一种意识形态,当爱情到来的时候,他(她)是没有准备的,爱与被爱应该同时发生,可能也有所主次与先后的差异,但爱与被爱都是伟大的,是没有瑕疵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从爱情到亲情还有一段距离,男女的结合是爱情发展到某种程度的结晶。
“男人好色”,会多看几眼漂亮的女人,也许会心猿意马,也许会发生意淫,从而有某种需求,甚或有大敢放肆的举动,但是所有正常的男人都会有一种心理反应,或者说是异性发出的某种气味或苛尔蒙的作用,就像“望梅止渴”一样,是一种正常反应。女人亦如此,也可以说女人也好色,这和作家不作家没有任何的关系,我们不能牵强附会。
至于“流氓作家”这种说法,应该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作家本人的一种评价,起码承认是“作家”,把“流氓”放在修饰语的地方,那他对作家也是有一种钦佩的,然后还有一种鄙视,但也反映出对“作家”的嫉妒,那种事自己想不想没人知道,做不做也只有少数人知道,把流氓二字转嫁别人的头上,无非是显摆自己,提高自己,那就说明自己是无能的。
我也只是偶尔捉笔,写一二文字,充其量是个文艺小青年,与作家还差得很远,不存在为我自己正言之说,各位不要误解。
如果说作家都是流氓,那么鲁讯算不算作家,叶圣陶、巴金等等算不算作家,著名作家算不算作家,他们该都是流氓吗?这于情于理不和吧?
当然韩寒也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富贵思淫欲,淫欲过后搞文艺。”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有一定的道理,可是不能以偏概全,有些人为了创作都不曾结婚,有些况且还是真正的君子。
“作家都是流氓!”,这句话分怎么说,有些作家可能是流氓,为了创作的需要,当然并不尽然,有些作家根本与流氓扯不到一块去,你怎么说作家都是流氓呢简直是自相矛盾。
一切作品都来源于生活,没有生活基础的作品绝对不是好作品,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有亲身经历的事,才有生命力,而那些想象而来的东西,多少是真实生活的写照,否则根本不会有市场和根基。
因此说“作家是流氓”我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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