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龙,你的意思是,只有我使用心的力量,才能救治她?”
“不错!因为她最厉害的,不是武功,而是心灵纵控之术,你刚才虽然耗费了无数的血脂,但是只能护住她的心脉,保持住她的身体机能免于死亡,却不能从根本上治疗她的病。”
“病?”
“是的。这一次她是自动求死,了无求生的意志,因此才会被摔死。否则,以她天纵级别的肉身强横程度,即使摔下,而这下面又是高达一丈厚的白雪,即使受伤,也断然不会死。可你看她现在,若不是你及时赶到施救,她肯定会死。她这是没了求生的意志。”
“我该怎么办?”
“你现在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学道法,不然的话,她心灵的结肯定解不开,即使你用‘血印丹’救活了她,她依然会去死,还是救不了她。”
“你说‘血印丹’可以救活她?”
“既然她选择的是‘法武双修’,主修大天媚术,心灵修炼的功夫,一定已经不低,‘血印丹’是修复神魂,增强体质的良药,她从百丈的高崖摔下,身体虽然未受损伤,但全身经脉大损,正需要此种药物。”
“何处可以弄到血印丹?”
“大匈帝国修炼道法之人成千万,只要你有金币,到处都可以买到,这却不难。”
的确,血印丹和金币,基本上都是大匈的硬通货,可以自由流通。不仅在大匈帝国,甚至在大突、大畹等国之中,都可以自由流通。
只是大匈帝国以武立国,自老龙开国以来,处处压制修道,弘扬武道,推崇儒学,这才导致今天人人修习武功的局面。不过道法的修炼,由来已久,虽在朝廷的压制下,仍然四处传播;近百年来老龙被暗算,元璧君主持朝政,渐渐放宽了对修道的禁令,到处修建道观、寺庙,道法兴盛,血印丹作为修道者必须的灵药,自然更是广泛的流通。
不过,一般修道的人,都买不起血印丹,以现在的市价,一枚血印丹,需要一百金币才能买到,而且是在黑市上。如果正规渠道购买,比如到天魔门、仙羽门这些仙道大派去购买,则需要一百五十金币。
能够买得起血印丹的,都是富商大贾,高官厚禄之人,以及一些能力极强的修仙者。血印丹在一般平民的眼里,那就是仙丹。一般的人吃了一粒,最少可以多活十年寿命,有驱逐杂质,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功效。
当然,修道的人得到,则有更多的功用,主要是强大心灵,磨砺神魂。传闻之中天魔门的门主元璧君养了一只狗,天天给它吃的就是血印丹,三年之后,这只狗居然修成通玄之境,可以飞天遁地,比一般肉身天纵级别的强者更加厉害。
这就是薛冲到现在还没有见过血印丹的缘故。以他当时的阅历,又处在乡下小镇,连最近的密云城都没有来过,手中穷得叮当响,哪里有机会见到这样的仙丹。
薛冲大喜,抱起纳兰忆君的身子,施展开神行八卦的轻功,扒开层层的白雪,蛇行狸伏,居然给他在半注香的时间里,就攀上了密云谷,狂奔回到密云县衙。
密云县衙坐落在密云城的正西,有一百多亩,在管家黄贺的安排下,薛冲的城主府就将县衙占据了大半。其中应有尽有,会客厅、练功房、练武场、花园假山一一紧靠他的居处,有大小房间500多间,丫鬟奴仆齐备。
“黄贺何在?”
薛冲抱着纳兰忆君,以鬼魅一般的速度进了自己的房间,拉被子将她的身子盖上,高声喝道。
“属下到,城主有什么吩咐?”
片刻之间,黄贺来到薛冲居处的门外。
“我问你,我密云城是大雪山的集散之地,县衙之中可有血印丹?”
“回城主,血印丹珍贵无比,曾叔宝向来课以重税,县衙之中毫无留存,如果城主一定需要,属下可以去城中黑市里买来。”
“就这么办。我着你立即到庞修那里去支取三千金币,我要二十颗血印丹。”
“啊……是是,属下这就去!”
黄贺自然知道这血印丹的价值,一听薛冲一购买就是二十枚,吃惊得有些呆了。
薛冲的一只手掌,始终按在纳兰忆君的胸口,给她输送内力,这才保持她的身体温热,护住心脉,暂时维持她的生机。
不长的时间,丫鬟奴仆在薛冲一叠连声的催促下,将无数的燕窝、人参、灵芝、雪莲等补药带到,薛冲命令常不偷亲自端进房来,大口饕餮。
咕咕有声。
薛冲的吃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但是他的食量,却使一边的常不偷不停的咋舌。
半个月来,这是他第二次看到薛冲进食。
作为薛冲的亲卫队队长,他几乎时刻呆在薛冲的身边,但半个月以来,算上今天这次吃饭,薛冲只吃了两顿饭。
上一次他看见薛冲吃饭,是在庆祝攻占密云城的时候,一众将领一起敬他的酒。
数百斤的补药,要是换成银子,怕不要堆好几个大铁箱,就这样,在片刻之间,进了薛冲的肚子。
常不偷记得清楚,他仅仅去了两次厕所,然后,他就开始给被子里盖住脸的那位姑娘输送内力。
被子外面,有一缕头发,自然是个女的。
他当然很想知道使城主如此着迷的姑娘是谁,但他不敢。这段时间以来,他还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就是薛冲几乎不睡觉,不管白天黑夜都在练功。
一拳一脚的力量,有时可以将坚硬的花岗石都击得粉碎。
这使常不偷的心中,渐渐的生出了敬畏。
当日,薛冲初次碰上他的时候,就伤在他的柴刀“晚风”之下,他已经知道他的厉害。
但是短短的一两个月时间,他更发现薛冲的不同。
他以前的皮肤,黝黑粗糙,充满了野性的味道;但是现在,他的皮肤虽然还有一些黑黄,但是晶莹如玉,整个的人犹如脱胎换骨。
最使他吃惊的是薛冲的力量。
星落长弓,除了薛冲练功的时候,时刻都在常不偷的背上。他自然知道,这是顾月楼压箱底的武功,顾月楼是这弓的前任主人。
但就算是名满天下的顾月楼,也不能箭发三十六连珠。
可是薛冲能。
顾月楼的武功,他所深知,可以连珠发出十一箭之多。
星落长弓,可不是一般的弓箭,绵软无力。以常不偷现在肉身第五重大力的境界,开这弓的时候,居然纹丝不动,就可想见这弓的厉害。
但薛冲可以拉开,而且可以连珠发射三十六箭。
常不偷的房间里,一直放着三十六只大雁,三十六只被穿胸射死的大雁。
曾经,他将薛冲射的一只黑雕送给顾月楼为信。
可短短的一个月之后,薛冲竟然可以拉开星落长弓射下三十六只大雁,这是何等惊人的进步。
练武场里四百多斤的石锁,薛冲居然可以随意的玩耍,像是小孩子玩橡皮塘;门口那两只上千斤的石头狮子,他居然能一手抱一只,在整个练武场中走一遍,然后再放回原位。
最了解他的人,就是他身边的人。
常不偷无疑是最了解薛冲的人。
此人小小年纪,居然能一举跻身天下十大恶人,的确有惊天动地的能耐。
这些,他都严守薛冲的吩咐,不向外人透露一丝。
…………
“常大哥,这里没你的事了,下去休息吧!”
“是,城主!”常不偷恭敬的回答,缓步退下。
薛冲显然想不到,自己在常不偷的心中,已经接近神的地位,只是焦急的问老龙:“老龙,你要我学道法,可我知道,我是白云生的弟子,你这不是要挟我吗?”
“小子!你以为我的绝世道法是你想学就能轻易学的?我不强迫你,也不要挟你,其实,到了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你的路子对,还是我的路子对。哼,我如果一心要你学道法,你早就堕入了我的彀中,只是我还下了决心,到底该选哪一种而已。你现在的肉身,第五重大力境界已经大成,不过,在你该怎么发展上,我却是难以决断了。”
哦,薛冲一听,再联系老龙这段时间的说话,顿时相信了,老龙现在就在该一心学武还是一心学道上,犹豫不决。不然,以他的能耐,早已经诱使自己学道。他虽然口头上叫自己学道,但又怕不成功。
现在,薛冲成了他的救命恩人,又是最好的伙伴,同时,也算是他的一个试验品。
他以前一心修炼道术,忽视了肉身的修炼,导致最后死在杀手和元璧君的手里,现在的纳兰忆君,又是一心修炼道术,精修大天媚术,武功高强,结果却栽在薛冲一区区肉身第五重大力境的小人物手里。
学了道术之后再修炼肉身,自然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老龙如是,纳兰忆君如是,但是,这样飞速提升的境界,到了后来,却往往会自食其果,不如一板一眼修炼成的境界扎实。
老龙还记得当年,他就是迟迟不能突破通玄爆气的境界,这才为元璧君所乘。
“报告城主,血印丹买回来了!”门外传来了黄贺的声音,将老龙的思绪打断。
“到底是该先坚固肉身,还是该先坚固神魂,我该让他选择哪一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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