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拂动了她乌黑的发丝。
晚上,风大。
林毅伸手替她摞了摞。
苏可念的发丝很柔软,乌黑柔顺,一点都不粗糙枯燥,天生丽质难自弃。
苏可念脸微微泛红,漆黑的天色也看不出来,低头咬着吸管。
“好喝吗?”
“好喝……”
她声如蚊蝇的点点了头。
林毅对她说可以免费喝,她很喜欢喝林毅弄出来的。
林毅手撑在身后,目光却在路上扫来扫去:“今天这么累还特地留下来陪我,辛苦你了。”
苏可念摇了摇头。
林毅微微一笑,瞅了眼她的侧颜,颜值很能打。
这就是属于苏可念的温柔吧,很固执,却固执,犟的那么可爱。
林毅心想之前是他武断了,说苏可念不善于表达。
这不是表达的很好吗?
她没开口,但行动却表现出了她的内心想法,林毅能清晰的感觉到。
老太太估计睡了,苏可念来他这里上班,对方是很放心的。
跟苏可念聊着天,基本是林毅在自说自的。
“你现在跟林筱薇关系很好?”
苏可念点点头,桃花眼中有些笑意。
林筱薇跟杨悦一样,都是她的好朋友,江小姐人也很好一直在照顾她。
“以后有机会可以去我家玩,林筱薇她妈最近养了一盆金鱼……”
聊着聊着,砰的一声吓得苏可念一个激灵。
林毅也站起来看向马路对面,停着一辆小轿车,下来两个人,女的约莫三四十岁的样子,浓妆艳抹。
男的穿的白色短袖,寸头,手里拿着板砖。
那叫一个利索,熟练,三下五除二把店的玻璃门给砸的稀巴烂,跑的时候贼眉鼠眼,冲上主驾驶一脚油门就溜了。
林毅拿着手机拍下了后面的过程,并且拍下了车牌号,脸也拍的清清楚楚。
这两个人他有印象,今天还在店里买过手打柠檬茶。
当时女的还跟他聊天,夸他年轻有为。
男的带个墨镜。
林毅有些诧异,心想当初八百多集柯南白看了。
果然,犯人是真的会重返现场的。
并且还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跟你交流,可能还在心里嘲讽你是个大蠢驴。
他差点破防,没忍住上去用疯狗拳沟通。
这要是拿个按键手机,他现在估计已经走上去把人家头给打爆了。
自从有上次胡同里被何纾婕砸了一板砖的经历,林毅幡然醒悟。
他,就是个普通人。
虽然他身体素质很强,很能打没错,但是刀扎在他要害他还是得死。
何况,还有个拖油瓶在。
苏可念,放垃圾点的学校绝对是被霸凌的标准对象。
最主要的是,打人犯法。
打出事来了很难善了,打赢了进局子,打输了进医院。
苏可念不解的抬头看着他。
林毅拉着她的手,示意没关系。
“跟那种人理论是没用的,不仅没用,它们可能还会恼羞成怒,就像一些很坏的狗,坏的没有理由,无缘无故对你狗吠。”
注意到她的表情,林毅笑问道:“它们跑的时候,像不像你家那条狗,被我一脚撂倒后跑得飞快?”
苏可念欲言又止,黛眉微蹙。
不知道是在心疼自己的狗,还是生气那两人的所作所为。
林毅说道:“放心吧,他们没有下一次了,走,送你回去,等你到家都不早了。”
林毅推着自行车,拍了拍后座。
这辆车虽然丑,虽然破旧,但谁不是羡慕的那啥发紫?
“抱紧了。”
苏可念乖乖的抱紧了,耳根子有些滚烫,微微俯下身靠在他背上。
内心一下子就充实了,觉得很安心。
把苏可念送回家,老太太果然睡了,只有小土狗在门口迎接。
苏可念瓮声说道:“慢……慢点。”
“知道了,进去吧。”
林毅点点头一脚踏板,离开了小院子。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回去,而是直接来到了局子里,大晚上也有执勤的民警。
他也没麻烦陈叔,陈志行日理万鸡哪有空理他这种小事,而且这小事他也不好意思找对方,这不是杀鸡用宰牛刀么?
“你好,报案。”
等出局子已经十点半了,林毅手里还有备份的视频,等着处理结果就行了。
回到家,林毅跟秦依依开着语音。
群聊天中不少人在@他,说他上新闻的事情,月收入破十万最年轻的作家,半年大神约,一年铂金……
林毅觉得这是捧杀,于是继续潜水泡也懒得冒。
芒果给他的反馈是,宣传效果很好。
韭菜已经入坑,帮忙填充书库,就像松鼠一样可爱,勤劳。
手机里,秦依依则跟他抱怨无聊云云,迫不及待的想要回来了,问他有没有想她之类的,小女生才有的问题。
这么长时间隔着手机,夜里亲密互动。
要不是秦依依没那传说中的体质,怕已经怀上他的孩子了吧?
“你想好去哪里玩了没?”
“没有,我刚跟我妈回老家,心思还没收呢,反正暑假还长容我再想想嘛。”
秦依依撒娇的语气,嗔怪的说道。
彼此了解了下最近的情况,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减少了那份分开后产生的陌生感。
其实,分开后只会让两人变得更加粘对方。
就像现在的秦依依,恨不得吊在林毅身上狂亲。
事实上,回来后她也的确准备这么干。
各自道了晚安,酣然入睡。
————
第二天,清晨。
大概八点半左右,苏可念第一个来到店里,小心翼翼的清理着玻璃渣。
等到江颖初来到门口,双眼中的怒火几乎要喷发出来。
她直接拿出手机,想也没想就报警。
“啊?已经抓到了?”
“是的,昨天已经有人报了警,我们这边正在处理。”
“哦好的好的,麻烦。”
挂断电话后,江颖初有些惊讶看向苏可念:“昨晚蹲到了?”
苏可念轻轻颔首。
江颖初整个人心念通达了,感觉身体都轻了不少:“活该,最好是判刑!”
“**,你想多了。”
“店长。”
林毅把车停在门口。
江颖初调侃道:“你是不是该买辆车了,或者换一辆新一点的?”
林毅说道:“跟了我六年了,舍不得。”
江颖初知道他在开玩笑,也跟着笑了:“为什么不能判刑。”
“法律规定,破坏他人财产超过三千以上才能判刑,低于三千以下道歉赔偿,最多拘留个几天,这还算重的。”
林毅又说道:“不过,他们店就在斜对面,估计也没脸待下去了。”
————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036s 2.431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