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喊我去盗墓 第482章 绾臂双金环(4100)

    第482章 绾臂双金环(4100)

    如今在众人眼中,吴良已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封侯领地,一跃从庶民打入了士族阶层。

    获赏铜印,在曹营领地的权力仅次于曹老板,位极人臣。

    迎娶曹旎,成了曹老板的自家人,妥妥的凤凰男。

    这事若是放在后世,正应了吴良刚刚穿越的时候心中想过的桃子:迎娶白富美,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当然。

    这一切肯定还没有到达极致。

    虽然说是打入了士族阶层,但其实只是待遇与名义上的事情,在那些真正的士族眼中吴良依旧是个上不得台面的泥腿子,根不正苗不红,根本无法与他们相提并论。

    此事看看曹老板就知道了。

    就算是现在,哪怕曹老板势力日渐壮大,对付那些嘴巴不干不净的家伙手段强硬,也依旧有些头铁的家伙不断拿曹老板的宦官之后身份说事,不承认曹老板乃是纯正的士族,不配与他们为伍。

    就在昨天与曹禀聊天的时候。

    吴良还从曹禀口中听说,近日青州北海相孔融、就是那个小时候给哥哥让过梨却换走了哥哥一条命的孔融,还发了一篇檄文提及此事攻讦曹老板。

    现在孔融已经投奔了袁绍。

    因为曹老板拿下了青州,青州的北海国自然也成了曹老板的地盘,恰逢此时袁绍伸来了橄榄枝,孔融与青州的不少官员将领便顺理成章的投奔了袁绍。

    所以一方面是因为怨恨,另一方面则是也有袁绍的授意,孔融成了对曹老板发动舆论战的核心成员之一。

    不过就算没有这茬,孔融也是真心瞧不上曹老板的出身。

    历史上曹老板迎了献帝之后权倾朝野,孔融便仗着自己名重天下处处与曹老板过不去,口中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堪称“阴阳师”的祖宗。

    甚至有的时候干脆就是为了杠而杠。

    比如曹老板因为闹饥荒而上表禁酒,表示酗酒误事,酿酒浪费粮食,孔融便立即一语双关的嘲讽道:“美色更误事,那不如禁止人们成婚与啪啪啪吧。”

    再比如曹老板表示应该遵循汉制以孝治天下,孔融便敢打了汉朝立法治国之本的脸,如此荒唐的驳道:“干吗要孝敬亲爹?他不过是为了发泄欲望。亲娘也谈不上伟大,不过是个容器,东西都出来了,还要给容器写感谢信吗?”

    最终曹老板忍无可忍,随便耍了点阴招,便轻而易举的给他定了死罪,株连全家,享年五十六岁。

    等他被害的时候,甚至没人敢给他收尸……

    所以。

    吴良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时代不是拥有了士族的待遇与权力便进入了士族的圈子,在那些高贵的士族眼中,照样没有你。

    不过吴良倒也并不在意这些虚的,反正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压根也没打算与那些名门望族有什么交集。

    或许这也正是曹老板最放心吴良,敢给吴良逆天之赏的原因之一。

    好在赏到这一步,曹老板便没有继续在吴良身上迭buff了。

    不过就算如此。

    接下来这场庆功宴对于许多人而言亦是已经索然无味。

    人比人得死,货不货得扔。

    有吴良珠玉在前,哪怕后来吕布被曹老板大加赞赏,给他封了曹营唯一一个比中郎将军阶更高的“建威将军”,已经算是军中除了曹老板之外的二号人物,吕布也没能高兴的起来,因为在这之前,这场庆功宴的风头已经全被半道不知从哪杀出来的吴良给抢了去,使得他变得黯然无光。

    ……

    庆功宴结束之后的第二天,吴良便去向曹老板辞行。

    这一次他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正是曾经作为“上古唐朝”国都的北唐地区,要去哪里吴良从来都不会对曹老板隐瞒,因为从不干涉这方面的事情,完全没有隐瞒的必要。

    而出发之前,他还要回到庸丘去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与安排,毕竟刚刚做了“庸丘候”,庸丘县已经成了他的庸丘国,不说是百废待兴吧,也依然有许多事情都将发生改变。

    好在程昱还是陈留太守,不管他愿不愿意都得无条件配合自己。

    而此前执掌庸丘的地头蛇朱家如今对自己亦是俯首帖耳,想来在此事上也不会给自己使什么绊子,没准儿还会送上一份说得过去的贺礼。

    因此立国之事并不存在什么阻碍。

    唯一令吴良感到意外的是,这一次辞别时,曹老板变得比以前啰嗦了许多。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指示,就是教他出门在外小心行事,什么都东西都没自己的命重要,万不可因为一些身外之物至生死于不顾,不值。

    同时还告诉他,此去乃是袁绍的地盘腹地,若是不小心被袁绍捉了,一样可以亮明身份。

    袁绍若知道他是曹老板的女婿,便断然不会轻易杀他,只要能保住性命不死,曹老板一定会想办法将他给捞回来,无非就是被袁绍要挟那么一下,这都不是事。

    说实话,曹老板的这番嘱托听得吴良心里还是有那么点小感动的,有那么点后世上大学父母将他送上火车临别时的感觉,就差教他在这里不要走动,转身去买几个橘子了。

    可能是因为公开了吴良的这个女婿的同时。

    曹老板的岳丈之爱也随之激活了么?

    “明公无需忧心,当年我便是因为怕死屡次三番动脑筋做逃兵才被贬为奴役发去了瓬人军,那时候我怕死,如今有家有室还有一国,自是更加惜命了。”

    吴良嬉皮笑脸的说道。

    “我不是在与你说笑!”

    曹老板板起脸来呵斥于他,而后语气才逐渐放缓,按住他的肩膀道,“总是此行务必多加小心……其实你不去亦是没有人强迫,正如你说的,你现在有家有室还有一国,有些事情已经不必亲力亲为。”

    “明公所言极是,只是这撰史不比其他,若是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便断然无法将其中的精髓之处记录下来。”

    吴良点头说道,“这是末将的一点私心与抱负,明公是有伟大抱负的豪杰,如今家大业大依旧不顾安危率军亲征,虽千万人亦往矣,末将冒这点险与明公迎战千军万马相比可差远了,身而为人,总是要有些追求方才无憾此生,你说是不?”

    “哈哈哈,好一个虽千万人亦往矣,什么话自你口中说出来,便是分外的悦耳动听,教我没由来的由内而外浑身舒泰。”

    曹老板顿时笑了起来,“去吧去吧,立你的传撰你的史追求你的抱负去吧,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如今连个子嗣都不曾有,若是死在了外面,便是旁人享你的庸丘候,占你的庸丘国,就连曹旎亦将成为旁人之妇了,我可不会教曹旎为你守一生活寡,你自找的,怨不得旁人,自然也怨不得我。”

    “明公,末将有句话不知该不该讲?”

    吴良微微一愣,拱手说道。


    “你当然可以讲,不过若不是什么好话,尤其是不入我耳编排我的话,那我便罚你。”

    曹老板虚着眼睛说道。

    “那还是不说了,末将这便退下了。”

    吴良果断躬下身子拱手说道。

    “对了,你那连发小弩我已细细看过,此物虽射程不远不能在大战时为弓手营所用,但形状小巧便于携带隐藏,用来防身还是不错的,我便不归还你了,你回去再教人做上一支吧。”

    曹老板又道。

    “正是献给明公的,何须归还。”

    吴良顺势笑道。

    曹老板又道:“还有,走前再去见见旎儿,旎儿还有东西要送于你。”

    ……

    这一次,曹旎依旧没有似以前一般强势与霸道,发乎情止乎礼,全然转了性子。

    除了此前送吴良的亲手缝制的衣裳,与找人制作的皮靴,她又一脸娇羞的送给吴良一对做工不错的金器。

    吴良认得这金器乃是一种饰品,这时候正确的叫法应该是“臂钏”。

    同样是这个时代成诗的《定情诗》中便有这样一句:“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意思是:我用什么表达对你的眷恋,就用缠绕在我手臂上的金环吧。

    所以曹旎送给他的这对“臂钏”乃是定情信物。

    吴良收下了,并对曹旎表示了感谢。

    其实他收下这对臂钏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挺婊的,就像后世的许多姑娘一般,如果不喜欢追求者,就不应该去收人家的礼物,还认为理所当然,吴良对这种行为向来是嗤之以鼻。

    吴良不觉得理所当然。

    但他却没有办法拒绝,因为曹旎的身后站着一个曹老板,而曹老板将曹旎许配给他,可不仅仅是因为曹旎对他有意思……这已经不是他想拒绝便能够明确拒绝的了。

    “你戴上吧,要珍重……”

    曹旎柔声对吴良说道。

    “嗯,你也是。”

    吴良倒有些不知该如何面对曹旎,甚至心里竟还有那么点愧疚,走的时候心中竟有一丝正在逃离的感觉。

    如果抛去曹老板那层关系,吴良一定会尽早明确拒绝曹旎。

    而不是似现在这般钝刀子割肉,纠缠不清……这么下去恐怕只会令曹旎更加难过。

    结果快步自曹府出来,见到正在门外等待他的典韦、杨万里与察木王子等人时,察木王子的眼睛却又直勾勾的盯上了吴良两个手腕上的臂钏,脸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吴将军,此前怎么不曾见过这对臂钏?”

    察木王子忍不住有些好奇的开口问道,“这对臂钏也是法器吧,不过上面的气息有些独特,能不能透露一下它究竟有什么功用啊?”

    “气息?!”

    吴良吃了一惊。

    他还以为曹旎送给自己的就是一对普通的黄金臂钏,戴在手上份量还挺足的,结果这对臂钏居然是散发着气息的法器?

    并且听察木王子的意思,这玩意儿散发出来的气息与其它法器还不一样?

    “你详细说说,这气息究竟是怎么个独特法?”

    吴良连忙追问道。

    “吴将军其他法器上的气息皆是由内而外呈放射状,就像太阳光一样晕了一层,离体大约一两寸便减弱了,就连吴将军自己亦是如此,那日见过的吕布亦然。”

    察木王子正色说道,“但这法器上的气息却是呈螺旋状环伺周围,并且这些气息还在沿着螺旋状的轨迹不断游动,看起来很不一样,看吴将军的样子……难道吴将军并不知道这对臂钏是法器,也不知道它的功用?”

    “你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气息?”

    吴良不答反问道。

    “不曾见过,这还是头一回,因此我才如此好奇。”

    察木王子摇头说道。

    “……”

    吴良陷入了沉默。

    片刻之后,他忽然又转身折返回了曹府,直奔曹旎此前所在的院落。

    此前他便详细了解过察木王子的“阴阳眼”,他只能看出法器或是拥有异术的人身上的气息浓厚程度,并不能看出法器具体的功用与异士所掌握的具体异术。

    再加上这种螺旋状的气息也是头一回见到,自然不能指望察木王子说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这件事只能前去找曹旎求解。

    或许曹旎也同样不知道,毕竟她只是个普通人,但至少能够从她哪里问出这对臂钏的来历,从而顺藤摸瓜的查下去。

    “你怎么又回来了?”

    再次见到吴良,曹旎颇为意外却又有些惊喜的问道。

    “见过女公子,在下回来是想问一件事,你送在下的这对臂钏乃是从何处得来?”

    吴良施了一礼,直截了当的问道。

    “怎么了?这对臂钏有什么问题么?”

    曹旎诧异问道。

    “倒也没什么问题,在下只是见这对臂钏所用的黄金比一般黄金的纯度要高出不少,因此想打听一下这黄金出自何处,以后若是用的上时亦可找到门路。”

    吴良当然不会轻易将真实情况说与曹旎听,至于曹旎是否知情,几句话便能够试探得出来。

    “原来是要问这个呀。”

    曹旎掩嘴娇羞的轻笑起来,似是误会了什么一般俏脸微微泛红,如此扭捏一阵才说道,“这其实是我父新认的义子吕布给府上女眷送来的见面礼,我只拿了这对臂钏,因为它分量最足,你那么喜欢钱财一定也会喜欢它,剩下的那些则在我母亲与几位姨娘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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