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赵玄奇是被吵醒的,咚咚咚的敲门声不断,吵得他脑袋都快炸掉了。
他迷迷糊糊的从床上醒来,捂着脑袋,昨天喝酒太多了,虽然没有彻底喝醉,但是浑身也十分不舒服,看来以后还是得少喝点酒,喝酒伤神啊。
“咚咚咚!”
敲门声还在回响。
“这个时候还有谁能来找我呢?怎么感觉天天都有人找我?太麻烦了吧。”
他站起身子。
缓缓打开房门。
眼前出现一个青年,正是李云天。
李云天看着疲劳的赵玄奇,脸上立刻露出自责的神色:“不好意思啊,赵兄弟,实在是打扰你了。”
“没事没事,大家都是同乡,你找我有什么事呢?”赵玄奇回答道。
李云天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最终主动上前给了赵玄奇一个拥抱,然后这才说道:
“这些天跟你相处得很好,也是你让我明白应该作为优秀学子,应该努力读书,青史留名,名扬天下,我才生出考取进士的心情,我也会为了青史留名而努力奋斗!”
“我的朋友不多,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谢谢你让我拥有了这个广大理想,我一定会为了这个理想拼搏!”
一字一句十分认真。
这家伙竟然获得了如此广大的理想,可是好像我也没说什么吧?
赵玄奇看着一脸认真的李云天,他也主动给了李云天一个拥抱:“你也是我的好朋友,这些天还得多谢你的照顾了。”
不得不说,这些天,李云天的确帮助了赵玄奇许多小事情,二人在交流上也很有趣,算是赵玄奇在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一个朋友了。
他主动问道:“你怎么一副惆怅的表情?难道是要发生什么大事吗?”
李云天却是摇摇头,苦涩的说道:“我将要离开紫云郡城了,我的一个远方叔叔在边关立下军功,最终入赘边关一个豪门大族,他看我读书成绩很好,决定将我带过去培养,想要让我出人头地。”
“我不日就要出发前往边关,此去足有数百里远,现在只是过来跟你告别,有点不舍罢了。”
“要前往边关吗?”赵玄奇一愣。
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是一字不发。
这个时代想要中举中进士很难,因为科考的一些珍贵书籍都被世家大族珍藏,你只有进入世家大族,才能阅读这些藏书。
否则的话,纵然你有黄金千百两,也无法阅读这这些珍藏的书籍,这些书籍都是用来传世的,外人不可能轻易查看。
自己如果不是有周夫子的引荐,得到袁秀才的满意,获得袁家的支持,成功娶了袁家媳妇,否则自己想要看这些书,恐怕都要去当大族的奴仆!
这个世界的知识垄断,比华夏古代更加严重,甚至由过而不及!
想必李云天的这个叔叔,之所以选择入赘边关大族,恐怕也是为了家族的考虑吧,甚至也是为了李云天的读书考虑。
就像自己去书院读书,需要获得全村全族的支持还有集资相似,李云天读书恐怕背后也有着整个家族的默默付出还有牺牲。
李云天的处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恐怕如果读不出书,在那边的处境绝对会跌落到极点,受尽白眼,一个人孤苦伶仃努力读书,怪可怜的。
这个时代贫苦百姓想要出头,太艰难了,难如上青天!
赵玄奇只能说道:“这几天就要走吗?这么着急?”
李云天回答道:“不是这几天,而是今天,我跟你道别之后,马上就要离开了,马车已经在客栈外等我,所以我才一直敲你的门。”
他苦笑道:“这一去边关,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回来的一天,今天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跟你告别就是我今天最美好的时刻,再见了我的好朋友。”
说完,李云天缓缓转身,与赵玄奇挥手告别,就要离开。
这家伙,竟然把我看做最好的朋友。
赵玄奇心中却是乐了。
没想到在不知不觉间,自己却成为了他人的最好朋友,明明自己没有刻意结交啊。
想到李云天在那边的处境,可能不是很好,赵玄奇决定帮助他一把。
他突然出声道:“等等!”
说着,赵玄奇立马回到房间,拿起笔墨纸砚在书帖上写诗。
郡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
西出边关无故人。
他将“渭城”改成“郡城”,也将“阳关”改为“边关”,才彻底把这首诗写出来。
然后走出门去,把这首诗句塞进李云天的怀里,又向客栈小二要了一杯酒,赠送给李云天。
李云天一愣,搞不懂赵玄奇突然做这些是为了什么,却还是认真的将酒一饮而尽,心中十分感动。
等他打开纸张查看诗句的时候,瞬间惊讶在原地:“赵兄弟你你这首诗真的送给我吗?”
“不是送给你,那是送给谁呢?”
赵玄奇衷心的祝福道:“我的朋友,希望你努力读书,金榜题名,完成你的理想,青史留名,祝愿你获得成功的那一天!”
“实在是太谢谢你了,平生还是第一次有人为我一个普通人作诗,而且你还是三门第一,你这种身份高贵尊贵,实在是太抬举我,要知道别人通常都是看不起我,太谢谢你了。”
李云天已经有些语无伦次,
这还是第一次被人当人的感觉,真好!
双手握着赵玄奇的手不肯松开,脸上的激动还有兴奋,溢于言表。
现在的他,只是单纯的认为赵玄奇想给他写一首诗送别,还没有知道背后的含义。
一番告别之后,然后才缓缓离开。
李云天走出客栈之后,立马走上旁边的一辆马车。
里面有一个衣着锦衣的长胡子中年,眼睛里露出一丝嫌弃的眼神:“如果不是你叔叔嫁给了我妹妹,我才不愿意过来接去我家,我可不信你这种人真能考上举人进士。”
李云天没有多说,只是安静的坐在马车内,他把怀中的诗句努力珍藏起来。
中年男子看见了这一切,大手一伸,立马将纸张抢过来。
“你你还给我,这是我朋友送我的!”
“你马上就要去边关,到时候住的是我家,吃的也是我家,读的书也是我家的,看你一张纸,又怎么了?”
中年男子打开纸张一看,瞬间被诗句给惊呆了,“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边关无故人。”
这首诗写的很好,水平高超,就连自己见过的一些巨人还有进士,恐怕也无法做出这种水平的诗句。
更重要的是,就连字迹也写得十分完美。
上面的字体龙飞凤舞,哪怕是不读书的人也能看出其中的优美,绝对是书法大家才能写出来的字。
整个北魏国,没有几个读书人能够写得出这种级别的字迹,一只手可以数得过来!
中年男子惊讶的看着马车角落的李云天,没想到李云天竟然交到这样子的一个朋友,想必这个朋友绝对不一般!
而这个朋友还能给李云天作这样一首诗送别,可以想象李云天与这个朋友的关系很好。
假如李云天的这个朋友当官了…
不对,他这个朋友绝对能当大官!
看来以后不能随便欺负李云天了。
中年男子心中阴晴不定。
随后露出一个笑容:“还给你,以后你就是我家的人了,放心,不会有人可以欺负你的,你就安心读书吧!”
李云天把诗句塞进怀里,牢牢地珍藏着。
他不傻。
甚至可以说很聪明。
不然的话也不会在23岁这年就来考举人,甚至就差一点点就能考中举人。
这还是他没有看过珍藏书籍的情况下,获得的如此优秀成绩!
中年男子的态度变化,明显就是从看了诗句之后产生的。
李云天这才明白赵玄奇写诗的含意。
赵兄弟的这首诗,不仅仅是给自己告别的礼物,也是他这位三门第一愿意替自己出头的一份保证啊!
甚至可以说是一点点威胁
他眼眶红红的,心中只有感激,握住诗句的手更加用力。
李云天忍不住从马车窗户上探出脑袋,朝后方看去,只见一个小小的人影正站在客栈面前朝自己的马车挥手送别,随着马车的渐行渐远,身影越来越模糊,直到再也看不见
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已经是泪流满面,他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努力读书,考中进士,青史留名,方能不负赵兄弟的如此礼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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