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升明帝 第272章 一朝兴起一朝制

    “如今各地总督、巡抚等越设越多,职责混淆难分,并非好事。臣建议,每省仅设一位巡抚,除特殊之地可另设巡抚,如南赣、郧阳、偏沅外,一律一省只设一位巡抚,另两三省设一位总督,但不要督抚同省,如驻总督之省,则不再单设巡抚,而由总督兼巡抚职。”

    朱以海认真的倾听着。

    他之前在浙东就设过三个巡抚,如今合并为一,但浙西还有一个巡抚,这些其实也都是因为之前形势需要,毕竟他真正控制的地盘不多,而且之前形势急迫,细分点也利于更好管理。

    不过现在回头来看,这样搞长远看也确实不好。

    就如崇祯末年,仅北京周边,就设了四个总督六个巡抚八个总兵。

    “南直隶分省太多且不合理,应当只划分两省,或以长江南北为界,划分为淮扬和江苏,又或以上下游划分为安徽或江苏。”

    “又有省之下有府县,但又有直隶州、散州、属州等,十分混乱,当统一整合,直隶州可升格为府,散州直接改为县,属州也如此。”

    “臣还有一个建议,就是本朝因事所设的各个道,到如今也十分混乱,有分守有分巡,又有因事而设的督粮道、盐法道、水利道、海防道、提学道等等。”

    “臣建议统一划分,加以调整,比如浙江一省,应当统一为杭嘉湖、宁绍台、金衢严和温处四个道,分守和分巡应当合二为一,并把海防、兵备道也整合一起,如此四道各只设一位分巡道,臣认为,此分巡可视为小巡抚,主管一道境内几府的民政钱粮刑名甚至兵事等诸事务,且最好是不再是省布按派出官员,而直接如巡抚一样,改为正式道级官员,明确其品级,比如确定其从三或正四品,不再加参政或副使、佥事等衔。”

    “另外诸如督粮、水利、提学、盐法、驿传这些负责具体事务的道,可更名为厅,改成督粮厅、水利厅、提学厅、盐法厅、驿传厅等,直接隶属于省巡抚,不再分设如宁绍台水利厅、杭嘉湖水利厅等,而是一省只设一个具体事务的厅。”

    “各道可设分厅或是局,隶属于分巡道。”

    “明确分巡是知府的直接上司,向分巡负责。”

    宋之普一口气把这段时间自己研究好的许多问题拿出来,朱以海听的很认真。

    按宋首辅的建议,就是重新整理地方机构,毕竟原来的三司体系,早就已经名不符文,地方高官官从三司变成如今的督抚,原来的省府县,到如今中间还出了个十分混乱的道。

    不好好的理顺,确实很麻烦。

    毕竟按以前,督抚就不是地方官,是朝廷派遣的临时的监察官员,道台其实跟府县也不是一个体系的。

    所以老宋提议把他们全弄成地方官,整合成一个体系的,裁去都指挥使司和都指挥使,仅留下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并明确这两司的长官都为巡抚的下属。

    然后各道整合,不再是这个道那个道,道的辖区也完全不一样,而是直接在府与省之间,明确了一个正式道级。

    但是呢,这个道跟省或府又有些区别,分巡类似于巡抚,但更侧重监察,因此道实际是个虚道,类似于汉朝的十三州刺史。

    布按是一省主管民政司法具体事务的,巡抚是抓总的。

    知府是管一府具体民政司法的,分巡道台则是抓总几个府的。

    他们不直接负责具体事务,但总揽全局。

    这样做一来明确体系,不会职责混乱,二来也有助于加强巡抚这个高官的职权,加强对地方府县的监察,特别是那些具体事务的厅,更有利于专业的事务指导管理。

    布政使原本是高官,现在实际就成了专管民政钱粮的常务高官了,按察使就是专管刑名司法的分管高官。

    分巡直接受巡抚管辖,替巡抚直接管理本道的各府,而各厅则垂直管理相关专业事务,如水利、盐法、驿传、漕运、海防等等。

    “确实需要明确。”

    朱以海点头,“原来内阁大学士也仅五品官,总督巡抚也各是临时,道员更是混乱,确实得统一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了。”

    “大学士当改为正一品,与三公同为最高品。”

    “六部尚书由正二升为从一品,与三孤同品,都察院左都御史也为从一品。”

    “各省总督为正二品,与东宫三师三少同品,右都御史正二。。”

    “各省巡抚为从二品,与六部侍郎,提督同品。”

    “各省布政使、按察使皆定为正三品,各镇总兵官也为正三。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通政使,五寺卿皆正三。”

    “道员、副将为从三。”

    “佥都御史、通政副使、少卿、都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知府、参将,正四品。”


    “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游击从四品。”

    “同知、六科给事中、守备正五品。”

    ······

    六品通判、千总,七品知县、把总,八品县丞、训导,九品主簿。

    大学士不再兼六部尚书,直接由五品变为正一品,最高品。

    总督和巡抚,也都不再兼都察院和兵部职,因为这两个官职已经成为正式地方官职,他们的职责里已经明确他们有监察官员和提督军事的权力,品级也是正二和从二。

    布政使降级了,由正二降为从三,道员也不再以兼衔定品级,而是直接明确是从三品。

    甚至从朱以海的这个新定品级,能看出不少东西来,巡抚与侍郎同品,总督却比尚书低一级,这样一来,朝中的尚书和侍郎比地方总督巡抚高,巡抚又比布政使高,布政使比分巡高。

    那么知府往上可能就是升道台,道台升布按,布按升巡抚,巡抚升侍郎,侍郎升总督,总督升尚书,尚书升大学士。

    当然,实际情况可能要更复杂点,比如同是巡抚,可能偏远弱小点的省巡抚,先升大省巡抚。

    但不管怎么说,这确实是明确了一个新的体系。

    自鲁王监国后,任官上基本上没有什么制度规矩可言,一个秀才可能直接授知府,一个百姓可能拜总兵。

    一个侍郎也可能当首辅。

    但这毕竟是之前特殊,现在肯定得慢慢走上正轨。

    否则就会彻底乱套。

    布政使降级也算正常,毕竟他以前是高官,现在成高官了。而大学士由五品升正一也正常,毕竟现在内阁大学士执政嘛。

    提督虽与巡抚同品阶,但他实际上要受巡抚节制,当然,也只是节制,就跟巡抚也要受总督节制一样,但他们各管相应事务,并不是直接的上下级关系。

    这其实也就是保留互相制衡,以免督抚权过重,架空中央的可能。

    提督管一省营兵,但巡抚和提督以及分巡都还有直属标营,但是,不管是提督还是总督、巡抚、分巡,他们除了能直接调动自己的标兵,其它的营兵,都还必须得先经过兵部授权,才有权调动。

    也正因此,五军都督府也在这次被裁撤。

    因为五军都督府统兵等的一些职权,名存实亡了,在中央大多归入了兵部,以及监国,在地方又被总督巡抚提督分巡他们拿去了,地方也没了卫所军户,留着也没用了。

    “革浙西巡抚一职,浙西巡抚陈子龙改浙江按察使,”

    “以阮大铖任浙江布政使。”

    “马士英任宁绍台分巡。”

    “浙江总督、东阁大学士于颖晋文渊阁大学士,不再兼浙江总督,京营总督王之仁迁浙江总督兼浙江巡抚。”

    “裁撤原浙东巡抚一职,原浙东巡抚黄宗羲迁吏部右侍郎!”

    最后,朱以海还不忘记特别加了一条,那就是京营特设京营总督一员和戎政尚书一员共同统领,不归兵部。

    而御营驻京师和各地,统由御营三军提督和各镇总兵统领,不受督抚直接管辖,遇战事互相配合协作。

    特别加上这一条,为的还是保证朝廷中央,尤其是皇帝的权力。

    否则以现在地方督抚手中的巨大权力,若是各省军队都归他们管,那难免到时来个东南互保啥的,岂不芭比q了。

    朱以海的御营,本就是仿晚唐的北衙神策军而设,跟明朝的京营是两码事,御营必须得握在他自己手里,必须得跟朝廷的营兵是两个体系的。

    这样才能相互制衡,乱世之时,皇帝们经常圣旨出不了京,或者圣旨调动不了军队,问题很多,但很大部份原因是末世时往往兵为将有,甚至钱粮器械也不依靠朝廷供给,所以他们才能够不听从调令。

    对于宋之普所说的南直隶分省这件事,朱以海考虑了一会,觉得还是按后世的分法比较合适,以上下游来分,而不是以江南北来分,江南北虽然看似有长江为界更天然,但从政区划分的一大法则犬牙交错法来看,这样却不利于统治,所以按上下游一省搭两岸更有利。

    “上游以安庆府和徽州府各取一字,设安徽省,下游以江宁、苏州各取一字,设江苏省。”朱以海偷了个懒,直接拿来主义。

    “臣建议在洪泽湖以东段,以黄河入海河段为界,黄河北面的海州、徐州二府划入安徽省,黄河南面淮扬二府划入江苏。”陈潜夫提议。



第272章 一朝兴起一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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