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颖不顾倾盆大雨,火急火燎的打车赶到江若风临时住处的时候,已经完全湿透。
不过,纵然冷雨冰寒刺骨,但她的心却从未像现在这样火热。
就在刚刚,她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意。
这么多年来,从未联系过江若风,并不是已经将他彻底遗忘,而是她不够勇敢。
她不敢大胆面对自己的内心,她不敢按照自己内心的想法去活,她一直在逃避。
和江若风分手也好,答应嫁给柳俊阳也好,虽说都是被迫的,但更像是她在和自己赌气。
直到今天,直到刚刚,她终于弄懂了自己一直想要的是什么。
而这一次,她绝不会再逃避,她一定要将自己所要的,不管是人也好,感情也好,全部都牢牢的抓在手里。
江若风这次回来后就租住在自己大学时期住过的房子里,因为之前经常带孙颖过来的缘故,房东自然认识她。对于她和江若风之间的种种纠葛,房东自然也知道个大概。
看着眼前这个衣服上正不停的往下滴水的姑娘,房东真的很不忍心告诉她实话,但不说实话的话,她可能会一直等在这里不走。
思虑片刻,房东决定还是告诉她实情为好。
“小江已经走了……”
“他走了,去哪里了?”
“不清楚,应该是回广东去了吧!”
“他什么时候走的?”
“差不多有一个月了吧!”
孙颖顿时泄了气。
她忽然好恨自己,为什么上次重逢的时候自己不挽留一下他。其实当初就应该不管不顾,直接跟他走的。
纵然自己有他的联系方式,可如果他因为不想面对自己而刻意逃避的话。茫茫人海,又要到哪里去找他?
“唉……”,房东大叔暗暗叹了一口气,试探性的问道:“妳看妳都湿成这样子了,要不要进来坐坐?”
“不了……”,孙颖机械性的摇了摇头,茫然无措的朝江若风住过的屋子里扫视了一眼,随即转身,跌跌撞撞的出去了。
“这么大雨,妳要去哪里啊?”
房东是个心底善良的大叔,他有些莫名心疼这个和自己女儿年纪一般大,也一般倔强的姑娘。
孙颖没理他,自顾自的出了大门,只留给大叔一个失落的背影,很快便淹没在漫天阴霾里。
当天晚上,孙颖在12306上为自己订了去广州的火车票。
如果这会儿就打电话给江若风说自己要去找他,他绝对不同意,也绝不会把他现在的地址给自己。
但她相信,只要自己到了广州,再打电话给他,他就无法再拒绝。
眼下爸妈和两个姐夫,以及柳家都出了这么大的变故,按理说,她实在不该在这种节骨眼上丢下爸妈去找男人,但她已经顾不了这么多。
爸妈被判刑已成定局,自己整天守在这边也于事无补。工作又被停职了,整天除了听两个姐姐抱怨哭诉之外再无事可做,还不如去外地散散心。
至于柳家,和柳俊阳的婚礼确实已经进行了一半了,但柳俊阳目前已身陷囹圄,就他之前所犯的罪,不知道命还能不能保住。
而且,自己和他并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因此还不算是正式夫妻。
既然这样,自己有什么必要再替人渣守活寡。
现在莫说爸妈已经顾不上管她的事情了,即便就是爸妈还身居高位,这一次她也绝不会再退缩半分。
或许,别人不明白江若风为什么要把他的骨髓捐献给自己这个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但她却明白。
她更明白的是,江若风始终还在等着自己。
所以,她要去找他,找那个一直等在岁月深处的少年。
最后一个原因是,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
前些日子她已经详细了解过白血病的有关情况。
怎么说呢,白血病的确是可以治愈,但大部分患者,在进行骨髓移植之后看似完全康复了,却同样有很大可能在几个月后毫无征兆的死亡。
说不定这种状况很快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她要去找江若风,她不想让自己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
江若风这边,升入大学后,素羽各方面的开支费用相比起高中的时候翻了差不多整整三倍。以前还能勉强度日,现在紧靠那点微薄的稿费根本就不够用。
不得已,江若风只得四处接平面广告设计的话,工作量相比起之前整整增加了四倍有余。
他本就是半残之体,再加上超负荷的工作量。最近这些天,江若风明显感觉自己的身子骨越来越差。
然而,为了自己当初的承诺,为了让素羽这个善良的女孩不对这个社会,对她自己的生活处境绝望,江若风只能咬牙死挺。
可是,他也是人啊。是人就会感觉到累,最近这些天,他真的感觉好累好累。
自己的坚持真的有意义吗?
生平第一次,江若风对自己的做法产生了怀疑。
虽然人生多苦,可他的人生也太苦了吧!
他劝导素羽要永远心怀希望,他自己却好像已经绝望。
人都是自私的,他无偿资助素羽,无偿为孙颖捐献骨髓,可他又得了什么?
他一直在尽自己所能,去善良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但又有几个也用善良回报了他呢!
总之,最近他老感觉身边像是少了些什么,终于在一次码字中途渴了习惯性的去拿手边的茶杯却落空了的时候,他总算知道身边究竟少什么了。
少了那个每天放学之后都会来他房间里和他聊天,向他请教课程。而如果当时他在码字的话,就会去厨房烧壶开水为他泡上一杯清茶端过来放在他随手就可以拿到的地方,而后静静的坐在他身旁,一边看他码字,一边发呆的女孩。
素羽就读的大学不在本市,自然不能每天都回家,所以这次回来后一次她的面都没有见过。
奇怪,自己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想起素羽,莫非是喜欢上人家姑娘了。
又或许,只是单纯的因为孤独吧!
因为腿脚不方便,他基本上很少出去玩,整天除了码字就是设计广告,基本上除了睡觉和吃饭之外,其它时间段都泡在电脑上。
如此枯燥乏味,并且单调无聊的生活节奏怎会不让人觉得孤独。
每每这种时候,江若风就会想起自己的大学生活,他甚至幻想,要是孙颖还在该有多好。
和孙颖分手已经有好几年了,按理说,在眼下这个分手的频率比吃饭还要高的时代,他早就应该把孙颖彻底放下了。
可是,这么久以来,他一直都没有再找别的女朋友。之所以这样做,除了因为自己是半残之身,恐寿数难长,所以不想耽误人家之外,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他始终还在等一个人。
即便时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即便她已经要和别人结婚。可是,即便对她的感觉也已经变得模糊,但他始终还在等。
他等的那个女孩叫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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