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不理我又怎么样,小妞儿,等你待会儿喝醉了,看哥哥怎么收拾你。”
那尾随上来的搭讪男眼神闪过一丝邪念,于是不动声色坐在云沫雪旁边的空位上。
捡尸也是有讲究的,就跟在地上捡钱一样,讲究一个先到先得,所以这家伙必须提前站好位,否则被别的男人抢了那就亏大了。
在他看来,这一打轩诗尼下去,云沫雪一个女人必醉不可,毕竟轩诗尼的酒精浓度可不低,就算是自负酒量不低的他几杯下去也吃不消。
“这是你的酒。”
过了没多久,调酒师便把倒满了轩诗尼的一打水晶杯,推到云沫雪面前,与此同时,他微微看了眼坐在云沫雪身边那个明显不怀好意的搭讪男,于是好心提醒了一句。
“美女,大晚上一个人在外面不怎么安,所以最好不要喝醉了。”
调酒师在这家夜店上班,哪里不明白,每天到夜店“捡尸”的男人成群结队,有的家伙不但劫色,而且劫财,几乎每天都有女孩子哭哭啼啼跑这里翻监控,但最后基本都没有结果,只能打落牙齿自认倒霉。
但是他这句话刚说完,就被坐在云沫雪身旁的搭讪男恶狠狠瞪了一眼,眼神中带着威胁之意,似乎在说——小子你最好别坏老子好事,否则一点要你吃不了兜着走!
说话间,这搭讪男还故意撩起袖子,把自己手臂上的狼头纹身给露了出来,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儿的样子。
看到这里,调酒师立即吓得赶紧低下头,也没心思理会云沫雪到底有没有听进去,不敢再多管闲事。
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可不想惹事,尤其惹上那些混社会的狠人们。而很明显,这个手臂上纹着狼头的男人,应该是这一带狼头帮的混子,狼头帮貌似势力还不小,附近很多酒吧、娱乐城、洗脚城都不敢招惹狼头帮。
“草,算你小子识相。”
见调酒师吓得不敢说话,搭讪男这才低声骂骂咧咧一句悠然坐在那喝着啤酒,等着云沫雪喝醉了好“捡尸”。
此时,云沫雪正黯然神伤,心力交瘁,哪里有心思听别人说话,所以根本没把调酒师的话听进去,而是直接拿起一杯轩诗尼就往肚子里灌去。
装酒的杯子是一个个修长高脚杯,在灯光的照射下,闪耀着金黄色的光泽,轩诗尼是上等的白兰地,由葡萄酒蒸馏产生,酒精浓度一般来说都是很高的,却被不怎么擅长饮酒的云沫雪强忍着反胃喝下去。
“喝吧,就算再难喝,也要喝下去,醉了就能把他的一切彻底忘掉,再也不用那么烦了。”
一杯酒下肚,云沫雪的白皙脸蛋儿涨得通红,霞飞双颊,两侧俏脸如同浮出两朵云霞,看起来特别的美丽动人,宛如从天上降落的天使那般,看的周围很多男人为之痴迷。
火辣辣的酒精,差点把她眼泪呛出来,不过却被内心执拗的云沫雪狠狠咽下去,觉得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心里的痛。
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跟人谈恋爱,也是第一次不可自拔的身心投入爱上一个男人,但是想不到,现在却是这种结局。
她发现自己就像一个傻子,被那个男人如此欺骗,这段时间和林轩在一起的种种,好像都成了天大的笑话,天大的谎言。
“原来他对我说的那些甜言蜜语,都是骗人的,那个骗子!”
云沫雪低声自语,说着眼泪又不争气的哗哗流了出来。
当一个女人对你的印象糟糕透顶时,无论曾经再大的感动,再大的甜蜜,也都是黄粱大梦虚幻一场,随之而来的便是痛彻心扉的恨,以前有多爱你,那么现在就有多恨你。
可是,让她崩溃的是,貌似她越是恨那个家伙,脑海里却越是他的影子。
她不要这样,于是继续一杯又一杯的灌,直到一脸喝了五六杯,眼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身体头重脚轻的时候,才终于好了些,她终于可以不去想那个混蛋,而是想倒头大睡一场。
“结账!”
云沫雪从钱包内抽出一张银行卡,径直丢到吧台上,虽然她此时已经有些醉了,不过还是保持着几分清醒,感受到周围很多不怎么怀好意的眼神,尚存的几分清醒的她告诉自己,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服务员很快帮她完成刷卡结账,云沫雪于是看也不看周围那些色眯眯的眼神,拿起包包便摇摇晃晃离去。
殊不知,她刚从座位离开,身后便有十几个男人尾随,其中不但有那个纹身搭讪男,还有穿的人模狗样的职场男白领。
“草,怎么这么多人。”纹身搭讪男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他很想吃独食,但奈何“捡尸大军”有点多,他一个人可hold不住那么多同行,无奈之下,只好默许其他同行的存在。
其他捡尸者,差不多也是这样想的。
毕竟,云沫雪无论长相、身材、还是气质,都绝对堪称数一数二的极品大美女,而且出手一掷万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啊,说不定一夜春宵后,还能顺手把这个白富美搞到手呢。
“这位美女,我看你好像醉了,不如我送你回家吧。”
在云沫雪摇摇晃晃走出夜店,朝停车场走去 你现在所看的《都市能至尊》 0667是林总监让我来保护您的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 进去后再搜:都市能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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