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很可笑,但是当她痛哭流涕的问我要怎么忘记一个人的时候,我咽下苦涩告诉她,既然忘不掉,那融入你的身体里。
纹身很美,除了纹身师,我是第一个看见的。
完成的那一刻,我想要去抚摸甚至是亲吻,但是一想到那个是为我弟弟而生的,我放弃了这个可笑的念头。
从纹身师那儿出来之后,我和糖糖告别,这一别,是两年。
再次见到她,是在他们的校门口,我作为成功人士前去讲座,离开的时候看到她,以及她身后的那个男生。
男生很帅气,但是脸色很差,我只驻足了仅仅一个小时而已,也是一个小时,然后点燃一根烟离开。
弟弟的忌日我给她发了短信,我祈求再见她一面。
见面的时候我发现她有些胖了,这样也好,至少她过得不错。
我问了下她的感情问题,她说没有喜欢的人,我想她可能是忘记了她身后的那个男孩子吧?
她总是这样粗心可爱,像当初她来我们家被小狗吓到一样。
我承认,以前我对她避而不见,但是有她的某个角落里面,一定掩藏着不为人知道的我。
我和她喝了很多酒,不,准确来说,我在她的酒里面下了药,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没有忍住。
我有些混账的想着,是不是得到她的身体,她的灵魂也归我了。
可是最终,我没有那么做。
在她睡过去以后,我像第一次见面一样,在她的床前蹲了很久,直到第二天,那个男生来带走她。
我在心里默默的祝福着,尽管这不是我的本意。
可是我无法强迫一个不爱我的人和我在一起,主要那个人是她,我不想她受委屈。
最后一次和她有关的人见面,我见的是那个男孩儿。
年轻真好啊,他的脸充满着对糖糖的势在必得。
在他问起我是不是暗恋糖糖的时候,我否认了,我不是不承认,我只是把糖糖已经当成了生命的一部分。
这不是暗恋,我觉得,算是绝恋吧!
临走前,我告诉他,好好对糖糖。
因为,我要结婚了。
未婚妻是合作集团的千金,她也叫糖糖,是糖果的糖,我想,以后我终于能够光明正大的说出我的喜欢了。
糖糖,我爱你。
糖糖,我喜欢你,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
糖糖,以后的日子我陪在你的身边,给你我所有的幸运。
她和糖糖一样有美丽的蝴蝶骨,有摄魂的眼睛。
她和糖糖不一样的是,她爱我,而我爱糖糖。
每当我看着她的时候,我总能够透过她的眼睛看到另一个人。
她的每个笑容,每个动作,都已经融入了我的骨血。
我无法判断我这样做对未婚妻或者是我自己是否公平,我只知道,爱情里面,总有一个要退让。
我在退让弟弟林森,她在退让真正的糖糖。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如果有再来一次的机会,我希望还是我救的你,我更希望成为我那个误打误撞被你爱的弟弟。
糖糖,再见,再也,不见。
e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033s 2.4261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