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徐氏端坐在书房中,
脸上的泪痕未干,桃花带雨,我见犹怜,
收去悲痛的情绪,脸上已是刚毅。
“嘭!”的一声,
书房的大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
一个中年男子身穿朝服,脚穿白底高帮的官靴,手提一把寒光闪闪的长剑,
怒目圆睁中踏进门来,
他身后跟着的正是去朝堂上报信的李三,
李三进了门快速回身将书房的门关了起来,生怕刚才的动静让别人听见。
“人呢?”
这中年人正是李秋水的父亲,金陵礼部尚书,正二品的李云卿,
此刻他咬牙切齿的环视了一眼屋内,
压低了声音,冲着李徐氏低吼了起来,
看到房间中没有李秋水的身影,两行热泪却是流了下来,
“人呢?”
李云卿咬着牙再次冲着李徐氏问道。
看到李徐氏稳坐不动,嘴唇紧闭不发一言,
李云卿仰头长叹,提着长剑直奔密室之门,
李徐氏此刻不再安坐泰山,而是抢先在李云卿赶到那扇门前,冲了过去,
跪坐在门前,仰起头来,却是洒下了一地的泪花。
“你让开,让我将这大逆不道的逆子杀了!”
看着李云卿双眼喷火的骇人表情,李徐氏高昂起了脖子,颤声道,
“她可是你唯一的骨肉啊!
你要杀他,就先把我杀了吧!”
说完这话,李徐氏嘤嘤的哭了起来,愈发的伤心,
“你为了得宠,竟然是舍得将自己唯一的骨肉送给那人,
那人是什么心性,你怎会不知,
你这是将秋水往虎口里送啊!”
“妇人之仁,
你可知多少人想要将自己的闺女送入那处,
可是又有谁有这机会,
要不是我费尽心思安排,
秋水怎会让他看中,
我也知秋水是咱们唯一的骨肉,
但是我更明白,秋水也是咱们李家最后的机会,
你当我忍心,
你当我不痛?
哎!”
李云卿手中的长剑“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
秋水是偷偷跑回来的,
除了你我和李三,并无人知晓,
就算是秋水偷跑出来的,
那也是那些个阉人失职,
那人总不能硬怪到我们李家头上,
老爷,你就放过秋水吧!”
李徐氏跪在地上,不停的磕着头,发簪都掉了,一头黑丝混着泪水粘在脸上。
“哎!”李云卿又是一声长叹,
“也只能如此了!
李三。”
“老爷,李三在听着呢!”
“这件事,你就当没有看见,也没有听见!”
“老爷您放心,我什么都不知道,”顿了顿,李三两行热泪也是流了下来,继续说道,
“老爷,我在府中已是五十四个年头,
到您这里已是服侍了李家三代的主子,
我李三,老爷您应该是知道的,
绝对不会做任何对不起李家的事!
老爷,我有个不情之请,
过了这月十五我就满六十了,
老了,
干不动了,
请老爷准我离开李府,告老还乡,
这个秘密就让我一并带走,
保个李家的太平吧!”
李三此刻已是痛哭中跪在了李云卿的脚下,
李三自幼入了李家,一辈子未曾娶妻生子,
是李家三代家主最为放心的人,
现在为了保守李家的这个秘密,无依无靠的李三选择了离开李家隐姓埋名。
一个膝下无子的孤苦老汉,离开李家可怎么生活?
这一点李云卿心中怎会不明了,
可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将女儿偷偷返回家中的秘密彻底的隐瞒起来。
“哎,也只能如此了,
可是李三叔,今后你可如何去生活?”
“老爷放心,李三虽然上了年纪,身子骨还行,不会苦了自己的!”
“也罢,你去账房支取五百两银子,到了乡下买处宅子再购置些田地,
等这件事过去了,再回李府吧!”
“不用老爷费心了,这么多年李三每月的月钱本就无处所花,也算是略有些银两,
养老之用已是足够的,
李三就是伤心,我这一走,老爷您再没个贴心放心的下人了!”
说完这些,李三呜呜呜的哭了起来。
“苦了你了,李三叔,等这件事有个结果,我定然将你接回李府养老送终!”
“谢老爷,李三这就去收拾东西去了!”
擦着老泪,李三一步三回头的去了,这一去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可是为了李家,自己必须离开这里。
书房中只剩下了抱头痛哭的李云卿和李徐氏二人。
这都是做的什么孽啊!
※※※※※※※※※※※※※※※※※
“什么?逃婚?”
一路穿行于密道中的闫博,此刻已是从李秋水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李家也是当年跟随太祖皇帝朱元璋一起打下明朝江山的开国老臣,
到了李云卿这一代,也是朝廷里正二品的礼部尚书,
却是运气极差的遇到了靖难之变这一出叔夺侄子皇位的大事,
建文皇帝麾下位高权重的李云卿同其他所有建文帝的高官,被夺了皇位的永乐皇帝朱棣打成了右派,
好在永乐帝还算念旧情,又想做个名垂青史的仁君,
便将都城迁往了北京,将金陵设为了留都,
李云卿这些个前皇帝的大臣虽然保留了官职,却是失去了权利,变成了金陵的礼部尚书,不再是天下的礼部尚书,
朱棣的意思很明确,我不杀你们,我等你们一个个老死,
爵位不世袭,这样一来朱棣不但保留了一个好皇帝的名声,又能兵不血刃的处理了这些自己侄子手下的人。
李云卿本是单传,到了他这一辈又只生了个女儿李秋水,
虽然也娶了三房姨太,却是只见牛耕地,不见地开花。
如果李云卿不想出办法,自己一死,李家铁定没落,
于是想了个金陵偶遇的局,让永乐皇帝朱棣出巡留都的时候无意中见到了李秋水,
朱棣本是**之人,虽然当皇帝的时候已是过了不惑的年纪,可是大家都知道,越是老壳子,越是喜欢像李秋水这样的嫩丫头,
于是就看见了,看见了之后就看上了,
宣旨李家,挑个黄道吉日送入北京皇宫,
李云卿本想着父借女贵,攀上个皇亲国戚,
等得了永乐皇帝的宠,复了权势,
到时候,如果自己实在生不了儿子,就从宗亲中过继个儿子,
把李家的世袭官爵给保住,
却不料虽然李秋水年少,却是也从杂人的口中得知这朱棣是个荒淫之人,玩的都是些虐待的招式。
就在李家派专人将李秋水送到北京交给宫内的太监的时候,瞅了个空子,小姑娘竟是在皇宫的门口给跑了。
于是就有了坐黑船,遇风暴,碰到闫博这个海盗的后来之事。
虽然闫博跟习大大握过手,和李叔叔一起吃过饭,
也经历过血雨腥风,尸山骨海,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
也是死过一次又活过来的,看透了生死的人,
却是心中更加明白,这跟皇帝抢女人的事绝对是个大事。
闫博倒是一点都不害怕,就是觉得刺激,
也觉得自己好悲哀,
心中默默在念叨,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海盗?”
过去的这些天的画面一幕幕在闫博的眼前翻过,
第一票,
一个胖子,一个美少女,
胖子没钱,只能收了小弟,
美少女是大官的千金,本想着大捞上一笔,换个船,再添些小弟,好好做个海盗,
却没想到,人质他妈居然将人质就这样送给了自己,还不问自己姓名,
而这人质还高兴的一塌糊涂,
看着手中装着银票和首饰的锦囊,
闫博分不清,这到底是算人质的赎金还是人家嫁女儿的陪嫁。
管他大爷的,看这个锦囊的分量也是不轻,
想来一个正二品的原诰命夫人的丈母娘的私房钱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就认了吧!
当然最让闫博满意的还是这个拉着自己的手不停奔跑,浑身散发着少女体香的便宜老婆。
这明明是人质,却一转眼变成了自己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还是从当今皇上的手中抢过来的女人,
不!
严格意义上讲,是抛弃了皇帝,主动送到自己这个穷滴叮当烂响的小海盗手中的女人,
这种**丝完胜高富帅的选择,让闫博有一种得意到极致的感觉,
也让闫博心中想起了六百年后那个生活服务类电视节目中一位女嘉宾所说的话,
“我宁愿坐在宝马车中哭泣,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欢笑!”
低俗,
拜金,
物质女!
我呸!
不过话又说回来,身为一个男人,就算买不起宝马,也一定要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一定要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物质精神双文明!
看着发足狂奔的李秋水,
闫博心中暗暗下定了决心,
“娘子,你海盗哥哥一定会让你坐在宝马车里开心的欢笑的!必须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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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这漆黑的密道中跑了多久,
李秋水带着闫博进入到了金陵城地下的排水涵洞中,
你别说,明朝时候的金陵城,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已是极为完备,
这排水的涵洞之阔气,就算是放在六百年后都可称之为大工程,
看这宽度,足够四匹马拉的车在里面通行。
从排水涵洞中出来,两人被刺眼的阳光晃得看不真切,
却是听的人声鼎沸,像是周围有着很多人,
等适应了外面的光线后,两人才发现,他们是从身后是一处位于菜市场口的青砖矮房子中走出的,
闫博心中更加佩服中国古人的智慧,
没有台阶,不知不觉就从距离地面数丈的地下来到了地上。
抬眼去看,闫博竟然是在一处墙角看到了一个熟人!
这个熟人却是李大嘴,
此刻李大嘴怀里抱着一叠黄纸,看着日头算着时间。
“不好!差点把这茬事给忘了!
这是要娶了闺女害了老丈人的节奏啊!”
闫博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拉着李秋水挤开人群,朝着李大嘴快步走去。
李大嘴正在心中盘算,要不要提前将少帮主发明的传单贴出去,好有时间去窑子里乐呵乐呵的时候,
却发现少帮主居然带着人质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大嘴,其他人呢?”
“少帮主,你出来了啊!太好了,其他人......”
“边走边说!快!”
闫博一把拉起了已经蹲的小腿发麻的李大嘴朝着他手指的方向快速奔去。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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