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昨晚没睡觉?”
“睡了!”
“没睡,我是专业的医生。我不瞎。你偏不了我。”
任重:“我说睡了就是睡了。”
“算了,随便你吧。反正我也巴不得你赶紧死。这样我也能安心点。”孙苗一边注视着机械臂在任重的膝盖上穿针引线,一边翻着白眼说道:“不过这才不到半个月,你就从个病秧子练成现在这样,怕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唉,真遗憾。”
任重耸肩,“多谢你的吉言了。”
“话说回来,虽然用了细胞活性增强剂,但你的提升速度也有点惊人了。啧啧,怎么?现在流行先用癌症把自己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然后在临死前卡时间治好了又开始光速升级?学电视剧里的套路,先生病扮猪吃虎,然后来个厚积薄发,惊艳所有人?”
闻言,任重想了想,很认真很严肃的看着孙苗,缓缓摇头,“倒也没有,是冥冥中有声音在告诉我,孙哥你需要我的癌细胞。所以我不远亿万光年,跨越了时间的阻隔,前来与你相会。你感动吗?”
明明他讲的话很扯淡,但语气却又格外真诚与严肃。
孙苗下意识忘了开喷,也只直勾勾的看着任重。
两个浓眉大眼的汉子,奇妙的对视着。
气氛莫名的有些……
竟是孙苗这老喷子在气势上输了。
他别过脸去,不再直视任重的眼睛,“妈的,老子感动个锤子!我求你别成天把癌癌癌的挂在嘴上了行吗!我真受不了这种惊吓。求你了!”
此时机械臂已从任重膝盖撤走。
缝合得很漂亮,有机纤维密密麻麻交织在一起,颜色上看起来与真正的皮肤别无二致。
在有机纤维之下,是仿生脂肪层以及各种肌体替代物,再往下,是一块据说能用个三十年也不怕磨损的高端仿生膝盖半月板。
除此外,还上了些任重不认识的药,但据说都是好货。
照孙苗术前所说,在接下来半个月内,任重的伤口将会逐渐自愈。
除半月板外,其余的仿生有机体将会被重新长出来的皮肤和机理组织吸收。
任重跳下床,踩在地上,试着动动腿,稍有些微痛,但行动完全没有凝滞感,根本感觉不出刚接受过一次大手术。
他给孙苗比出个大拇指,“手艺不错。”
“那当然!别岔开话题!我们认真的约法三章,以后你只要别再提这事,今天我就给你免费。”
“不然我应该给多少钱?”
孙苗伸出两根手指。
“两块?”
“滚犊子!你当我这是窑子呢!这么便宜!是两百!两百!我什么东西都给你用的最好的!物料成本就要两百!这还没算我的手艺钱!任重,算我求你了,当个人吧!老子怕了你还不行吗?”
任重微微眯缝起眼睛,“我可以答应你,但我需要一个足够说服我的理由。”
孙苗闻言,警惕地看了眼门外,压低声音说道:“我以前是孟都集团的高级研究员。如果不是我执意想搞这研究,我现在应该已经成为孟都集团研发总部的一名高级总监了。他们让我活着离开公司的条件,是我发誓从此以后不再碰这项目。但誓言并没有什么意义,他们放我走,是因为他们坚信我在外面不可能搞到超晚期的癌细胞,他们也盼着我回心转意。可消息一旦传出去,不只你我要死,整个小镇里除公民之外,其他所有人都要死。明白了吗?”
任重沉默片刻。
“好。我答应你。不管是为了你,还是为了我自己,以及镇上的荒人,我不会再提。”
“谢谢。”
“不用谢。”
任重一咧嘴,“但下次我要涨价了。”
孙苗:“啊?下次?我不收你钱都不错了,你涨个篮子的价啊?你到底啥意思?”
任重:“天机不可泄露。”
“管你呢,反正说好了啊,今天是你最后一次白嫖我啊!以后你必须得给钱!必须给钱!”
“行,没问题。”任重耸耸肩。
任重走后,孙苗依然高兴不起来。
明明仅用两百贡献点就消除了一个隐患,是大好事,但不知怎的,他心里竟隐隐有种踩坑的幻觉。
“奇了怪了。这孙贼看起来不像是言而无信的人呐。而且我都说这么明白了,他也该知道,这种消息就算卖出去,他有钱也没命花的吧?”
孙苗直挠头,只能强行控制自己不去胡思乱想。
至于杀人灭口,孙苗其实有短暂的想过。
但他不蠢,并且他也知道连续敲诈了自己好些次,每次都踩在自己痛楚的任重更狡猾。
所以,在孙苗的脑补中,卑鄙无耻下流阴险缺德的任重必定也留了后手。
只要任重死了,后手肯定就会启动,等待自己的也必然是末日。
孙苗这可真错怪任重了。
任重他不是不可以,只是没必要。
……
上午七点十三分,任重先驱车抵达星火资源回收公司。
三个平台前,三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刚刚到,正凑在一起百无聊赖的吹牛打屁。
回收平台的正常上班时间是早上七点至晚上九点,与军火商城一样。
工作时间超长。
不过这些人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干站着划水摸鱼,并不忙碌。
平素早上七点过些是他们最闲的时候,正经拾荒者这会才刚准备出门呢。
通常只有极少部分人晚上因故回得太晚,他们已经下班了,才会第二天一大早赶来卖货,但这是偶然事件。
直到几天前,他们清晨的宁静被不速之客打破。
这一破,就是连续六天。
“我说朋友,你明天能不能下午或者晚上来。咱们这大清早就接活,很不习惯呐。”
一名女性工作人员一边起身,一边抱怨着。
任重不好意思的笑道:“下次一定下次一定。”
扣掉30%的散人卖货税,到手160.7贡献点,超额完成指标,总财富来到591.36。
距离《装甲心得》只差96.64。
如果一切顺利,那么他预计将在明天下午达成目标,刚好卡在职称考核前几个小时。
随后任重并未选择休息,而是轻伤不下火线,与郑甜小队碰头,再次进入白天的狩猎中。
……
“今天我们去哪?”
奔雷车行出小镇大门后,将睡未睡的任重见车辆行进路线不是熟悉的道路,随口问道。
今天有两个意外情况,奔雷车的后座又被搬了回来,车上只坐了五个人。
文磊不在车上。
但文磊并未被抛弃,而是开着许久不曾出动过的厢式卡车跟在奔雷车后面。
是以任重心里有疑惑。
郑甜面带喜意道:“白骨山谷。”
任重眉头一皱。
相传很多年前,那里的山谷中曾有个繁华小城,常住人口高达十万。
但后来小镇一夜间被夷为平地,尸横遍野,血流漂橹,白骨盈野。
山谷便改了名字,名为白骨山谷。
此后,这片区域很久都没有人类集中居住地。
直到多年后,星火镇于旷野中拔地而起,数万在野外流离失所永无宁日的荒人蜂拥而至,这边才又重新开始有了人气。
但此时与星火镇相距约50公里的白骨山谷已经变成了人类禁地。
在那长三公里,宽0.8公里的小小山谷中,活跃着大量各型各状的墟兽。
那本该是拾荒者的风水宝地,奈何那地竟有四级墟兽。
这对镇里的普通拾荒者而言,属实超纲。
哪怕是优秀的半职业队,去了也一样只能白给。
任重知道这事,只皱眉道:“那里不是很危险么?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恐怕……”
郑甜摆摆手,“不碍事的,今天可是咱们星火镇半职业队的丰收日。”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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