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北京skp商场一家品牌店内,袁旭东穿着罗玥替他精心挑选的衣服和鞋子站在落地镜前,他左右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微微笑道:
“怎么样,是不是还挺帅的?”
“确实挺帅的,还差条领带,我再帮你找找,对了,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领带,还有花纹?”
“天蓝色,花纹越简单越好,谢谢!”
“好,我找找!”
看了一眼西装笔挺的袁旭东,罗玥的眼睛里面闪过一丝难以隐藏的爱慕,经过最近几天的相处,她和袁旭东变得越来越默契,不是恋人,却又胜似恋人,在他的刻意温柔下,她也越来越无力反抗,反而陷得更深,更远,她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和他单独相处,甚至是想要和他发生肢体上的接触,她有些迷恋他身上的古龙香水味,因为其中混合着一股属于他的特殊的味道,挑了条天蓝色的领带,简简单单的条形花纹,和袁旭东的气质非常搭,罗玥将它拿到袁旭东的跟前,递给他笑道:
“挑好了,天蓝色条形花纹,你觉得怎么样啊?”
“挺好的,低调奢华有内涵,不愧是罗大小姐,眼光就是好啊!”
袁旭东从罗玥的手中接过领带开玩笑道。
“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
白了袁旭东一眼,见他把领带胡乱地勒在脖子上,罗玥情不自禁地上前帮他系领带道:
“真是的,你领带都不会系了吗?”
“不是有你吗?我想让你帮我系!”
看着近在迟尺的罗玥,袁旭东连她脸上的细小绒毛都能看得清楚,见她脸色微微变红,眼神躲闪的害羞样,袁旭东故意靠近她的耳朵,轻轻地说话道:
“罗玥,以后的每天你都帮我系领带好不好?”
“我呸,你长得丑想得倒美!”
忍着羞意帮袁旭东系好领带,罗玥退后了几步道:
“好了,衣服,鞋子,还有领带都买好了,你还有什么想要买的吗?”
“我还想买一块手表,走吧,隔壁就有江诗丹顿,百达翡丽,还有劳力士什么的,对了,你比较喜欢什么牌子的腕表?”
“干嘛?你想要送我手表吗?”
“对啊,就当是我感谢你陪我逛街的礼物,好吗?”
“不要,我不能要你的东西,再说了,这里的东西都这么贵,不适合我!”
“那就买个便宜点的,走吧!”
“不要,我负担不起!”
“你说不要就不要了?”
看着扭扭捏捏的罗玥,袁旭东直接抓住她的手腕往外面走道:
“今天你都得听我的,我说什么就是什么!”
“你干嘛呀,你快点放开我!”
在罗玥的轻微反抗下,袁旭东刷卡付款后,拉着她离开了这家品牌店,去了隔壁的腕表店内。
“你觉得这款怎么样?是不是还挺漂亮的?”
“不怎么样!”
“那这款呢?上面还有钻石,闪闪发光的,喜不喜欢?”
“我不喜欢钻石,难看死了,只有贪慕虚荣的人才会喜欢钻石好吗?”
“是吗?那你以前怎么不这样说?”
“此一时彼一时,人都是会变的,我以前喜欢钻石,现在不喜欢了,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看着故意挑刺儿的罗玥,袁旭东看向旁边的服务员咨询道:
“你好,这些腕表我女朋友都不喜欢,你们这儿还有更好的吗?”
“有的,两位客人,这边请!”
“好的,谢谢!”
跟在服务员的后边来到更贵的专柜前,看着玻璃柜里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的各式各样的女士腕表,袁旭东挑选了一件玫瑰金的宝珀,价格在十二万元多点,这次他没有再征询罗玥的意见,而是直接买下了这款腕表戴在了罗玥的手上,他抓着罗玥的手腕不让她摘下腕表,看着她的眼睛温柔道:
“好了,就要这款,我挺喜欢的!”
“不要,这太贵了,我负担不起,而且我还......”
“听话,你不用考虑价格,你只需要告诉我,你喜欢这款腕表吗?”
“我不......”
抬眸看了袁旭东一眼,见他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罗玥不禁低下了头,看着戴在自己手腕上的宝珀女士腕表,玫瑰金表身,蓝宝石镜面,白色的表带,还有数十颗的细钻在灯光下面闪闪发光,这么漂亮的腕表,是个女人都会喜欢,罗玥自然也是如此,她低着头,声音软弱道:
“喜欢,可是......”
“你喜欢就好,可是后面的话就不要说了,因为我不喜欢听!”
见罗玥喜欢这块腕表,袁旭东便付款买了下来,接下来又拉着她去了别的奢侈品店,给她买了一大堆的衣服,鞋子,包包,还有纱巾等,从头到脚,凡是能用到的奢侈品全都买了一遍,刚开始的时候,罗玥还不同意买这些奢侈品,可袁旭东非要买,到后来罗玥也就顺从了他,按照他的心意分别试穿这些名牌的服饰给他看,凡是好看的,全都给她买了下来。
从上午到下午,袁旭东拉着罗玥逛遍了一整个北京skp商场,两个人花了一百多万,买的奢侈品堆满了袁旭东新到手的保时捷帕拉梅拉,袁旭东还好点,罗玥却是有些懵圈了,这么多价格昂贵的奢侈品,属于她的占了一半,至少花了五十多万,虽然都是袁旭东非要买来送给她的礼物,可她的拒绝也并不坚定,只要袁旭东稍微强势一点,她就软了下来,任凭他摆布,她也并不想反抗,反而有些喜欢上了这种让袁旭东帮她做决定,她只要乖乖听他的话就好了的感觉,被袁旭东牵着走,和他发生肢体上的亲密的接触,这些行为都让她的身心感到愉悦和快乐。
购物的过程中,袁旭东和罗玥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到最后,袁旭东直接抓住了她的手,和她十指紧扣,罗玥也只轻轻地反抗了一会儿,接着便任由袁旭东牵着自己,再后来,罗玥主动挽起袁旭东的胳膊,轻轻地依偎在他的身上,在旁人看来,他们俩就跟恩爱的情侣没什么区别。
与此同时,就在北京skp商场入口,程皓带着他的客户王林,也就是那个暗恋了别人两年多了的程序员,来到北京远近闻名的奢侈品百货商场,准备给他好好地包装改造一下,然后再去泡那个他暗恋了两年多的漂亮妹子,现在的王林从头到脚都没有什么能吸引女孩子的地方,就像是一块价格低廉的月饼,人家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自然是不会喜欢上他的。
程皓此行的目的就是把王林这块价格低廉的月饼用最精美的盒子给包装起来,然后再以高价卖给那个女孩子,至于女孩子拆开盒子看见是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办,那就不是程皓需要考虑的事了,他只负责帮客户追到目标女孩,一整个服务流程到结婚那一刻为止,他不但不会提供售后服务,反而还会离得远远的,和之前的客人断绝一切联系。
从王林的钱包里抽出一张银行卡,程皓将钱包还给王林道:
“带你买几件衣服和鞋子,还有成功人士必备的名牌腕表,里面的钱够吧?”
“嗯,我所有的钱都在这张卡里!”
“那就好,走吧,我带你购物去!”
程皓将王林的银行卡揣进了自己的裤兜里,接着便要带他进北京skp商场购物一些奢侈品,这时王林突然叫住他,有些肉疼地道:
“程老师,我得,得出多少血啊?”
“那得看你对自己的要求有多高,想追女孩子,你首先就得好好改造一下自己,穿着普普通通的衣服和价格昂贵的奢侈品,你觉得哪个更有品味?你要追的女孩子不但人长得漂亮,工作也不错,还是北京户口,你就一普普通通的程序员,收入普通,外貌普通,年龄也三十二岁了,你不好好包装改造一下自己,人家那么优秀的女孩子凭什么喜欢你啊?”
看着事到临头还抠抠搜搜的王林,程皓有些不满意道:
“要不算了,其实你的条件不错,找一个普通一些的女孩子结婚生孩子也挺好的,你觉得呢?”
“不行,我一定要拼一把,那些相亲的女孩子我都不喜欢,程老师,我拜托你了!”
“那行,走吧,一会儿别心疼钱就行了!”
“嗯嗯,我不会心疼钱的!”
带着王林走进北京skp商场,在程皓的带领下,王林开始了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大肆购买奢侈品,相对应的,他的存款也是飞速地减少,随便一件奢侈品就是他整整一个月的工资。
“一双鞋要两万?这是不是太夸张了啊?”
“一点都不夸张,外国进口的纯手工制造的皮鞋,好就是贵,贵就是好!”
“这件衣服三万?我身上穿的这件不也挺好的吗?”
“你身上这件衣服起码大了一个码,挂在身上谁都得老五岁,你什么时候见过一部戏的男主角穿不合码的衣服?一个连自己衣服尺码都不在意的人,注定这一辈子只能当配角!”
......
在程皓的谆谆教诲下,王林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消费观等等观念全都扭曲变形了,就跟他的外表一样,从一个看起来有些普通老实的程序员变成了一个潮男,浑身上下全都是奢侈品,要是有懂行的女孩子一看,这一身打扮起码要花个十几二十万左右,穿衣服都花了这么多钱,那不就是妥妥的人类高质量男性,身价起码过亿?
再加上他戴在手腕上的那块价值二十多万的名表,不知道他底细的女孩子,还真会把他当做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毕竟哪个普通人会戴几十万的名表呢?
身价要没有这块手表几十上百倍的人,会买这样的手表戴在手腕上吗?
毕竟普通人只会买车,买房,了不起再买几件奢侈品的衣服,能玩表的人,都是有钱人。
几十万的,几百万的,还有几千万的名表,最起码也应该是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还有十亿富翁才会买回来戴在自己手上,特别喜欢的人,或者是特意买来提升逼格的人除外,程皓就是利用了普通人的思维定式,想要用奢侈品来包装王林,让目标女孩误会他是一个家世优越,自己本身又有能力的青年才俊,给她留下一个很好的第一印象,后面就可以攻其心了,因为现在的女孩子都会对有钱人家的公子哥降低要求,对穷人家的屌丝男士更严格要求。
不过,在女孩子看来,富人装穷那是真爱,她们也可以原谅这种行为,可穷人装富却是不可以被原谅的最卑鄙无耻的行为,就像恋爱先生这部电视剧里表现那样,现在的狗屁编剧都喜欢使劲拍有钱人的马屁,王林是普通程序员,没有钱,他装富人,最后的结果就是一地鸡毛,害人害己的屌丝。
可邹北业也是程序员,长得还很丑,年纪又大,就是大叔的那种类型,可因为他是富人,他装穷开网约车追那个更年轻漂亮的美女模特,虽然中间经历了一些跌宕起伏的波折,但是最后还是有钱人终成卷属,他们俩就是真爱了?穷人不配拥有爱情?
除了恋爱先生这部电视剧,还有流金岁月,还有梦华录等等,家里穷的永远都是男二号,而且不但家里穷,人还很坏那种,男主就是那种家里有钱有势的,还善良,还很阳光,哦,买噶的,现在的编剧为了迎合女人喜欢嫁给有钱人的虚荣心理,就开始无底线地抹黑普通男人了吗?
嫁给有钱人,不是因为有钱人有钱,是因为有钱人好?
不嫁给穷人,不是因为穷人没有钱,是因为穷人都坏?
......
言归正传,在购物结束以后,袁旭东拉着罗玥准备离开北京skp商场,与此同时,程皓也带着正拎着大包小包的奢侈品的王林准备离开,他们在商场的出入口相遇,互相之间打了一声招呼,袁旭东看了一眼跟在程皓身后,浑身上下穿的戴的全都是名牌的王林笑道:
“这位先生看起来有些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见过几面,我就在你公司旁边的夏尔科技公司上班,那天早上上班,在电梯里面!”
看见袁旭东,王林有些不好意思道,他平时都穿那些非常普通的衣服,现在穿着这一身价格昂贵的奢侈品,他只觉得浑身都难受,感觉周围的人都在看着自己似的,尤其是在认识的人面前,他更是尴尬不已,要不是袁旭东开口找他说话,他恨不得一直躲在程皓的身后不出来。
对于袁旭东,他的印象还是非常深刻的,袁旭东的公司就在环球金融中心的第十二层里,和他同在一个楼层里面,他和袁旭东在电梯里还碰见过几次,说过几句话,袁旭东年轻,长相英俊,还开了一家公司,正是他最羡慕的那种有钱有颜值的人。
“哦,我想起来了,是你啊!”
听到王林的提醒,袁旭东终于想了起来,主要是他的样子变了许多,要不然的话,袁旭东肯定能第一时间就认出他来,因为他对王林的印象也是蛮深刻的。
他每次八点半去公司都能碰见他,这个王林总喜欢躲在电梯的角落里偷看一个女孩子,其实说实话,袁旭东是觉得他挺猥琐的,所以才对他印象很深刻,可现在看到他的新造型,很可能是先入为主的原因,袁旭东觉得他更猥琐,甚至给人一种沐猴而冠的感觉,总感觉太刻意了,就比如那副大蛤蟆镜,看起来真像是癞蛤蟆似的,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穿奢侈品,就比如白色的阿玛尼西装,有的人穿着西装笔挺,有的人穿着就跟穿白大褂似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医生呢。
总而言之,帅哥穿校服都帅,丑男穿龙袍都丑,好在袁旭东是帅哥,他从不操心自己的穿着。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045s 2.44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