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后世的足球场中充斥着两大丑陋现象,一为黑哨,一为假球。笔砚阁 www。biyange。com 更多好看小说前者是裁判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利,操控比赛结果;后者是球员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而践踏球迷的热诚。这两种现象,均可导致一场原本应该精彩的比赛变得索然无味。
耐人寻味的是这两大丑陋现象通常不会同时出现,因为只要有球员踢假球,就无需裁判吹黑哨了。反之亦然,只要有裁判吹黑哨,就无需再买通球员踢假球,暗箱里的幕后人不会为了一笔收益去花费两份成本。
然而这种在后世都难得一见的、黑哨与假球并存的现象,却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少林寺大雄宝殿上,也算得上是千古奇闻了。
方腊就是那个黑哨裁判,为了达到他自己的目的,想要让孙安赢,他已经准备暗中用擒龙控鹤偷袭灵兴了。
然而黑哨裁判万万也没能想到的是,灵兴禅师却是那个想要踢假球的球员,即使他不在暗中干预比武进程,灵兴也是打算输给孙安的。
按理说,在这种情况下这场比武的结果必然是孙安胜出,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
如同前三场比武一样,灵兴和孙安也没什么废话,上来就打,两人比的是拳掌功夫。
灵兴是空手,孙安也就不好用兵器,这是武林中的规矩,比武之时若是一方空手一方有兵器,那么除非胜出的是空手的一方,否则这种胜负就没有什么说服力。因为这不公平,且不说空手是否一定打不过持有兵刃的,只说大家都有一双手,你手上却比对方多了一件甚至两件东西,这当然不公平。
这条规矩在灵兴和孙安之间是默契存在的,恰好灵兴惯以掌指制胜,而孙安则号称屠龙手,善用一对铁拳破敌,所以两人没有经过任何形式的约定,就这么空手打了起来。
灵兴固然求败,但是即便要败,也不能败得太快太明显,毕竟这一战牵扯到他在少林寺的声誉和地位,所以他此刻追求的是败得合理、败得冤枉、虽败犹荣。
看似败得合理和败得冤枉颇有矛盾,实则不然,这两种说法其实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说白了,就是要让大多数人认为他的武功比孙安更高,却因为某种不可抗的原因输掉了这场对决。因而虽败犹荣。
与此同时,他还需要让方腊看到他武功中存在的“明显弱点”,并且认定他的这个“弱点”是他最终落败的原因。
不得不说,这个目标实现起来是很困难的,但是他必须要这样去做。
在这个指导思想下与孙安对阵,一上来当然不能立即落入下风,即使不想力压对手,至少也要打出来一个平分秋色才算过得去。
所以他一上来就用了一套般若掌,打得有板有眼、虎虎生威。与孙安的屠龙铁臂相互交击碰撞,噼啪有声,更是引起少林群僧一阵阵喝彩。
般若掌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中最容易练成的一门,通常少林弟子在扎实了基本功之后,内力小有成就,就可以修炼这一门绝技,因而这门绝技是少林僧众中最普遍的的一门,非但慧字辈的僧众都会,就是虚字辈的和尚会使这门功夫的也是十有八九。
只不过这一门掌法却又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易学难精。同样是般若掌,虚字辈的弟子和慧字辈的僧人比起来便已相差不可以道里计,慧字辈的僧人与玄字辈的高僧比起来仍是不可同日而语。
灵兴是灵字辈僧侣硕果仅存的一个,他当然会使般若掌,不仅会使,而且必须是使得最好的那个人,才不愧他的身份和地位,他做到了,所以殿中彩声雷动。
僧众们不禁要想:灵兴禅师这才是真正的少林绝技,若是慧真方丈也能练到这个境界,又岂能被那个冯柏打得全无还手之力?
然而就是令群僧喝彩的这套般若掌,看在白胜、周侗、方腊以及天木道人、神山和空冥子等大行家眼里,却都觉得有些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呢?不是说般若掌这门功夫不好,但是这套掌法与孙安的武功较量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药不对症。
又好比下象棋,对手走了一步炮镇中宫,你这边能够采取的应对就那么几样,或顺炮或列炮,或屏风马或反宫马,甚至飞象支士也行,但是你走了一招边兵进一就太离谱了。
虽然人们多半不认识孙安这种得自神授的屠龙拳法,但是为数不多的几名高手都能立即看出孙安的拳路要旨,并且可以立即想出应对的办法,就好像孙安和灵兴是正在下棋的两名弈者,而几名高手也都是棋力高深的看客,他们都能感觉到,灵兴的般若掌颇有无的放矢之嫌。
如果一定要给灵兴的应对做出评价,那么就是一句话:没有针对性。
这些高手当然不会立即出言评价,而是不约而同的保持了缄默,灵兴药不对症是灵兴的事情,最多也就是少林寺的事情,别人出言提醒可就过分了。
刚刚获胜的卢俊义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刚才他和杜壆那一场对阵,他赢就赢在策略高明上面,可以说他是最讲究针对性作战的,因此就不免有些感到惋惜,心说这灵兴禅师的心思不见得有什么灵性,难道这就是少林寺的最高水准了么?
想到此处就把目光看向了尘和了缘以及玄生三位老僧,只见玄生满面愁苦之色,根本没有看向场中的战局,而是看着佛像不知在想什么,至于了尘和了缘两位,此刻都已经把眼睛闭上了,似乎对这场高水准的较量全无兴趣。老僧入定,就是这么个概念。
几十招过后,孙安和灵兴打成了平手,彼此移形换位,拳脚不住交接,只打得大殿中的火烛忽明忽灭,却是谁都没能打中对手一拳一脚,便似同门之间拆招一般。
于是周侗等人就又在心里给灵兴加了几分——即使没有针对性,都能打出来一个平手,这说明灵兴的武功是在孙安之上的。若是选对了武技,那么孙安便不是对手。
与众人想法都不相同的是白胜。他此刻很是纳闷,灵兴为何会选用般若掌来与孙安周旋?只要应以金刚不坏体加上一指禅,不出十招就可以锁定胜局了,何必打得这么辛苦?
他是跟灵兴打过一次的,他当然知道灵兴几斤几两,他更加清楚地知道,就算此时灵兴的武功仍旧停滞在半年以前延州城的水准、没有半点长进,要拿下孙安也不至于如此吃力。
孙安和灵兴之间算得上是知己知彼,而白胜却是同时知道他们两人的底细,所以灵兴这场假球唯一蒙蔽不了的观众就是白胜。
但是白胜却不知道灵兴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也想不到灵兴居然不想取得这场比武的胜利。
对于这五场比武,白胜是没有任何想法的,他根本不关心胜负,他只关心萧凤和方金芝不致受伤就行了,所以他才站出来调整了出场阵容,令两个老婆避开周侗,只因为周侗是唯一的一个不知底细的对手,虽然不至于超过自己,却绝对打得过自己的两个老婆。
而至于他这一方与武林同盟一方谁能获胜……获胜又怎样?输了又怎样?那都不是问题的关键。
对他来说,此时面临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铁扇公主将会如何动作。
所以他对孙安和灵兴这一场的胜负并不看重,更无所谓他们谁赢谁输,哪怕因为孙安输了导致第五场比武取消也没什么所谓,取消就取消好了,自己没必要非得跟周侗打这么一场。
他当然更不会提醒灵兴,从他认识灵兴那一天起,这个和尚就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宁可与西夏人站在同一立场上,也不肯跟他同仇敌忾、共御外虏,所以他不恨灵兴已经是心胸豁达了,又怎么可能提醒灵兴去对付孙安?
孙安可是真真正正的自己人。
不说周围众人所想,只说场上,几十招过后,灵兴便打算开始执行第二步策略了,只要人们认定自己武功在孙安之上,第一阶段的目标就算实现了,接下来便可以干净利落地求败了。
他选择的求败手段很是精妙,精妙在于,这手段看上去根本就是在求胜。
对打之间,他陡然大喝一声,身形暴退丈许,同时运用内力炸断了胸前那一串佛珠的线绳,百十颗念珠同时向孙安打去。
暗器!
面对此情此景,人人都可以认为,灵兴是在久战不胜的情况下焦躁起来,因而采用暗器奇袭对手。
这当然是为了争胜。虽然手段略有那么一些不够光明,但是这佛珠原本就是挂在他胸前的,而非藏匿于僧袍里面某处,倒也不能说他是用了下三滥的手段。
只看孙安如何避过这漫天花雨一样的念珠攻击,只要被打中要害,这一场比武就是孙安输了。
对于念珠这种武器来说,人体的要害实在是太多了,双眼加上身体正面的二百多个穴道,其中至少有二三十处、只要被念珠击中一处,都将导致战斗力瞬时丧失甚至永久丧失。
方腊是最关注这场比武的人,没有之一。原本他还打算悄悄以擒龙控鹤的手法帮助孙安来制服灵兴,但是当他发现灵兴的应招风马牛不相及时,就暂缓了行动。
既然不吹黑哨也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谁还会冒着被人发现的风险去吹黑哨?
但是灵兴这突然的一变令他大吃一惊,很明显,在一丈的距离上孙安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这些念珠不说全部击中要害,但只要有一个打中,这场比武就是灵兴赢了。
这怎么能行?百忙之中,方大教主来不及多想,立马打出了一股真气,挡在了孙安的身前。
完全屏蔽念珠的进袭是不可能的,灵兴的内力绝非泛泛,劈空掌力形成的气墙挡不住易筋经内力发射的念珠,只求能够略为缓和一下念珠的速度,令孙安及时作出应对。
但是他却没想到,这一记劈空掌恰恰坏了灵兴的大计。
灵兴的策略是这样的,他打出去的每一粒念珠,都是瞄着对方的穴道打的,却都恰好偏离了分毫,也就是说,这些念珠即使全部打在孙安的身上也不会令其受伤,最多只能在对手的外皮上形成一些痛楚,只要孙安的排打功夫不是太弱,那么就连这一点点痛楚都不会出现。
同时,他这一百多粒念珠中的一粒,却是瞄准了孙安背后腰间插着的那对铁锏的手柄,这一粒念珠被他单独施加了巧劲,只要念珠打中锏柄,即可反弹而回,同时他的身法与念珠配合,在念珠弹回的那一刻,他会把他的期门穴凑上去,让念珠打个正着。
通常来说,只要期门穴被暗器袭击,暂时丧失战斗力是肯定的,如此他便等于是搬起石头来砸了自己的脚,败在了自己的暗器之下。
孙安由此获得胜利,却只能被人认为是一种侥幸,而在人们的眼中,自己落败也不过是点子太背罢了,对自己的声名无损。
他甚至都想好了,若是有人问起他为何不用金刚不坏体神功护住期门穴,他就会告诉大家,他的金刚不坏体在延州城被白胜给破掉了,至今尚未恢复。
如此一来,既可以表明自己跟白胜是有着仇恨的,同时也可以令方腊麻痹大意,正是一举多得的妙计。
但是他哪里想得到方腊居然临时来了这么一手?
发生在场上的事实就是,由于方腊在孙安身前布上了一道气墙,导致他的念珠力道变弱,虽然也都如期打中了目标,但是那一粒特殊的念珠却无法如期返还到预定的位置了。
那粒念珠在打中铁锏的手柄之后,不仅反弹的力道减弱了许多,而且也改变了方向,向大殿门口飞了过去,而且目测那粒念珠的落点,竟然是宾客席上的那位俊美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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