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风轻轻吹 第176章 与范雨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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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喝完了酒,宁吉发把准备摘两个西瓜送给范云和希刚的事情,也抛之脑后了。

    出了老胡火锅店。

    希刚发动了摩托车,范云跳在摩托车后座上,搂着希刚的腰。

    “轰,轰轰轰……”

    “走了,吉发。”

    “走了,吉发。”

    走吧,不走的话,难道他们两个人还想让宁吉发送送他们吗?送也不赶趟啊,摩托车跑得多快呀,一眨眼,十几里路就飙下去了。

    回到兴安。

    希刚把摩托车开到了老广场,范云下了车,挥手告别希刚。

    他没有让希刚把他送回宿舍里,是因为现在时间还早,他不想那么早的回去。

    下午没什么事,范云就想着在附近逛一逛,如果说等一下有兴趣的话,他还准备再到书店里面去逛一下,顺便看看有没有自己喜欢的书,然后买上一两本回去看,因为那一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他都已经看得差不多了,马上看到大结局了。

    他已经看到上官金虹抽着天机老人的烟锅那里了。

    范云在老广场的树荫下坐了一会儿,感觉天气很热,实在是坐不住。

    算了!

    他决定还是到新华书店里面去转一圈看看吧,里面有空调有书,看看能不能在那种凉飕飕的氛围里找出一两本自己喜欢的书来,于是,范云拔腿就走。

    他直接走进了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卖书的那个营业员看着他,感觉有点奇怪,心想这小子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范云走到了古典名著区,他随手拿起一本醒世恒言,刚翻开,就被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

    范云忽然发现,为什么自己以前的时候没有发现这一本书呢,天呐,这一本书简直就是神书啊!

    他一口气从两县令竞义婚孤女看到灌园叟晚逢仙女那一节。

    绝了。

    范云由衷的赞叹那个作者名为冯梦龙的人。

    冯梦龙的小说写的实在是太棒了。

    每一篇小说,人物形象都那么鲜明,结构充实完整,情节跌宕起伏,描写细腻,语言流畅,充满了浓烈的生活气息。

    关键是。

    冯梦龙写的这部醒世恒言半文半白,通俗易懂,不像范云前一阵子翻过的那些国学和古书一样晦涩难懂。

    说实话,就连在文学史上地位极高的诗经,范云也只是随手翻了几页之后又放下了,看不懂。

    这部小说不同。

    范云把书反过来,看了看封底上的价格。

    价格有点小贵,二十二块钱。

    范云犹豫了一下,最后咬了咬牙,一横心还是把这本醒世恒言买了下来。

    卖书的那个店员看着这个时不时就要跑到店里面来蹭书看的人,心里默默地道:这已经是他买的第二本书了。

    呵呵。

    难得这个店员有心了。

    他对范云竟然如此关注,关注的程度,甚至超过了老魏和梁蓉他们几个,就连范云在这个店里买过几本书,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对于范云来说,是该对这个店员表示一下又好气又好笑呢,还是表示一下心里的感动呢?

    感动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竟然如此惦记着自己,关注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买完书。

    范云走出书店。

    看着被太阳晒得热气腾腾的大街,范云决定去范雨和梅霖的雨霖理发店里去看一看。

    看看他们的空调装好了没有,如果装好了的话,顺便就在他们那里坐一会儿,跟他们聊会天,蹭一蹭空调吹一下。

    范云就走到了雨霖理发店。

    理发店里。

    梅霖在给一个30多岁的大姐洗头,范雨正拿着推子给一个一身中山装的退休干部模样的人理发。

    两个人都忙着。

    范云推门进去。

    舒服。

    凉快。

    理发店里已经装了空调,和外面的温度反差很大,一进去之后,范云明显感觉到身上凉飕飕的,浑身的暑气,瞬间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范雨和梅霖都笑着朝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先坐下。

    小两口都忙着呢,没有时间招待他,等他们忙完了才能过来陪他说话,拉一拉家常,说一说最近的情况。

    都是自家人,不用客气,范云就坐在了板凳上,看着范雨和梅霖表演他们真正的技术。

    范云不得不赞叹自己弟弟的技术:现在确实是越练越好了,举手投足之间,俨然已经有了大家风范。

    果然是熟能生巧。

    范雨拿着推剪,“嗞嗞嗞嗞”,电推剪的马达欢快地叫着,沿着那个老干部的头皮一圈扫了过来,然后又扫了过去。

    不停地扫来扫去。

    当范雨把那人头上最后一点长头发剪过之后,放下推子拿起牙剪,又帮那个老干部把两个鬓角处的头发打薄。

    打薄之后。

    开始修边。

    修边,刮胡子,剪鼻毛,所有的动作在范雨的手中一气呵成,十分的连贯流畅,毫无停滞。

    他现在的水平,如果放在全国美容美发大赛上,相信如果没有黑箱操作的话,名次绝对能排在前头。

    梅霖那边的动作慢一些。

    忙活女人的事情,总是比男人要慢一些的。

    因为

    女人比较注重细节,一个细节做不好,她们马上可能就会不满意,然后就会发牢骚,甚至于心里面就会默想这家店的老板是不是在敷衍自己?

    极有可能下次就不会再来了,所以说对待女客,一定要认真,仔细。


    男人的头发,一个月才剪一次,而女人呢?

    女人的头发长三天两头的就会痒,痒了,有些人就会跑到理发店里面来洗头,平均五天洗一次,一个月也要洗六七次吧,她们的消费能力,比起男人来说简直是有天壤之别的。

    别看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洗头,其实这也是个技术活。

    不相信的话,好多的女同胞们自己洗完了头,抓了几把,糊弄了几把,过不了两天头皮就又痒了。

    但是。

    如果说到理发店里来洗的话,稍微用一点好的洗发水,那么起码可以捱上个四五天。

    为什么?

    因为花了钱了呀,花了钱了,别人就要抓够时间,要抓透。

    女同胞们的长头发必须要抓透才行,抓透了之后,才能把那些发根处的头皮屑通通抓下来,然后,附着洗发水的泡泡一起带走。

    范雨忙活完了手里的活儿,收了钱,把那个客人送出门外,并笑着道:“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那个客人摆摆手,示意他剪的头发不错,他非常满意,下次一定还会来的,放心吧。

    范雨于是一屁股坐在刚才那个客人坐过的理发椅上:“哥,你今天没上班?休息啊?”

    范云点点头:“嗯,今天休息,今天和我的战友李希刚一起去界首走了一圈,那边有一个战友就要结婚了,今天去聚了一聚。”

    范雨“喔”了一声。

    范雨拿起一把小梳子,右手五指极其灵活地翻弄着:“哥,前两天我回去了,咱们村子里面现在正在卖地。

    也不是村子卖的。

    就是一些私人卖的,因为前阵子来了几个大老板,看中了咱们村子靠南面江边的那些地。

    那些地有泥沙嘛,可以挖出来,用来砌墙。

    所以,那几个老板就准备把那些地都买下来,搞一个大型的沙场,挖泥沙卖,但是价格方面有点谈不拢……

    对了咱家那里也有一块地呢,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回去看一看,那几个想承包的老板给的钱太低了,咱爸不想卖。也不光是咱爸,还有其他几家也是一样的,都想把价钱再抬高一点。”

    是嘛?

    在范云的记忆中,江边的那些地,全部都是些河滩半荒地,好像上面平常的时候也不能种什么东西,他家那块地,每年他爸就是胡乱在上面种一些玉米啊什么的东西,也打不了几颗粮食,但是呢,不种也不行,不种的话,最后搞着搞着地就不知道成了谁家的了,所以说呢,凡是在那个地方有地的,也都还种着,多多少少种一些东西,不管它打不打粮食,起码能宣告一下自己家的主权。

    主权神圣而不可侵犯。

    怎么?

    现在那个地方可以当沙场?

    范云对于这些东西没有什么概念,搞沙场也好,还是搞砖厂也好,他感觉跟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遥远。

    好像。

    跟他没什么大关系。

    但是,一想起自己家在那有一块地,范云觉得那儿的事情跟自己似乎又有一些关系,毕竟,如果说以后老爸的岁数大了,再进一步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万一有一天老爸不在了,那块地起码还是他和范雨的呀,以后不管他要也好,还是范雨要也好,总之是他们两兄弟其中之一的,而不能任由其他的外人胡来呀。

    于是范云就点点头:“嗯,好的,我知道了,那我明天或者后天回去看一看,看看是什么情况,到时候再说吧,好不好?”

    范雨点点头。

    范雨前几天回了一次家,他也只是听老爸简单的说了几句,范雨更不关心这种事情,所以说,他根本就没有到江边自己家那块可以挖泥沙的地里面去看一眼。

    范雨对于土地,压根没有什么感情。

    这也难怪,他从小都没怎么在地里忙活过。

    一个人,若是不能亲手的耕上一回地,亲手种一回庄稼,然后再亲眼看着它们长大,成熟,最后再流着汗,辛辛苦苦的把它们从地里收回家中的话,那么,没有这种劳动的辛苦和收获的喜悦,又何来与土地之间的感情呢?

    对于范云而言。

    范云从小还是跟着老爸老妈在地里面打过几个滚的,做过一些庄稼活的,他对于土地的感情,远比范雨要深。

    小时候。

    爸爸牵着耕牛耙地的时候,有时候就会让范云坐在耙上压耙,代替那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因为人是活的,石头是死的,同等重量的情况下,压耙当然选人更好。

    人不像石头那样,有的时候耙地,碰到的那种大土块耙就会跳起来,耙一跳,石头就会从耙上掉下来。

    然后。

    范云爸不得不吆喝住耕牛,再用力把那块石头搬上耙。

    而范云在上面压耙的话,他就会两手紧紧抓着耙齿,极其灵活的看着前面与下面的土地,防止自己从像石头一样从耙上掉下来,从而终止老牛和老牛一样的老爸并肩前进的脚步。

    话说。

    那时候。

    蹲在耙上看着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地里的老牛和老爸,以及老牛屁股后面飞扬的尘土,对于范云来说,实在是让他感觉非常快乐的一件事情。

    因为一个人坐在耙上,什么都不用干,也能享受那种起起伏伏不断前进的过程,那种感觉,虽然不像开车,却有三分像是坐车一样。

    说起坐车。

    那时候哪有什么车呀?

    坐车,对于那时的范云来说,实在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他们整个生产队只有一台东方红拖拉机,而那台拖拉机,一般人又怎么可能有资格坐上去呢?

    那时候。

    除了耕地的时候,享受这种压耙的快乐。

    还有另一种快乐。

    有时候,如果说收获的庄稼不多,不够一车,老爸还会让范云坐在板车上面,他牵着老牛走在前面,然后范云睡在板车的庄稼中间。

    哇!

    那种感觉!

    那种躺在板车上仰面看着满天星光的感觉实在是……实在是劳累中,带着七分的惬意。

    范云看着弟弟:“店里什么时候装的空调啊?现在好了,有空调可舒服多了,有空调,剪头发的时候就不用搞得一身汗了。”

    那当然了。

    范雨两指夹着梳子,灵活地把梳子在掌心中掉了一个方向:“就是上一次说装空调的时候,过了两三天我们就装了,如果说不装空调的话,有一些客人就不会来了。

    没人喜欢剪头发的时候,脖子里面头发茬子粘在身上,戳的人痒痒的难受的很。”

    空调好说。

    但是电费呢?

    范云又问:“那你买的这个空调是多大的呀?

    是一匹的还是一匹半的?

    空调这个东西用电可是很厉害的,一匹的,一个小时就一度电吧,一匹半的,一个小时一度半电,如果每天都开的话,这样一个月下来,电费要不少钱呢!”

    范雨“哧”地一声笑了:“只要有生意,有顾客,电费算什么呀?你说是不是?”

    那也是。



第176章 与范雨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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