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说,因为欧洲各国的大型的东印度公司都被大顺逼死了,使得欧洲的商业资本完全失去了技术上的限制,将会快速地流向航运和买办业务,从而绞杀欧洲的诸多工业。
但这个道理的内核,在欧洲适用。
在大顺,也一样适用,虽然面临的问题不同。
伴随着《凡尔赛和约》的基本签订,大顺也将面临一个“资本流向”的问题。
波斯、印度、东非,这些方向,大顺独占贸易权,资本的回报率急速提升。尤其是印度方向。
加之这些地方,又不像大顺本土似的,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最基本的一条,大顺本土大商人买地囤地的限制,就非常大,使得大顺“回报率最高、最安全、最稳妥”的投资,也即土地购买,成为了一个在大顺非常别扭的、靠着行政力量强行扭曲限制的投资。
这也使得,刘玉这边,必须还需要一些手段,使得大量的金融资本,流向一些刘玉希望去的方向。
自然,这个方向,就是北美的移民。
之前刘玉就琢磨过,他觉得,英国南海公司和法国密西西比公司的经验,就非常不错。
无非也就是两家公司出了点“小”问题,忽悠的太大了,最后击鼓传花传不下去,泡沫炸了而已。
但仅从募集资金的角度来看,效果是显着的,短时间内募集了海量的资金,资金多到基本解决了路易十四留下的财政窟窿。
而之前他也说过,对欧洲的战争,会带来一个非常特别的社会意识:如果找对了方向,投资工商业的回报率,是可以高于买地的;且早入场、早受益。
历史上,英国的利率从10%左右压到3%;英国人逐渐形成了投资产业拿股票其实和买地囤地差不多的想法……也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是一点点压下来、一点点由社会存在慢慢扭转了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大顺也在慢慢改变这种情况,但前提是得有这个社会存在。
如今,战争基本胜利了。
之前的一切疑惑都烟消云散了,贸易持续发展、甚至是大发展。借助《凡尔赛和约》的春风,大顺的工商业将迎来一场黄金时代。
这是物质层面的事。
但在意识层面,则在京畿、松苏等地,呈现出一种“相信朝廷的判断、相信早入场早入股将来大收益”的思潮,以及“股票债券未必不如土地”的想法。
那些当初投资纺织的、投资航运的、投资造船的,这一次全都赚的盆满钵满。
可以说,大顺用一场又一场的胜利、一次又一次的对“贸易”的准确把握,赢得了一个极高的信任度。
体现在皇帝那,是威望。
体现在刘玉这,是他对投资的“建议”,众人会认为这不是建议,而是告诉大家一条发财的路。
应该说,刘玉靠的就是这种威望和信任,准备学一波南海公司或者密西西比公司。
在《凡尔赛和约》已经基本确定、资本即将大量涌向印度地区的时候,用他的信誉、用大顺的威望、用欧洲战争带来的工商业发展的兑现所造就的投资狂热,来强行扭曲市场的资金流向。
简单来说,如果他不扭曲。
那么,100块热钱,30块会投向本土工业;30块会流向印度的棉花土地;40块买地或者窖藏。
而现在,经他的扭曲,可能会分出来30块,流向北美的移民上。
至于,最后会不会玩成南海泡沫、或者密西西比泡沫,那无所谓。只要人到了,地垦了,最后击鼓传花玩不下去了那也无所谓,炸了就炸了呗。
钱又不会无故消失。
真要是将来变成泡沫炸了,那么,炸之前,钱无非就是流向的“水银开采”、“造船”、“农业机械”、“畜牧”、“航海”等方向。
因为这是北美垦殖挖金子的前置投资。
都是实体行业,并不是简单的左脚踩右脚,就算融资的泡沫最后炸了,那也无所谓。
粗略来讲,套路是这样的:
通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塑造的投资热潮,大顺的热钱都在等着朝廷透露的风声,因为之前朝廷的判断是正确的,当时信的人、上车的人,一战之后都发达了。
这时候,刘玉抛出“扶桑有大金矿、至少有1000万两黄金”的风声基本上,算是密西西比公司大忽悠的翻版,当初约翰·劳可是凭着这种忽悠,拿着所谓政府背书的百分之十几的高回报率,直接弄出来个上千万两白银规模的大动静。
区别就是,密西西比没黄金。
而旧金山、温哥华、西雅图等地,是真有黄金。
由此,成立个大顺皇家特许的专营公司,为了向“前辈”致敬,公司直接取名为泡沫公司。
五年内不分红。
五年后,保证至少每年15%的股息分红,收益率非常高。
朝廷给予此特许权,只包括开采金、银,这两种矿物的特许权。
类似西班牙模式,采矿的15%,归国库;5%,归内帑。
剩下的,归公司分配。
官督、商办,效松苏故事,前五年由官督制定政策,董事会五年后接权。
朝廷这边会出总督管理民政事务、保护安全等等,公司需要向朝廷支付每年一些费用,以驻军等。
既然要挖金子,那么公司需要粮食、需要卡位军事据点等。
那么,北美的所有土地,是完全的国有化的,并非私人所有、私人也不得私自圈地。
是以,前期,公司需要投资移民、垦殖、军事据点建设、造船等。
两个目的。
一个,是前期大顺为了战争,发行了一批国债。但是兑付期还没到。所以,如果有人想要抓紧时间入场这个泡沫公司,为了之后的超高分红,那么这时候就要赶紧把国债兑为现金。
价格会跌,大顺朝廷这边趁机回购一批低价售卖的国债,等于减轻了债务。
另一个,就是前期投入巨大,实际上就是靠“旧金山、旧银山”的金子银子,提前消费了,日后挖出来还现在的消费。
而鉴于要是等着金子银子挖出来之后再消费,多半都跑到回家囤地、投资印度、放高利贷等等方向上去了。
没挖出来之前,就先募集资金把这笔钱花掉,那么这笔钱就可控地流向了移民、垦殖、农业机械、造船、帆布等产业上。
同样的,这笔钱,将可以在前期的“行政扭曲下的土地价格”期间,以行政扭曲的土地价格,购买国有土地。
这意思是说,现在北美的土地,120亩,3两银子的价格都卖不出去。
但通过行政命令,强行扭曲价格,可以保证120亩土地,足以卖出30两的价格。
而等着人口渐渐增多、产业逐渐发展、人口不断滋生,那么显而易见的,这个土地的价格,终有一天,不需要行政的扭曲,也能达到30两的价格。
但是,万事开头难。难就难在,前期时候,必须要用行政命令来扭曲土地价格的时候,怎么把地卖出去?
等着日后人口滋生、产业发展、需求稳固了,这都不需要什么手段和策略了,30两银子120亩地,不有的是人抢?
而这个难的开头,刘玉就是靠这种办法来解决的。
等于是,这个泡沫公司的融资,来做移民这种利在千秋的事,并且花“高价”购买了扶桑的土地,这笔钱流入了“移民基金”当中,为日后的移民还提供了一笔钱。
比如说,前期先移民5000户,这5000户的土地,都是泡沫公司出钱购买的国有土地。
至于说,这些人要不要偿还公司的移民船票和买地钱、怎么还、用什么还、用实物还是市场价粮食……等等这些,这是细节问题,可以慢慢讨论。
关键是,移民5000户的钱、船票、前期投入等,这一大笔钱,由公司来出。
公司当然不想出。
但不出不行。
因为这是行政命令保证的垄断专营权,和刘玉搞的对日贸易一样,要么干、要么不干。
干,就得履行附加的各种义务。
不干,就别出钱入股就是了。
如大顺对日贸易的公司,就是以大顺和锁国日本以及试图拿到垄断收益的幕府,三家合伙保证这个垄断权。
但你拿到这个垄断权,就别琢磨什么自由贸易,老老实实地履行造船、重舰、训练水手、注册船只、战时征召的义务。
换到这里,也是一样的。
你想绕开公司和监管,私自募集个四五十人,就去那边采金?
不是不行,别被抓到。
抓到就绞刑,金子归抓获者、告密者所有。
想去“自由”地采金,门都没有。
只要去采金,就必须在这个专营垄断公司之内,也即要履行这些可以说【非常沉重】的义务。
从纯粹资本收益的经济学角度,这是违背自由的、是低效的。
因为,最高效的制度,应该是放开开采,你有本事你就弄个四五十人,挖到金子大发一笔,开支也小,
这样,利润率最高、效率最高,而且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附加义务,就是去挖金子的。
但,问题是,对大顺而言,挖金子,并不是目的。所以,这种高效是无意义的。
对刘玉而言,移民才是目的,挖金子只是促成这个移民的手段。
那么,就必须要清楚,这个“高效”,到底是什么高效。
是高效地挖金子?
还是高效地移民?
其实,刘玉依旧是是和稀泥的折中选择。
既不是理论上最高效的挖金子、也不是理论上最高效的移民。
理论上,最高效的挖金子,是宣布谁挖了归谁,资本自己雇人过去挖。那绝对最效率。
理论上,最高效的移民,就是实学激进派的加大集权、提振国库收入、均田去掉中间商,以移民为如修长城、运河一样的国家政策,狂移、屯田、卫所制。
刘玉现在搞得这种折中和稀泥,只是现有条件,包括技术、监管、行政效率、运输水平等限制下,一个相对平衡和可行性相对高的选择。
社会现实决定的,并不可能完全都按照理论上来。
哪怕是学南海公司和密西西比公司的宣传忽悠来搞钱,或者说这个“泡沫”能吹起来,也得仰仗现有的社会现实南海和密西西比这俩大泡沫能吹起来,前提是之前各种专营垄断公司,真的能赚到钱,而且是高回报率。没有之前乱七八糟的专营公司做铺垫,这泡沫压根就不可能吹起来,即便说20年的欧洲一大堆热钱瞎鸡儿投、没地去,但若没有之前的铺垫塑造出的社会意识,也就不会吹起来投资专营公司的泡沫,而可能是诸如郁金香的形式。
大顺这边同样在学泡沫,其基础就是之前二三十年的专营公司的高回报率做铺垫,这样泡沫才能吹起来。炸不炸,那另说。
而实学激进派的理论上最高效的移民方式,此时缺乏这样的社会基础、也缺乏这样的社会意识,更缺乏铺垫。农村,还远没到油尽灯枯、连地主子弟都过不下去、地主作坊普遍破产、税收战乱重的农村彻底崩溃、不革不行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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