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配 104猪狗人神秘来客

    ps:第二更送到,为粉红100张加更(哎,想想看,真的欠了不少加更啊)

    姚光祖被沈如初这句话弄得云里雾里,丈二摸不着头脑,不过沈如初离去时笑容却让他登时摸不着北,没皮没脸地嗅着空气中残留的香味。

    “爷,您的机会来了。”一个年长的小厮笑道,盯着沈如初的背影差点能流出口水来。

    “啪!”一巴掌拍过来,那小厮龇牙咧嘴,道:“爷,您手劲又涨了。”

    姚光祖还要再拍,却被他脑袋一偏给躲过了,就听姚光祖叫骂道:“你个**货,爷看中的妞儿你也敢流哈喇子?”

    另一个小厮急忙笑道:“就是,连我们爷看中的女人你都想着染指,爷,快揍断他的狗腿!”

    那小厮扔下手里的丫头,喝道:“我先揍断你的狗腿再说!”

    年纪轻的小厮急忙躲在了姚光祖的身后,姚光祖正在沉思,喝道:“都给爷老实点!有她没我?这到底什么意思?”

    那年长的小厮急忙停了下来,笑道:“小的这要恭喜爷了!什么意思?那小娘子是看上爷了,有沈姨娘就没她,她之所以不愿意和爷您亲近,是挨着姐妹情面,若沈姨娘不再是沈姨娘,那她还不任君采撷?”

    说完猥/琐一笑。

    姚光祖哈哈大笑,笑得十分淫/荡,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两个小厮见状急忙狗腿地讨好:“恭喜爷,贺喜爷,爷又觅得美人!”

    “嗯!到手了,爷给你们赏。”姚光祖想起沈如初方才的笑意,摆明了就是勾/引自己,于是乎踌躇满志,恨不得马上就找了沈如初风/流快活一番。

    那个小丫头战战兢兢。道:“爷,您就高抬贵手放过奴婢吧,奴婢会做很多事的。”她早已从这三人的言行中猜测到了自己的结局。

    姚光祖猥/亵地捉过那丫头, 摸了一把她的胸,道:“你只要做一件事就好了,伺候好大爷我,有你好处。”

    小丫头想躲,早被姚光祖拽了头发拖到自己跟前,一巴掌甩过去:“别给你脸不要脸!老子最不喜欢别人哭丧着脸,活像是死了爹娘。”

    那小丫头嘤嘤地哭着。道:“爷,我的确是死了爹娘,这才被哥哥嫂子卖出来。我什么都会做的,洗衣做饭都可以,还请爷不要为难奴婢。”

    姚光祖听了这话,笑道:“女人嘛,伺候男人才是第一要务,你这么水灵漂亮,将我服侍得好了。爷不会亏待你,洗衣做饭那是丑女人该做的事。”

    苍天在上,他这是睁眼说瞎话!

    被他污了身子又卖到窑子里的女人一双手都数不过来,府中上下的女人。但凡平头正脸能入眼的,没有逃过他毒手的,恐怕姚府中找不出几个处/子来。

    沈如初走后,隐隐听见他们几声淫/秽的笑声。耳根火辣辣地烧着,这定然是有人背后议论自己,骂道:“畜生!作死!”

    松月附和道:“夫人别气。他肯定不得好死!”

    甘草却一直垂着头沉默寡言。沈如初瞥了一眼,道:“甘草,你以往是姚府上的,认得方才那人么?”

    甘草点点头,用蚊子一般的声音说道:“姚家少爷。”

    沈如初点点头,道:“那你该知道你们府上的沈姨娘喽?”

    甘草打了一个激灵,浑身抖了一下,道:“婢子认识。沈姨娘人很好。”

    沈如初点点头,没有再往下追问——若想打听事情,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然而,沈如初万万没想到,她那一句似玩笑又似讽刺且破绽明显的“有她没我”会在不久的将来产生那么大的效果。

    松月领着甘草和麦冬二人去官府备案,改换奴籍;老宋则驾车将沈如初送回家,在街口的转角处,沈如初叫停了。

    “夫人,要买什么交给我就好了,您早点回去歇着。”老宋憨厚地说着。

    沈如初笑道:“宋伯,我不累。你先把马车放回去,叫红袖过来找我。我在这里看看店铺,顺带吃点东西。”

    老公恭敬道:“夫人,您喊我老宋就好。”

    沈如初点点头,道:“好,老宋。你先回去,让红袖过来。”

    她现在所在的位置离文家还有两条街,算上一条交叉的横街,那就是三条街。文家宅子所在的街道较为安静,并非街心,两旁都是住户,并没有什么门面。

    从她脚下的位置走回家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换算成现代计时,十分钟而已,在此之前她已经步行测算过几次。

    “掌柜的,来一份飘香大馄饨。”沈如初笑道。


    她偶尔也到这里来吃夜宵,铺子不大,但因为坐落在两条街的交叉口,又近街心,占尽了地利,所以生意火爆。

    那掌柜的认识沈如初,知道她是新嫁过来的新嫁娘,夫婿是一个小武官,笑道:“夫人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做大馄饨,香油、蛋皮都多放么?”

    沈如初摇摇头,道:“适中就好。”这家生意之所以好,不仅仅的地利问题,还因为这大馄饨确实味道很好,皮薄,馅多,味鲜,而且老板特别和气。

    不论贫富,走到这里都能吃得起一碗热腾腾的大馄饨。

    沈如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吃馄饨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来看看这里的地势,目测一下这里的人流量,打探一下这个地块的租金。

    这个地块的确好,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别看这一爿小店,顾客倒不少,不一会的功夫来来去去了十几个吃馄饨的人。

    “夫人您的大馄饨,趁热吃。要辣酱么?”掌柜淳朴地笑着。

    沈如初摇摇头,她不大能吃辣。

    “掌柜的,这个店是你自己盘下的吗?”沈如初笑道。

    掌柜嘿嘿一笑,道:“这是祖传的小店,传了三代人,做了三辈子的馄饨,不瞒你说。我真是做够了。不想做馄饨了,可又不会其他手艺!我希望我下一代不要再做馄饨喽。”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灶房,那里立着一个少年,眉眼与掌柜有几分相像。

    沈如初笑了笑,道:“总会有办法的,令公子现在做什么?”

    掌柜干脆坐下来,道:“做什么?我送他去读书,榆木脑袋,不是读书的料;送去学武,折了两次胳膊腿。又被赶了回来。哎,真是文不成,武不就。看来,还是要做馄饨喽!又香又嫩的大馄饨。”

    他一边说一边爽利地起身往灶台那边走去,嘴里还吆喝着,忙的不亦乐乎。

    沈如初咬了一口馄饨,真的满口余香,鲜美至今。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一个清冷的声音道。

    沈如初单单听了这声音就忍不住回头。真是一幅好嗓音,男低音中透着清冷,若是寻常百姓恐怕没有这份冷然。

    只见她身后侧坐了一位紫衣男子。

    那衣料一看就贵重,裁剪也十分精细。整件衣服正熨帖地穿在他身上,没有半分不适宜。

    沈如初向来不喜欢穿得花红柳绿的男人,总觉得花哨而轻浮,但一身紫衣穿在那男子的身上却颇有些重量。不但不轻浮,反而衬托了他一身的好气质,在往来顾客中。那么得格格不入而又鹤立鸡群。

    他的五官算不上英俊,与清秀也无缘,但却中规中矩,方正而大气。浓密的眉毛稍稍向上扬起,小眼睛,但很深邃;嘴唇微厚;肌肤算不上白皙,却是健康的小白色。在那一身紫衣的映衬下,显得此人霸气。

    想到霸气,沈如初联想到一个词:霸气外露。

    “公子,您真的要在这里吃东西?”随从显得有些为难。

    沈如初心中冷笑。

    掌柜似乎看出了那随从的难言之隐,趁着给别的桌子送馄饨的档口,上前笑道:“小哥请坐。小店的馄饨在安阳城颇有些名气,我们祖上三代在此做馄饨,先皇帝陛下衡嘉爷微服私访的时候,还到小店吃过馄饨呢。没什么吃不得!”

    沈如初听了这话,觉得好笑——这掌柜的看似淳朴,说话也是绵里藏针:连先皇帝陛下都吃得的东西,你们难道比衡嘉爷还尊贵?

    衡嘉爷是大燕国的第二位皇帝,是当今圣上永初爷的皇祖父,就算是永初爷亲自来了,出于一个“孝”字,也不能表现得比当年衡嘉爷更高贵。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那人又说了一句。

    “好勒,客官您稍等!二十文一碗的大馄饨两碗。”掌柜的又吆喝开了。

    沈如初起身,道:“掌柜的,收钱。”她还要去别的地方看看。

    当掌柜的过来取钱时,就听那人道:“你这店卖不卖?”

    掌柜的一愣,脸色便有几分不善,皮笑肉不笑,道:“卖啊,怎么不卖!就看客官您肯不肯出价了。”

    沈如初走到门口又停住了,难怪这人明明衣着华贵,却会进这样的小店吃馄饨,原来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可惜心急了点,恐怕要碰钉子了。

    “爹,这是咱们祖上传下来的是,时代经营,您不能……”灶房里的少年跑出来。

    掌柜的很有气势地一摆手,那少年老实地回了灶房。

    “你先开个价。”那紫衣人优雅地说着,轻轻动了一下衣摆,显得从容至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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