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可思,我不是有意要杀了你的——呜呜呜呜——这是什么事儿啊——你喝酒跑这来干什么嘛——呜呜呜——
这么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被我误杀了?惨死在我的膝下?
林家还无后呢啊,我这罪过大了去了。林可思,你别怪我,泉下有知,我会给你多烧纸的。
林伯伯,您更别怪我啊,是你儿子挑衅我底线的哇。
胭脂浑身抖的厉害,都不敢开门了,越想越后怕。明天的报纸头条就会是,大华外贸少总深夜死在———
至于对自己的介绍,肯定什么名词都有。
眼前这扇门就是生死门,胭脂握住门把手不敢开。甚至想报警。
忽然想到小馒头带在里面。
壮起胆子猛的一推门。
眼睛第一时间看刚才的事发现场,意识到那里应该躺着一个蜷曲捂着小腹,面部表情扭曲的林可思,甚至又几点血迹?
胭脂揉揉眼睛,晃晃头,没有人。
没有——尸体?那就放下点心了<="l">。
稳稳心神,视线抬起,余光落在沙发上,蓦地,怒发冲冠!
沙发上林可思蜷在坑窝里,以手托腮正定定的看着她。
啥事没有?
“林可思!!!混蛋,你没死啊?你没死你吓我,你去死啊!!!“胭脂抓起地板上的各种垫子凳子就向林可思扔去。
眼泪却止不住哗哗哗流淌:“混蛋,有你这样吓唬人的吗,我还以为——以为你被我踢死了——呜呜呜呜——”
“你以为你是练家子会铁砂腿啊。”林可思抓起纸巾起来去给胭脂搽眼泪。
起来的身姿是有点艰难。
她看到的他的一条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扶着站起来的。
看来没死也疼的不轻,不过胭脂这下没有心理负担了。
“你死人呐你,没死不说话?你就是故意吓唬我,告诉你林可思下不为例,再有下次我会用力的,保不准——你就过去了。”胭脂接过纸巾边擦眼泪边说气话。
“我过去了,至少还有你为我哭,值了。”林可思幽幽的说,给她纸巾。
又颓然的坐回沙发里:“胭脂,你还是在乎我的是不是。”
“你?你还能不能正常了?”胭脂白楞他,忽然发现,林可思时尚精神的乌黑短发上沾着水似的,使得头发显得冷硬的,一根一根的竖起。
出的冷汗?
胭脂心头又是一紧。要不是疼,应该不会出这么多冷汗吧。
再看看林可思最近瘦的,整个衣服架子。一件休闲衫被他穿出了骨干风儿,再完美的身材都穿不出这种弧度。
一时间胭脂又很是不忍。
兀自起身去厨房倒了两杯咖啡。
走到沙发前递一杯给林可思。
他抬头,伸臂接过咖啡,身子并不移开,深情的朝着她看,胭脂一不留神眼光和他碰个正着,想要离开又不屑于躲躲闪闪的。
只好四目相对,询问的眼神。
两人距离不远不近,三十厘米的完美距离。他不说话,但他的呼吸那么重,呼吸时的气息酒味淡了些,温热还是有点扫在胭脂脸上。
一秒,两秒,胭脂忍着,已经给人家的珍贵玩意儿踢个半残了,不好意思再说出伤人的话,她死撑着和他对眼儿。
三秒,四秒,胭脂深深吸一口气:“林可思,你身体没毛病吧?没毛病就走吧,太晚了。”
林可思本来不打算再他开腔的,他渴望这样的对视,能全然的看见她的视线里有他整个五官,深邃立体。这样,他才能在她的眼里。
才能存留在她的眼里<="r">。才不至于她的眼里心里只有那个人。
心里酸涩,为自己酸涩,自己对她动了情。但是很显然,三年多了,她还是死死守着心里的门户,那道门就像一道逾越不了的屏障,将他隔在门外面。
门里是他,门外,是自己。
林可思动了动唇,微微张开想要说点什么。最后,垂眸,没说。
自己感觉行走应该没问题,抻抻衣衫,站起身。
戴腕表的那只手放到了胭脂的肩上按了按,胭脂一下子下意识的弹开身体,林可思眸光一闪,闪过的是痛楚。
扯唇苦笑:“就这么,排斥,我?”
视线盯着她:“我去看看干儿子就走。”
“恩。”胭脂木然的点点头。他刚才眸光稍纵即逝的那点痛,胭脂看在了眼里,有点难过。
替他难过,林可思,你何必,守着我,我的心,已经死了,不想再打开了。
林可思翘起一侧唇角似笑非笑,一身落寞的从胭脂身边擦身而过,走进小馒头的儿童房。
从半开的门缝里,看见林可思弯腰低头,温柔的看着熟睡的小馒头,手指抚在他胖乎乎睡的红扑扑的小脸上,然后给小馒头盖好被子,走出来。
“我走了。”他没有看胭脂一眼,径直向门边走去,淡淡说道。
“恩。”胭脂也没动。
“明天早上我来接你上班。”
手握门把手,林可思停住脚步,又说道。
“不用。”
胭脂脱口而出,又觉得说的太直接了有点伤人,今晚上的林可思不像她之前认识的,大大咧咧打不起骂不死的小强的样子。
好像很敏感脆弱,于是胭脂又补上一句:“我账面上,有三千万,可以借你救急。”
一时静寂,几秒钟后,林可思说:“明天早上我来接你再说。“
没等胭脂回答,大门咣当一声,关上。走廊里响起皮鞋沉重的脚步声。
胭脂重重跌坐在沙发上,沙发顿时陷进一个大坑。
她去蜷气双膝,双臂抱住腿,好像做了多少活儿似的,疲惫。
女人和男人之间真的没有友谊吗?她左推右挡百般维护,最后还是伤了他的自尊。
林可思茫然的思绪复杂的下楼,忘记了自己是开车来的,伸手就要打车,司机一看老板这是喝酒喝蒙了?还糊涂着呢,在后面紧急按铃,林可思这才从对胭脂的纠结中完全清醒,坐上车:“不回s市了,今晚去银杏路小区。”
夜色阑珊,
街道清冷,下起了春雨。
细细无声的在天地之间拉起帷幕<="r">。
过了十点,沃尔玛都关门了。现在已经是十一点子夜时分。
雨中的街上只有星崩的几辆车子空空荡荡。
林可思到了小区门口就让司机把车留下自己去找个酒店住下。
在车里拿把伞,往楼群里走。整个小区只有他一个夜行人。
小区的设施纷纷开始老化,上次修好的一部分路灯,刚亮,另一排楼的路灯又坏了。
好在林可思是个男的,没什么可怕的。雨滴越来越大,空气中充斥着泥土和潮湿的味道。
快到楼门准备掏出钥匙开楼宇门,摸索了半天,蓦地眼光看见楼门口缩着一小团。
人,是个人,一小团瘦小的影子,坐在台阶上抱着膝盖缩着头暴露在雨水里,浑身都是*的。
入春的夜里还是很凉薄的,何况还下着大雨。
这种旧小区的楼房都没有雨搭,天上的风霜雨雪都是从楼面直接落下。丝毫没有遮挡。
不知是谁家没带钥匙的孩子,怎么不找个避雨的地方。
林可思瞅了一眼开门,忽然眼光又转过来,似曾相识,好像认识?
转头疑惑的眸子对上一双楚楚可怜泪盈盈的双眼。脸颊上看不出是雨水还是泪水,反正都是水,还被头发湿漉漉的一绺一绺的遮盖着一半,眼睛被雨水浇的半眯半睁,苍白的脸上可怜的就像迷路的小鹿。
林可思把伞伸过去,半天摸不着头脑,一时有点恍惚:“沈曦?你,你怎么在这里?是等人还是家里有亲属在这?你没进去房间,怎么不打个电话?”
女孩慢慢站起身,双腿似乎麻木了,她摇摇晃晃的扶住墙壁才站起来,活动下腿脚,小手从袖子里伸出来把脸上的碎发都别在耳后。
“我,是在,等你。“声音颤颤的,冻得浑身发抖,说话也是抖的。
“额。”林可思第一反应是大华有什么事情了,林家的地产业在a市,但是服装业都在s市。
“傻瓜,公司有啥事你打电话汇报就行了。何苦非得等见面汇报。”
林可思打开楼宇门:“快,进来吧。”
兀自先走进去,却发现身后没有脚步声,没有人跟进来的声音。
他停住脚步回头,看见沈曦还在刚才的位置站着,身子一半在雨里一半在楼里。
脸上却浮现着悲伤和敏感,她紧紧咬着发白的嘴唇,一件花点的连帽衫水淋淋的贴在身子上,显得这具小身子骨单薄精瘦,身子抖冻得瑟瑟发抖,却还挺倔强的立在那。
“走啊,雨中看风景啊你。”林可思不耐烦的转身自己向电梯走去。
“不是公司的事儿,我就,不能等你了吗?”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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