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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林清榆被请到老宅里过暑假。
林妙妙厚着脸皮也跟着来了。
林妙妙嘴甜,很会讨人喜欢,跟陆家两个远方亲戚的女孩子交往得很好,三个人还一起排挤她,不跟她玩。
在学校被排挤,在家里被无视,到陆家也被林妙妙和小伙伴孤立,林清榆特别难受,就经常一个人到后山来玩。
后来,在探险中,她发现了关在白色房子里的小怪物。
好像是个大男生。
她想,他应该跟她是同类人,都好可怜,就每天都去跟他说话。
刮风下雨都去。
还偷偷存下食物,带去给他。
刚开始男生没说什么话,慢慢地,她好像打动了他,偶尔会接话。
她开始兴奋不已,觉得找到了一个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小伙伴。
为了这个小伙伴不被别人抢走,她谁都不告诉,尤其不告诉林妙妙!
她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男生,把家里人对她的不公,把林妙妙的使坏都说了出来。
她也见过男生发病,拼命地砸东西,砸得框框当当。
她着急坏了,在外面一直喊他,让他冷静。
再后来,门板被砸出一个小窟窿,他的手可以伸出来了,好像要抓她。
可她不怕,就这么抓住了他的手,告诉他,不要怕,她这个朋友一直都在。
可他还是抓伤了她。
那天,她的手流了很多血。
可她还是没有放手,死死抓着男生的手,告诉他要冷静,还唱歌给他听。
男生很激动,一直想抽走自己的手。
到最后,他好像也受伤了,手上都是血,分不清到底是谁的血。
那天之后,林清榆发烧了,接连三天没去看他。
白色房子里的男生伸长了脖子等那个小女孩,一直没等到。
就在他要放弃的时候,小女孩又来了。
这次,他们变成了好朋友。
不过,之后,男生又发病了几次,也弄伤过女孩,两人手上的血也糊在彼此身上。
每次,男生抓伤女孩,女孩回去都要发烧几天,等自愈后又来找他。
诡异的是,男生发病越来越少,他甚至能感受到身体在变好。
再后来,女孩给他修剪指甲,每次来都会带来毛笔和宣纸,让他从小窟窿伸出手,抓着他的大手写《心经》。
每写一个字,她都会耐心念出来。
她的声音很好听,好像有种神奇的魔力,教会他控制情绪。
她告诉他,每次有心魔要影响他的时候,就念《心经》。
就这样,在那个特别的暑假里,林清榆收获了这辈子唯一最要好的朋友——毛毛。
因为他身上有很多毛。
而陆勋却在那段暗无天日、差点要溺毙的年岁里,忽地被打开一束光,照亮了他的余生。
他还记得林清榆暑假要结束的时候,连着来跟他告别三天。
那三天都在哭,说很舍不得她。
再后来,他神奇地自愈了。
长出来的毛发掉了,容貌一点一点恢复回去。
等他完完全全对着镜子穿上西装那一刻,他发誓要用一辈子的时光,来守护那个女孩。
他知道她的名字,她叫林清榆。
再后来,他远远在陆延的生日宴上看到她,穿着小白裙,长头发,一眼万年。
天知道,他那一刻有多么想要把她占为己有!
天知道,他当时有多嫉妒陆延!
他当时就这么远远地看着她,看她偷偷拿着小蛋糕,直奔后山,去到那个小房子。
看着她,找不到他的时候,抱着膝盖哭了起来,好像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一样。
那一刻,他承认,心口沦陷得一塌糊涂,终身药石无灵,非她不可。
林清榆想起往事,也难过地抱紧陆勋。
“我好像很久很久的后来,总会想起毛毛。说不清那是青春期一种什么感觉,好像掺杂着友情,又带着那么一点点爱情老公,原来那么早,就喜欢你了。”
陆勋低着头,动情吻住林清榆的唇瓣,深吻了一小会儿,感慨地抚摸着她的脸颊。
“你知道吗?我都写了一千多张《心经》。
后来你跟陆延在一起三年,我每次想你想得要疯的时候,就会想起你跟我说,控制不了情绪,就抄写《心经》。
每次抄写,我都会在想,佛祖会不会看在我这么虔诚的份上,把你送到我身边。”
林清榆听了这话,眼眶有点湿,责备瞪着陆勋:“那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呀?”
“起初,我以为你喜欢陆延。”说着,陆勋有些别扭,“再说,我以前那么丑难道要我跟你说我就是那个又长毛,脸又肿,还跟动物一样会挠墙的毛毛?”
陆勋负气吻住老婆的唇瓣,颈侧,边吻边商量着:“老婆,有一件事就是你以后能不能不要叫我毛毛?”
林清榆被逗笑。
这家伙的偶像包袱大概有10吨重!
不过,她也好感慨,终于寻回了当年的小伙伴,而且小伙伴还变成了自己的老公。
心口好似有一块缺角被补上了。
这下,她也终于相信,她就是他生命中的白月光。
谁也替代不了那种。
另一边,段肖白已经抵达了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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