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事,总有迫不得已之时,十之无选择,人所能做的也不过就是在随波逐流的过程中做出自己的选择罢了,譬如撞死在河中巨石上、譬如冲上沙滩
这就是仅仅能做的些许选择罢了!
这个道理其实我心中早已明了,在我走过的这一万年岁月之中,又有哪次我做的事情不是这样的呢?
说到底,这个道理我实在是太明白了,可我没想到,纵然有一日我走到了这天下第一的地步,也还是难逃世事的捉弄,最后还得面临这样的选择
一连十日,我一步未动,就盘坐在与青衣共同研究手环的地方,脸上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或者,这大概是我一生的写照。
最终,还是花木兰轻轻叩开了房门,轻手轻脚的走进了屋子,四下环视一圈,最后目光落在了我与青衣喝完剩下的残茶上,轻轻叹了口气,倒是没有说其他,只是轻轻摇了摇头,默默上来收拾那些东西。
她是个蕙质兰心的女人,想必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应当已经从青衣口中多少探知了一些,不过她却没有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大概她也明白,我现在是听烦了那些大道理,什么为了天下苍生牺牲谁谁谁云云这些话,在我耳朵里面上跳下蹿,都已经起了茧子了,不过,那些道理谁不懂?只是搁谁身上谁疼罢了!
反正,从始至终,花木兰都没有提什么苍生黎民,都没有提什么亿万生灵,她知道,那些东西对我才是真正的担子
所以,她不说,一直等她收拾了茶盏,走到门口的时候,才忽然幽幽叹息了一声,轻声道:“小天,一个男人在外面想做点事情很难,更何况,你要做的还是这天底下最大的事情,那就更难了,有时候看到你这样,我很心疼,可是我还没法拦着你,归根结底,再难也得走下去,我就算是拦了,也拦不住你,难道不是吗?我们终归还没咽了气”
说完,花木兰头也不回的走了。
只留下我一人在屋中苦笑
再难,也得走
这个女人啊,真不是一般的聪明,总是一针见血
是啊,不管多难,总归得走下去,撇开那天下苍生什么的大仁大义都不管了,我不还得走下去么?在这里胡思乱想又有什么用?
最后,我还是被花木兰点醒了,决定出去走走了,若说主意,我心中其实也没什么主意,就是觉得,不管怎样,我总该是去见一见曹沅他们的吧?
不过,等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墩儿竟然急匆匆的跑来了,他手中还拎着一个黑乎乎的坛子,一路小跑到我面前,说道:“父亲,稍微等一等,母亲让我把这样东西交给你,她说,一会儿你可能需要这个!”
花木兰准备的什么?
我有些疑惑,接过那坛子一看,顿时愣了。
这赫然是一坛绍兴米酒!
手里拿着这个坛子,我的思绪却飞出去很远,一直飞到了一万年前
那是在西域路上,我们沿着古孔雀河的河道寻找失落的楼兰王国
就是在那时,曹沅感觉到了自己的前世身,大概也是认为自己大限不远了,在一个晚上,她曾与我在沙海中彻夜长谈,说起了许多事情,也说起了她小时候的诸多趣事,譬如她最爱的便是偷喝家中藏着的绍兴老米酒,说那味道甜甜的,很甘冽,也很香,常常喝的微醺,两颊通红,不过却也没少因为这个挨了家中长辈的打!
曹沅喜爱的,便是这绍兴米酒了
只可惜,从那以后,天涯路漫漫,风尘掩埋了一切,我却是一直不曾记得请曹沅好好喝上一顿绍兴的老酒了,不曾想花木兰竟然记住了这点点滴滴
“母亲说,这味道可能不太一样了。”
墩儿挠了挠头,道:“现在大家伙忙着和地球联系,母亲托着这一股子热潮从地球弄来了这一坛子酒,她说地球经过了一万年的变迁,虽然现在的形态是人类的最高梦想,可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被商业摧毁了一切,以前的绍兴老手艺不知道改良了多少次,早就没有原先的味道了,她说权当做是个念想吧!”
此刻,我心中已经只剩下柔情了,木兰的心思太细腻了,每每都能用柔情冲灭我心中的愁绪
最后,我笑着点了点头,用力揉了揉墩儿的脑袋,拎上那一坛子绍兴的老酒离开了,几经问询后,终于在距离临天城颇为遥远的一处山谷中寻到了曹沅。
此地,倒是一处天地灵秀的好去处,山谷之中有一处水潭,水潭往西,竟是一片田地,田地中间却是一处茅庐当真有种结庐在人境的感觉,而这里也是曹沅和媛的住处了,在我身边的许多人中,曹沅就数与媛关系最好,毕竟他们最初的时候属于三清一系,彼此相处的时间很长,进入鬼蜮后二人的住处也是在一起,倒是过上了隐士一般的生活,本已脱离了五谷杂粮的困扰,却偏偏来了个返璞归真,就在此处归耕垄亩,倒也清净。
我来的时候,曹沅与媛正在田地间耕作,二人小心翼翼的照料着一颗颗的嫩绿的作物,脸上也带着知足的笑容,我也是刻意压制了自己身上的气息,所以,一直等我站在她们身后的时候,她们才终于有所察觉,曹沅一回头看到我的时候,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惊喜,而后说道:“天哥?那日你不是说自己已经闭关了么,怎么今天却得了闲暇来我这粗糙的地方了?”
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我原本要说的话全都堵在嗓子眼儿里死活出不来了!
罢了!不提也罢!一个千夜天眼,大不了我与青衣到最后豁出去老命看看能不能破掉,甭说什么大局了,让我去卖队友,亲手把她送向死亡,我做不到!
我心中叹息一声,将所有的念头全都抛开了,举起了手中的那坛子绍兴老酒,笑道:“从地球偶得一样宝贝,恰恰知道你喜欢这个,就给你送来了!”
“绍兴酒?”
曹沅一笑,走过来从我手中揭过了那坛子酒,又叫了媛过来,就邀我在田埂上坐下,然后拍开了那酒,分开后她自己倒是先品尝了一口,闭着眼睛略微享受片刻,才说道:“香则香矣,却少了些厚重,酒的醇味和厚重才是精华,让人亲切、踏实,你说呢,天哥?”
曹沅眸光熠熠的看着我。
她这分明是话中有话!
我一时语滞,最后别过了头,强笑道:“一万年了,地球上什么都变了,尝个味道就行了,哪里来得那么多的讲究!?”
曹沅摇了摇头,又道:“天哥,你这一次来找我,怕是有事情的吧?只不过见到我以后,最后又改变了主意?不许不承认,你肯定不知道,哪怕你现在成了高高在上的天下第一人,你永远也藏不住心事,我一眼就能看穿!”
我身子僵硬,唯有沉默以对,这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有时候,人越走,所处的位置不同,曾经的那份亲近也会因为一些问题渐渐消失,变了味道
“看来,该来的还是要来了”
曹沅轻轻一叹,道:“天哥,你也不用隐瞒了,当年主人规划的事情,是不是到了要付诸实际行动的时候了?”
我一惊,豁然回头看着她。
“不用这么惊讶。”
曹沅抿嘴笑着:“天哥,你最开始的时候不是一直问我,三清到底给我灌了什么药,所以我和媛死心塌地的跟着她到处肆虐,多行不义?可是,你难道还不了解我吗,如果真的是助纣为虐,我又怎么可能会屈服呢?现在,答案出来了,有些事情,我知道的比你早,譬如这天地,我在一万年前就看的比你清楚,因为有些话主人可以和我说,但不能和你说,天哥你也别责怪我隐瞒你,那个时候的你,真的扛不起这天地的重任,不过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为你做些事情了!说实话,后来在你身边真的感觉自己一无是处,因为你身边的人一点点的在突破,而我和媛,因为自己本身就是阴气达到极致以后才演化出来的生灵,在突破有违天地法则,是故迟迟不能突破,你虽然想尽办法,可我却不能和你说真正的原因,因为还不是时候,只能苦忍着,现在好了,终于能做点事情了”
我已经目瞪口呆。
而曹沅这个时候对着媛点了点头,轻声道:“是到了我们践行使命的时刻了,我们等待天哥来找我们已经等了一万年了,此时不动,更待何时?”
说完,他们二人起身离开了,回了茅屋,不出片刻又一次出现在了我面前,只不过换了戎装。
她们在我面前单膝跪地,身上的甲胄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冷冽,让我的心也一点点的凉了。
“天哥,我愿做先锋!”
曹沅昂头看着我,一字一顿的说道:“天下太平,白骨铸就!天哥你欲行仁义,替天行道,攘除外患,这件事情很难,需要无数人去牺牲,那么,一切就从我们这些最亲近的人开始吧,如果连我们都不愿意为你牺牲,那么,别人又怎么愿意呢?天哥,请你准许我和媛进入主人的牢笼,我们愿奔赴第一战,以身补天,为大军打开前进之门!”
说完,曹沅和媛纵身进入了我手腕上那手腕,消失不见了!
我无法阻拦,或者说,我想阻拦,却不能
终于,我眸中落下了一滴泪,渗入了田埂中
“能得天下第一人为我们落泪,值了!”
古朴的手环中传出了阵阵笑声,不多时,媛和曹沅的话从手环中传出:“三日之后我们出征!”
吼!
我禁不住仰天长啸,让这片世界崩塌,喉腔中迸发出了如野兽一般的嘶吼:“三日之后,天哥为你祭天出征,待我踏平太阴帝国,我来你们坟前跪拜!”
吼声落,我闭上了眼睛
前路,我到底还要失去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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