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过,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我们每天吃穿住行,喜怒哀乐,忍受着痛苦活在这个世界上,仅仅只是为了痛苦地等待步入坟墓?直到我遇见了他,发生了之后的许多事,我才明白,原来当你不顾一切挣扎着生存的时候,意义早已经不重要了。
大概是因为才下过雨的原因,街道上的人很稀少。大部分的人都愿意窝在家里开着空调舒服地看着最新的连续剧或小电影,而不愿意披上一件勉强称得上厚的外套出门,为着几百块干辛苦又危险的活。哦忘了,他们不是我,他们不需要。
我掏出打火机,点了一根烟,看着对面大厦电视墙上正在播晚间新闻。空气很湿润,风也有点大,但我并不感到冷。因为早已习惯。
新闻里正在放关于夜间连环杀人案的事件最新进展,截止到昨天24号为止,在深夜小巷独身受袭击杀害的人已经达到了十三个,平均两天一个。警察们多方调查,却毫无线索,直到现在都还没有任何发现。
我吐出几个烟圈,在缭绕的烟雾中看到端庄的新闻主播用甜美的声音做着报道:“警方从前日遇害的女高中生身上发现了奇异的抓痕,或将成为案件的重大进展。在此告诫市民,深夜切勿独自外出,去往夜深人静的地方……”
烟抽得很快,我最后猛吸了一口,把烟头扔在了地上,一脚摁灭。最近外面的人少,清洁工都不愿意在夜晚干活了。我扔了烟,看了看时间,朝对面走去。
对面是一家叫bluetime的酒吧,此时本应是来客高峰期的,大门却空荡荡的,只有两个保安小哥守在门口。我跨过护栏,走到他们面前,对他们笑笑。
“小唐来了啊。”其中一个低头看了看表,朝里面努了努嘴:“正好,露露姐已经在里面了。”
我应了一声,侧头看了看另外一个保安。他长得一般,不帅也不丑,完完全全的普通人,但比较特别的是,他很面生,我今天第一次见他。
小哥看我一直盯着他看,开口:“我是昨天新来的,张索。”
“没事,不用跟我说的。”我笑笑,走进门,背对着他们抬手挥了挥。
blue已经很久没有招新人了,保安除了先前的小于以外,还有一个许小哥,两个人从我第一次踏进这里时就一直是守在门口的保安兼迎宾员。今天许小哥竟然不在,而是换了个新人,我有点诧异,但并不想深究。
已经离门口很远了,直到已经到了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口,我还能听见张索小声地问小于:“……那个人,眼睛怎么是绿色的?”
“天生的,是病呢吧。”小于回答。
张索哦了一声,我轻笑。
我的眼睛是绿色的,换做二次元,我应该是铁定的主角命,瞳色奇异,父母双亡,外加五感灵敏,身手过人。然而非常可惜,这里是真实世界,所以我只能忍受着身边或陌生或熟悉的人用着取笑、讽刺、惊讶、好奇的眼神来打量我的眼睛,从小到大,一直都是,然后在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的茫然中,浑浑噩噩又莫名其妙地活到了十九岁。
非常遗憾,十九岁的我,从三年前相依为命的奶奶重病过世之后,终于成为了孤身一个人。
地下室出人意料地安静,不似以往的摇滚喧嚣,也没有驻唱妹妹甜美低沉的抒情小调,我甚至能清楚地听见我的鞋子一步步踏在钢铁架成的梯子上,一路往下。
走到一半,我已经能看见露露坐在离我最近的一张桌子边,手撑在桌上,眼睛却看着中央的台子。那个台子是给驻唱歌手们准备的,和往常一样的麦克风,麦克风后面却是一个戴着面具的人,离得有些远,我看得不是非常清楚,只知道他个子很高,身材修长。
我走到露露旁边:“怎么不唱?”
露露转头朝我笑了笑,鲜红的指甲点上我的脸:“清完场了,暴君就要唱了。”
“暴君?”我看着台子上的人,也笑:“还有这种艺名?挺嚣张。”
“新来的小哥,我喜欢他。”露露呵呵笑起来,周围几张桌子边站的人却全都忍不住了,其中一个光头大汉手中铁棍往桌上一砸,那桌子顿时凹了一块:“靠,姓张的妞儿,你就带这么个瘦男人来和我们谈判?皮哥可不是好惹的,你要是再这么对他老人家不尊重,一百个这样的瘦男人来都没用!”
露露啧啧:“唐桐,他们小瞧你。”
“应该的。”我说,脱下外套,丢给露露。光头说得没错,我确实很瘦,不过那并不重要。环视了一下四周,大概有二十来人,手里都拿着铁棍,没看见有刀。我心想安全多了,被刀砍到可痛得不得了。上一次被砍,我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专业课全挂,实在心疼得不行。
“怎么,什么意思?我说你不是吧,这就想干起来?”光头看我开始捋袖子,冷笑了起来。
“露露叫我来,就没有要好好谈的意思啊,这都不懂?”我挽好袖子,估算着和周围人的距离,一边对露露说:“我觉得我给你打过挺多次了,怎么都还没人知道我名字?你看你叫我,他们都不怕。”
露露翻了个白眼:“这是另一批人。”抱着我的外套往沙发后面缩了缩,挥挥手:“去,去远点。”
“哦。”
光头狞笑一声,说:“既然……”他话刚出口,我脚下一动,就已经闪到他面前,一拳揍向他脸,另一拳击向他小腹。他脸朝外一偏,随即整个身子都弯了下来。光头身边的小弟反应挺快,手里的铁棍马上朝我挥了过来。
然而在我看来,他们的动作都太慢了。慢得不可思议。
我抓住他的铁棍,顺手一脚踢在他肚子上。这实在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之一,于是小弟也弯了下来,呕出一堆不明物。
终于所有人都反应过来,都挥着铁棍朝我冲来。我看着他们的动作,跟幻灯片似的,一帧一帧,还跟卡了一样慢吞吞的。几乎不用反应,下意识地就回击了过去。
与此同时,我听到中央台子上的面具男,低声说了句什么。
他身后的鼓手立即开始踩着鼓点,挥起鼓棒,吉他、贝斯、键盘仿佛得了暗号一般,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
很有节奏,不错的音乐。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歌曲的前奏并不长,很快我就听到面具男的声音从麦克风中响起。
“withthelife,i’mexhausted,theyarefrozen,people’seyes,kindofclosetoendlessmentalslavery.”
很清澈,的声音。
我有些愣住,手上动作却不停,心中莫名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出。
如果是在二次元,我一打二十,放个大招就能全部撂倒。然而真实的世界是,尽管他们的动作在我看来很慢,非常慢,然而当十数个人同时朝我挥动棒子、拳头、飞脚的时候,我根本没办法全部躲开。
于是,很快地,我马上就挂了彩。被打到的肩和背很快传来疼痛,我有点兴奋。
面具男还在唱。
“alwayslookuptothesky,isthiswhati’mlivingfor?howcanispinthisworldbetter?everyplaceiusedtolive,allthenewsweusedtohear,allthethingsweheardfromyouarealmostmakingfunofme.”
他的声音很奇怪,我有点喜欢听,这还是第一次。于是我一边忍着痛,一边听着他在台上哼哼,这节奏感颇强的音乐把我的攻击都给带得有节奏起来了。
“……allofmylife’sbeguntochangeyou,untiltheend.someone’sdeathmeansandindicationofthenewworld,theyhopewon’tbethesame.”
他的声音突然高了起来,高音唱得空灵而优美。混着贝斯与吉他的声音,直直地穿透进我的耳膜。
“唔!”我闷哼一声,面前的小弟一铁棍打到了我的头。我头马上有点晕,动作慢了下来,很快地,不停有拳脚混着铁棍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却感到肾上激素分泌得有点激烈,嘶吼一声,手捧住离我最近的人的脑袋,朝他的头撞了过去。
他被我撞得直直倒了下去,我喉咙发出咕哝的声音,操起拳头不管前面的人是谁,无一例外地直接砸了过去。
大概是我现在的力量变得有些恐怖,一拳过后倒下的再也没有站起来过。
直到整个地下室除了那个面具男以外再也没有站着的人,我才咳嗽着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
头实在太晕。我摸了摸,果然一手的血。
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下来,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这回离面具男终于近了些,我能看见他面具下露出的眼睛。
是金色的。
我有点愣。抬起手指着他:“你……你……”
“tyrant。”他轻声说。然后转身下台,离开。
地下室只有一个出口,他走过我身边时,略略做了停留,却很短暂。我忍不住回头去望他,他给人的感觉实在太奇怪。然而我却有一种……他和我很像的感觉。
露露走过来,扔给我一卷绷带和一瓶红药水:“我送你上去。”
“嗯。”我接过外套,穿上。觉得胸口闷得不行,鼻子里也有淡淡的血腥味。
这样的事过去的三年间我干过很多回,被打得差点死掉的时候也有,但每次,站到最后的终究是我。
想一想原因,大概不是因为我打架多么牛逼,而是因为……他们想活下去的欲望没有我强而已吧。
我接过露露给我的一叠钞票,简单地包扎了一下额上的伤口。露露把我送到门口,也不问我要不要去医院什么的——这姑娘以前还兴问,现在已经不会了,反正我也不会去。
小于看到她出来,鞠了个躬:“露露姐。”
“嗯。”露露随意地应了一声,跟我说了声:“辛苦。”
“客气。”我把钞票揣进外套口袋,余光瞥见张索一脸吃到屎的表情看我,忍不住也看向他。
“没有,我是想问问唐先生要不要去医院。”张索见我望向他,连忙换了副正襟危坐的表情。
“这不是你操心的事。”露露点起根烟,转头进门:“走了。”
我摸了摸头上的纱布,朝张索笑了笑,算是对他的关心表一下谢意。他也傻兮兮地跟我回笑了一下。
直到走出blue很久,我才发现一件事。
我好像忘记跟露露问关于那个面具男的事了。
看来头果然不能经常被打到啊。我叹口气,看看时间,凌晨两点,应该还有最后一班公车。手缩在口袋里,顶着瑟瑟寒风蒙蒙细雨等着车,脑子里又不自觉地回响起面具男唱的歌。
“allofmylife’sbeguntochangeyou,untiltheend.”
再回想起他的艺名,暴君。
啧,中二病。我靠在一边的广告牌上,点起烟。老实说,刚看到面具男的眼睛竟然是金色的时候,我大大惊讶了一下,我以为他和我一样有病呢。后来想到他又叫暴君,还装逼兮兮地在我耳边说了句鸟语,我就觉得他虽然有病,但一定是中二病。至于瞳色,那就是美瞳无疑了。
“中二病唱歌挺好听。”我吐出口烟,喃喃。
他唱的歌我没听过,但不妨碍他的声音很好听,听得出是个音乐素养很高的人。我摸了摸手臂上凸起的小块肌肉,还没来得及感叹什么,便看见有黄色的灯从远处照射过来,看来是公车到了。
公车驶到我面前,没有意外地,里面除了司机一个乘客都没了。我扔了烟,上车投了个硬币,司机瞥了我一眼,然后露出一脸看到杀马特的表情。
我早就习惯,找了个靠窗位置坐下,在跟着车子开动一起摇晃的车窗上,看到我现在就是一副刚打完架的杀马特青年脸。
我摸了摸头发,已经有点长了,回头还要去剪,又要浪费五块钱。今天这一架打得还是有点惨烈,我估摸着露露给我的钱,一千块还是有的,够交重修费了。
上学期专业课挂了有三科,作死的学校现在每个学分已经涨到五十块。虽然我很鄙视,但还是不得不交钱。粗略算了算,交了重修费和房租,只要身上没出什么毛病,下面一个月应该还是能支撑得下去。
作为我现在唯一的赚钱渠道,替人当打手这份工作好处就是来钱快,风险就是被下手狠了,身体吃不消。露露在肯定了我的美貌之后,还问我要不要在blue坐台,她能介绍很多有钱的富婆和长得还不错的二奶给我,我拒绝,当鸭子比当打手累多了,还浪费时间,说不定还会沾惹上什么甩不掉的麻烦。
正这么想着,我就看到我的麻烦来了。
几辆摩托车不近不远地跟在公车的旁边,车上的暴走族带着头盔,头朝着我的方向转过来,离我最近那个还朝我比了个中指。
结果大概因为雨天太滑,他一只手掌握不好平衡,于是我就看见他比完中指后马上摔倒在地,摩托车飞出好远。
我强忍住才没笑出声来,正巧前面有个红灯,车停下,便对司机说:“师傅,这儿可以下车吗?”
“不行啊,我们有规定。”司机数着前面九十多秒的红灯。
“没事儿,现在红灯,又只有我一个人。”我说。
“不行啊,我们有规定。”八十秒。
“可是我家就在前面,红灯完我都到了。”我说。
“不行啊,我们有规定。”
你特么是复读机吗?我无力地站起身,捂着额头:“师傅,我有点不舒服,我想下车吐。”
一个垃圾筒飞到我面前。
我的天。我翻了个白眼:“我想下车打车去医院。”
司机终于回头看了我,盯了有二十秒,才缓缓按了开车门,我临下车时还听到他说一句:“那还坐这么久公车。”
我装作没听见他吐槽,红灯结束,他踩着油门就走了,留下我一个人,面对着几个骑着摩托车的暴走族。
先前摔倒那个此时已经爬了起来,屁颠屁颠地把自己的车扶了起来,走到我身前,又正了正自己的头盔:“唐桐?”
“嗯。”我看见他们背上也背着有铁棍,目测和刚才blue地下室的人一伙儿的,格调估计还要更低一点。
“很嚣张啊刚才。”头盔男抽出棍子,一脚朝我飞了过来。
老实说,我头还是晕,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放幻灯片。我侧身躲过,抓住他棍子,也朝他肚子踢过去。其余几个头盔男也跟着下了车一起来揍我。
我不得不说,他们的战术策略有问题。估计是想着我受了伤,体力不支,所以来占个便宜报个仇。但他们错得离谱,这点小伤,舔舔就好了。更何况,这几个格调低得不行的小弟,跟苍蝇挠痒痒没什么区别。当然,如果他们开着车来撞我,我觉得我会更加重视一点。
雨开始下得有些大,浸湿了纱布,额头上伤口有些痛。一拳撂倒最后一个暴走族,他倒在地上,我踢了他一脚,转身跨上他的摩托车。
很巧,他的钥匙还插在锁孔里。我听着他们哎呀哎哟的叫声,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扔在地上:“你的车我买了。”
至于买不买得起,他愿不愿意卖,我已经管不着了。脚下用力,摩托车喷出比屁还臭的尾气,一溜烟地就朝前跑了。
这车挺新。我握着把手,手感不错。雨水打在后视镜上,我都看不清了。天杀的风还老把雨吹到我眼睛里,我努力在一片迷蒙中想找到回家,哦不,是回出租屋的方向。
过了十分钟我就知道,我成功地,没有找到。因为我又看到了那几个暴走族,明显还没缓过气,还在地上躺着。
我的天。我按着额头。打架老打到头,我的智商、记忆力越来越下降了,只不过一个雨天,我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我双脚蹬在地上,靠着把手,思考我刚才到底是哪个弯拐错了。迷路就算了,我还绕了个圈,简直不能忍。
结果还没等我思考出个一二三,前面有个小弟的惊呼声立即转移了我的注意力。
“你……你要干什么!放开我!啊!”小弟的声音在雨里有些微弱,但我听得很清楚,眯着眼去看,一个人影正把他往路边的小巷里拖。
怎么回事?我一惊,下了车,我离他们还比较远,加上现在比较黑,他们应该看不见我。于是我轻手轻脚地往他们的方向走去。
小弟被拖到巷子里没多久,我听见他闷哼一声就没了下文,然后人影又出来,这回拖了两个进去,同样也是闷哼一声就没声儿了。眼看人影又出来拖人了,我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人影这一次将剩下的所有人拖走了,我走到原先小弟们躺着的地方,那儿正对着巷口。里面黑漆漆的,看不清有什么。我有些紧张地朝那边走去,浑身都警戒起来。以刚才那个人影拖人进去的力量和速度,我毫不怀疑他会突然扑出来咬我一口,他有这个实力,绝不会是放幻灯片。
巷子里传来奇怪的声音,仿佛有人在喝着什么东西,还喝得津津有味,一直喝一直喝,我觉得他的膀胱一会儿肯定受不了。
这情形实在太诡异,我走到巷子口,摸出个手机,往里面照去。
灯光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
我从没见过这么……诡异、又血腥的景象。
一个男子赤裸着上身,露出的皮肤苍白得不可思议,他的眼珠也是灰白色的,脸上却溅满了鲜血。此时他的身体正以奇特的姿势扭曲着,跪趴在几个小弟的跟前,咬住其中一个的脖颈,尖长的犬齿深深扎入皮肉,嘴唇吸吮着鲜血。他的喉咙动得很厉害,时而发出像狼狗一般的闷哼声。
我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脑子里一片混乱,最多的想法就是,这是个什么生物?是个什么生物?个什么生物?什么生物?么生物?生物?物?
这不是人类。
我手有些发抖。虽然我从某些程度上来说也是个acg粉,对于吸血鬼狼人死神各种不明生物也算耳熟能详见多识广,但是……眼前的这个……
我的手机终于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拔出牙齿,抬起头来看我,浑浊的眼珠不停地转动。我能看到他蜷着的脚隐隐在动,一股要爆发的前兆,忍不住又悄悄往后缩了一下。
他舌头抵在犬齿上,犬齿上还沾着鲜血,喉咙中发出奇怪的声音,望着我的眼神有些茫然。
这家伙……不,这东西太危险了!我和他这么诡异地僵持了几秒,他突然放开了手里的小弟,朝我扑了过来。
好快!
我第一次碰见这么快的人,不,他才不是人!智商下降的大脑明显还没完全失去它的机能,反馈给我一个信息:打不过,跑!
我将手机朝他嘴里扔过去,反身疯狂地朝外跑去。身后传来手机碎裂的声音,我疯了似的往前跑,冲向我停在不远处的摩托车。距离摩托车还有一段距离,我脚下用力,高高跃起,直接跳到了摩托车上,随后大爆手速,握把手,扭钥匙,踩油门,将摩托车直直地开了出去!
吸血怪喉咙里的奇异声音清晰地响在我的耳边。我伸手抹了抹后视镜上的雨水,看见吸血怪竟然行走在路边的墙壁之上,离我还有一段距离,但好像不敢追出太远,硬生生地在墙壁上停下了脚步。
我只顾往前开,终于吸血怪消失在了我的后视镜之中,我轻吐一口气,正视前方,冷不防前面是堵墙,车子直接撞了过去。
我感到整个人像要飞起来一样,然后我的头就这么撞在了墙壁上,这一下真是撞得又狠又疼,我眼前一黑,彻底不省人事。
昏迷前我才突然想起,草,我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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