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宇文修颔首:“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了。所以我与平子清一直说话到凌晨才散,我们一致认为当务之急有两点,第一,不说要把腾骥卫拉到我们的船上来,至少也要让腾骥卫在事发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然两卫的将士自相残杀还是轻的,就怕事情闹得不可收拾,我与平子清都背上了‘谋逆’的名声,反倒让那些个祸国殃民的蠹虫浑水摸鱼,得了可乘之机,那天下就真是要大乱,老百姓们也真是没救了。”
她忽然想到,前世大概就是这段时间前后,向来都雷声大雨点小,嘴里喊着“赏”,实则每次赏给妃嫔们的东西,都有些差强人意的明贞帝,忽然就变得大方起来,不但将后宫妃嫔们的份例都提高了三成,后宫还一度添了不少好东西,以致那段时间里,妃嫔们都是又做衣裳又打首饰的,比过年还高兴,如今想来,那些银子,应当就是明贞帝以自己的“点金之术”弄来的了,他根本就是慷他人之慨啊!
简浔也是怒不可遏,道:“的确不能再以要求一个人的标准,来要求一个畜生了!只是这个畜生小人得志,偏让他站到了高处去,要杀了他吃肉,到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再不容易,也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了!”
宇文修恨得咬牙切齿,俊美的脸上满是肃杀之气:“从来没看过这样的皇帝,成日里不作为,只知道吃喝玩乐,好逸恶劳,还妄图长生不老,花大笔的银子炼丹炼药的也就罢了,竟还挖起自己江山的墙角来,他怎么不去死啊!也是,炼丹炼药最是烧银子的,他不趁早搜刮银子,谁知道什么时候便后手不继了?还以为经过之前御驾亲征的大败,经过逆王之乱,他亲眼见过百姓们的疾苦,见过这山河已是如何的千疮百孔后,多少会触动几分,毕竟但凡有点血性的人,都不可能不被触动,如今方知道,他根本就不是人,根本就是个畜生,我们怎么能以要求人的标准,去要求一个畜生呢?”
所以才会有了平隽与宇文修的昨夜之约。
宇文修看重他的能力人品,与他惺惺相惜,平隽又何尝不是一样?何况宇文修如今掌着拱卫皇城的金吾卫,若真要灭了明贞帝,离大皇子为新帝,他们两个“挟天子以令天下”,为百姓们做点实事,那就必须先与他达成共识,彼此同心同德,方能事半功倍,否则,光宇文修要从中作梗,事情便顺利不了了。
平隽思来想去,想到了宇文修。
可弑君后该怎么脱身,该怎么让自己的行径不至于连累到平家家族上下几百口子人,不让平家因此落得遗臭万年的境地,却不是容易的事,他可以不在乎名声,却不能让家人族人们也置名声于不顾,更不能不管那么多人的性命,何况他不在乎的只是名声,自己的命还是挺在乎的,为一个那样的昏君,便赔上自己的命,也忒不值当了,他又不是不可以想办法,用迂回的招数来达到目的了,只不过,要多费一些事,也要多费一些时间而已!
就昏君那副被酒色和丹药,还有重重贪欲掏空了的身子,他要杀他,简直不要太容易。
弑君倒是不难,明贞帝至少现下还对他信重有加,至少表面上看来,还是听得进去他的谏言的,那他只要能接近他一丈之内,他就敢说自己一定能诛杀昏君于自己的剑下,以他的本事和平家多年明里暗里的经营,要带兵器进宫,或是进了宫后再弄了兵器藏在身上,也不是什么难事。
好在他心性强大坚韧,经过最初的愤怒后,很快便冷静了下来。
平隽气得只差就要冲进宫里弑君了,哪怕为此背上千古骂名呢,至少昏君也不能再祸害百姓们下去了。
天下是他的天下,百姓是他的百姓,他糟蹋起来,难道就一点儿也不心疼吗?!
他难道不知道,九边的将士们连饱饭都吃不上,武器装备更是多年没更换,一万人里,能装甲出一千真正的精兵来都不容易?他难道不知道,流寇四起,内忧外患前所未有,百姓们已经是吃树皮啃草根,下一步只怕就要易子而食了?那些日日呈到御案前的加急奏折,他眼睛瞎了,难道都看不到吗!
这江山社稷可是他宇文嵩,是他们宇文家的,他不励精图治,不想着重振江山,不想着为百姓们谋福祉也就罢了,竟还自己挖起自家的墙角来,用的还是如此不入流的招数,大邺还有什么未来可言,百姓们又还有什么希望可言?
万万没想到,他除了要应付朝中那些尸位素餐的蠹虫,办事之前倒要先喂饱了他们不算,为了多讨得一点儿军饷,日日都要与户部的官员们周旋扯皮也不算,竟还让他挖出了一条最大的蠹虫明贞帝来,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所以他当了兵部侍郎后,对军饷军粮这一块儿便抓得尤其紧,以前是他鞭长莫及有心无力,没办法为将士们谋得基本的温饱也就罢了,如今既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了,他当然要竭尽所能,让将士们知道,至少上边儿还是顾着他们的,至少朝廷还是有作为的。
平隽是上战场厮杀过的人,比谁都清楚将士们只要上了战场,脑袋时刻都是别在腰上的,一个不慎丢的便是命,丢手丢脚受伤流血就更是家常便饭了,这样豁出一切保家卫国的将士,他们为之拼命的家国和朝廷,却让他们吃不饱穿不暖,既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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