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接过在灯光下泛着亮光的戒指,捏在手指里仔细一看,戒面上居然也雕刻着一副耶稣受难的图章,虽然戒面只有玉米粒大小,但是工匠依然在戒面上雕刻了一副精美的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图案。陈云想到戒指可能是证明银河杀手协会组织杀手身份的标志,也没多说直接把这枚精美的戒指戴在了左手的食指上,陈云一戴才知道这枚戒指和自己的食指大小刚刚合适,显然也是阿莫斯特意为他订做的。
至于那把外壳用黑色硬木的刮胡刀,构造简单是由一个半月形瘦长的刀柄和半指宽的小刀组成,是在每一个理发店里都可以找到的东西。陈云想也不用想都知道,这个东西在杀手手里面是专门用来抹脖子用的,刮胡刀造型轻巧易于携带,刀刃快利无比轻松就可以割开人的皮肉,是杀手必备的利器。
陈云将刮胡刀打开,在灯光下观察着没有一丝缺口的锋利刀刃,赞叹道:“这把刮胡刀的外壳上也雕刻着耶稣的图像,也是你特别为我定做的吧!”
阿莫斯点点头道:“是的!这把刮头刀的外壳是用楠木做成,刀面为钛合金做成,只有特别订做才能买到。”
陈云将手指往刀刃上摸了摸,只是轻轻一碰,手指居然被锋利的刀刃给划开了!陈云“哎呦”一声立即把手指拿开了,因为伤口很小还没等鲜血流出来,陈云体内的生物纳米细胞就在瞬间把伤口修复了。
阿莫斯在旁边淡淡的说道:“这把刮头刀的刀刃是经过特殊打磨的,十分锋利稍微碰触都会被它割开皮肤,所以请主人以后千万要注意,不要被它伤到了!”
陈云摸了摸被生物纳米细胞修复如初的手指,将刮胡刀收起来,舔了舔嘴唇道:“这么锋利的东西果然是杀人的利器!阿莫斯赶明儿你去买一头宰杀过的生猪回来,我要在猪肉上好好练习一下割喉的技巧,这抹人脖子放血的本事只要练好了,将来在近距离格斗的时候威胁比枪都要大!”
阿莫斯见陈云忘记了那枚戒指,便提醒道:“不止是这把剃头刀,您刚刚戴上的戒指也是用来近战的利器。”说完就上前一步,指了指戒指面上雕刻着的耶稣受难十字像,接着说道:“主人您不会发现这枚戒指的内部其实是空心的,里面安装有一根可以拉伸的三分之一米长的钢丝,您把戒面上的十字架摁下去,再向左边旋转半圈,就可以把这枚戒指分成左右两半了。”
陈云闻言把戒指摘了下来,按照阿莫斯说的方法用右手手指捏住戒面上微型的十字架,然后轻轻摁下去向左边旋转了半圈,果然旋转刚一完成,戒面就自动弹开变成了两枚戒指,两枚戒指之间还吊着一根比头发丝还细的钢丝。
这枚戒指的内部机关设计精巧无比,在打开机关后,陈云只需将分成两半的戒指分别戴在左右双手的食指上,就可以轻松控制住钢丝。然后往目标人物的脖子上一勒,基本上就可以让目标人物失去反抗力了,如果陈云用的力气够大,这根细小的钢丝说不定能将目标人物的脖子切断。不过那样做就太血腥了,除非是十恶不赦的凶徒让人憎恨到极点了,否则陈云绝对不会去用这招的。
知道了这枚钢丝戒指的用法后,陈云将两枚戒指摘了下来,松开其中的一枚戒指,钢丝在戒指内部设置机关的作用下,自动缩进了戒指中。等钢丝都收进了戒指中,陈云将两枚戒指拼在了一起,然后将戒面上的十字架向右旋转了半圈,让两枚戒指重新恢复了原状,变回了原来正常戒指的样子。
如果陈云将这枚戒指戴在手指上,任谁也发现不了这枚小小的戒指,居然也是杀人的利器。
戒指和刮头刀的使用方法很简单,阿莫斯告诉完戒指的使用方法后,便宣布陈云第一节杀手教学课上完了。陈云这才如释重负的带着两把手枪、刮胡刀还有钢丝戒指这三样杀手的基本武器回到了楼上的豪宅中。
用过晚餐洗完澡后,阿莫斯便让陈云上床休息,陈云两天来翻天覆地的改造生活终于结束了。至于将来陈云还将接受多么艰苦的训练,那就只有时间才能知道了!
第二天,清晨五点!
太阳还没有升起来,还想睡懒觉的陈云被阿莫斯叫醒了,阿莫斯直接通过陈云大脑中的生物中央电脑提醒睡梦中的陈云早晨要起床了,脑子里面闹哄哄的,陈云压根就没办法在睡下去了,只能乖乖起床。
陈云穿着睡衣迷迷糊糊的在卫生间洗漱完毕后,才清醒了过来。陈云敲着有些酸麻的胳膊刚一走出卫生间,就看到自己床上整齐的摆着一套白得耀眼的优雅西装,床脚下也放着一双白色的休闲皮鞋,看那皮鞋的表面估计是用鳄鱼皮做的。
陈云眉毛不自觉地跳了跳,咳嗽了两声向阿莫斯询问道:“我说阿莫斯,难道这是你为我准备的衣服吗?”
阿莫斯漠然的点了点头。
陈云一听果然如此,当即眼睛一瞪道:“我说你是程序错出现误了吗!今天我要回学校上课,你让我穿这么正式的西服,而且还是这么打眼的白色优雅系列西服,如果我穿成这样回学校,岂不是让我比黑夜里的萤火虫还耀眼,让所有的同学都来看我的笑话!”说完陈云还后退两步,连连摆手道:“不行不行!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实在太让人难堪了,我不穿!”
阿莫斯没有因为陈云的拒绝而帮陈云换一套衣服,而是平静的说道:“主人,我发现您的内心拥有一种极为强烈的自卑意识,这种自卑意识使得您无论做什么事,都会首先去在意他人的目光,想要去认定您所做的事情有没有让自己出丑。由于您以前的生活非常的穷困,所承受的都是别人轻视的眼光,使得您下意识的认为炫耀自身的财富和优秀,也是一种丢脸的事情。实际上恰恰相反,当您穿着意大利手工面料制作的西服,尤其是只有大牌明星才穿的起的耀眼白色西服,再配上昂贵的阿斯顿马丁跑车。确实会使您成为全世界的焦点。但却不是轻视的焦点,而是所有人所羡慕的对像!您的富裕、您的优雅帅气、您傲视一切的气质,都将是您炫耀身份的资本,再也无人敢有轻视您的意思!”
陈云是聪明人,他也清楚自己是个自卑的人,阿莫斯的话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一下子就让陈云心动了!
陈云走到床边,抚摸着柔软轻薄的白色西装,依然有些担心的问道:“万一有人轻视我,认为我是个暴发户,一有钱了就到处炫耀呢?”
“我会杀了他!”阿莫斯毫不犹豫的说道。
在考虑再三之后,陈云终于认定如果自己今天不穿这件白色的西装,那么他将永远无法克服自卑的心理。而这种糟糕的心理状态,将会是陈云未来杀手生涯中最大的弱点,迟早会让陈云丧命。
最后陈云还是乖乖把白色的西服穿上了,因为白色西装穿到外面实在太耀眼,所以必须良好有良好的套装搭配,才能让陈云看起来像每天这样穿一样,不让别人看了显得突兀。
好在阿莫斯事先就考虑到陈云要回学校上课,所以给陈云订做的白色西装,并不是那种出席婚礼、葬礼的正式西装,而是那种优雅中带着休闲味道的日常装。因为不是出席正式场面,所以陈云就没必要结领带了,另外阿莫斯还帮陈云配了一件淡红色的纯棉衬衫,一块价格至少在五十万以上的瑞士纯手工欧米茄手表,戒指已经有了,就是那枚内附有钢丝的杀人戒指。
陈云穿好西服后,阿莫斯将一把装了消音器的伯莱塔m9手枪塞在了陈云的上衣里面的口袋里,那把锋利的刮胡刀则装在裤口袋里。并告诉陈云,武器是一个杀手用来杀人和保护自己的工具,所以需要24小时携带。
等到陈云穿好了一切,站在镜子前的时候,看到镜子中那个身高一米八,肩膀宽阔,面色俊朗的年轻男人的时候。陈云都有些难以相信镜子里的人竟然是自己了!
阿莫斯站在陈云的身后,看着镜子里帅气的陈云,赞叹道:“这套西服真的很配主人,您这样出去无论到哪里,都会成为万众焦点的。”说完阿莫斯就把阿斯顿马丁跑车的钥匙,递给陈云道:“主人我还要在这里安排您的下次训练课程,所以您需要自己驾车回学校,这是跑车的钥匙。”
陈云没有伸手接过钥匙,有些生气道:“我长这么大只会骑单车,连方向盘都没摸过,现在你让我去开速度那么快的跑车,不是让我送死吗!”
阿莫斯把钥匙往陈云的手中一塞,然后指了指陈云的脑门,解释道:“昨天晚上,我在互联网上搜索到了很多有关于驾驶课程的资料,并且把这些资料输入到了您大脑的中央电脑中。现在主人已经有了丰富的驾车知识,所以您只需要一次简单的驾车经验,就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车手了。”
陈云见状连忙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思考“车辆驾驶”这四个字,果然就在那一瞬间,无数驾车的资料在陈云的脑海中爆开。陈云一下子精通了各种车辆驾驶的技巧,虽然都只是一些理论,但是陈云已经相信只要让他去摸方向盘熟悉一下车辆,他就马上能够开着跑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了。
陈云一边浏览者脑海中无数的驾驶知识,一边笑道:“居然连驾驶f1赛车的训练课程都有,待会我一定要试一次,看看把油门踩到300公里的时速会怎么样!”说完陈云就迫不及待的抓着钥匙,往楼下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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