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煜天不禁奇道:“我们上午参观唐代山文甲的地方,不是这里啊?”
毛万擎代为回答:“那时把即将在品剑大会展出的器物,全部集中到了一起,现在展出完毕,便都放回了平日的所在。”
“你们离开了,云德轩那边没事吧?”甘闯低声问了一句。
“嗯,不碍的。”林富醯轻轻摆了摆手,“交给钱伯暂时主持,肯定没有问题。而且各派应该已经收到了风声,不会怪我失礼的。”
钱伯这个人,龙煜天也见过,风德山庄的管家,虽然不通武艺,但却是位出色的鉴定师,熟悉品剑大会的一切流程,甚至很多具体事务就是他亲手操办的,确为暂时主持的最佳人选。
很快,一行人走进了唐代珍品库的地界,路面也变成石板铺就的了,血迹更加明显,直接指向一个房间。
“巧了,这间房就是专门放置唐代山文甲的!”林富醯尽量让语气显得轻松一些,但表情却非常严肃。
来到近前,大门紧锁。
“谁有这里的钥匙?”龙煜天问到。
“钱伯和黄先生,连我都没有。”林富醯眉头大皱,百思不得其解,“刚才在看黄先生尸体的时候,一串钥匙拴在腰间好好的,是我让人解下来的。钱伯也绝非粗心之辈,打理山庄十年,从来不会乱丢钥匙啊。谁能在不破坏门锁的情况下,自由出入这间房呢?”
“没什么好奇的。钱伯没练过功夫,或许被人摸走复制了一把,然后又偷偷放回去了呗。黄先生那里也是一样,虽然他的修为自保有余……”甘闯刚说一半,突然想起那具被人砍碎的尸体,便换了个说法,“虽然他有一定修为,但遇上真正的高手,什么可能都有。”
林富醯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怒:“这么说……是自己人干的?”
“谁知道啊?”甘闯耸了耸肩,“还是先看看室内的情况吧。”
现在的确不是研究这些的时候,林富醯赶紧运功震断了大锁,推门走进去。
龙煜天注意到,那把锁头非常粗重,一般人没有钥匙,很难破门却不留痕迹。当然,江湖上的神偷世家也不少,他们就另当别论了。
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一个伫立的影子仿佛在等待着大家的到来,显得诡异至极。
林富醯命人掌灯,视觉无碍后,众人全部倒吸了一口冷气。
原来,连成线的血滴一直延伸到唐代山文甲的脚下才分成两股,尽头处各有一滩半凝固的血,它们的上方,是两柄剑尖朝下的窄刃宝剑,而剑柄正分别握在铠甲的左、右手部,剑面上还残留着大量的血痕。
这情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凶手就隐藏在铠甲当中!
但事实上,里面没有任何人。
林富醯叹了一口气:“这对宝剑,是在下收藏的鹿角双剑,应该放在另外一个仓库才对……看来,凶手能出入的房间不只这里啊。”
甘闯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未必就是自己人干的。你刚刚也说了,黄先生把钥匙栓成了一串。或许凶手杀完人后,取下钥匙,将剑、甲摆好,再放回尸体上……”
林富醯摇了摇头:“这有一个明显的矛盾。如果鹿角双剑是凶器的话,黄先生被杀之前,凶手是如何取出宝剑的呢?”
“这……”甘闯不禁语塞。
龙煜天蹲在那里,一边观察鹿角双剑,一边开口道:“看起来,这对剑比麦提尼的弯刀更像凶器。当然,如果要下定论的话,还得先跟尸体仔细比对一番。”
“盗钥匙的问题暂且不论,行凶的过程已经一目了然了。”毛万擎说出了多数人的想法,“凶手穿着山文甲,用鹿角剑杀了黄先生,却没注意到剑面的残血滴在了地上,被咱们寻至这里。而且时间仓促,他来不及将剑放回到原来的库房,只能直接往这儿一摆,匆匆离开。也就是说,他最少留下了两个破绽!只要大家用心追查,肯定还能发现别的漏洞,离揪出凶手也就不远了!”
“不可能吧?”随风马上提出了质疑,“虽然从表面来看,咱们追寻的血迹就是从剑面上一直滴落的,应该是黄先生的血。但……这量也太多了一点吧?血槽是用来放血的,可不是储血的。”
“唉,各位有所不知。”林富醯解释到,“此剑原名‘血鹿双剑’,构造非常特别,剑身雕刻了复杂的纹路,弯曲分叉,形似鹿角,正是用来储血的!如果把它们浸泡到血里,提出来后,整个剑身都红彤彤的一片、光泽流转。竖直悬空的话,至少需要一刻钟,其内的残血才能淌尽;如果平放,直到血液彻底凝固,朝上的那一面也不会有半滴血流下来!”
“这么邪性?”大家听完后,心里都有种别扭的感觉。
“是呀!不知出自何人的手笔。”林富醯苦笑了一下“我也觉得太邪性了,才改名为‘鹿角双剑’。这种构造,在与人放对时根本不实用,或许,设计者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吧。我愿意收藏,都是猎奇心作祟。”
“即便如此,毛大侠的推测也有不合常理之处。”龙煜天语出惊人。
“噢?此话怎讲?”大家不禁好奇,只有林富醯赞同的点了点头。
“问题出在它身上。”龙煜天伸手指向唐代山文甲,“这副铠甲防护能力极好,但一定是为某个有权势的人物特别打造的,历朝历代的军队都不可能装备,知道为什么吗?”
随风猜测说:“莫非……重量太沉?”
“这只是一个方面。但那种放弃机动性,在开阔地段保持阵型,强力推进的重骑兵,还是可以装备的,将会是普通步兵方阵的噩梦。”龙煜天徐徐分析着,“另外不可能装备的原因,有两项。”
“首先,成本太高,大规模的战役动辄上百万人,铠甲属于半消耗品,需要不断修复,哪个王朝都装备不起。”
“第二,披挂起来太费劲。两晋时期曾研制过一种同样能把全身护住的重型板甲,类似于欧罗巴的哥特式盔甲和米兰式盔甲,披挂时间仅是面前这副甲的两成。可惜,问题更明显。重型板甲需要量身定制,别人穿起来不合身啊,欧罗巴人也仅限于贵族战士使用。但咱们的军队都得规模化、制式化,所以昙花一现,便被伸缩性更好的甲片式盔甲取代了。”
讲到这里,众人已经隐隐明白了他的意思。
果然,龙煜天继续说道:“不信可以做个试验,把这副山文甲从架子上拆开,披挂整齐,走到案发现场,再走回来,最后脱下,重新挂好。所耗时间已经超过半个时辰了,更不要说跟黄先生打斗、杀人了。”
“我也这样觉得。”林富醯出言附和,“唐代一般的山文甲,都是从上身一体罩下,长度及膝,很快就能穿好的。但这副,多出了各种各样的部件,披挂非常耗时。用来摆放它的架子,也是我专门找人定做的,不同于散乱堆放在一处,想工工整整的挂上去,更费时间。你们看,它现在的样子可是一丝不苟啊。”
毛万擎疑道:“那会不会……案件跟这副铠甲根本就没有关系,凶手只是用鹿角双剑杀人,然后插在山文甲上?”
“如果没有关系,何必多此一举?”甘闯觉得自己都快一个头两个大了,“藏剑的库房离案发现场更近,干脆放回那里不好吗?目前的情形,只有一个解释:凶手想先安置比较惹眼的山文甲,但出了什么意外,比如血迹被咱们提早发现,他才来不及取走双剑。”
“可按照龙掌门所讲,这时间上就……”毛万擎想了想,然后问到,“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尽快完成铠甲的转移呢?”
“有啊,不进行拆装,整体搬运就行了。”龙煜天很自然的回答,“但凶手为什么要动用林庄主的两样收藏呢?可以杀人的武器遍地都是嘛,他必然隐藏了某种目的。”
就在大家讨论的当口,一阵牙齿打颤的声音响了起来。
回头一看,风德山庄的几名家丁吓得脸都绿了。
林富醯感觉有些丢人,不由喝道:“你们在这儿添什么乱?没事就滚出去!”
不想,一人张了张嘴,似乎欲言又止。
“有屁快放!”本届品剑大会风波不断,林富醯的耐性都被磨没了,也不顾在外人面前摆脸色了。
“回庄主,回各位大侠。”那名家丁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开口了,“除了整体搬运之外,小的们还想到了一个可能……就是……就是,铠甲自己杀人!”
林富醯闻言大怒:“胡说八道什么?欠揍是吧?”
“不是啊,请听小的把话说完。”家丁眼角的开始泛出泪花,也不知是吓的还是急的,“这几年,山庄里一直有一个传闻,说……说这副铠甲里附着上代主人的冤魂,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便会自己走出库房,到处游荡!”
林富醯抖了抖眉,刚要开骂,旁边又有一位家丁抢着说道:“是真的啊庄主!很多人都亲眼见过,其中就包括我!而且……而且,它……它手里经常拿着这对鹿角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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