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放逐 第144章我来当队长

    再次见面,曹笛和刘明哲对林迹的态度都要好得多,虽然他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在最后退向基地大门的时候,林迹是和他们一起拖在后面的,认真的说,林迹还救了刘明哲一命。这种情形在丧尸遍地的末世里并不少见,但是遇到危险拔腿就跑的人更多。

    当然态度好也是相对的,就曹笛来说,他看着林迹的时候还是一脸的冷笑,或者说是嘲笑,对林迹说:“才发现你是个只经历了第一期实验,而且一无所知的菜鸟,像你这样的人死了成千上万,我只能说,你的运气非常好。”

    林迹懒得跟他争论,其实曹笛的综合评估比他高不到哪儿去,而且也就是经过了第二期实验而已,但作为一只好不到哪儿去的老鸟,曹笛毕竟是有资格嘲笑林迹的。而纵观他们的整个宿舍,里面综合评估值最高的,就要数李索了。

    宿舍里配发的服装不是那种黑色的新材料战斗服,而是黑色的纯棉的紧身圆领t恤和军装长裤,他们就像一群刚入伍的新兵,而这样的服装尤其凸显李索的身材。相比之下,傲娇女耿梦瑶也好,新加入的高个女孩钟璃珂也好,还有桑藜,她们的身材都显得太柴火妞了些。也许那种红色的溶液还有美颜的效果,看起来桑藜脸上惨重的自然灾害好了许多,看上去没那么多坑了,不过她依然是几个女孩里面长得最难看的。

    这时候林迹的眼睛里只有李索,几乎自动的将桑藜忽略掉。不过和沉默的李索比起来,桑藜这个时候却显得很活跃。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根据我们之前的经历,不管大家互相之间是什么态度,也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实际上我们这里的10个人被人家编成了一组,在经过短暂的修整后,我们会接受一个需要共同完成的任务。”和自然灾害严重的脸比起来,桑藜的声音明显要动听得多,就像电台dj,不去管真人长什么样,光听广播,那声音往往都能渗透到人心里去。

    没有人反对她出来说话,在这个并不显得拥挤,但也宽敞不到哪儿去的宿舍里,桑藜即使只是轻言细语的,声音也足以送到每个人的耳朵里。这时候林迹正坐在宿舍正中的饭桌前,若有所思的听着桑藜的话,眼睛却时不时的朝正在自己的床上做着仰卧起坐的李索。曹笛和张铭坐在林迹的桌子对面,两个人一边听着桑藜说话,一边低声的交头接耳。耿梦瑶之前的马尾巴不知道长了多久,但现在大家都是光头,所以她时不时的摸一下自己的头皮,表情非常的不爽,任何一个女人对此都不爽,然而她的情绪最强烈。那个高挑的女孩钟璃珂有些怯生生的看着周围的人,就像草原上的一只食草动物,个头虽然高,却很胆小的样子,仿佛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就会撒开蹄子跑掉。肖魁和左岸坐在自己的床铺上,把脸藏在了阴影里,谁也看不到他们的表情,更不知道他们正在想什么。倒是刘明哲和林迹并排坐着,也是一脸口水的不时朝李索看去。

    桑藜叹了口气,其实她也并不是那么喜欢出风头的人,但是这些人各怀心思,总要有人出来把话挑明,接下来大家才有机会活下去。李索为什么会加入到这里?桑藜还没有来得及问她,不过像她这样熬过第三期实验的人,绝对不会很多,也许她之前所在的队伍里,就剩下她一个人了。

    “从现在起,我们需要一个队长。”桑藜把话挑明了说,“相信很快我们就会接到一个共同的任务,只有经过团队协作我们才能活着完成任务。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队长,在大家产生意见分歧的时候,由队长来决定该怎么做。当然这个人不会是我,我的综合评估数值是最差的,除了敏捷,我的各项能力都排在最后,甚至不比普通的幸存者更强。不过我能做一手好菜,在有材料的情况下,我能保证大家在摄入营养的同时还保留一定的口感,我还可以负责整理小队的行动记录,这对我们总结和分析下一步的行动会有很大的好处。其实我在上大学的时候特长是语言,我能讲英语法语和日语,还会说南方很多少数民族的语言,也许这也会有很大的作用。”

    “这是要开启任务模式吗?”林迹把目光从李索那边收回来,感到很无聊,被人当试验品就够无聊了,还要和一些自己并不熟悉的人共同完成任务,那就更加的无聊。

    “大叔啊。”桑藜苦笑着看了林迹一眼,说:“你认为我们会有选择的余地吗?我们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求我们按时注射抗病毒疫苗,否则我们就会变异,光凭这一点,我们就只能任人摆布啊。”


    这是个让所有人都非常气闷的话题,曹笛不爽的瞪了林迹一眼,就好像是林迹让大家被人控制一样,粗声粗气的说:“我来当队长,经过两次实验之后,我的力量达到了人类所不能达到的高度,现在这种状况,力量决定一切,所以我是最合适的队长人选。不服气的话,我们还可以投票。”投票的话,他有个死党张铭,耿梦瑶也是和他组队很长时间的人,在这里的10个人里,他们无疑是人数最多的一伙,他要当队长,也有这个资格。

    林迹不在乎谁当队长,而他自己也没有这个兴趣,如果曹笛自认为他的力量强大到可以保护整个小队,那就让他当队长好了。但是刘明哲却不太买账,虽然他之前的伙伴都死光了,可他还是直言不讳的说:“肌肉发达力量强大就可以当队长了?什么逻辑!你的力量再强大也不可能单挑一只守食者,也就是那种体型膨胀的变种丧尸,要想当队长,需要足够冷静的头脑和计算分析能力,我认为这里除了我,没有谁更合适。我之前带的小队最开始有6个人,中途仅仅死了一个,都是依靠我的精密计算才让大家活下来,虽然最后一战比较意外,但我仍有信心带领现在这些人活到最后。而且要比力量,我也未必就比你差。”

    “那就试试看好了。”曹笛冷笑了一声,手撑着桌子站了起来,比起林迹刚见到他的时候而言,曹笛的身材似乎变得更魁梧了一些,尤其是四肢非常的粗壮,那种皮坚肉厚的样子就像游戏里那种血牛型玩家。林迹想象着给他弄一身铠甲和重盾的话,他就是顶在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但平心而论,林迹也并不认为这样的人适合当队长。林迹记得刚见到曹笛的时候,他才170公分出头,瘦而精干,现在这个变化,老实说林迹很不乐观,尤其是曹笛现在的思维方式。病毒改造必然有副作用,林迹感觉自己还算正常,暗自松了口气。

    刘明哲嘿嘿一笑,毫不示弱的站了起来,他原本就有186的身高,就现在也比曹笛显得更有力量。他站起来就推了曹笛一把,不过曹笛伸手抓住了刘明哲的手掌,两人一用力,刘明哲就皱起了眉头,这家伙的力量真的远比他的身材看起来强悍啊。不过,他也不打算认输,曹笛抓住了他的右手,他也抬手抓住了曹笛的右手,两个人隔着一张桌子咬牙一声不吭的硬顶起来。

    “别在那里比蛮力了。”一直沉默着不怎么说话的李索突然说:“第三阶段的任务主要以现代武器为主,因为我们的行动对象更多的是人,我们的同类。”

    所有的目光都看向李索,她的中国话比林迹最开始认识她的时候讲得顺溜了许多,但音质依然有些烂,比起桑藜来,李索的声音也是惨不忍睹的。而当所有的目光都看向她之后,李索继续若无其事的做着她的仰卧起坐,她的呼吸很平稳,好像不管做多长时间都不会累的样子。在这里所有人中,也只有她是经历过第三期实验的,按理说她应该被分到进行第四期实验的小队里面,不过有没有那样的小队,所有的人都不得而知。他们都希望能够从李索那里得到更多一点的信息,然而她只说了那一句,就再也不肯多说了。

    如果说使用现代武器的话,这里最专业的应该是肖魁,他是当过雇佣兵的人。而其他人,在灾难爆发前也只是普通的城市人罢了。但是肖魁并没有站出来当队长的打算,他依然把自己藏在阴影里,而左岸更像是他阴影里的一个影子。

    最终大家同意了让曹笛当队长,刘明哲当队副,但是他们能有多少统率力,那也只有走着瞧了。

    桑藜倒是很想问问清楚李索说的他们的目标更多的是人又是什么意思,不过看着李索那种难以接近的样子,她还是决定等到答案自然揭晓。而接下来最让桑藜感到难堪的就是一组枪械训练——她是全组10个人里面成绩最差的。不管是手枪还是步枪,不管是固定靶还是移动靶,训练的时候,她都少有不脱靶的,哪怕是在20米的距离内。驾驶上她也没有什么天赋,一个最简单的自动挡汽车,她也能总把刹车和油门踩错。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绝对会被小组的成员排除在外。

    林迹在枪械运用上只排在了第三,尽管他当过警察(其实是法医),但他从李索持枪的姿势就知道什么叫专业,如果她真的只是个时装模特,林迹发誓他可以把李索用过的枪吃到肚子里去。

    然而李索的射击成绩竟然也不是第一,排第一的是钟璃珂,那个看起来总是怯怯的小姑娘,当她手里有枪的时候,她就像变了一个人。她能在跑动中用狙击步枪打中500米外的一枚硬币,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林迹他也不会相信还有这样的人,而且她绝对不是军队里训练出来的狙击手,灾难爆发前,她和桑藜一样也只是一个大一的学生,而那时她的专业是体育教育,主修专业是健美操。

    林迹也只能感叹,活到这时候的人,也是无奇不有啊。



第144章我来当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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