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古种田 第十二章 无题

    钟老头和薛瘸子姗姗来迟,并且还带着一帮大声嬉闹的村民跟孩子,此前大伙为了庆祝清河村勇捉凶匪,在村道上摆了流水席,不成想村内最具威望的李老爷子没到场,且最大功臣也没来,于是纷纷跟随钟薛二人登门而来。

    面对众人邀请,李老头再三推辞,最后不得不让两个儿子过去作陪,自己则以行动不便为借口婉拒了大伙的好意。

    这下可害苦了苟乐,所有注意力立马转到他身上,村中王二挺着小身板过来拽他的胳膊,直往外拉:“苟老弟,不来就是不给我王二面子!你这个大功臣不来,我们大伙喝的也没劲啊!”

    此言一出,四下皆是附和之声,苟乐万般无奈下唯有搬出李老头,道:“诸位!等会还要和李老伯商量要事,苟乐今日实在去不成,各位伯伯婶婶,哥哥嫂子莫要见怪,苟乐给大家赔不是了。”

    李老头一搬出来,众人哪里还敢起哄,都知道虎豹骑的百夫长李老爷子要收青年为徒,当即只得再度转移目标,拽着李家兄弟笑闹出了院子。

    小孩子们注意力不在这上面,一双双小眼珠盯着孤零零摆在桌上的兔子肉,都有些纳闷,怎么满满一大碗肉没人动?

    猪蛋见李猴手里抓着个金黄色的东西,小眼珠疑惑的转了转,稚声问道:“小猴,你家怎么不吃兔子肉。咦,这是啥,好吃吗?”

    小手一抹嘴角粘着的玉米粒,直接推入口中,吧唧吧唧的嚼着,看到小伙伴们直勾勾锁定桌上那碗兔肉,小脸上浮现得意之色:“这是玉米,苟乐叔叔拿来的,可好吃了,比兔子肉还好吃,甜甜的!你们肯定没吃过。”

    “甜的!”猪蛋最喜甜食,伸手就要抓根玉米,李猴顿时不干了,小手护住盛放玉米的瓷碗,急道:“你干什么,这是我家的玉米,想吃自己去买!”

    猪蛋气不过,想他是清河村的孩子王,但在李老头面前可不敢放肆。

    老头平日除了对自己孙子有笑脸之外,哪怕对儿子儿媳都板着面孔,因此村里小孩都怕他,其中自然也包括猪蛋。

    “有什么啊,回去就叫爹买给我吃。”猪蛋小声嘀咕着,视线转移到兔子肉上。

    见孩子们都盯着兔子肉看,沈从芸微微笑着把碗端到木凳上,小孩们轰乱上前,不多时,一个个举着肉块嬉笑跑出院外。

    眼看无肉不欢的小猴子似乎对众孩童抢肉的举动浑不在意,薛瘸子笑道:“今天小东西这么老实,放以前还不早就变成护食的小狗了。准是你小子又弄出新玩意了吧?这黄的是个啥?”

    村民走后,钟万关和薛瘸子落座,长辈聊天,男人又出去喝酒,李家两位女眷便拉着小鱼去了偏屋说话。

    苟乐介绍了新带来的三样作物,薛瘸子尝了尝,满口赞色:“味道不错,茄子配蒜末,我说你小子从哪鼓捣出来这么多新玩意的。”

    “难怪吃的这小东西都顾不上盯着肉。”钟万关指了指李猴,夹一筷子土豆,辣味在口腔融化,对从未品尝过这种滋味的他来说十分过瘾。

    “晚辈的岳父大人外出与番邦通商时买回来的菜种,鱼儿就顺手拿了一些出来……”苟乐含糊着忽悠三老,感受到三道目光紧紧注视自己,心中发慌,赶紧转移话题:“薛伯,钟伯,再尝尝这玉米,甚是甘甜。”

    此言一出,李猴猛地跳起,将盛有最后两根玉米的糙碗抓到身前。

    “爷爷,您吃,要不薛爷爷跟钟爷爷都吃没了。”李猴递给李老头一根玉米,旋即拿起碗中最后一根,头也不回跑出院子,想来是去寻小伙伴们玩耍了。

    “还是自家孙子孝顺啊,哈哈。”李老头满怀得意,一口咬在玉米上,一向不爱吃甜的他似乎这一刻改变了口味。

    钟薛二人相视一笑,后者反指苟乐:“玉米没品尝到,你小子明日还需再拿几根来才是。”

    苟乐无奈苦笑:“李伯爷孙演了场好戏,最后扫尾都落在晚辈头上,这有些不公吧。”

    “谁让你最小呐,等什么时候你小子也成老头了,照样能对其他后生倚老卖老。”钟万关轻笑,随即掏出一个布袋,递给苟乐:“官府一共给了一百四十两,大家都分过钱了,这是你的四十两。”

    苟乐没接,从袋子里拿出五两银子,剩下的原封退回:“二十七家才拿100两,这钱晚辈如何敢拿?烦劳钟老伯明日再把这三十五两分给大家吧。”

    钟万关似乎完全弄懂了苟乐的脾气,见状也不推让,收回银子后脸上浮现出一丝严肃:“苟乐,你婆娘的事都办好了,从今以后你们夫妻二人就是咱们清河村的人了,谁都不会质疑。”

    苟乐明白钟万关此时彻底接纳了自己,心里高兴,这段日子村里大伙虽说对自己十分客气,却总觉得互相之间少点什么,后来明白了,少了一种信任感,自己始终是外人,很难百分百融入村子之中。

    经过昨夜,这种隔阂似乎顷刻崩塌,从前面大家对他的热络程度,以及现在钟万关态度转变来看,苟乐跟小鱼已经被清河村众人真正接受为了村中一员,而且还是那种土生土长的一员。

    “太好了,我跟鱼儿就想老老实实,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能扎根咱们清河村是最好的结果。”

    李老头一听皱起眉头:“你小子不想从军?”

    听到这话,苟乐愣住了,略微沉吟,回道:“李伯,晚辈只想学门一技之长,并不想从军,让您失望了。”

    李老头紧皱眉头,他本意是传给苟乐一身本事,让后者继承衣钵继续报效大魏,万万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愿征战沙场。

    “李老哥,各有各的想法,这种事强求不来,顺其自然吧。”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薛瘸子开口打破凝固,帮苟乐说起话来。


    苟乐投去个感谢的目光,心想关键时刻还得看薛老伯,旋即凝视李老头,后者眉头渐渐舒缓,片刻后叹道:“也罢,老夫不勉强你,但入了老夫的门就要用心练习,你可不要抱着消遣的心态,如果敢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老夫必不容你!”

    老头转瞬爆发出的煞气直把苟乐震慑的大气不敢喘,看得出老人很有原则,生怕苟乐抱着娱乐心态学武,故而提前把丑话说好。

    苟乐再三保证,一定好好学习,争取百分百完成老师的指标云云。

    李振岳这才勉强点点头,沉吟半响,道:“明日开始,晚饭过后来找老夫。”

    “李伯,您还没说究竟要教晚辈学什么呢。”苟乐满头雾水,问道。

    “白日看你小子挥耍大刀,老夫觉得不太适合,勿要多问,明晚只需独身前来,老夫自有决断。”

    还独身前来,这话听着咋这么像鸿门宴?苟乐以为老头想趁月黑风高教训自己一顿,颤颤巍巍应下的同时,心里想着是不是把薛瘸子一并喊上,到时真要挨打还能靠前者拦上一拦。

    酒过三巡,几人喝得痛快,辣菜加野味,下酒那是极好,苟乐啃咬一块兔子肉,肉质紧嫩,以前在地球极难吃到。

    忽然心念一动,放下筷子,疑惑问道:“三位伯伯,晚辈尚有一事不明,看今天大伙似乎都从县城买了野兔野鸡,咱们清河村后面就有一片山群,为什么不上山捕捉呢?须知靠山吃山,断没有白白浪费大山的道理啊。”

    话音落下,薛瘸子一声轻叹:“哎,你小子又哪里知道这里面的事。”

    见提起这事李老头面容严肃,薛瘸子满目愁容,苟乐更加好奇,钟万关微微摇头,饮下杯酒,缓缓道出个中缘由。

    清河村后面的山群唤作【罴岭】,山中多有罴熊,罴就是现代所说的棕熊,也可叫人熊,因其五官似人,脖子很长,后腿能站立,故称人熊。

    罴膘肥体壮,皮糙肉厚,即使放在现代枪法精湛,火器犀利的猎人也不敢贸然招惹。

    清河村靠清水河生存,猎户本就不多,除去李家兄弟少有骁勇之辈。

    近几年也不是没人打过山里的主意,奈何力量有限,前后得有七八个青壮都死在了山中人熊等猛兽口下,罴岭不仅存有棕熊一种猛兽,各种豺狼虎豹数不胜数,更兼有几百斤重的大野猪王,这畜生可不是一般人能降服得了的。

    因此清河村的村民只能守着这么一座天然宝库却无可奈何,个中苦楚外人极难了解。

    李老头则感到憋屈,想他当年纵横沙场,手底下斩过的敌国精锐不计其数,到老竟然拿一座山岭无可奈何。

    老夫若不是废了这双腿,岂会容那些畜生耀武扬威!

    李老头心中不甘,儿子不争气,资质有限,连带领村民纵横山林都不行,倒是面前的小子,白天那股气力着实不凡,于是由怒转喜,笑眯眯道:“老夫那俩个儿子不争气,至今只能拉开二石弓,对罴和野猪难造大创。如果你小子能拉开三石以上的硬弓,纵横区区山野不在话下。。”

    苟乐不知道一石是多少斤,只是听老头的语气能开二石弓似乎并不露脸,想想李家兄弟五大三粗的身子,不由暗自咂舌,古代人身体素质是真好。

    幸亏有外挂在身,开个三石应该没啥大问题吧…

    胡思乱想中,酒席结束,挥别李老头一家,先送钟万关回家,旋即又把薛瘸子送到家门口,临走前拿出三两银子:“薛伯,这三两您拿着,权当晚辈孝敬您的。”

    薛瘸子看都不看,笑道:“怎么,想用这三两抵押老头那十亩田地的租金?你想的还挺美,趁早收走,别拿出来碍眼。”

    “还有,你那十亩田地不用给七成,每年上交三成足以。”

    薛瘸子今天品尝过茄子,土豆和玉米,心知这三样作物必定价值不凡,最主要的是除了苟乐外其他人压根没地方栽培,奇货可居大抵如此。

    明白薛老头不愿多占自己便宜,苟乐顿显无奈,老头脾气跟他一样,属牛的,认定一个方向谁也拉不回来,当下不急着反驳,决定等以后好好弥补老头。

    回家的路上,还可看见各家各户亮着烛火,欢声笑语从中隐约传出。

    剿灭了附近一股凶匪,又得了朝廷的赏金,村民们自然高兴,路过一家窗下,只听里面传出熟悉的小孩嗓音:“爹,我想吃玉米,刚才小猴家就吃了,我找他要他不给!”

    “不给咱就自己买去,啥玩意?玉米?行,明天爹就带你去县城市集。”

    小鱼听得捂嘴憋笑,挎着苟乐的胳膊,道:“老公,明天给猪蛋家送点玉米吧,省得他们跑个空。”

    “总送不是个事啊。”苟乐微微摇头。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带领全村发家致富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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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中一石弓=现在一百磅,是我自己编的,勿要对比历朝历代。



第十二章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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