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捕获一只名侦探
第三十三章
第二天在临走前,夏洛克将写着地址的卡片交给詹妮,以方便有事可以发电报。而詹妮则将装满食物的篮子递给夏洛克,夏洛克接过来竟然猛的沉了一下手,他颠了一下,这么一个篮子,比他的行李都要重了,而且还一边重一边轻。
夏洛克:好重,呃……把我们当吃货吗?
夏洛克:“我认为没有必要带这么多……”
詹妮:“当然需要,你们要坐一天火车呢!而且我还准备了三个人的份,等你们到了地方,请务必将篮子给我寄回来。”
没等夏洛克说话,约翰已经抢先答应:“好的,哈德森太太,辛苦你这么早帮我们准备吃的。”夏洛克这才闭嘴。
一路上约翰一直暗挫挫的不时看向那个篮子,好想知道有什么啊~~
不过夏洛克一直假装没有发现,而且他故意忽视了约翰的欲言又止,反正没到吃饭时间他是绝对不会打开篮子的,也绝对不想说里面有什么。
帕斯莫尔看到夏洛克提着这么一个画风不对的篮子,也是好奇的不得了,不过他掩饰的很好。
等到吃午饭的时候,约翰已经迫不及待的搓着手拿起篮子,“哦,挺重啊,福尔摩斯,我还真是期待。”说着,约翰打开了篮子,“哇哦,惊喜。”
帕斯莫尔伸长脖子看过去,原来整个篮子竟然塞得满满当当。
从帕斯莫尔的角度看过去,右边放着整整齐齐的四摞三明治,几乎占了整个篮子的三分之一位置。每个三明治都切成三角形,大概就三五口大小,每两个拼成一个四方形。
三明治旁边用布隔开,中间全是甜点。十来根手指饼干竖着放在一个布做的小格子里,旁边的小格子里放着一摞镶着葡萄干的饼干,再旁边较大的格子里放着三个方形的小蛋糕,它们形状不大,却很有高度,正好将这一排剩下的位置填满。
再过来又是一个长格子,里面的东西用纸又包了一下。约翰翻开盖着的纸,里面是一小块一小块的油炸食品,大概是炸鸡肉或是炸鱼肉什么的。
然后最左边放着的,竟然是一套茶具,很明显是特别定制的。
茶壶是长方形的镀银壶,做得不算精巧,大概只有三四杯茶的量。壶上刻着简单的装饰花纹,只有壶把是螺旋纹的,这是为了防滑。但整个壶身做得非常轻薄,而且正好与篮子齐高。壶盖是倒着放的,约翰拿起盖子,发现里面有一个奇怪的小东西。
&是做什么用的?”约翰拿起这个长得像五线谱里的二分音符的小玩意,看上去像是个有盖子的过滤网?
&明显,是用来放茶叶的。”一直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的夏洛克睁开眼看了一下,回答说。
&真是个有趣的创意。”帕斯莫尔也想到了,不但有趣,而且很实用。
约翰赞同的点点头,将这个“二分音符”过滤网放回壶里,然后把壶盖翻过来,壶盖上有一个小缺口,正好让“二分音符”顶端的小弯勾伸出来挂在壶背上。
&德森太太一向都很有巧思妙想。”约翰赞叹道。夏洛克闭着眼睛微笑了一下表示赞同之意。
茶壶的壶嘴方向放着三个杯子,看得出,原本应该有四个的,现在两个叠在一起,另一个与其他两个并排,上面放着好几个纸包。
杯把也与普通茶杯不同,不是弯弯的耳状,而是像一个扁平的小垫板,中间还有一个圆圆的小孔,里面插着一支小小的叉子和一支小小的勺子。
茶杯的旁边则塞着三个小碟子。
约翰拿起一个纸包,感觉里面应该是茶叶,一包肯定就是一次的量了。
哈德森太太想得真是太周到了,约翰想,然后他看到茶叶包下压着一张小卡片,他拿起来,上面有一行小字。约翰抿着嘴暗笑了一下,然后说:“帕斯莫尔先生,是茶叶,能帮忙叫一下热水吗?福尔摩斯,选一个三明治吧,我看到最上面那个是你喜欢的鱼肉三明治。”
&夏洛克仍然闭着眼一动不动的说,“我现在不需要食物。”
&约翰狡猾的笑了,他将小卡片拿到夏洛克面前,“但是哈德森太太让我监督你一定要吃点什么。帕斯莫尔先生,你喜欢什么口味的三明治?哈德森太太一向喜欢做好几种口味的。”夏洛克办案时不喜欢吃东西的习惯每次都叫身为医生的约翰感到头疼,他很高兴现在监督的人又多了一个。
夏洛克睁开眼拿过卡片,上面写着:“请监督福尔摩斯先生饭时至少吃一个三明治或一个蛋糕。”
夏洛克暗暗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詹妮真是多管闲事,不过现在离事发地点还远,吃一点东西影响不大。于是他也伸手拿了一个,鱼肉的,正是他喜欢的口味。
壶把那里顺着空隙插着两根密封的玻璃管子,大约三根手指粗细,约翰用手指捻起一根,里面灌的是牛奶,那么另一根里自然就是白糖了。
&天哪。”帕斯莫尔忍不住叫了一声,这位哈德森太太准备的也太齐全了吧?就算在家里吃饭也不过如此了。说不定还不如这篮子里的东西丰盛呢,帕斯莫尔郁闷的想。
如果这时候有人路过这个包厢,会奇怪的看到,里面坐着的三个大男人正在开茶会。在他们的旁边放着一个装满食物的篮子,其中两个人手里还拿着一个小茶杯或是一个小碟子,另一只手则拿着一个三明治或是一只小叉子。
詹妮做了三种口味的三明治,她做的不像现在通常意义上的三明治,只用两片面包夹着一片肉,而是现代的三明治:烤面包片、生的菜叶、炸肉饼、片状芝士或奶酪粉、番茄酱或果酱,然后将它们一层一层叠成许多层。
&哦。”帕斯莫尔咬了一口之后,就瞪大眼睛快速的将手里的三明治吃完了,然后又伸手拿了一个。“果然不一样,刚才是,恩,肉饼?这个好像是腌鱼。”肉先经过腌制再炸过,加上清爽的菜叶和酸甜的果酱……作为一个常常在海上漂泊的单身狗,帕斯莫尔觉得有点嫉妒面前的这两个人。
&位……哈德森太太只是你们的房东吗?她的丈夫呢?”帕斯莫尔也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问这句话。
夏洛克顿时警觉的看了帕斯莫尔一眼,说:“哈德森太太的丈夫三年前死在监狱里,她本人唯一的资产大概就是这栋房子,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的话。她不适合你。”
帕斯莫尔觉得特别尴尬。
约翰招招手,跟帕斯莫尔悄悄说:“福尔摩斯不喜欢我们谈论哈德森太太。”
帕斯莫尔点点头,作恍然大悟状,他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什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不知道哈德森太太是您的未婚妻。”
夏洛克觉得这话太过莫名其妙了,“她不是。”
帕斯莫尔:“呃,对不起,我不知道……”
夏洛克:总觉得我们说的不是一回事。
约翰:>
约翰:“帕斯莫尔先生,你知道,还没到那样,恩,你明白吧?”
帕斯莫尔赶紧道:“我明白,我完全明白。”然后他迅速将手中剩下的三明治全部塞进嘴里。
约翰:太搞笑了,帕斯莫尔先生好像真的以为福尔摩斯和哈德森太太是一对儿。
帕斯莫尔:福尔摩斯先生好像还没追到哈德森太太,我竟然那么说,真是太尴尬了…>
夏洛克:你们俩的脑子跟着三明治一起吃到胃里去了吗?
第二天詹妮才收到来自彭伯利庄园的回信,她本以为达西会发个电报过来的,没想到他写了一封回信。
达西在信中表达了自己对詹妮的欢迎,同时他告诉詹妮从伦敦到彭伯利庄园没有直达火车,她可以选择坐火车到离彭伯利庄园较远的一个站,上午十点十五分从伦敦出发,下午两点半到,然后坐约两个小时的马车到达彭伯利庄园。或者选择另一趟车绕点路到离彭伯利庄园较近的一个站,下午三点零七分从伦敦出发,晚上八点二十到,然后坐约四十五分钟的马车到达彭伯利庄园。不过最好还是能够多等两天,这样达西本人就有空来伦敦一趟,可以配同她们一起去彭伯利庄园。
詹妮看完信颇为无语,真是看不出来啊……达西先生的性格还真是……说的好听点,就是体贴入微,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大男子主义,本质其实就是看不起女性的能力。而伊丽莎白·班纳特小姐的思想还蛮独立的,真是看不出他是她会选择的类型呢,爱情真奇妙~
詹妮:当我是弱智吗?
虽然达西都如此“建议”了,但是詹妮仍然选择了下午那趟火车——坐两小时马车简直是要命的节奏——而且她拒绝了达西先生的陪伴,她觉得自己带着芳汀和柯赛特三人行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詹妮写了一封回信拒绝了达西先生的好意,让芳汀去寄信的时候顺便买第二天的火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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