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自己偏偏讨厌这个颜色。
林培培皱皱眉头。
自从小时候看过白雪公主,里面害死白雪公主的后妈的嘴唇涂得就是这种颜色后,她真心就对这种颜色免疫了。
可是,偏偏那些该死的成熟男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说是神秘高冷。
叶雪乔在门口就听到屋里的垃圾桶里传来大力的一声有硬物被投掷进去的声音,不用说,林培培上心了。
人生就是这样巧合。
她昨天下楼去行政部的时候,恰好听到罗秦正和部门的姐妹们在秀自己的裙子并且狂侃,“什么男朋友挑的啊,是我爸买的,怎么样?眼光如何?”
那是一件类似紫藤萝的层叠泡泡裙,深深浅浅的紫色加上上面缀的亮片,与其说上班穿着,倒不如说更像是走t台的一件时装。
虽然衣服很赞,但罗秦的肤色和气质难以驾驭,不过多数人还是认为这衣服好看,罗秦的显摆不免招来一致的赞扬声。
“你爸眼光真不错,这衣服应该很贵吧?”一个同事说道。
“还可以吧?”罗秦伸出五个指头。
“天哪,赶我一个月工资了。”新来的小同事咂舌。
“这颜色挑人,但你穿挺好看,你爸审美牛啊。”
“我爸最喜欢这样的颜色了,我妈妈的衣服都是他买的,还有啊,我爸特喜欢我妈穿这种颜色了,连她的唇膏颜色都是这样的......”
罗秦自豪道。
真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
叶雪乔唇角浮起一丝莫名的笑意,随即推开了方阳办公室的门。
和那个罗副市长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林培培似乎变化没有那么大,似乎眉间偶尔会浮现患得患失的思绪。
既然那个副市长那么喜欢紫色,她却很少沾染那样的颜色,这说明什么呢?
到底是她依然特立独行,还是竟然没有悟透那个副市长的所好?
如果是前者,她或许不会出现患得患失吧?
如果是后者,或许很快就会得到验证。
——
戈伊宁结束了长达一个月的游玩, 回来的第一站就是约叶雪乔。
此刻,她站在路口等着叶雪乔。
远远地看到一身运动装的叶雪乔从驾驶室里下车,接着副驾上下来人将车开走,她诧异,仔细看了看车,对过来的叶雪乔愕然道,“雪乔,那个人是什么情况?”
叶雪乔回身看了看,那个年轻的陪练师傅向她招招手,走了。
“哦,是驾校的陪练,我车开得不行,回来练练。”
戈伊宁松了口气,“你吓我一跳,还以为你的——”
随即她摇头,赶紧打住,“怎么可能嘛!”
叶雪乔不以为意,她和joe约定下个放假的日子她要接joe过来,所以得赶紧练才是。
叶雪乔扭开手中的水猛喝一通,趁机打量着戈伊宁,看起来和唐侪离婚后的戈伊宁气色好了很多。
抬头就是“伴点”咖啡,叶雪乔招呼道,“走,去咖啡厅坐坐。”
上午十点多的咖啡厅,人并不多,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早上的阳光隔着玻璃照在身上,温暖轻柔,让人懒意顿生。
环顾周围,大多数人已经换上了轻薄的外衣,有怕热的早就穿上了短袖,可眼前的戈伊宁,依然是长衫长裤,捂得倒严实。
“还穿这么严实,热不热?”叶雪乔问道。
“还用说嘛,”戈伊宁给自己点了杯冰水降温,“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身上的伤还没好透,哪儿敢穿短袖啊......”
眼前不禁掠过戈伊宁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叶雪乔摇头,心底叹息,戈伊宁这婚结得是太有杀伤力了。
突然之间想起自己情急之下给唐侪的那一击,现在想想还是有些后怕和心有余悸,“对了,我打他那一下,你前夫他、他没事吧?”
叶雪乔那一击力度不小,加上当时惊慌之下,根本就没有考虑后果,医生都说唐侪当时喝个烂醉没死算他幸运。
以至于唐侪离婚的时候不得不戴个帽子来遮掩头上的伤痕。
提起唐侪,戈伊宁满脸的厌恶,“你还怕给他留下什么后遗症?像他那种人渣,当时没打死他算是老天瞎眼!”
说着叹口气,“不过,要死你在手上那你就太不值得了!”
那晚的事戈伊宁虽然没有经历,但事后听说起来,也是心惊肉跳,若是叶雪乔因为自己而受到伤害而惹上官司,她恐怕这辈子都没法面对叶雪乔。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该死的唐侪!
戈伊宁目光里的愤恨难以掩饰,“听说他又闪电般结婚了,可笑吧?他根本就是个废人,为了装作正常不惜借结婚去掩盖自己。唉,不知道哪个女的上辈子没修行好,又要被祸害了......”
“啊?!”叶雪乔瞪眼,“你前夫他——又结婚了?”
“结了啊!听说那女孩子还是你们单位的呢......那个人渣的父母着急等着抱孙子呢。我们离婚他妈反而去我家大吵一顿,连彩礼钱都要了回去!吵得我们楼下四邻八方都知道我才结婚就离婚,气得我爸妈高血压都犯了......”
说起那段难熬的日子,戈伊宁手抚额角,“他们家人都是一个德行,总以为问题出在别人身上,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残废!”
叶雪乔怔了怔,“这么说,你父母还不知道他的实际情况?”
“怎么敢让他们知道?”戈伊宁说道,“他俩知道了那还不是等于唐侪的父母知道了,若是唐侪的父母知道了,唐侪能与我善罢甘休吗?我真的不愿意再和那个人渣有任何联系了——只当是自己做了场噩梦,被恶狗咬了算了!”
随后她皱骤眉头,手一摆,如同赶走眼前的苍蝇一般,“算了,不提那个人渣了——我倒是听说个新鲜事,你都上广告了?”
话题的跳跃让叶雪乔一下没转过弯来,“上什么广告?”
戈伊宁从包里拿出一瓶饮料,递过去,“刚买的,上面的是不是你?现在乐比的同事们都知道你现在有大出息了......”
戈伊宁度假回来就听见公司的人议论,说叶雪乔现在是名人了。
“这个早就有了,你才发现啊?”叶雪乔开玩笑道,“是不是找我要签名啊?”
“哈,你牛啊!”戈伊宁像发现新大陆般目光盯着叶雪乔,不掩艳羡,“我怎么就没发现你其实特适合这条路子呢?”
“什么路子?这只是帮个朋友的忙而已。”叶雪乔笑着摆手,“我适合什么路子我自己知道,你就忽悠我吧......”
“帮朋友的忙?好,仗义!”
戈伊宁随即将一个信封扔过去,正色道,“咱俩也算朋友,这忙帮不帮?”
“什么?”叶雪乔狐疑地拿过信封,从中抽出一张纸。
开玩笑吧?戈伊宁居然将一个公司的合作合同都带来了,要邀请她给一个公司去拍个关于某楼盘的平面广告。
看完后,叶雪乔哑然失笑,将信封推回去,“你快拉倒吧,这不是我的本行,我的本行是上班的一名普通员工......”
“这是发挥你的特长,好吗?”
见叶雪乔回绝,戈伊宁诧异道,“朋友说了,报酬好说。”
“不是报酬的事,现在我是个上班族,第一工作繁忙,根本没有那么多精力来搞这个;其次,说实话,我也不想出名。”
叶雪乔唇角含了一丝苦笑,“俗话说,人红是非多。我这还没红的人都体会到流言的巨大威力,所以我还是安安静静地做好我的本职工作挣点辛苦钱就好......”
事实上,自从她的头像印到瓶身上之后,她就再次火变了全公司不说,就连星云公司也都来找她,希望她能与他们签下个合约。
还有不少公司神奇地打听到叶雪乔在万向工作,居然亲自来找她谈合作。
就连谢薇薇也听说了这事,建议叶雪乔去试试。
在一次次婉拒后,确实是不胜其烦,以至于她现在听到有人提起这款饮料她都头皮发麻。
“天哪,”戈伊宁依然是有些不可思议,“雪乔你这么好的条件,随便挑几个合约都至少赶你上五年十年班,你又何必这么辛苦呢?”
叶雪乔摇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回国的时候找工作有多难,那么小的公司都将我拒之门外,我都以为我的职场生涯算是完菜了,没想到万向居然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我能不珍惜吗?”
戈伊宁不以为然,“你和钱有仇啊?又不是让你辞职专职去走穴,你就当这份工作是兼职嘛,一年去几次就可以了,这样的话,不影响你正常工作,还有外快,何乐而不为?”
对于叶雪乔这种态度,戈伊宁有些不解,你为啥急着找工作,还不是因为缺钱?既然缺钱你干吗将放在手边的钱推之门外?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叶雪乔只能这么解释。
说实话,和戈伊宁有同样想法的不止她一个人,谢薇薇也是不解。
但是,自己能说什么呢?
枪打出头鸟!
这话万古不变。
你在大众面前暴露的太多,招致的关注就越多,关注多了,你的对手和敌人想找出你点毛病来实在是太容易了。
谢薇薇就是个例子。
自己又没有雄厚的背景来依靠,还是低调点好。
她亲眼看到有同事将新买的饮料放到外联部薛思荣的手里,薛思荣掂量着手里的饮料,凝眸饮料上的图像,唇角原本的微笑凝固,目光闪过一丝阴鸷。
......
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她都后悔自己去拍这个广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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