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陈谷良就因为担水扭伤了腰……
镇上已经通水了,不过很多人家依然还是维持旧传统,从水井里面打水,这样可以节省水费。
陈家是镇上的老居民,老房子自然也有一口水井。
家里老母亲眼瞎,妻子的身体又不好,儿女还年幼,这样的事情自然就落到了陈谷良的身上。陈谷良每天早上起来都会被家里水缸里的水给灌满。
以前也是常干这样的事情,谁想到这次竟然一个没站稳,就扭到了腰……
陈谷良作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本来就做的多吃的少,身体素质一直都不算太好。
这次被苏挽月直接改了这段事故,自然要受一点小伤来平衡一下。
对比瘫痪在床,不过就是扭到了腰,已经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第二天,陈晓晓请假没来上学,苏挽月掐指算了算,就算到了一些大概,微微的叹了一口气。这天道,还真是半点不由人。
作为修仙者,苏挽月是集大运者,如果苏挽月做了什么事情,这天道也拿她没办法。就是在修为提升的时候给她弄点阻碍。
不过苏挽月跟陈晓晓不熟,没必要为了她跟自己过不去。
“陈晓晓今天怎么没来上课?”
丁梦妮看了一眼陈晓晓那个位置空的,不由嘀咕了一声,“对了挽月你看我身上这衣服我穿着好看吗?”
丁梦妮身上的粉色的小裙还有白色的棉质上衣正是周丽萍给做的其中一套,苏挽月肯定是见过的。
“我妈做的肯定好看啊。”
丁梦妮一下子就笑了,“挽月你的脸皮还真厚,你怎么不说我穿的好看?”
“你的脸皮更厚。”苏挽月笑了。
两人相视一眼都跟着笑了起来,丁梦妮跟苏挽月的感情就更好了。苏挽月看到陈青莲回来了,她来送苏秀月上学,看到了苏挽月也不搭理她。
等陈青莲走后,苏秀月这才小心翼翼的看了苏挽月一眼,“对不起姐,我答应了我妈不跟你一起玩的。”
“这小家伙是你妹妹?”
丁梦妮一听,顿时就来了信息,苏秀月在苏挽月面前有些心虚,但是在丁梦妮面前一点都不心虚。
“你说谁是小家伙呢?”
丁梦妮是四年级的大姐姐,而苏秀月只是一年级的小朋友,虽然很快就要上二年级了。但是苏挽月跟苏秀月不怎么能碰到面。
因为苏秀月每天都会跟村子里的小伙伴们一起回村子,而苏挽月则跟她爸妈一起,现在都是住在镇上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故意躲着自己,苏挽月发现,她来学校之后几乎就没怎么看到过苏秀月。
前不久,苏秀月还总是缠着自己,要跟自己学,结果被她妈教训了一段之后就再也没有找苏挽月了。
不过苏秀月心里也知道,苏挽月没做错什么,但是她就是放不下她妈的承诺。
她妈大概知道自己不会一直盯着闺女儿,就告诉苏秀月,以后不理苏挽月了等她回来她就给她待很多漂亮的衣服,还有粉红色的铅笔盒和书包。
小姑娘大多数都喜欢这样的粉嫩的东西。
“你妈现在又不在,你为啥还不理我?”
苏挽月说道,苏秀月愣了一下,很明显松了一口气,苏挽月很显然明白苏秀月心里的想法。“你妈又不在,我不会告诉她的,你跟姐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妈怎么回来了?”
苏挽月刚才匆匆看了陈青莲一眼,陈青莲似乎也不想搭理她,所以把苏秀月送过来就走了。
但是苏挽月还是看到了陈青莲最近似乎有一点霉运当头,她的命宫缠绕着淡淡的黑气,财帛宫也出现了一丝裂痕……
不过好在不是很严重。
“她,她把我弟弟送回来了。”苏秀月仿佛已经放松了警惕,但是还是略带着几分异样的目光望着苏挽月。
“姐,我跟你说,你还是不要拜那个神婆为师了,我妈说那都是骗人的。”
苏挽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就是因为这个所以不敢跟我一起玩?”
“可是,我妈说如果我不跟你玩,她就给我买漂亮衣服,还给我买粉红色的书包和铅笔盒。”
苏秀月略带着几分纠结,其实她现在挺喜欢苏挽月的,毕竟是亲堂姐,她和弟弟被父母扔在老家,也没什么玩伴,好不容易亲堂姐就比自己大两岁,也不傻了。
可是……
她实在是很想要漂亮的衣服和粉红色的铅笔盒还有书包啊……
苏挽月看了她一眼,“如果我跟奶说,你妈不让你跟我玩,你觉得奶会怎么样?”
苏秀月皱着眉头想了想,如果是以前,她奶估计也不会说什么,最多就是说她妈两句,但是现在,苏秀月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她也不过就是一个九岁的小姑娘,不会考虑那么多。
“我,我不知道……”
“那你妈妈为什么把你弟弟送回来了?”
这一点苏秀月倒是知道,好像她弟弟惹事了,把客人的衣服给弄脏了,赔了好多钱呢,所以陈青莲的脸色很不好看。
小男孩难免闹腾一些,苏志军本来就是在乡下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基本上都是放养的,陈青莲以前不爱带孩子,都把孩子扔给自己的婆婆。
现在孩子大点了又怕孩子跟她不亲,把孩子带走。
可是苏志军才五六岁,在那么大城市里面,跟着父母在店里,一开始难免拘束,后来放飞了就有点熊孩子了……
苏湖平和陈青莲是做干洗店的,这种店在深市这种沿海发达城市十分流行,简单的说就是给人洗衣服的。
这活儿虽然又脏又累,但是架不住钱多啊,可是苏湖平和陈青莲没跟儿子相处过不知道苏志军的性格。
也没太在意他,虽说多了个儿子在身边,平时没事的时候逗弄逗弄儿子,带儿子去现代化的大都市玩。忙的时候就让苏志军自己玩。
结果苏志军这个熊孩子就拿笔在一个客人一件很贵的衣服上面画了花……
夫妇两人只能认赔,就这么一件衣服,可是赔了七八百!
九十年代的七八百,是城镇大多数人好几个月的工资呢。
夫妇两人商量着,儿子虽然稀罕,可是还是每年过年回来稀罕稀罕得了,带在身边太碍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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