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169.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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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主人家不在府内, 只有零星两三盏灯,大批护卫也不在府内,他们要保护外出的主人。

    南王没有到短松冈,因为那里很不安全, 有太多的武林人,有太多的刀与剑, 还有白云城主!

    他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 却有所耳闻, 只要是他在的地方, 南王绝对不会出现,因为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不会对他这样的老人出手的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 所有人在他眼中并无区别。

    但他又实在是等不住想要知道结局, 是江如画死, 还是叶孤城死?

    抱着激动的心情到距离短松冈最近的客栈, 不大的小店已被他包下来,四处被护卫围得密不透风, 嘴角的一抹笑就没有从他脸上消失过, 因为南王很自信, 很自信江如画不会失败。

    看过他“潇潇细雨萧萧情”的人, 都不认为剑豪会失败,因为这世界上怕是没有更快更锋利的剑招。

    人都到了外面, 南王宅邸的人就少了很多, 一个身影借夜幕掩护在高低林立的房屋间跳蹿, 比猴子还要灵活。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 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天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说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小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发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超凡脱俗。

    &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发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发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首,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首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169.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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