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隔壁老王在谈恋爱啦, 稍后就来!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
最爽的莫过于瞌睡了有人递枕头过来。
她披上衣衫,把剑拿下来, 剑鞘上刻着饕餮纹路。
戾气深重,还是一把杀人饮血的凶剑呢。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挂在日常起居的寝殿之中, 陛下你很任性哦。
琳琅随意挽了个漂亮繁复的剑花,幸好, 不算生疏,毕竟当时可是她生存的技能。
女人撩了撩耳边的碎发,勾唇一笑。
也不知道这把嗜血的长剑, 是否尝过它主人的血?
熟睡中的男人很敏锐, 只是还没避开,胸口一痛, 鲜血飞溅。
琳琅嗅到了那股浓烈的血腥味, 不由得更愉悦了。
浑身的神经都好像颤栗了。
“有刺——”
他刚想喊,对方手腕灵活一转,凛冽的寒光斜斜刺过来了。
干脆利落的又戳了一个血窟窿。
魏帝又惊又怒,他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
好在男人也不是花架子, 反应过来后忍着疼痛迅速将人制服, 一招锁住喉咙。
结果, 粗糙的手掌触到的是细腻的肌肤。
他一愣,偏头打量起这大胆的“刺客”。
寝宫里的纱帐被风吹起,掠过女人的雪白脚踝。
只见她眉如春黛, 眼盈秋水, 秀骨清像, 偏偏眼尾沾染了一缕血迹,平添几分惑人的妖冶。
“你是……”魏帝有些惊疑不定。
对方的身子突然往后倒。
裙摆如莲花般散开。
他一手将人拉了回来,抱在怀里,试探了一下鼻息,幸好只是晕了过去而已。
刺伤了皇帝就玩昏迷,真刺激。
琳琅暗想着。
这男配要是反应再慢点……姐妥妥的给你耍一出偷龙转凤的剧情。
太可惜了。
一听到皇帝的召唤,太医院的人匆忙赶来。
“陛下,臣先给你包扎……”
“小伤而已。”魏琛眉宇冷厉,“先给她看。”
这个女人好大的胆子,欺骗了他还不算,竟敢行刺于他!
可是不得不说,她成功颠覆了魏琛对那些千金闺秀的认知!
柔弱,美丽,却也贞烈!
那种仇恨的眼神,很烈,很美!
让人很有征服的!
明黄纱帐下露出一截雪藕的手腕,侍女绑上红线,太医在屏风外轮流探脉。
为首的太医微微皱眉,似是犹豫不决。
“说。”
魏琛踹了他一脚。
“娘娘似乎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一时郁结于心,陷入昏迷,老臣开几副药便可转醒无碍。不过娘娘脉象极虚,是……是夭亡之兆。”
“以后你们几人,专门负责她,若有一丝毛病,朕决不轻饶。”
帝王面如沉水。
他亲爱的弟弟玩了一手偷天换日,不惜违背君子之约把他的未婚妻打包送进宫里,要是这么轻易地死掉了,那岂不是太可惜?
再说了,这个美人儿还挺有个性的,蔑视皇威,公然弑君,他好久都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人了!
要是琳琅知道魏琛的内心想法,估计要来上一句。
谁叫陛下你是抖m呢?
上朝的时候,魏琛百无聊赖拨弄着冕琉。
等群臣上奏完,接近尾声,高台上的帝王突然出声。
“魏钰,你真不后悔?”
魏王一袭绛色纱袍,宛如芝兰玉树般,“陛下,臣不知您所指何意。”他眉目清朗,完全没有兄长那股暴戾之色。
若不是困于低贱的出身,恐怕今天登上龙椅的人君就难说了。
“不知道也没关系,朕倒真要谢谢你,让朕平白捡了一个稀世珍宝。”魏琛眼神锐利。
“那是陛下的龙运照人,魏钰何德何能。”
“你倒是会说话。”
“陛下过奖。”
魏帝无心跟这个老狐狸周旋,挥手就散了朝会。
一回寝宫,侍女急忙跑来汇报,“陛下,娘娘不肯服药,也不肯进食。”
这女人,都被他幸过了,还耍什么小性子!
魏琛大步踏入内室。
琳琅换上了素白的单衣,小脸掩在乌发里,愈发显得单薄柔弱了。
“把药喝了。”他命令道。
对方置若罔闻。
男人直接上手,捏着她的下巴,强横将人的脸转过来。
“啪——”
玉碗碎裂成几瓣。
“看来你是不想活了。”狭长的丹凤眼透着冰寒之色,“你可知道惹怒一国之君是什么下场?”
琳琅幽幽转过头。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她竟是低低的笑了,“那也挺好,有那么多人一起陪葬,黄泉路上还能做个伴,你说是吗,陛下?”她冰眸一瞥,梅红色唇瓣边勾着似有若无的笑,幽媚入骨。
魏琛身边的艳姬众多,却没一人比她这一笑要来得诱人。
仿佛罂粟一般致命。
他突然不想这么快让她死了。
“你死了是很容易,但你的家人怎么办?太傅年事已高,想来受不了奔波的苦楚。”魏琛似笑非笑。
琳琅听了倒是没有多大感触,周琳琅才尸骨未寒,周家人就彻底跟聋子一样,收不到任何的风声,还把间接害死她的凶手当作亲生女儿一样来疼,这得是多大的心胸?
周琳琅不怨他们,是因为周家人给了她半生衣食无忧的生活。
而琳琅,向来不待见那些因为利益而舍弃血缘的亲人。
不过眼下,周家对她而言倒是有用的。
“陛下是想以此威胁臣女?”
琳琅故意做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也许你可以试试挑战朕的底线。”
魏琛重新将一碗药汤递到她面前,本意让她自己捧着来喝,对方犹豫了半晌,便低下头来,咬着碗沿,小口吞咽着。
红润嫣然的小唇儿一张一合,偶尔苦得狠了,皱起那对秀美如月的眉毛,一副慷慨赴死的模样。
魏琛看得忍俊不禁。
女孩子家就是娇气。
作为君临天下的帝王,每年进贡给魏琛的美人儿都是一车接一车来着,可他这人喜怒无常,动辄就要人性命,伺候他的宫妃们无一不是小心翼翼,哪敢在他面前使小性子。
等药碗见底了,魏琛才惊觉自己竟然为一个小女人捧碗,实在有失君王的气概。
他正想摔碗呢,对方立马躺床上,将被子盖过头顶,完全不想搭理他。
魏琛:“……”
我说,你这么任性朕真的会砍死人的!
琳琅是从老管家嘴里接收了这条消息,除了有点惊讶,并没有感到太意外。假若五年的布局没有起丝毫作用,那她真可以拿一块豆腐撞死了。
男主对女主是生情——做着做着就爱上了。
当然,琳琅觉得这码事有点扯蛋。
鉴于男主的初中生身份,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对迷恋与爱情还分不清,琳琅顺势营造出一个“单纯美好”的姐姐形象,又借着“变态保姆”这股东风,以势压人,成功让男主觉得她是“可靠的、值得信赖的”,为了在江家更好的生存下去,他必须要“依赖”这位姐姐。
依赖哪怕是强装出来,久了也会上瘾,何况琳琅扮演的又是一位笑起来连空气都变得甜美的女孩子。
出于对她的仰慕,江起云遇见其他的女孩时,都会不自觉比对一番,这个没她漂亮,那个没她优秀,久而久之,琳琅的神坛地位就愈发稳固。
即便与命定的女主相遇了——少年被女人的成熟身材所引诱,却会拿她跟琳琅比较。
在剧情中,江琳琅这个貌美前任占尽天时地利,怎么就败了?
不过是——太过单纯,也太容易得手了。
所以琳琅一开始就给女主来场下马威:她年轻漂亮,又是名门贵女,江起云对她的眷恋是显而易见的。
人一经过对比,自卑难免冒出头来,这就造成了一种有趣的局面:在与江起云交往的时候,程欣习惯做小伏低,希望用温顺的姿态赢得对方的好感。不然,她也不会一见面就没了清白,两个星期的时间男主就攻陷了她。
这可不是主线中,江起云苦苦追求她好几年,又是装可怜博同情,打通了她父母的关节,才得到了难得垂怜。
得来不易,才会倍感珍惜。
琳琅只需出场稍微埋下一道暗雷,爱想东想西的女主自然会将它引爆。
她甚至不用插手两人的感情。
毕竟,身为江起云心目的“梦中情人”,自己的举手投足成了他对未来女友的标准要求,一旦程欣达不到水平线,照江起云那挑剔的性子,分数会一降再降。
更要命的是,两人除了年龄的差异,出身也是一大硬伤。
女方看不惯男孩大手大脚的花钱,少爷的娇气毛病发作起来简直头疼。而江起云呢,除了,跟程欣之间也没有共同话题,女人的脑里装着全是生活琐碎,今天超市打折啦,隔壁阿婆给的青菜太老啦,又抱怨一下现在的学生太调皮不服管教啦。
尽管她是一位初中老师,但在知识与思想层面,要跟他的姐姐大人相比是根本不可能的。
这种落差日日积攒着,两人也步步走向疏离。
怀揣这一颗少女心的程欣还以为这种温馨的家庭日常,对于“离家出走”的少爷有很大的触动呢,殊不知,她老是念念叨叨,又讲不到点子上,鸡同鸭讲只会令江起云愈发烦躁——他要的是玩到一起的女友,而不是老妈!
琳琅姿态优雅插着花,柔顺的青丝垂落在膝盖上,宛如油画里的天使。
可惜呀,她除了这张脸,从头到尾,都是黑的。
而且她还知道,用不了多久,男主就会乖乖的回到她身边。
锅里的骨头汤还咕噜咕噜冒着热气,餐桌上皱皱铺着一层半绿半红的布,程欣还早早去二手市场买了一只造型古朴的长颈瓶,满含柔情插上了鲜花,想营造出“烛光晚餐”的感觉。
在江起云看来,这种又红又绿、不中不西的搭配怪透了!
她的美术情趣难道是体育老师教的?
“我们分手吧。”
程欣脸色发白,故作镇定地说,“我今天去超市,没想到小龙虾搞促销活动,我买了好多,足足有一大盆呢,抱回来的时候手都要断了!啊,你不是最喜欢吃龙虾的吗,这次可要吃个饱呀!”
少年拨了一下的刘海,满脸不耐烦,“谁说我喜欢吃虾?本少爷最讨厌就是海鲜了!”
“但,但是上次在教室,我明明见到你把一盒的虾给吃完的呀……”女人呐呐地说。
之所以记得很清楚,是少年把那盒剥好的白灼虾护得死死的,还一副谁敢偷吃就杀无赦的凶狠样子。
她一提,江起云也想起了这事。
生性活泼张扬的少年就这么安静了下来,无端陷入了那片柔软旖旎的梦里。
程欣心乱如麻,几乎是以一种哀求的口吻说,“你先去洗个澡吧,等会就能开饭……”
“这栋别墅记你名下,卡里还有一笔现金,足够你花费三年了。”他显得很冷静,对另一方来说,甚至是冷静得有些残忍,“明天一早,我会叫人来把我的东西处理掉的。”
女人听了,迷茫与恐惧占据她全部的思想,他说的话,她怎么就听不懂?
“再见,不,应该是再也不见。”
他语句清晰说着离别,转头走向玄关,似乎不想多待一刻。
“等等——”
女人尖利的叫声刺透耳膜,便见她冲上来死死抱住人,语速快得听不清,“起云!我、我不太明白!为什么要分手?是我哪里做得还不够好吗?你说,我改,一定改啊,你不要这样,我很害怕!我爱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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