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道夫·泰勒认为,让风靡全国用不着求万物之父。
他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小声’嘟囔的。
勃朗特倒是头一次露出了‘獠牙’,双眸直视兰道夫:“是啊,先生。”
她停顿一瞬。
“…我当然会选择救您。”
可是,这话非但没能让兰道夫继续向下深入某层关系,反而使他微微挺胸,颇为矜持地收拢那尖锐的下巴,沉声应道:“我相信您的品德,勃朗特小姐。正如您可以百分之百相信我——我也会那样做的。”
勃朗特愣了几秒,默默起身道谢,找个理由去厨房了。
“…这不是个好回答,兰道夫。”
兰道夫捏了捏眉心:“这是正确的回答…罗兰。”
罗兰笑:“爱可不是正确。”
贝翠丝环着罗兰的脖子,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奇极了:“什么是‘爱’,罗兰?”
罗兰把她散下的头发捋回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罗兰呢?”
罗兰想了想:“违背自我。”
贝翠丝不明白。
“你喜欢画画吗?”
“喜欢。”
“不要你画画了,行吗?”
贝翠丝头摇得飞快:“不!”
“从今天开始你就再也不能画了。”
贝翠丝气恼地瞪着罗兰:“我要画!”
“如果你继续画,兰道夫就会生病。”
贝翠丝歪头:“病?”
罗兰:“他会‘唉’一下病死,像个臭鸡蛋一样难闻,再也不能说话,冷冰冰的,被埋在土里——如果你还要画画…你还要吗?”
贝翠丝犹豫地扭头看了兰道夫,泪眼婆娑:“…不画了。”
罗兰轻轻碰了下她的眼角:“这就是爱,贝翠丝。”
然而金发的姑娘依然不明白。
她任由罗兰靠近自己的耳朵,听他在耳畔低语:
“和兰道夫讲这句话,贝蒂。和他说,‘我爱你,哥哥’。”
贝翠丝感受不到这话里的沉重,不过,依旧学舌似的,对兰道夫喊了一句:“我爱你,哥哥…”
兰道夫很感动。
但他还是希望贝翠丝能松开罗兰后再对他说这句话。
关于报纸上的‘麻烦’,兰道夫和罗兰一致认为(萝丝此刻在家里帮某人写作业,没空参与讨论),将错漏甩给报社里的员工——这对于泰勒来说花不了几个钱。
非要围绕‘母马’做个解释,从而达到反转甚至超出预期宣传效果的法子也不是没有,但时间显然不够了。
而且有些事,越辩解越会引发更多讨论。
至于海因斯及他女儿的结局,兰道夫希望罗兰给他一些时间:
毕竟这位在贝罗斯·泰勒时期就早早加入金烟雾,勤勤恳恳干了数十年。
兰道夫要为他想一个合理的、体面的退场方式——不仅仅是他,金烟雾里的许多老员工也是时候卸下‘重担’了。
“你不打算要他的命,对吧?”商人问。
“我倒感觉,是你打算要他们的命,”罗兰咧嘴:“怪不得萝丝说你是个邪恶的商人。”
“没办法,同我父亲一起打拼的人实在太多,这里面可不全都有智慧——罗兰,‘小泰勒’这称呼真不该由他们叫。”
其次。
兰道夫告诉罗兰,等他处理完海因斯,会邀请他的养母和叔叔到不老泉任职——就像他之前说的,拜访。
同时,他也希望罗兰能推荐一位来自审判庭的退役执行官作为挂名员工。
意思很清楚了。
这是他们之前讲好的。
罗兰欣然同意。
接下来是房产。
罗兰委托兰道夫帮忙关注一些伦敦西区的,位置与环境上佳、面积尽量大的土地——他打算搬家,带着叔叔和雅姆。
“你可以和我做邻居了。”
“我很乐意,但周围似乎没有空置的。”
“总有办法。”兰道夫神神秘秘道,“许多看起来有钱的人,实际上并没那么有钱。如果你肯再花多点,我甚至能把他们情人和妻子一块打包买下来。”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贵族。”
“那只能使用,不能拥有。”罗兰说他下流,兰道夫就说罗兰渎神,编造个万物之父的故事教坏贝翠丝。
然后罗兰就指责泰勒家欠债不还,兰道夫还嘴说根本没有他妈的龙。
罗兰说你怎么能给龙起这样的名字。
——正端烤饼干的特丽莎忽然觉得,这两个人太熟了也不好,整天像街上的混混一样。
“还有一件事。”
兰道夫顿了顿,看向粘着罗兰的贝翠丝:“亲爱的,我们一会就下来,好吗?”
金发姑娘紧了紧罗兰的胳膊,犹豫:“…那快一点。”
兰道夫说当然,吻了妹妹的脸蛋,把她交给特丽莎。
两个人上楼。
不过,罗兰一进书房,就先发现了桌面上摆放的长脖花瓶与几支精神十足的洋桔梗。
“…你知道的,咳咳,勃朗特的小爱好。”
罗兰当然知道。
但恐怕兰道夫不知道。
洋桔梗的花语是‘始终如一的爱’。
象征着忠诚与纯真。
显然,作家小姐是白费心思了。
她应该放一枚金镑在兰道夫的桌子上,喻示他们的爱‘像金钱一样永恒’,没准兰道夫还能由此联想到‘她是不是想让我像追逐金镑一样追逐她’——
罗兰觉得大有可能。
“所以,有重要的事?”他拉开椅子坐下。除了上一次帮助伦敦城富人们赚钱的‘远洋贸易’,他很少受邀到兰道夫的书房。
商人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开了口的信推给他。
字迹歪歪扭扭。
上面写着:泰勒家(柯林斯先生收)。
“我是个盲人。”罗兰说。
“我是个哑巴。”兰道夫回了一句,翻开进货单自顾自看了起来。
罗兰耸耸肩。
信上的用词十分粗陋,字迹也像个刚学会握笔的孩子——与其说是一封‘信’,不如说更像一个口信。
落款是波戴丽。
一个陌生的姓氏。
「来泥球马戏团。」
「哈莉妲找。」
只有两句。
罗兰看看信,看看兰道夫。
“什么时候的事?”
“你离开的那段时间。”兰道夫低着头,一手举着单柄玳瑁框眼镜,一手默默调亮气灯,翻过一页,找到自己想要的,看上几眼,再翻过一页:“我记得那女人是马戏团的,对吧?”
兰道夫并没把这种低等人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无论什么波戴丽还是哈莉妲,这些女人追逐罗兰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她们希望能像摘枝头的叶子一样,轻轻松松伸出手,攀上另一个阶层。
她们不必面对比自己大上二十、三十来岁的男人。
目标是一个可以说整个伦敦城最俊俏的年轻人——
谁不心动?
(当然,一些出身‘高贵’的淑女仍然不耻罗兰的身份,但兰道夫也同样不耻她们的愚蠢。)
所以,这封信就是一个信号。
那两行字的意思,和寄来一条蕾丝袜没什么区别。
在兰道夫看来,罗兰与其和这些下流人打交道,不如花上几个钱,到上档次的地方租个长期的、身段软、皮肤白,干干净净的姑娘。
随他挑。
说点不尊重的(虽然兰道夫认为罗兰不会因此生气),以他这位好友的身家和皮囊,哪怕最高级的,那些有过登堂入室记录的(以伎女情妇身份成为妻子)地方的女人,都乐意同罗兰‘做朋友’。
甚至他都不需要给她们买什么珠宝、金银和艺术品,只消衣着笔挺,用灰缎带系好垂坠的黑发,用那双沉淀着碎金的眼睛望着房间的某一处,靠在窗畔发上一会呆。
就足够了。
这薪水可比执行官高上太多。
倘若经常这么干,没准还能开一家珠宝店。
这很好,起码,比寄这封信的人要好上百倍——连伎女都瞧不上马戏团里的人。
(当然家庭教师也没有好太多,这也是特丽莎厌恶勃朗特的原因。)
“花点钱,罗兰,也许你都花不了几个子儿。”
商人举着镜片,头也不抬,专注于册本上的一行行数字:“马戏团的人可不干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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