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第十六章

    刘逸在厂里上班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对厂里的生活方式慢慢变得适应起来了,在每天早上闹铃一响就准时起床,收拾完毕后提前赶到车间,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在上班时也积极勤快的投入工作,努力的学习各种工作技能认真去完成班长安排的任务,虽然每天都很累,但他每天都很认真在学习中进步。他现在主要的工作就是给各位师傅们打好下手,随叫随到,把各位师傅们交代的在工作中认真做好,同时不断的认真观察每位师傅的工作经验和技巧,他也在这段时间中感觉到了自己在不断的进步着,现在他受伤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反应也灵活起来了,而且在跟各位师傅们的指导下对车间的工作流程渐渐的熟悉起来了。

    刘逸在对厂里的生产方式慢慢的熟悉起来了同时,对厂周围的生活环境也加强了了解和适应,这里的工作和生活让他慢慢从陌生变得习惯,每天在车间里上完班,在没有加班的情况话下,他也常到厂周围去转转,对一个在农村生活了很多年的少年来说,这大城市的生活方式他还是相当好奇的,这里毕竟跟他生活的家乡有很大的差别的,虽然他们这一片大多是工厂,赶不上市区,但这里毕竟是大都市的一部分,他需要融入这里。

    他和同宿舍的舍友们在一起聊天也听他们说一些附近的情况,同时自己在下班休息时也会出去看看,现在他对周围大概环境也熟悉起来了,就在他们厂不远大概步行二十分钟地方,有一条生活娱乐街街和居民区,是这片工业区的一个主要消费和娱乐之地,是这一带务工人员生活之余采买放松地方,这条街不长,人们通常叫它“小街”小街虽然不长但很繁华,各种物质很齐全,像超市、服装店,小吃店、酒吧等等,各种设施齐全。

    刘逸利用晚上下班的时间也已经去过小街上两回了,他到小街上去不是去买什么东西,主要是去逛逛,感受外面的新生活,他发现这条街每天逛的人很多,大多是一些年轻人,都是周围一些电子厂上班的青年男女,他们大多都穿的花花绿绿在街上购物,而且还有很多年轻小情侣,他们在街上买东西或者娱乐。这些年轻情侣的行为一般都很开放,男女在一起是大多都是相互搂搂抱抱,也不在意街上的行人,他们跟家乡那里边的年轻人是完全不同的,他们的思想更开放更时尚,不想家乡的那些年轻还是相对很保守的,虽然现在这几年也兴起了自由恋爱,但那都大多在晚上看录像的时候在黑暗的地方才进行的,不像这里大白天的就在马路上搂搂抱抱的,而且在小街能看到很多在电视上广告的各种品牌产品,让他认识到大城市跟乡下的区别,不过刘逸在去了两次后就再很少去了,那种初到都市的新鲜感也慢慢的过了。

    王成家在他们所在区的镇上,他利用休息的时间去王成家吃饭顺便也会到镇上去玩,有时候自己独自一个人也去,镇上离他们厂也不远,离他们厂不远就有公交站台,坐车四十分钟就到了,哪里可比小街热闹多了,刘逸独自一个人去镇上是为了租书,读书是他的一个爱好,同时在现在也是他心灵的一种安慰,因为他要让书陪伴他的孤独,在远离家乡和亲人后一种游子思乡的情绪已经悄然的向他靠来,正在一点点不断的占据他的心灵,所以他需要书籍来填充这种寂寞和空虚。

    爱好读书时是刘逸长期培养的习惯,说起他的这个爱好还是从小时候就养成,是被他们村很多人叫作“书呆子”的人启蒙感染的,记得在他小时候的放牛的时候开始接触读书,那时候他几乎在每天放学后和暑假的的时候,都在沟里放牛,跟他放牛的大多都是一群小屁孩那时候每当把牛赶到沟里,就开始满山疯起来,或到树上掏鸟窝,或到小河里捉青蛙,满沟里跑,就是一群开心的小野人。他记得就是在他放牛的时候“书呆子”整天抱着一本书   ,“书呆子”是一个很特别的人,他跟他们这群小屁孩和别的农闲时放牲口的人不一样,他们一群小孩就是漫山玩,而那些大人也是坐在一块聊天,而他则不同,他老坐在着看书,书几乎从不离手,正由于他的这种状况,所以经常能听村里人说:“这娃上学学过头了,都把自己上成傻了。”因此他就有“书呆子”的称号了。刘逸那时候也知道,“书呆子”是他们村那时候上高中最长的,在高三复读了好几年,都没有考上大学,最后就回村里务农了,但他一有空就手里拿着书看,很少跟村里人说话,因此村里很多人说他上学把脑子上坏了。

    记得那时在放牛的时候,每当他玩累的时候,就常到“书呆子”哪里翻他的书看,他在翻他的书时候也不恼,任由他去翻,不过那些大多都是一些高中的课本,他也看不懂,就是随便翻翻,但有一次,玩累了他又去翻他的书的时候,在里面发现了一本不一样的书,他出于好奇就翻开看了,这一看他就迷住了,那是一本金庸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从此,他也就开始迷上小说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认识的字越来越多,看的书就慢慢的多起来了,从刚开始的一些武侠小说,到后面的慢慢接触一些文学小说和杂志,读书也成为了一种爱好,他在上初中那会,最喜欢读的有两类,一类是向《读者》一样的杂志,还有一类就是矛盾文学奖的作品,这些书成为了他精神的养料,记得他那时候他第一次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候,当时的心情是特别的激动,被书中主人公孙少平兄弟俩的精神所震撼,他们在那么艰苦的生活时代下,扔然用他们那坚定而高远的意志,在艰苦中奋斗,追求他们心里的生活梦想。他被深深的感动了,也是从读完那部小说后,他感觉自己变得懂事了,能坦诚的去看待生活中的一些责任了,从此那部小说成为了指引他精神的支柱,因此,当他面对父亲的逝世,生活变得黑暗时,让他的心不再是那么脆弱,勇于扛起生活的重担。


    刘逸除了在小街和镇里转过几次以为,更是对自己厂周围的一些区域逛了很多遍,他发现在他们厂右边不远的地方也有一条小河,不过这条河是死河,没有跟大运河相连,而且一端被新修马路截断了,只有一端,这条小河是死水河,河边生长着茂盛的杂草,河水也是一片绿油油的,更有一片茂密的树林将河遮拦起来,就好像害羞而窘迫的姑娘,怕人看到他的丑陋的面貌,半遮半掩,不过,自从刘逸发现这里之后,他的心里是一片窃喜,这个地方适合他,就像他那沉重的心情一样,不希望别人知道他内心的伤痛。

    他需要这样一个安静地方让他的心变得沉静,他经过这一段时间为生活忙碌和奔波之后,他需要安静,让他烦躁的心安静下来,排解他的孤独。

    她每天下班之后,吃过晚饭就带上他从镇上租来的《平凡的世界》来看,他要再一次的读这部书,让他的心灵明亮。她每天读到天黑的看不见字时,就收起书一个人静静地坐着静想,他不想回宿舍去,去面对一屋子打牌的人或一个人待着,他喜欢待在小河边,在小河边时他的心灵是宁静的,他不会感觉到寂寞,他会默默的想念他的家,想念他的母亲。

    远在家乡的一切让他怀念,哪里的人,一草一木,在他的脑海里是那么的清晰,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家乡,他感觉他是那么的平常,他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他会有一天想过会有一天他对那些普普通通的草和他厌烦的人有了怀念,这是一种游子的乡愁。

    虽然,家乡的发展是那么的缓慢,好像从他记事起就是哪个样子,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还是那么贫穷,改革开放十几年来,人们一直保持在温饱线以上而一尘不变,每年的金钱来源基本上都是通过各家男人外出打工去赚,他明白那里的人民都想脱离那贫穷的地方,但他们一直生活在哪里,但现在他有点思念那里,他现在才明白那里是他们的根,他的母亲和父亲的坟茔都在那,那里是他的乡土。

    刘逸坐在河边会时不时的拿出,母亲给他回信来读,在读信的时候,他的心是温暖和舒适,他能从妹妹的字里行间中感受到浓浓的母爱,哪个把大半生奉献他们姊妹的人,一直在心里默默的为他们着想,为他们榨干她的青春和年轻的身体,他现在很想她,他在心里大声的喊着~~妈妈我想你。

    那封信他一直装在随身的衣袋里,当他一个人在幽静的环境中时他就会拿出来读它,这样能使他的心灵宁静,在这幽静的环境中静坐的时候,他的大脑里也会不时的闪现出儿时的回忆,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那赶着牛在河沟里尽情的玩耍,掏鸟蛋、撵兔子、抓青蛙或偷着掏点别人家的玉米或洋芋生上火火烤着吃,都是那么的温馨。

    而这个城市的繁华和喧闹,对他来说是隔绝的,他在这里感受到了孤独,他既不属于这里的白领,也不是这里的富亨,这里的世界和他的生活还是两个层面的,他现在是那么的希望看见家乡的天空,晚上明亮的月光和闪闪的星星,他想念那片土地,他想念那里的亲人。

    他年轻的心灵感受到独在异乡的孤独,那种属于外乡人的寂寞。虽然,他在每个星期的休息日都会去王叔家,他在这边的“亲人”,他能在哪里感受到关怀和照顾,但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寂寞的,现在唯有书能陪伴他的孤独,让他不至于沉迷在这份孤独和思念中。他怀念他的父亲,那个最近经常出现在他梦中的面庞,他能感受到他能用那宽阔有力的大手扶着他的肩膀。“儿子,你是好样的,你现在是真真的男子汉了。”每当他从梦中醒来时,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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