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不知不觉间,杨恒与杨若熙来到南山镇已经一年了。
杨恒在镇子边上买了一间四合院。这个四合院的面积比较大,是临街的,还带着一间铺子。原主人是做饭馆生意的,因为赚了钱,所以打算搬到蓝田郡府去居住。
小地方的房子不贵,杨恒只是花了二十五两银子就将这么大的一个地方给买了下来。除了居住之外,临街的铺子也利用起来做生意。
因为做饭馆生意太过麻烦,杨恒便卖起了蒸糕。
蒸糕这门手艺,他是跟妻子傅灵昀学的。
为了做出更好的口味,他养了十几只奶羊,每天挤羊奶来做蒸糕。
而且除了普通的奶糕之外,他还根据前世的记忆,学着草原游牧民族做出酸奶,除了给杨若熙食用之处,其他都用在了做蒸糕上面。
杨恒做出的蒸糕卖相极好,味道酸甜软糯,而且带着羊奶的独特香气,所以一经推出后,就在南山镇里卖出了名气。
这一天中午,阳光正好,风暖如酥,正是春夏之交的最美时节。
蒸糕店的生意只做半天就打烊了,剩下的半天时间,杨恒一般都选择悠闲地渡过,反正他也不缺钱。
将一张躺椅打开,杨恒很舒服地躺在了院子的葡萄架下面。旁边的石磨旁,放着他最喜欢喝的清溪醉。
清溪醉是南山镇出产的一种低度米酒,清冽如甘泉。
杨恒透过葡萄藤看着天空的阳光,端起清溪醉一饮而尽,心情舒畅至极。
这一年安稳的生活,让他感受到了平凡的幸福,前世纵然权倾天下,尊荣至极,但他的内心没有一天是快乐的。
杨若熙自从来到这小镇,也如同重生了一样,不再胆小怯懦,不再害怕与陌生人接触,整个人都重新焕发出孩童的真性情。
——那就是天真与顽皮!
想到杨若熙,杨恒忽然记起一件事,只不过杨若熙此时并不他身旁。
于是杨恒开始喊道:“熙熙,熙熙——”
喊了数声,没人回应。
杨恒眉头皱了起来,换了一种语气,开始大喊:“杨若熙——”
依旧没有回应。
杨恒眉头已经拧成了结,他开始吼道:“臭丫头——”
吼了几声,终于有回应了!
“诶,什么事啊,爹爹!”从隔壁陈老爹陈大妈的院子里传来了杨若熙清脆的声音。
“快回来,爹有事跟你说。”
“哦——”杨若熙不情不愿地应道。
不一会,从围墙上翻下来一个象泥猴一样的女孩!
只见她除了头发上满是草屑灰土之外,衣裙更是脏得象刚从泥潭里捞出来似的,最可笑的是,在她白皙的小脸上,涂满了一块块的锅灰,黑乎乎的如同包青天一样。
杨恒一看,捂脸哀叹道:“杨若熙,你干什么去了?早上才刚换的新衣裳,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杨若熙笑嘻嘻地蹦到杨恒面前,拿起杨恒酒碗旁的花生米就往嘴里塞,一边吃一边说道:“老爹,我在跟胖丫玩刷锅灰的游戏呢。”
“什么刷锅灰的游戏?”杨恒打开杨若熙伸向他花生碟的“鬼爪子”,没好气地问道。
“就是两人猜拳啊,赢的人在输的人脸上抹一把锅底灰。”杨若熙咯咯地大笑道:“胖丫她输得可惨了,连眼睛都看不到了。”
胖丫大名叫陈秀香,是邻居陈老爹和陈大妈的小女儿,今年七岁,比杨若熙小一岁,两个人平时总在一块玩,情同亲姐妹。
陈老爹叫陈耕地,陈大妈大名叫做苗青禾,两人虽然被杨恒叫做陈老爹,陈大妈,其实他们的年纪并不大。陈老爹四十五岁不到,陈大妈比陈老爹小了六岁,就更加年轻了,他们的大儿子陈牛差不多快20岁了。
陈老爹一家都务农,这些年风调雨顺,收成颇丰,家中虽然说不上富裕,倒也不愁吃穿。
杨恒替杨若熙捻去头发上的一根草,叹息道:“快去洗个澡吧,洗完澡之后,还要泡药水呢!”
“啊——苍了个天啊——”杨若熙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象一只死狗一样耷拉着脑袋道:“又要泡药水啊,老爹,为什么我天天都要泡药水?为什么我每天都要泡得臭哄哄的?”
“瞎说,哪有臭哄哄的!”
“哼,反正我不喜欢哪股药味!”
“唉,这是为你好,这些强筋健骨的药水,可以淬炼你的身体,只要三年一过,你几乎可以百病不侵。”
“哦——好吧——”杨若熙耷拉着头,向着厨房的热水锅走去。在那里,是杨恒根据战神图录里淬体汤药的药方,为她熬制好的一大锅药汤。
“要我帮你倒药汤吗?”杨恒照例问了杨若熙一声。
“不用,我自己可以倒。”厨房内传来了杨若熙的应答声。
她现在的身体经过一年的汤药淬炼后,膂力与身体都异于常人,将那一锅药汤倒在浴桶内并不是什么难事。
“哇,爹爹,这些药更臭了。”里面传来杨若熙委屈的声音。
“药材我加了量!你就好好泡着吧,记住,至少要泡半个时辰哦。”杨恒一边喝着酒,一边说道。给杨若熙泡澡的药桶是杨恒亲手制做的,特别保温,就算是半个时辰,药水依然能够保持热度。
“知道啦——哆嗦!”听到了杨恒的叮咛后,杨若熙大声地抱怨道。
“呵呵。”杨恒笑了。
杨若熙其实对于泡药浴抵触情绪挺大的,每次都要嘟嘟囔囔地讨价还价一番,才肯去泡药水,杨恒早就习惯了。
随着时间推移,阳光变得有些猛烈。
杨恒收起躺椅,正准备回屋。
这时,忽然听到院外有人在喊自己。
“恒哥,恒哥。”
一听到这把声音,杨恒就头痛。
“诶,是阿牛啊!”杨恒装出一副“惊喜”的表情,迎向来人。
这时,从院外走进来了一个浓眉大眼的年轻庄稼汉,他身高体壮,象头牛一样。他的名字叫陈牛,是陈老爹和陈大妈的儿子,胖丫的哥哥。
别看他一副庄稼把式的模样,却怀有一腔江湖热血。
陈牛最大的梦想是能够加入宗门,学习武艺,只不过因为加入宗门的门槛实在太高,他远远达不到那个资格,所以到目前为止,他也只是镇上民团的一个学徒而已。
所谓民团,就是镇上居民自发组织起来的一股武装力量。现如今天下大乱,盗贼蜂起,官府的力量日渐式微,为了保护自己,许多郡县都有这种民间组织。
民团首领会不定期地组织民众来参加甄选赛,择优者录入民团,以扩大民团规模。因为民团待遇优厚,所以参加的人还是挺多的。
当然,对于陈牛来说,待遇不是重点。
他是一个武痴,加入民团的目的就是想学习武功。所以自从他成为了民团学徒之后,就日夜不辍地练习民团入门功法的基本篇。
所谓入门功法,就是粗浅的淬体术与搏击术,包括站桩、抛石锁、打木桩以及简单的闪避、格挡与还击。
陈牛练得很带劲。
杨恒却看得很难受!
有一天,在陈老爹家里喝完自酿的谷酒之后,杨恒有些微醺了,见到陈牛又在院中练那些破玩意,便忍不住纠正并且指点了起来,指导的东西包括行之有效的淬体法,化繁为简的搏击术还有呼吸法等等。
陈牛原本是不信杨恒的,但后来一练之下,才知道杨恒的功法有多么的神奇。
四个月下来,他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庄稼把式,已经练到一拳就可以轻松打断木桩了!
“恒哥,我来就是想问一下,那个老镖师传给你的功夫,你还有什么是没教给我的?”陈牛瓮声瓮气地问道。
其实杨恒在教给陈牛功法的第二天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他不想暴露自己会武功的事实。
不过还是架不住陈牛孜孜不倦的求学之心,之后,他又陆陆续续地教给了陈牛更进一步的功法。
其实,陈牛所练的是一本拳经,属于极强悍的外功,但练到极致的时候,体内会自动产生内力真气。
几个月前,当陈牛问起杨恒这是什么武功时,杨恒信口胡诌说这是当年一个老镖师传给他的,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功法。
“没有啦!当然没有了!!阿牛,我早跟你说过,我不是什么武功高手。所以你不用老是来向我请教的。”杨恒拼命地摇头。
“嗯,我知道了。恒哥,本来你传我武功,我应该叫你师父的,但……”
“别,别,千万别!”杨恒瞪着眼睛,摇着手道:“阿牛,我不是你的师父!”
陈牛挠着头,憨憨地笑道:“呵呵,恒哥,你说得也对。我这么笨,估计你也不肯收我做徒弟的。我听熙熙说过,你当年在益州郡城寨里很威风的,曾经当过一个帮会的扛把子。”
“扛把子?这是杨若熙跟你说的?!”杨恒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
“呃,我给她买了两串冰糖葫芦。她就全部告诉我了。”陈牛如实“招供”了出来。
杨恒顿时觉得有一阵昏眩感袭来,他在心中暗暗骂道:“杨若熙啊,你个坑爹的货啊……不是早告诫过你不要告诉任何人的吗?”
但事已至此,唯有尽量挽救咯,幸好陈牛是个实诚人,叮嘱一声就行了。于是杨恒郑重地拉着陈牛的手,很严肃地道:“阿牛,听我一句话!杨若熙告诉你的事情,还有我教你武功的事情,你绝不可以再告诉任何人!你能做得到吗?”
“能!”陈牛很认真地点点头。
杨恒松了一口气。
因为陈牛的一根筋性格,他很了解,只要陈牛答应的事情,从没有不守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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