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吴承这个大老板,不仅没有在演员工会注册,也没有在好莱坞导演工会注册,似乎有种看不起这些工会的感觉呢!
而身为他们工会的会长大人,似乎也不好意思去邀请他加入。
其实,吴承根本就没有注意过这方面。反正又不是没去注册就没有片拍,以他的实力,想拍什么片不可以?
这些工会的存在,只不过是为了保障工会成员的权益而已。
吴承摇头道:“不不,先不着急,可以先让其他人试试,然后再把他叫进来,如此一来,就有对比性了,也可以直观一些!”
虽然吴承只是以一个编剧的身份坐在这里,但是谁都不会真的只把他当成一个编剧来看。毕竟,人家可是梦工厂的幕后老板。
是以,大家自然而然就把吴承当成了中心。
然后,选角工作便开始了。
不得不说,奇葩并不是华夏那边的特产。北美这边,也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奇葩。
你叫他表演,他居然用眼瞪你,他说这就是表演。
你叫他朗诵,他问你,可不可以用唱的,因为唱的比较好听!
而有的人表演淡而无味;而有的则表演太用力,比咆哮帝还要用力,这是什么情况?而有的则是舞台剧风格太严重,改不过来,叫他改,他还似乎想要一路走到黑,撞破南墙也不打算回头。
吴承觉得自己都有点儿不好意思坐在那上面,因为他会忍不住发笑,而这一笑,就有点嘲笑的味道了。
当然,等试镜的人退出去了,他们才会捂着肚子,相视而笑。
演员工会的那个妇人挺尴尬的,她似乎觉得,这些人,给他们老美丢人了。毕竟吴承不是美国人,而是一个外国人。在外国人面前丢了脸,那岂不是丢了他们老美的脸?
吴承如果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跟她说:“阿姨,你想太多了!”
这种奇葩事情,其实也并不是老美这边专属的,后世国内那么多选秀节目进行海选的时候,还不是各种各样的奇葩都会出现?
不过,有奇葩,自然也会有真正的人才。
仿佛那些奇葩的存在,就是为了衬托这类人才似的。
就像吴承所说的那样,有些人,他天生就是主角的命。
当汤姆·汉克斯接受霍华德的提议,开始试演起男主角亨利·罗斯的时候,吴承就知道,他已经拥有成为主角的实力了。
一个好的演员,他的全身上下,都是戏,更何况是这个在未来能够连续两届得到奥斯卡最佳男主的人物。
虽然现在的他,表演还有点儿青涩,但相比许多新人,已经非常不错了,就更不必说和那些奇葩相比了。
是以,对于这个主角人选,吴承还是比较偏向他的。
其实就算现在他的演技很一般,吴承也会把这个机会给他的,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培养的人才,单冲他未来的价值,就完全值得。
而且,本片的女主角,也是一个非常有演技的女人,如果让一个没有演技的人和她合作,估计开拍的时候,会被她压得抬不起头吧!
到时女主太出彩,男主被压得没有丝毫存在感,那乐子就大了。
“你们觉得他怎么样?”
等汤姆汉克斯离开房间的时候,吴承便问旁边的霍华德导演。
霍华德也看得出来,吴承这个编剧,比较倾向这个汤姆,而且看他的意思,似乎对这个汤姆非常看好。否则的话,也不会在电影还没有开拍,这个汤姆还没有表现出什么潜力之前,就让caa签下他了。
对于吴承这样的眼光,不说霍华德,就是梅耶自己都感到惊讶。
不过惊讶归惊讶,吴承这么久以来,似乎还没有失败过。可能最失败的一次,就是让赫本出演了一部香江片吧!
当然,如果从投资的角度去看的话,那部香江片,其实也赚了。
而且,caa是在吴承的提议之下,才发展得如此快,并且如此成功的。所以,对于吴承的眼光,梅耶一向比较信任。
是以,就算他心里头十分疑惑,吴承凭什么敢这么肯定,但他还是照样会去执行吴承吩咐下来的事情。
霍华德想了想,点头道:“确实非常不错!不过,下面还有这么多演员,不如咱们再花点时间一个个试过去。或许,能够找到更加适合这部戏的演员呢?承,你觉得呢?”
吴承无所谓的耸了耸肩,摊手道:“我无所谓,你们看着办吧!”
然后,选角继续。
吴承本来是想早点离开的,可他觉得,如果就这样离开,估计这个霍华德导演心里估计就不踏实了。
为了他能安心拍片,吴承只好浪费一点时间了。
而且,看着那些奇葩的表现,就当是搬着凳子看乐子了。
选角最后,还是选择了汤姆汉克斯,虽然这是一部喜剧片,汤姆演的喜剧片也屈指可数,但不能说他身上没有喜剧天赋。
像《阿甘正传》这部电影,其实就有点戏剧色彩,人家也同样演得很好,还因此蝉联了奥斯卡最佳男主呢!
所以,对于汤姆能不能把《初恋五十次》演好,吴承倒是不怎么担心。其实这部戏,真正搞笑的地方,并不是在于演员的表演,而是在于情节,在于女主的那个间歇性失忆症的设置。
几乎所有的笑点,都是基于这个基础才产生的。
当然,如果让本身就特别有喜剧天赋的演员来演,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不过吴承觉得,这个其实也是无所谓的,毕竟汤姆还是个新人,没什么表演经验,可塑性比较强。
其实他更担心的是,汤姆会不会因为出演了这部喜剧,回头往喜剧上面发展,要是让他因此不小心长歪了,那才是真正的损失。
不过,为了演个全套,他们还是准备了几个复选的名额,并继续在几天后进行复选。其实吴承觉得,根本没有必要这样。
当然,也可能公司是为了再度宣传一下这部戏也说不定。
反正吴承在初选之后,就没有再去理会了。
……
七月中旬,北美这边的音乐公司劲龙唱片,杰克逊的个人专辑终于面市销售。这张专辑是他的首张单飞专辑,其中有三首歌,是吴承写给他的。其实吴承只是拿着他的歌,‘还’给他而已。
虽然是这样,但别人却并不知道这一点。这就是穿越众比较恶心人的一点了。只不过当事人并不知道而已。
这三首歌中,其中一首还是当初杰克逊拿过奖的呢!
是以,对于杰克逊的这张专辑,吴承是一点都不担心。
不过打个电话过去道贺一番,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是一棵超级摇钱树,得笼络好来,免得到时被别人挖了墙脚。
虽然这个可能性其实不会很高,毕竟劲龙唱片公司那边,可是多给了他十个点的分成,单就这十个点的分成,可就不算少了。
相较而言,多出这十个点的分成,就跟那些一线的白人歌星一个级别的了。这不仅是钱的问题,还有尊严的问题。
在吴承看来,其实每个黑人,都有一颗玻璃心。
另外,公司的负责人兼杰克逊这张专辑的制作人混西·琼斯,吴承也给了他三个点的股份。对此,吴承倒是非常舍得。
毕竟这个人不仅是个牛比的音乐制作人,还得替他管理公司呢!
至于北美这边的唱片公司取名‘劲龙’,而没有和香江的风龙唱片整合到一块,吴承其实考虑更多的,还是两边的音乐风格问题。
这个时期的香江音乐,更多的,还是模仿欧美和日岛那边的音乐风格,就音乐的成熟性上来说,香江还是比不了欧美的。
如果让香江的音乐公司来领导北美这边的音乐公司,显然会造成一定的麻烦,到时候搞得四不像,那就麻烦了。
而北美这边的音乐公司刚成立,若是就让香江那边的音乐公司整合过来,那估计香江那边的两尊大佛心里也会不痛快。
好好的一把手,突然间就沦为别人的下属了,谁愿意啊!
所以,干脆就分成两个公司,谁也干涉不了谁,这样最好。
当然,两边的合作,肯定也是有的。
毕竟两家公司都是同一个老板,风龙唱片的歌手,出新专辑的时候,完全可以借劲龙唱片公司的销售渠道,进行全球发行。
不过香江的歌手,受众面还是太小了些,会听汉语歌的,大部分也是一些华侨华裔,欧美的听众,还是比较少的。
更别说是受众更小的粤语歌了。
而北美那边的歌手,也可以通过香江那边的唱片公司向东南亚发行他们的唱片。不过相较而言,英语歌的受众,肯定要比汉语歌大得多。除开盗~版的问题,单就这方面而言,英文歌的优势可不小。
……
至于‘劲龙’的另一棵摇钱树,如今正在家里努力写歌中。
吴承答应她,让她写满十首歌,有三首可以用就可以发专辑,她能不努力一点吗?
看着邓俐君努力减肥,准备新专辑,她也坐不住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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