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有把握,这绝对是一个正确的判断。
他已算定,站在老虎桥这一侧的泰歌尔与阿达尼二人,见自己手中的包裹被扔入河中,必然会双双跃起,开接这个他们垂涎已久的包裹。
他的人就正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跃入河中逃生。
他的水性也很不错。
这个时候的河水,虽然是略为寒冷一些,但寒冷总比死了的好。
第一翻墙就选择了寒冷。
然而,他错了,泰歌尔与阿达尼虽然已真的同时跃起,但并非去接这个包裹,而是截住了第一翻墙的去路。
因为他们不必去接,他们的人手已经足够。
就在这包袱被扔出桥外的瞬间,一条人影忽然就从桥下的桥洞内飞出,一把就抓住了这个包裹,然后又燕子般飞起。
这个时候的第一翻墙,真的已吃惊到了极致。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判断完全错误,他本应该从这老虎桥的另一侧跃出的。
另一侧站着的是樊胡子与马哈。
樊胡子的出手虽然可怕,但她的轻功并不可怕。
因为她根本就不懂轻功。
但泰歌尔却懂。不但懂,而且很高明。
第一翻墙几乎从来都没有见过像泰歌尔这么快的身法。
第一翻墙刚刚跃出桥外,泰歌尔与阿达尼两个人已如同鬼魅般到了他的身旁。
只觉一道刀风划过,阿达尼手中弯刀,已一刀刺向第一翻墙的小腹。
第一翻墙急忙拔剑来挡这一刀。
“叮”的一声,阿达尼的刀刚一接触第一翻墙手中长剑,就斜斜地滑了出去。
但就在这个时候,泰歌尔的刀,却已经悄无声息刺了过来。
这一刀,既没有风声,也听不到任何声响。
这一刀,迅疾如电,一击致命。
泰歌尔只一刀便刺入了第一翻墙的后背。
这一刀,刺得真深。
第一翻墙已听到了刀刃刮擦着自己骨头的声音。
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力气已完全消失。
然后他就感觉到了疼痛,这才是真真正正的痛入骨髓。
有一声惨呼发出。
这是第一翻墙的惨呼。
这种惨呼,凄厉而绝望。
但这一声惨呼却忽然停顿。
因为这个时候,又有一把刀已经刺入了第一翻墙的身体。
于是,又有一声惨呼发出。
这一声惨呼,远比刚才那声惨呼更凄厉,也更绝望。
这惨呼依然还是第一翻墙的声音。
他手中的剑也从手中滑落,坠入河中。
他的手已无力握剑。
当泰歌尔与阿达尼将手中刀从第一翻墙的身体内拔出,第一翻墙也坠了下去。石头般落了下来,落入这正带着死意的河中。
死神虽已来临,但第一翻墙还能听得到泰歌尔那种也伴随着死意的笑声。
老虎桥下,正静静地泊着一艘小船。
第一翻墙的身体刚刚没入这冰冷刺骨的水中,这一艘小船中,忽然有两个人同时跃入水中,将第一翻墙一把提起,重重地扔在这小船上。
扔得真重。
但无论扔得多重,都已没有任何关系,因为第一翻墙已没有了任何知觉。
小船上的两个人,虽然湿漉漉的,但他们并不在意,反而在大笑。
他们笑了很久,一个人才得意地说道:“恭喜谢老板,贺喜谢老板,你的三千两银子已经到手,想必再过几天,你就能发财的。”
过不了很久,这个声音又说道:“今天晚上,你真应该请我好好喝一杯,然后再请我去与当红明星云青青促膝长谈一番。”
另一人听了这话,也忍不住大笑,连声道:“好!好!孔老板放心!今天在下一定让孔老板满意。一定!一定!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今天的天气,很好。
天气好的意思,指的总是晴天。
今天,就是个晴天。
有风,但并不大。
有阳光,但并不灼人。
在这样的好天气里,每个人的心情似乎都比往常要好得多。
就连平日里大门不出的宅男宅女,也忍不住走出门来,去逛逛街,散散心,看看别人的热闹。
所以,这个时候,街上就很热闹,来来往往的人,也似乎要比往常多了不少。
那些眼角已有了皱纹的半老徐娘、白发比黑发还多的大伯大爷,也都早早地集中在广场上,一面齐声唱着三十年前的流行歌曲,一面扭动着二十年前还能转呼啦圈的老腰,大跳广场舞。
现在,王音歌馆门前的大广场上,就已经聚集了七八十个中老年人。
这些热爱攻占广场与平地的人们,正笨拙而滑稽的扭动着身躯。
他们显然很欣赏自己的这种笨拙与滑稽,也常常都会认为,别人也很欣赏他们的这种笨拙与滑稽。
因为每个勇于在大庭广众下跳广场舞的人,一般都已觉得自己的舞姿已足够优雅,也足够动人。
站在广场正中央的一位比较肥胖的女士尤其如此。
现在,她想必就很欣赏自己的舞姿,觉得别人也同样欣赏她的舞姿。
当她发现好几个年纪轻轻长得又好看的年轻小伙子正在看着自己时,她扭动得更快,跳得也更起劲。
这几个年轻小伙子正是杜沉非与段寒炎等人。
当他们一走出王音歌馆,就看到了这一群大跳广场舞的人们。
他们从来都没有这一份雅兴,去看别人跳广场舞。
除非心情好到离谱。
杜沉非的心情,现在真的已好得离谱。
因为他觉得,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现在已经完满地达成。
无论是什么人,在这么好的天气里,达成一个这么好的目标,心情都一定会好的。
杜沉非的心情虽然很好,但他认为还有十一个人的心情就一定不会很好。因为他们并没有达成自己的目标,也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这十一个人是鹰巢帝府的七个人,以及光照会的四个人。
现在,光照会的四个人,正在这大好阳光的照耀下,皱着眉头,远远地盯着正在欣赏广场舞的杜沉非等人。
他们并没有欣赏广场舞的这份雅兴。
泰歌尔等人却刚从王音歌馆走出来。
他们也正在这大好阳光的照耀下,皱着眉头,慢慢地走了过来。
他们虽然皱着眉头,但嘴角却带着笑意。
也许,他们在这么好的天气里,心情也忽然好了很多。
泰歌尔头上那已足够红的“杜尔班”头巾,今天看起来,似乎比昨天更红。
他身上那已经沾满血迹的白色长衫上,血迹似乎也比昨天更多、更红。就仿佛刚有人用鲜血为他这一件已逐渐发白的长衫重新补过色一般。
杜沉非正在看着泰歌尔。
泰歌尔也在看着杜沉非。
泰歌尔没有欣赏广场舞的雅兴,因为对于这些跳广场舞的人,他连瞧都没有瞧过一眼。
他不喜欢看这些喜爱搔首弄姿的人。
就如同这些正在搔首弄姿的人,也不喜欢看他一样。
因为一看到泰歌尔那血迹斑驳的长衫与他手中那把奇怪的弯刀时,广场上所有还在跳舞的七八十号人,立刻尖叫连声,然后就全都逃得无影无踪。
这些人简直跑得比兔子还快,也许他们从出生到现在,从来都还没有过跑得这么快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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