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地苍狼 第五章:三块布绢(1)

    等我回到家把菜饭什么的准备好,老六也跑到了,一进门就骂道:"老七,你丫的太不仗义了,怎么真把哥们丢那鬼地方呢?差点就回不来了都!"说着话,一屁股坐在桌子旁,伸手拿起筷子吃喝起来。

    我坐在老六的旁边,灌了一杯酒才侃调道:"老六,跑回来的感觉怎么样?是不是比去汗蒸馆强?"

    吴老六斜了我一眼,也没甩我,自顾夹了一大块肉塞进了嘴里,嚼了几下,就咽了下去,大概没有嚼烂,噎得直翻白眼,猛灌了两杯才顺过气来。

    "老七,你去从李光头家附近跑回来一趟,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好不容易顺过气来的吴老六看着我,坏笑着说道。

    "我去,你当哥们傻的?你让我跑一趟我就跑一趟?你该不会以为我是你吧?"我嘲笑着吴老六。

    "我想起一个名人说的话,你永远不能战胜一个纯傻逼,因为他会把你的智商拉到跟他一样的水平,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这句话我今天是深有体会了。"吴老六一边用一种藐视的眼神看着我,一边从怀里掏出那个盒子,将盒盖取出放在一边,将盒子的一侧用力一扳,"咯噔"一声,竟然将那木盒子给扳成了两半。

    "你是不是傻了?这值好几千块呢!这样一扳就一毛不值了。"我一边心疼的嚎叫着,一边伸手去抢那个盒子,却不料老六一把将半个盒子抢在手中,在桌角上磕了磕,那盒子又是"咯噔"一声,从底层弹了开来,盒子底下竟然有个夹层。

    老六从盒子的夹层里取出一张已经发黄的绢布来,对我抖了抖,又揣进了口袋里,灌一口酒才道:"这里面还藏着个玩意,你丫不是将我丢在那一个人跑了嘛?我一生气就扔盒子砸你没打着,谁知道被哥们发现了这个天大的秘密,想不想看看?"

    我知道这下完了,老六这是掐到我软肋了,他知道我这人好奇心最重,这招绝对比猛揍我一顿还有用,但心里确实又很想看看那绢布上到底写的啥玩意,只好腆着脸笑道:"当然想看,咱哥俩还有什么说的,是不是?来,乖,拿给哥们瞅一眼,就瞅一眼。"

    吴老六一脸坏笑的道:"你当我傻比啊?给你看了,你还能去跑一趟吗?要去快去,我吃饱喝足了你要是还没回来,我敢保证这块布你以后都看不到了。"说完又灌了一杯酒下去,发出心满意足的声音。

    我一眼看见了酒瓶里的酒已经所剩无几了,顿时心生一计,老六别的都好说话,就一点----酒一旦喝迷糊了,那就不醉不归了,本来我都是拦着不给他喝的,今天为了不跑那一趟,只好做一回恶人了。

    好在老六没发现我的阴谋,没一会,一瓶酒两人给灌了下去,老六的舌头已经开始硬了,话也多了起来。

    "再灌一瓶?"我试探性的问道。

    "开!今天哥们非要把你灌趴下不可!"吴老六豪气万丈的吼道,要是在清醒的时候,借他八个胆也不敢这么吹。

    "行,哥们再下去买一瓶,但有一条,哥们去买酒,就不用再去跑那一趟了吧?"我趁机提出了我的条件。

    果然不出我所料,吴老六现在哪里还有头脑想那事,豪爽无比的应道:"行,再去买一瓶,今天这事就算一笔勾销了,别说哥没给你机会。"

    我一听马上从酒柜里摸了一瓶出来,丫的,哥们家现成的酒,哪还用得着下去买,吴老六大概已经迷糊了,见到酒就开始灌,我则连哄带骗的将那块布绢要了过来,铺在桌子上看了起来。

    布绢虽然又黄又旧了,但依然能看得出来质地很好,摸在手里丝滑如缎,上面写的应该是一封信,也可以说是一个故事,不过用遗书来形容,应该更恰当一点。

    全文如下:

    "宋,太祖十三年,借口我主推恙未进京朝拜,兵发南唐,名为讨伐,实图掠夺,大将军黄毅,亲率南唐众将,死守长江天险不退,不料曹彬贼子使诈,天险失守,全军五万余人,仅吾率亲信数十人冲杀出围送信。奈何一路敌军无数,前追后堵,逃无可逃,避无可避,冲杀至此,所率亲信已尽数战死,吾冲杀一日一夜,粒米未进,滴水未沾,钢刀卷刃,长枪尖崩,战马疲怠,盔甲松散,身上大小伤痕二十余处,已无望能杀回阵营,公文书信,亦于撕杀中丢失,更无颜面见我主,唯有战死沙场,报效我南唐。大丈夫马革裹尸,本无憾事,惟恐死后,尸首被马践刀伤,面目难辩,南唐百姓误认为马仪屈膝投敌,故留此书,以正清名。但愿天佑我南唐,我主密制防御之物能及时到达,救我南唐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马仪死亦无憾!"

    等我看完,吴老六已经好几杯下肚了,我急忙随手将布绢丢在一旁,又连哄带骗的将酒藏了起来,哥们能将他丢在郊区,但那只是个恶作剧,他一大活人,也不会出什么事,最多累累两条腿,但万一真将他喝醉了,那就不仗义了,再说了,他丫就一个人生活,我要真将他喝醉了,还得去照顾他,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嘛。

    吴老六酒一高,话就开始多了,硬着舌头喊道:"老七,你说这人真他妈的奇怪,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为了能考上大学,天天忙的跟孙子似的,还开心的和傻比一样,考上了大学,苦难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天天闲的跟傻比一样,却再也找不回做孙子时候的快乐了,好不容易捱到大学毕业了,以为可以大展宏图了,摩拳擦掌的从大学校园里蹦了出来,谁知道到社会上一看,十几年学的东西一样用不上,用不上就用不上,咱再从头学起,可哥们太低估这个社会了,咱工作的再努力再出色,不如人家会拍马屁的混的好,咱工作的再忙再累,不如人家有钱送礼的升得快。"

    我听着老六的唠叨,心里也深有同感,不知道是这世界变化的太快,还是我跟不上时代,有很多事,我都不能理解了。

    不过这个时候可不能说实话,要不这不是打击老六嘛,虽说我常对老六做些雪上加霜的事,但那都是无伤大雅的,一旦牵扯到人生观这样的重大玩意,我还是会比较正面的引导他的。

    当下我对着老六伸出了中指,比划了一下道:"辛苦不能赖政府,点背不要怪社会,你丫的没混出来,只能说明了一点,懒!三分的勤奋不成功,我用五分的,再不成我用十分的,你看到时候成不成功?"


    吴老六眼神僵硬的瞅了我一眼,又大着舌头道:"我懒,确实!小时候,老师告诉我,人的体内都有一个勤奋小人和一个懒惰小人,当你犹豫不决时他们就会打架。小学时勤奋小人经常把懒惰小人打得落花流水,初中时就打成平手了,到高中时就是懒惰小人经常获胜了,大学时候虽然勤奋小人就没胜过,但还是偶尔会反抗那么几下,可是到了现在我忽然发现他们不打架了,妈的,勤奋小人被打死了。"

    我苦笑了笑,老六虽然有点高了,但说的这几句话,还真妈的有道理,细想一下,我体内的勤奋小人可能也被打死了。

    吴老六又嘟囔了几句,头越来越低,我急忙将他提溜醒了,可不能让他睡着了,这家伙,一醉酒就睡觉,一睡觉就得一天,醒了还得吐一地,可不能让他在我家睡着了,要不然媳妇又跟我没完了。

    连搀带架的好不容易才将老六送回了家,还赔上了十几块打车钱,安顿好吴老六,确信不会有什么事了,我才慢慢的晃回家中。

    一进家门,我媳妇正在收拾桌子上的残局呢,见我回来了,免不了埋怨几句,好在我哄老婆还蛮有一套的,打了几个哈哈,糊弄了过去。

    正准备回房睡会,媳妇忽然说道:"哦对了,刚才有个人送来一个包裹,说是给你的,我放你电脑桌上了,也不知道里面塞了什么东西,怪沉的。"

    我应了一声,转身走进书房,一眼就看见了电脑桌上的纸盒子,也没多想,伸手就给拆开了,反正我一介平民,也没和谁有过什么深仇大恨啥的,绝对不会有人送个炸弹给我的。

    盒子一拆开,里面是一块玉石底座,拳头大小,玉质一般,底座上有九道残痕,一看就知道是个没什么价值的东西,旁边还有个小盒子,没有盖,盒子里放着一块折叠的整整齐齐的布绢。

    我放下那块玉底座,取出布绢,打开一看,上面写了四句诗不象诗,词不象词的话,"莲花九瓣,美人如玉。七巧阁中,东山再起。"看完心中一动,虽然后面三句弄得我一头雾水,但第一句却使我想起了今天上午李光头送我的那瓣玉莲花来。

    急忙走出书房,将那瓣玉莲花寻了来,将残缺的部分往那玉石底座上一合,扣丝合缝,正是这玉莲花的底座。

    我掏出手机拨通了李光头的号码,电话一接通,我就说道:"李总,谢谢你啊,今天白受了你一瓣玉莲花不说,你现在还让人把底座都送来了,这真是太客气了。"电话那头的李光头沉默了一下道:"底座?什么底座?我没让人送什么底座给你啊!小七,你是不是打错了?"

    我一愣,奇了怪了,听李光头这意思,底座好象不是他送来的,那能是谁送来的呢?难道是神仙不成,上午李光头刚送我一瓣玉莲花,连我老婆都还不知道,下午就有人送底座来了,这消息也太灵通了吧!

    "小七啊,我这正开会呢,有什么事等会再打过来吧。""哔"的一声,李光头那边挂线了,我还一头雾水的拿着电话发呆。

    "老公啊,家里可没米了啊,你再不去买,晚上就得出去下馆子了。"厨房里传来老婆的喊声,打断了我的思路。"这就去。"我应了一声,丢下那瓣玉莲花出门买米,看这东西可不能管饿,柴米油盐才是正事。

    楼下就有超市,我刚走进来,一眼就看见了花猛---一个专门在附近偷东西的小偷。由于我家住在市中心,过了超市一拐就是商业街,他经常在这混,我也经常在这逛,时间一长,大家也就认识了,但绝对没有什么交情,最多见面点个头打个招呼而已。

    花猛并不猛,不但不猛,看上去还很瘦弱,,一米五几的个头,八九十斤的体重,风大一点都能吹跑了。幸好花猛脸上还架了副金丝边眼睛,要不是这副金丝眼镜看上去还有点派头,就凭他那鬼祟样,别人肯定盯着他防止他偷东西。

    我见过不少坏人,做什么的都有,流氓地痞,青皮混混,卖假药骗钱的,玩仙人跳坑人的,甚至有一次为了写小说还专门去了趟监狱采访一个死刑犯,但我从来没有见过象花猛这样的小偷。

    这家伙长的天生一副贼样,倒八字的眉毛三角眼,小鼻子削嘴唇,尖下巴招风耳,两腮用刀削都刻不下来二两肉,怎么看都象三只手,就差用笔在脸上写上"小偷"两个字了,要是我不认识他,往我身边一站我保证马上就捂住钱包。

    但奇怪的是,这家伙都长这样了,偷东西还出奇的顺利,我见过两次他出手,速度非常快,一次偷一女的,穿着很暴露,挎着个小坤包,浑身散发着不正经的味道,不是妓女就是二奶。两人就走个对面,花猛好象碰了那女的一下肩膀,再看他手上就多一钱包了。

    另一次是偷一农村老汉的钱,又被我看见了,偷那女的我可以装没看见,但偷农村老头我就不能不管了,被我追上去把钱给要了回来还给那老汉了,为这事还差点跟我翻脸,不过翻脸我也不怕他,就他那小身板,三个捆一起也不是我对手。

    这次花猛又盯上一老头,老头头发有点花白了,白白胖胖的,背着个皮包,穿着挺不错,混身上下都名牌,看样子是只肥羊。

    别看哥们平日里有点愤青,对有钱人那是又羡慕又嫉妒的,但从来不主张用偷的方式来对付有钱人,人家有钱也是自己赚的,有本事自己赚去,偷窃是种可耻的行为。

    正准备走上去提醒一下那老头,旁边忽然跑过来两个小姑娘,其中一个十五六岁的模样,扎着马尾辫,穿着红色的马甲,马甲后面印着"希望工程"四个字,挎了一箱子矿泉水;旁边还有一个小姑娘也是一样的着装,捧着个募捐箱子,大概是哪个学校的学生,利用双休日做义工来着。

    两个姑娘小脸晒的红扑扑的,一边走一边喊:"义卖筹款,希望工程需要大家的爱心来支持,三块五块不嫌少,您献上一份爱心,说不定就能让一个孩子走进学堂。"

    一有人捐钱了,那个背水的小姑娘就会送上一瓶矿泉水,对人家鞠个躬,道声谢,脸上笑的和花儿开的一样。

    我塞了二十块钱,领了瓶矿泉水,虽说哥们也穷,但也得表份心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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