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来临时,空气带着丝丝缕缕的凉意。冷风中夹杂着发黄枯萎掉的落叶。
程瑾抬头看着校园里逝去的绿叶,想着该回家了。想念着爷爷还有妈妈的做的饭菜,当然还有经常叼着烟的爸爸。心情因为想家,变得轻松而又愉快。
手机突然亮起屏,发出震动的声响。来电显示着爸爸的电话。“喂,爸爸。”程瑾捂紧手机,生怕这份家的暖意溜走。“瑾瑾,什么时候回家啊,爷爷说想你了。”爸爸温暖的声音传来,惹得程瑾很想落泪,但还是忍住了在眼眶中转啊转的眼泪。
“很快啊,我很快就回家了。”“嗯嗯,那就好,注意保暖,天气冷了。”程瑾匆匆挂上电话,内心只冲着回家。
但是思教教授很看重程瑾,想让程瑾留在这。程瑾的想家,已到不可不回的态度。在程瑾的苦口婆心的劝解,教授终于放程瑾一马。但是必须写一篇对社会常有现象见解的一篇论文,这无疑必须上大街上采集事迹,然后才能完成论文。对于程瑾来说,自己虽然从不喜欢繁华的地方生存,但是回家俨然成了最重要的事情。
散散最近看程瑾好像很忙,经常睡觉醒来,不见人影。好在不像前段时间,好像魂魄被抽尽,整日恍恍惚惚。虽然当初被程瑾的嘻嘻哈哈掩盖着事情,但是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能惹程瑾这样发痴。不过还是关心着程瑾的态度和常态。
霓虹灯发出五颜六色的光芒,照耀着这个城市,证明它的繁华,也证明这个无情的城市是如何排斥不属于这的蚁族。这就是程瑾不喜欢繁华的原因,不是讨厌,而是找不到任何喜欢它的理由。
这里虽是繁华的让人讨厌,但是也是素材最集中的地方。这无疑对自己的论文有极大的好处。行人各色,买气球的流动小商贩,还有各色摩登的男男女女,还有妈妈欠着可爱的宝宝学走路。
那个可爱的宝宝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手指指着程瑾,要求程瑾抱抱。程瑾顿时被他的可爱融化了心,宝宝的妈妈笑着对程瑾说:“别建议,小孩子就是比较皮。”程瑾摆摆手:“没有没有,宝宝很可爱。”宝宝妈妈抱着小孩子对程瑾说:“快跟姐姐说,再见,我们要回家了。”小孩子说不出再见,那只小手不停的摇摆,程瑾也挥挥手示意再见。
忽然手机震动起来,显示的却是陌生号码,不过是本地的。程瑾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态接了电话,电话那头却“小孩子可不可爱?”熟悉的声音响起,竟让程瑾无措起来,又低头低低吟笑:“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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