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只是一把粗鄙的吉他,没有任何其他修饰和伴奏,雨果就这样轻轻勾勒着琴弦,让音乐回到最开始的模样。当时的音乐还不是艺术,仅仅只是民间人们抒发自己情感的一种媒介而已,他们不会追求旋律的繁琐,也不会思考歌词的深奥,他们只是有感而发,唱出内心的想法、唱出灵魂的颤抖。
也许,那时候的音乐是如此简单而粗糙,但那才是音乐最开始的面貌:单纯,却动人。
“如果我像诺拉的鸽子一样有双翅膀,那么我会飞越河流投向我爱人的怀抱,珍重再会,我的挚爱,珍重再会。我有一个高大的男人,他移动起来笨重得像是加农炮,珍重再会,我的挚爱,珍重再见。”
雨果微微低着头,眼睛认真地看着手中的琴弦,轻轻勾勒,吉他琴弦的振动激荡起一片片尘埃,在奶黄色的光芒之中轻轻飞舞,无形的音符插上了翅膀,在光晕之中穿梭徜徉,却在每一位听众的心弦上翩翩起舞,漾起一圈一圈涟漪。
时间在这一刻就彷佛静止了下来,雨果那清澈之中有带着一点点沙哑的嗓音宛若清澈的泉水,在阳光之中欢快奔腾,轻抚圆润的鹅卵石,经过刚刚萌芽的嫩绿,穿越浓密的雾气,与鸟儿虫鸣呼应……让周遭所有的嘈杂和喧闹都沉淀了下来,彷佛全世界就只有那简单的吉他弦在震动一般。
“依稀记得那个夜晚,暴雨倾泻而下,我的心被疼痛撕成了碎片,珍重再会,我的挚爱,珍重再会。浑浊的河水奔腾不息,张扬的狂风肆虐不停,你抛弃了我还未出世的孩子,珍重再会,我的挚爱,珍重再会。就好像鸟儿注定会在天空翱翔一般,失去了挚爱的生活也就不再有意义,珍重再会,我的挚爱,珍重再会。”
死亡峡谷里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雨果,雨果并没有抬头和他们做视线沟通和交流,但是那清澈流畅的歌声却让他们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接近,心脏在那悠扬而动人的吉他琴弦之中微微颤抖,手中的威士忌在昏暗的灯光之中折射出迷人的光晕,即使酒精依旧停留在杯子里,舌尖的沉醉已经让大脑逐渐安静了下来。酒不醉人人自醉,大抵就是如此了。
雨果没有刻意煽情,只是浅吟低唱,但那醇厚的嗓音却散发出了致命的魅力。那一句句歌词是如此简单,如此直白,但却又如此诗意,如此美好,让干涩的眼眶莫名就开始变得温热,歌词之中隐藏的惆怅、悲伤、眷恋和遗憾,就在吉他弦音之中倾泻而下。
死亡峡谷并不大的空间里,只有雨果的嗓音和吉他弦音在回荡着,三十多名客人全部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包括酒保也就站在了原地,把视线投向了舞台,专注地看着一人一吉他一世界的雨果。在这一刻,这一方空间就是一段人生。
民间流传的、富有民族色彩的歌曲,称为民谣。民谣的历史悠远,故其作者多不知名,民谣的内容丰富,有宗教的、爱情的、战争的、工作的,也有饮酒、舞蹈、祭奠等等,琅琅上口的音调、独特的情调风格和朴实的真挚情感,都成为了民谣渊源流传的原因。
雨果现在弹奏的这一曲“珍重再会(fare。thee。well)”,不是他的创作,而是美国历史上一首有名的民谣,追溯其起源可以回顾到1904年,当时一位名叫约翰-罗马克思(john。lomax)的民谣歌手第一次演唱了这首曲目。
约翰-罗马克思被称为美国民谣的开山鼻祖。
作为一个仅仅只存在了两百多年的国家,美国历史文化的缺失一直被人们所诟病,在最开始的一百多年时间里,美国流行音乐可以说完全是欧洲的翻版。但是在二十世纪初,一批美国学者意识到他们从欧洲移民到北美大陆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他们已经产生了属于自己的文化,其中就包括民谣。于是,这批学者就开始去美国农民聚集的南方山区收集民谣。约翰-罗马克思就是这批学者的代表。
据约翰所说,这首“珍重再会”是一个正在洗衣服的非洲裔美国女人哼唱的小调,当时女人的生活即将崩溃,一切都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但她的男人却背叛了她,让她的生活彻底分崩离析。可是女人却没有被击垮,而是哼唱着轻快的小调,重新迈开生活的步伐。
“珍重再会”经过约翰整理问世之后,由于这个非洲裔美国女人叫做丁克(dink),所以这首歌最开始是以“丁克之歌(dink’s。song)”为名流传开来,但伴随着时间的流逝,约翰的儿子艾伦-罗马克思(alan。lomax)重新录制、重新编曲,却意外让这首歌声名鹊起。
一代民谣诗人鲍勃-迪伦也演唱了这首歌,而且还依靠这首歌为灵感,创造了他音乐生涯十分重要的一首歌“珍重(farewell)”,从而让原曲“珍重再会(fare。thee。well)”在整个六十年代广泛流传。
“珍重再会”的歌曲讲述的是一个女人失去挚爱之后的惆怅和悲伤,但蕴含在歌曲之中的生活哲理,却得到了无数人的响应。出乎意料的是,后来大部分演唱这首歌的都不是女性歌手,而是男性歌手,特别是在六十年代民谣全盛时期。
当初民谣歌手数不胜数,想要从中脱颖而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许多民谣歌手都在流离失所之中寻找着实现梦想的机会,但更多时候都是被生活淹没。梦想,终究还是背叛了这些歌手。所以“珍重再会”这首歌又被赋予了更加深刻的含义,广为流传。
雨果演唱这首歌来行云流水,旋律和歌声就好像是透明的阳光,轻盈地勾勒出梦想的形状,描绘出生活的模样,让听者不由自主就潸然泪下。
丹-德恩听着那清澈的琴弦音,心跳就这样放缓了下来,在他意识到之前,泪水就已经盛满了眼眶,他不想承认,但却不得不承认,雨果的歌声没有任何修饰、没有任何花俏,但就是这样朴实无华的歌声,却包含了最为真挚的情感,唤醒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音乐,没有历练没有沧桑没有沉淀,就无法领悟的那种音乐。
丹看了一眼自己的队友们,布朗、乔纳森他们居然都自惭形秽地低下头来,这让丹有些失望。虽然说,如果布朗愤怒地失控会让局面变得很可怕,甚至会一发不可收拾;但相对而言,他们居然连面对雨果的勇气都没有,这对于一支摇滚乐队来说更是致命的打击。也许,这也就注定了崭新一天达不到荣耀至死的高度。
丹又重新把视线投向了舞台,看着随意而从容的雨果,雨果的身上似乎就有一种吸引眼球的迷人魅力,即使没有任何聚光灯点缀,也依旧让人挪不开眼睛。丹转头看向了坐在角落里的福金,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羡慕。
雨果演唱完一曲“珍重再会”之后,抱着吉他坐在了原地,低声清唱到,“珍重再会,我的挚爱,珍重再会。”然后就闭上了嘴巴,空气中只留下了他的声音在不断回响。
似乎过了许久许久,现场突然就响起了掌声,打破了沉默,回头一看,居然是丹开始鼓掌,坐在丹旁边的布朗、乔纳森和布莱克都慌张了起来,而克莱也加入了丹的行列,一起鼓掌。
刹那间,酒吧里所有人都把视线投了过来,福金他们自然也不例外。然后,福金就看到了布朗。
布朗是一个酒鬼,这一点至今都没有改变过,而当初就是布朗联合乔纳森、布莱克将福金踢出局,另外一名队员亚伦-戴也迫于压力主动退团。福金没有想到,他和布朗的再次见面居然会是这样的场合。
布朗察觉到了福金的视线,第一反应是想要强打起精神瞪回去,可是只来得及看了福金一眼,就懦弱地收回了视线,直接趴在了桌面上,试图想要掩盖自己的行径。乔纳森和布莱克看到布朗这样的动作,也都慌乱了起来,连忙纷纷低头,他们还不忘拉拉丹和克莱,让他们也都趴下来,这让两个人都很是无奈。
事实上,客人们只是转头瞄了一眼,随即就回头重新看向了舞台,然后大家都纷纷鼓掌起来。三十多人的掌声,并不盛大,而且他们也没有竭尽全力鼓掌,大家都是保持礼貌地鼓掌着,但那一双双眼睛之中流露出来的真实情感,这才是最为美妙的,让这个简陋的舞台看起来是如此美妙。
福金也仅仅只是看了布朗一眼,他早就知道他们会见面了,毕竟摇滚圈子就是巴掌大的地方,就算不是今天,未来在某个音乐节或者某次巡演上也会相遇。其实,福金曾经幻想过,再次看到崭新一天,他是不是可以出一口恶气了,虽然他不在意,虽然他已经告别了过去,但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乐队却落到了别人手上,还是让福金很不舒服。
可是,真正看到崭新一天时,福金内心却有些唏嘘,他倒是希望崭新一天能够强势崛起,与荣耀至死正面对抗,他想要堂堂正正地展开对决,不是想要战胜对手,而是想要看到自己曾经建立的乐队也能够取得成功。但现在……布朗甚至不敢和自己对视,这样的事实没有让福金洋洋得意,反而让他有些遗憾。
崭新一天,这支福金一手建立起来的乐队,似乎就如同雨果刚才演唱的歌曲一般,彻彻底底成为了福金脑海之中泛黄的记忆。过去已经成为过去,现在福金属干的是荣耀至死,这才是他为之奋斗、为之感动、为之坚持的理由。
珍重,再会。我的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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