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逆境,秘鲁华工渴望来自祖国的关怀,曾先后两次通过驻秘美国使馆官员寄回控诉呈词。
萌总裁手中的一份呈词中写到:“溯自到埠以来……工夫不断于晨昏,力役无间乎寒暑……恶夷等恃富凌贫,丧良藐理,视合同如故纸,等人命于草芥。衣食工银惟知吝啬,憔悴惫倦莫肯恤怜。常见苛求,恒加打骂,或被枷锁而力作,或忍饥寒而耕锄……负屈难伸,含冤莫白……爰具公呈恳恩拔。”
该呈辞于次年4月16日递交清政府,与清政府并未签约的秘鲁私下贩运华工的行径终于曝光,无约之国秘鲁公然通过澳门贩运、虐待华工,这不得不引起了清政府的重视。
“清政府无能!”萌总裁叹口气,将这份呈词放下了,“不看了,越看越生气。”
卡特莉娜卡芙公主笑道:“是总裁自己非要看,弱国无外交,交给李鸿章确实是不错的,他能受气,总裁不能。”
秘鲁贩卖华工的行径也引起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不满。
19世纪中期以后,澳门取代厦门成为西方贩卖华工的中心,据不完全统计,1864-1873年10年间有117429名华工从澳门被贩运出洋,其中多数到了古巴和秘鲁。
而澳门华工的贩卖主要操纵在西班牙、葡萄牙、秘鲁三国手中,1873年澳门的猪仔馆有300多所,均为葡萄牙、秘鲁和西班牙三国人所开。
澳门华工贩卖生意的兴盛影响了美、英等国的利益,因为这些国家同老牌的殖民主义国家西班牙、葡萄牙不同,它们需要的是扩张国外的商品市场,而不象西、葡两国把华工买卖当作是自己与东方的唯一贸易,它们自然无法容忍澳门苦力贸易对自己所谓“合法”贸易的冲击和干扰。
所以,英、美“即使不从崇高的动机出发,也不得不为了自卫,采取有效步骤来制止这种对于他们的利益如此危险的买卖”。
秘鲁“玛也西”号满载,200多名华工回国,这些华工被“糜在舱底如幽囚,阴风白日生湫湫。
豺狼驱羊一何急,或断其发或摧头”,可谓受尽虐待,在经过日本横滨海域时,有一名华工投水被救,日本当局扣留了“玛也西”号船,并根据“无约之国有事即由有约英、美各大国讯断的惯例,通知了清政府与英、美等国领事共同进行调查,该船的船长及船上的所有230名苦力都被提审。
“这是第一次对一般苦力船的船长进行审讯,并对其行为定罪”,因此该事件有着深远的国际影响:首先,它比苦力贸易的任何其他丑闻更引起广泛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苦力贸易的罪恶。其次,它证实了在运送苦力前往外国途中被指控的弊端。最后,此次审讯还使秘鲁和葡萄牙成为全世界注目的中心……迫使两国政府禁止苦力贸易。”
而此时秘鲁的甘蔗、棉花生产及鸟粪开采正处于繁荣时期,急需大量劳动力,因此,“确立使中国满意,使秘鲁评论界和国际舆论界也都满意的允许继续进口中国劳工的另外的条文,成为秘鲁政府的一项重大的任务。曾筹划过一时的向中国派遣使节一事,不能再拖延了。
使节必须立即踏上征途,必须取得成功,否则秘鲁经济将遭到无可挽回的损害。
海军上校葛尔西耶被任命为出使日本与中国的特命全权公使。并且很快在日本达到预期的目的,为向神秘的东方帝国交涉积累了经验。
秘鲁使臣踏上了通往中国的道路,开始了交涉与谈判。
经过萌总裁授权,李鸿章开始和秘鲁人艰苦的谈判,双方共经过三轮艰难异常的谈判。
从一开始,中秘谈判分歧的焦点就集中在先遣返华工还是先立约上。
萌总裁的意思是——让秘鲁无条件返还华工,路费由华国出,秘鲁自然不肯,几百万华工呢!
秘鲁政府要求葛使中国之行所要达到的最大目的是:推动建立秘鲁政府与中国政府间的直接、坦率和诚挚的联系并使其以条约的形式确定下来。
华国总裁秘书处给李鸿章的函件中则要求“因闻秘鲁有陵虐华工之事,令将华人全行送回中国,并声明不准招供,方能商议立约。
双方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中,秘使声称该国“现有华人十万余,在该国或做生意或当工人,均甚相安,并无陵虐受苦之事,各处新闻纸传闻失实、编造谣言,万不可信。
李鸿章则表示秘鲁“向与中国未曾通商,乃拐骗多人出洋,叠经控发有案……不独中国百姓所共恨,亦为西国友邦所共知”,“今惟全数送回方可与商公事。”
并以同治九年美公使转递秘鲁华工呈词作为证据,该使则辩称“……实无此情……华人皆自愿前往,现多在秘鲁开铺住家,不欲回中国,何能强令全行送回,惟中国应该保护,本国缘恐中国不相信睦,故来此议商以后如何设立章程保护之法……我国恐华工吃亏,派大臣前来好意商量,在我国并无错处,中国若不与商量,恐各国评论亦有不是”,并表示“若中国仍不见信,请先派员往秘鲁确查”。
李鸿章则表示“该国毒害华人至多,谁肯去充领事,或致孤掌难鸣……此事难得商量。
双方不欢而散。
第二轮会谈交谈中,葛使极力为秘鲁虐待华工的罪行辩解,并声称“该国既派使来华议约,如条约立定以后必当照约保护”。
李鸿章则冷静地表示“中国向以民命为重,自不能置之不问,应派员前往该国查明实在有无苛待华工情事再行设法妥办”。
葛使见达不到目的就以“若不准立约即行回国相威胁,谈判陷入僵局。
英、美等西方国家开始介入,进行多方调停,李鸿章冷静地分析了形势,准备作一些有条件的让步,“欲先与会议查办章程不即作为条约,以冀层递折落,或可就我范围……臣思急脉缓受,仍详晰照覆该使,允先派员往查并拟具查办章程四条,属再面晤商订。”
在这种情况下,谈判无法继续下去,英使威妥玛于是“向华国的总裁秘书处议准秘鲁使臣赴京暂住,只算英法两公使友谊,不与商办公事,来春再赴津等因”,将事情暂时搁置,目的是“指望促进所有使馆希望看到的结局———在中国与秘鲁之间,谈判成一项条约。
“总裁息怒。”李鸿章战战兢兢道。
萌总裁发了一通脾气之后,叹口气道:“我知道发脾气没用,就是恼火,我们即便没有强大的海军,对这小国构不成威胁,他们就不怕华国强大起来,不怕死?”
“小邦只顾眼前利益,再说,这都是清廷遗留的问题了。”李鸿章劝慰道。
第三轮谈判举行,双方的争辩仍十分激烈。
葛使在英国驻北京使馆翻译梅辉立和美国领事沙逊等外交官的支持下,气焰嚣张、狡执异常。
沙逊致美国国务卿卫三畏的信函中提及双方的分歧主要表现在:“第一,李鸿章拒绝初步协定冠以按中文的意思表示是一项“条约”的那种名目。第二,写入最惠国条款。第三,写入上校葛尔西耶的如下建议,即:在被派往秘鲁的委员会提出报告后,中国承担立即签定移民协定的义务。第四,李鸿章坚持目前谈判着的这项初步的协定、协议或条约,根据委员会的报告可以废除并不使中国政府承担于将来缔结任何条约的义务。”
于是沙逊领事在中秘代表之间斡旋,他向李鸿章表示“秘鲁政府是视谈判的结果才来批准(有关移民问题的)特别协定的,因此除非缔结条约,中国肯定会失去由此特别协定所带来的利益”并提出“以仅规定自由和自愿移民为内容的美国条款来代替有异议的移民条款”的建议。
最终说服了顽固的葛使,中秘双方最终签定了《中秘会议专条》和《中秘友好通商条约》。
专条与条约的签定都为华工争取到相当的权益。如专条中规定:……又各华工合同若无送回字样,合同已经期满,该工人无力自出船资,有愿回国者,秘国应将该工人等附打往华船上送回,船资一切无须工人自备,秘国自行料理……条约中对华民有利的几款如下。
因此,“中秘条约的签定可视为中国在外交上,特别是为保护秘鲁华工所作出的努力而赢得的一个小胜利”,而李鸿章在其中的功劳自然不能抹杀。
这当中,萌总裁一直没有揷手干预。
不过,萌总裁非常的气愤,如果华国有自己的海军的话,不用受这些窝囊气。
《中秘会议专条》规定:一面由中国派员前往秘国,将华民情形彻底查办,并出示晓谕华工,以便周知。一面秘国无不实力襄助,以礼接待。
因此,中秘立约后不久,李鸿章就积极物色合适的人才考察秘鲁,他清醒地认识到,“……奉使绝域在今日极是难事,中外语言文字、法律风俗迥不相侔,即有品端识正之人,贸然远行格格不入,何从下手,况古巴不过查访实据,秘鲁则查而兼办,欲得融洽分明措置妥当者尤难其人……秘鲁招去华工粤人居多,先欲通晓华工言语性情,非粤人不可;又欲通晓英文及日斯巴尼亚文字,非粤人而游历外洋者不可”。
因此“洋学及西国律法探讨颇深的容闳成为他的首选,因为李鸿章认为容闳“洋情既熟,必敢与若辈龂龂争论,其志趣尚知要好,以粤人查办其乡之受苦者断不至嗫嚅典忍致令华人吃亏,是乃用其所长之意。
容闳也不辱使命,至秘鲁,以迅速之手段,三阅月内即调查完竣,一切报告皆以造齐。其报告书中还附有详细的《华工供词见证》及《秘鲁华工禀语》,此外“另附有二十四张摄影。
凡华工背部受笞,被烙斑斑之伤痕,令人不忍目睹者,予乃借此摄影,一一呈现于世人之目中。
秘鲁华工之工场,直一牲畜场。
场中种种野蛮之举动,残暴无复人理,摄影特其一斑耳。
有此确凿证据,无论口若悬河,当亦无辩护之余地。
这为华国政府对秘鲁换约时采取强硬态度提供强有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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