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这天,伪道士照旧到一处客栈住下。
我不知道他到底走到了哪里,他总是把我放进他的乾坤袋里,上次这破笼子就是他从那乾坤袋里拿出来的。现在,托我笼子的福,这袋子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
把笼子放到桌子上,“狐狸,我出去一会儿,你好好给我看家!”这是我好不容易重见天日之后那臭道士对我说的话。他还真瞧得起我,让我给他看家!咱们的旧账还没有算清呢,本姑娘心眼小,恕不远送了!我用一种仇恨的眼光看着他离去,心里诅咒着他永远都回不来。
或许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他去而复返,又再度走到我面前,“有人闯进来了就拍拍这个。”他把一个金黄色类似金蝉的东西放在我的脚边,一改平日里嫌弃我的样子,笑得一脸高仿货、猥琐样,“要是这次你若是报信成功的话,我会考虑每天放你出来遛遛!”
我耳朵在听到这话一下子就竖起来了,好家伙,这货智商还蛮高的,知道放长线钓大鱼,居然用俺最渴望的自由来诱惑俺。不过,鉴于他的种种恶行,以及落井下石的、死性不改的本性,本姑娘是死也不会向这厮投降卖掉我本来就所剩无几的节操的。决定态度和立场,我撇也不撇一眼那金蝉一眼,不鸟那货。
“乖!回来给你带鸡吃!”丢下这句肯定语气的台词,他这才扬长而去。
而本来已经确定好自己立场的我,在听到这句话时,居然很没骨气地动摇了!原来那货还是有常识的,知道狐狸爱吃鸡!亲,那是烧鸡呀,美滋滋,香喷喷的烧鸡,相比较那个不可能实现的自由而言,那一个时辰或许半个时辰出现的烧鸡,显得意外地闪亮夺目、深得我心。算起来,我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吃鸡了,唉,从前有鸡吃的时候不觉得它有多好,现在失去它了,才知道它的难能可贵。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会在香港买一百只鸡,好好吃他个天昏地暗。
正这么想着,周边突然出现什么不同寻常的响动。自从变成狐狸过后,我的听觉就变得比从前敏感了好多,以至于即使那人现在故意放轻了脚步,没发出任何的声音,我还是能察觉到他的存在。
怎么办,我该不该为了那只烧鸡报信,我盯着脚边的金蝉,心底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纠结之中。
就在我纠结这会儿,耳边“咯吱”一声响,门被打了开来,只见一个布衣小二端着个水壶走进来,他一直低着头,没看见具体长什么样子,利索地都关了门之后,就径直往我奔来。
等等,这什么情况,他手里的东西是什么?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那厮的手里的水壶变成了一把匕首,一步一步向我走来,大有“磨刀霍霍向猪羊”的意思。
妈呀,这厮这是要一心致我于死地的节奏啊。这时我毫不犹豫地和刚刚被我嫌弃的金蝉进行了一波比一波更亲密的接触,平日里的伪道士在这时也成了我大爷,大爷啊,我想你了,你赶紧麻利点回来吧,烧鸡什么的我不要了,我不能没有你啊!但悲催的是,那什么破金蝉根本毛用都没有,无论我是手摸脚摸还是贡献初吻,他丫的什么反应都没有,你妹的假冒伪劣产品,这是要逼死我的节奏吗,要不是看你是黄金的可以卖点钱,我早就一脚把你踢出去了!
我在狭小的笼子里四处挣扎着,用锋利的爪子扒拉着周围的栏杆,可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没能撼动这笼子,不愧是从乾坤袋里拿出来的,质量果然非同一般!我没有什么时候能比现在更加憎恶这个臭气哄哄的笼子了。
近了,更近了??????我去,怎么办啊,死道士太不靠谱了!难道上天上次把我的命留下来只是为了让我在死之前先受人羞辱一番再死?不,我不能就这么死了,这样太窝囊了!我还要找道士报仇,我还要修炼,我还要想回家。金蝉啊金蝉,小爷命全交给你了,你争气点啊!我不断地用爪子摩擦着金蝉,拜托拜托,给点反应啊!
我心里不断地祈祷着,那个店小二已经逼了过来。此时,他那张需要重炉回造的脸印在我的脑海里,妈蛋,长得就是一副草菅人命的样子,怪不得来谋杀我一天真无害的小动物。那刀已经渐渐向我倒竖的寒毛逼来,我惊惧地闭上了眼,在心里安慰自己最差也不过是一刀了断的结果,没什么大不了的,眼睛一闭就过去了,只是,没有再睁开的机会了。如果上天一定要我死于非命的话,那我就只好顺应他老人家的意思了,只求他留我个全尸,下辈子让我投个好胎,不要再这样折腾我了。不过貌似狐狸皮还可以卖钱,呜呜,我不会那么惨吧??????
我在心里拼命地做心理建设,好半晌才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不对啊,刀子咋还没下来呢?想要睁开眼,却冷不防的,一块黑布包住了笼子,我的眼前一片黑暗,爪子上还紧紧攥着道士留下的金蝉。感觉被人提起的瞬间,透过那被风刮起的黑布,看到了店小二惨死的非常具考古价值的脸,那刀子还在他的手里,只不过刀子锋利的一端,****了他自己的胸口??????
道士回来了?可是,自鼻尖传来的一股芳香让我明白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这是个女人,还是一个冷若冰霜的女人。道士最后到底怎么样了不在我的思考范围内,我只知道,这女人,要比那道士狠戾得多,从来都是面无表情,手起刀落,杀人于无形,或者说是杀人不眨眼。
自那天她带我出客栈,沿路走来,几天的功夫,她一共杀了九个人,简直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每次都是一招毙命,浑身不惹一丝尘埃,连血腥味也没有。要不是她身上传来的阵阵花香告诉我她还是一个爱漂亮的女的,我怕是要把她同恐怖电影里的电锯杀人狂相提并论。
落在这样的人手里,我完全都不敢随意乱动,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她喂我什么,我就吃什么。晚上睡觉,更是能睁着眼睛就睁着,老老实实的,比小猫咪还听话,生怕她一个不如意就把我给杀了。对自己的归宿,更是连想都不敢想。
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一份子,死人,对我来说是殡仪馆或医院停尸间才有的存在,而那些地方都是我平时所触摸不到的,所以,我对死人完全没有概念。现在,我不仅见到了死人,还亲眼见到活人在我眼前被杀死。而对此,我除了瑟瑟发抖之外,其余的都无能为力。我甚至不敢和她说一句话,比起多嘴被她杀,我宁愿沉默地看着她杀人。
老实说,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比死了还要难受,但是能活着,谁还希望死?我竟然渐渐习惯了这种充斥着杀戮的生活,冷冷地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我面前流逝,对此不置一词,也能忍受时不时地溅到我身上的血滴。我爱惜的白色的毛发颜色已变得不再纯粹,同样的,我的心境,也不比之前的轻松。这是杀人不犯法的时代,只要你足够强大!同情?我觉得我还是多同情同情自己的好。
在生死抉择面前,我很没骨气地抛掉了道德与良知,自私起来,我不是圣人,我只想活着,活到我找到回家的路为止,在这之前,所有的人都是与我不相干的存在,连保住自己的能力都没有,要我怎么有时间去惺惺作态地悲天悯人。
也许我该庆幸这女人抢我的目的和那伪道士一样,都是把我当做商品而已。我不知道灵狐于这个时代的意义是什么,大概是类似于中国的panda一般的存在吧,总之,值钱就是!
这结论是一膀大腰圆的妇人给女魔头一大袋沉甸甸的财物然后把我抱走,再综合一路要抢我然后惨死的人之后得出的。自此,我也算是喘了口气,终于不要再和女魔头一块儿生活了,这几天压抑得我??????我不知道这女魔头叫啥,也以为我们自此之后就两不相欠、永生不再见了,哪里知道以后会与她有那么多的纠葛,唉,头痛!
那妇人一脸的富贵相,看起来应该是个达官贵人家地位较高的奴仆,自接过笼子的第一秒起,她就嫌弃这股子怪味,很快地就给我换了个新家,然后招来了几个女婢筹备着沐浴用品,要给我洗澡。未免金蝉被人发现拿走,我把它藏到了嘴里。我已经不相信它会把那不知是生是死的伪道士给招来了,只觉得它还可以换点钱,所以才把它带了来。只恨我手脚朝地,多有不便,不然,我真想把那遗落在客栈的“乾坤袋”拿来。这样,我想偷,哦,不,是拿什么东西只要放在里面,好带又好用,还不怕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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